练兵实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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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中军旗鼓 (7)

第九、病军马

遇有乏马病兵,不能前行,登时禀到主将,给与信票,听差人押送近地城、郭、府、卫、州、县、营、寨所、堡巡司调理。病者亲识队伙,仍许留一人看侍汤药,病痊即遣赴本营。该地方先具痊疴结状申查,如病痊而不赴军行所在者,以后期论。若有死于行军所者,本队伍掘墓瘗之,仍立标记。哨将率头目以随带饮食奠之。违者以故弃论,事后再来取回。

第十、谨途遗

凡军行在路,踪落器械什物,见者许即收带,至止宿处,送中军招人认领。失物、得物之人照格赏罚。隐匿不报者治罪,亦不许私相交割。

第十一、渡水阻

凡渡水处,先遣哨马百十,各执小旗于四远高处架梁不动,先以一哨扎营于河岸据水,然后依次以一哨照法渡之。渡过一局一旗,即扎成一局一旗之阵。军火器械整列完备,火绳、火器,安置如法,即如贼在面前,就要战杀一般。然后鸣锣坐地休息,等候一局过完,扎成局营;一司过完,扎成司营;一部过完,扎成部营;一营过完,扎成大营,则一营方行。以后照此。

如塘马倏然报警,即不必渡,各于两岸候战。临渡而喧,争渡而纵横者,平时捆打,临敌军法从事,连坐听管。

第十二、辨分兵

分兵数道,临发时,务要会定记号。昼辨旗帜,夜辨音号。

第十三、过山林

临贼遇沮泽、深林、大山,不可擅即暗过,须据形势,一面搜索,一面禀复中军,听令再行。

第十四、逢怪异

军行见奇禽异兽、神鬼怪物,入营垒及捕获者,当时报主将,不告而辄传扬,聚众欢呼争竞者,并治以军法。

第十五、严哨法

凡行营夜不收不亲见贼,爪探不明,风闻欺诈,架梁、塘报军马,禀报失真,漏下伏贼,因而误事者,登时斩。传调官军迟延后期者,罪减一等,亦必至死。

第十六、拟驻宿

所至地方,如系安野营,另见《野营》款下,如当入人家安插,各兵前行至城外空所,前局第一旗总报云:“已到某处某城外了。”个个旗总挨传回来。中军传云如何扎营,仍挨传到前局第一旗总,仍传回云:“知道了。”各官兵每一营为一路,一字扎定,每一营兵到齐,放炮一个,打锣坐定休息。俟到完,吹单哱啰,各队总起身执旗进城,寻讨歇家。每一队务在一家,安歇时刻,不许相离,别生事端,互相觉察。若一家难容,即分间壁中,有衙门士夫等家间者,即间一段,亦必挨去一队完,然后再歇一队,不许搀越。如不随本队住者,队长与各兵以军法治之。一局在一街,本局百长随之。一司在隅,本司把总随之。一部在一方,本部千总随之。一营住处,营将随之。本营各司不许相混,本部各局不许相混,本司各属不许相混,本旗各队不许相混。将旗插在各家门上。出城禀云:“歇家讨完。”然后吹双哱啰起身,听放炮三个,吹喇叭,呐喊三声,点鼓,抬营入街市,大小将领于各所管兵歇处街面露坐,待各项官军都到人家门首立定,听放炮一个,沿街传锣,各军俱进人家安歇,大小将领方进人家,主将亦如此。若未待寻歇家,而军敢先行,已到门首,未奉军令而先入者,拿出捆打八十,同伍之人连坐。将官先入者,以违令论。其歇家一面先寻讨已定,只是不入耳。

第十七、拨巡视

军马行止宿食去处,定委巡视官生旗手。但有干犯军令,即便指挥呈报,不许隐匿,及因而需索诈骗者,各依法究治。

第十八、治贸易

军行所至地方,须用粮折工食白银两平交买。宁让毫厘,使市人心悦,不日诸货益集,物价自贱,如有强买争斗,及擅取人田园瓜果,有主薪菜,砍伐人树木,作践人田产,烧毁人房屋,奸淫妇女,偷盗财物,犯必以军法从事不贷。

第一、安野营

军行至午炊过再行时,主将同前营营将,并车步骑营将,各遣中军一员,同前哨行。至未时,主将领前项各官同响导驰高熟视,探其地形,或守平野,或据险塞,或进退便利之处,牲畜水草方便,形势可观者,立中军旗幡,举变令炮一声,发旗立表,吹摆队伍喇叭,各营接号,照表旗地方安营,如教场操同。营定,金鸣,喇叭止,看塘马、夜不收四高瞭望无事,将旗三磨三捲,不放,仍照场操号令。放樵汲饮马者,发放如例。收完,如应打马草,每马军三人内,以二军步牵一马出打三马之草,一人在营看马,先传令抽兑停当,依令而出,一体数记如前。

若出多入少,非被伤捕,必系逃走,或有暴病,该哨将官遣的当家丁、夜不收领令箭,出营觅之。若出少入多,非系错数,必有掳回士民,或夹来奸细,该管便当挨查。一面马兵将官拨远探马,每面二十匹,为四拨。每拨五名,各带灯笼一个,起火三枝,三眼铳一门,驼鼓一面,车将于每车通融,每拨一名备差,四面伏路拨完,俱候樵采饮马者各进毕,即赴中军请令箭,授夜号,谕令遇警,尚缓,放火箭三枝,铳一个,警急则放火箭三枝,铳三个。有警之面准放,无警之面不许轻放。俱出营毕,探马、摆塘马、架梁马望见探伏出讫,各回营至门取齐。请令箭开放,赴中军回话,一面禀放闭营炮三声,落旗吹打,封闭营门。

第二、遇人畜

行营之间,行伍之间,与扎定营后,营盘四面,不拘昼夜,但有牲畜近营墙外者,不许轻易差人出外牵取,先报营将,听营将差夜不收由门放出取进。有人径至墙外,渐渐近前者,喝令远避。如系公差人员,喝令到门上候禀。但报营外有人,一面严行整备以待。若十步之内,喝之不退,又不报姓名,及言语不对者,夜间即开矢射之,甚则开鸟铳打之。日间,差二人请令,由门出缚来送营将,报主将发落。

第三、谨营壁

营盘不系有门之处,便是何人何官到彼,要行闯过者,定行拿住,决不许放过。放者容者,俱以军法重处,本车兵士,若要出入,亦要由门。若由车下车傍出入者,一体以军法重治。贼在三十里内,犯者军法,该管头目连坐捆打。

第四、严营门

凡营门,每日夜该营内马、步将官轮发两百总把门,亲随家丁执营将蓝旗器械,每门十名。除朝暮吹打开门外,以后闭门时,必有令旗、令箭,方许开门。遇开门时,把门官军披执严阵以待。遇有公差人员到来,止于门外,先将书移可信之物收取,报到号旗下,中军官禀白主将,请令旗领入。其闭门之时,若无令旗、令箭,便是使臣、主将在外,亦须报到守营主将,得有令旗或令箭到门验明。先用小杖敲车三次,分付把门人谨慎。各应讫,大声命云:“有令开门。”方才放入。如主将出营外,则必以一人代主将司令。将在军君命有所不受者,正此时耳。昔周亚夫细柳营,可为师鉴也。公差人员马匹,俱在营门外,单身进入。把门人与伊看马,马有疏失,把门人赔偿。除报警夜不收骑马径入外,主将入营,亦只乘马,从官以下,俱下马步入。

第五、慎启放

各营放出放入,各由本营门内,其缨头、衣服、腰牌件件可辨。若别营之军误出营门者,故纵,把门官军俱以军法连坐。如能拿来,犯者军法施行,把门官军记功一次。

第六、稽出营

凡官兵无故非时,违令出营者,捆打一百棍,游营示众。

第七、恤病军

凡军下营讫,有病马、病人,俱送中军医治,不许遣在外营。

第八、查军器

凡下营讫,车骑军火器械,各头目即逐队检校。如破绽损坏,即须修葺磨砺,如有弃遗,申上所由,即为案记,准法科决。

第九、放厕所

凡白日登厕员役,由各营门将腰牌悬于门上,方准开门而出,毕即还应腰牌,取带回营。

第十、革抽差

行营排阵间,将领敢于行伍中抽一人一骑者,军法从事。

第十一、备火警

与敌对垒之时,军中失火,除救火人外,余皆严备各信地,以防飞火。若辄叫呼奔走,擅离队伍者,径听所在官司拿住斩首,及遗火放火烧军营盘者斩首。

第十二、止扰害

扎营之处,军士擅发冢墓,焚庐舍,杀老幼及妇女,践禾稼,伐树木,奸犯人妇,及将妇女入营者,军法从事。

第十三、报机密

士众有闻自家变动,闻贼情消息,来报主将,不拘昼夜,即时引报,不得时刻迟滞,亦不许高声大叫,以惑人心,违者治以军法。

第十四、治喧动

凡不拘昼夜,遇有贼警,各尽守信地,闭营听令。如有喧言乱走者,军法重治。

第十五、戢透漏

漏泄军事乃夜号者斩。

第十六、责交通

贼使入军,非主司辄与语者,及擒获敌人与来降者,并领见主帅,不得询问彼中事宜。若违问及因而漏泄者,军法重治。

第十七、惜水草

凡军行所至处,有水泉及放牧草地,各将差人监守,不得令浊乱,及非理践蹂。

第十八、处夜解

每马军一旗,每车兵二车,各开厕坑一个于本地方,遇夜即于厕中大小解。天明吹打时,遇起行,则埋之。遇久住,则打扫,候开门送出营外远远弃之。夜间不许容一人出营解手。

第十九、教夜巡

约黄昏以后,将发鼓时,鸣金吹角,擂鼓,举号登车。步骑俱举毕,发擂三通,各营断灭烟火,巡逻人赴台下跑听发放。发放云:“官兵听着(齐应),夜巡谨慎(齐应),毋得懈惰(齐应),误了事军法不饶(齐应)。起去(齐应)。”

放定更炮一个,吹喇叭一声,打鼓一下,各车以车梁代刁斗,各马兵以甲胄代刁斗,各敲九下,再鼓再敲,车营每车轮一人,火绳点明在手,马兵每队轮一人,各醒坐,一更交换,敲刁斗者即此人也,其余俱听休息。

第二十、申夜号

每日暮时,主将先发夜号于各哨,各哨传知各兵。只是一字,随时定拟。凡兵是夜相遇,先问曰:“何来?”各曰:“某来。”便是同营人,夜间俱不许言名,言名者即行拿。便是本管参游主将,也要守住请令。就是本管将领,即面认已熟,须是取得自己标旗令旗到,方准送回。次早军士赴所犯本官处,扣头谢罪曰:“军令如此,小的冲撞。”将领曰:“我自犯令,足见尔奉法,今后正当如此,每人量赍谕回。”

第二十一、辨巡箭

主将发箭传时,不拘何处。起箭过,于车上敲三下,彼车守更之人,接得即传。失误者军法重治,马兵守夜者,不传箭。临贼绝更者斩,无贼时止于捆打。合营内兵足三营,即轮将官一员总巡,各营中军、千总各轮一员各巡本哨,各司把总各轮一员巡本部,一司内各局百总轮一员巡本司,各局下旗总各轮一人巡本局,车正每总之车轮一人巡入车,巡法严于三更、四更、五更。

第二十二、设灯火

大吹打毕,发放夜巡,即知其为明更也。每车悬灯一盏,马兵每旗悬灯一盏,务要高下合式,凡夜营俱照定过灯炬为号,各看灯笼遵依。各营视中营之灯,各千、把总视本营之灯,各队视本旗总之灯,各兵视本队总之灯,如视昼旗一般,违者俱比白昼军法加一等。如灯难认,各加记号在上,不许重。每去本营,分三十步,燃火一堆,庶我可望见贼来,贼不得测我也。燃火人,每一旗总拨一名,各请暗号。

第二十三、备雨晦

遇风雨晦冥,是夜灯不可点,金鼓不相闻,各百总差的当二人,于各把总处,只听各把总传示的确号令遵守。把总差各二人于千总、营将处听令,千总、营将差人各二,紧随主将听调度。以口传的确为真,而必有令箭、令旗,或自用物件为信,其言方可听凭。传到暗号,务要恪遵。

第二十四、下暗营

凡要下暗营,看闭门时不吹打,便知要下暗营。各营灯笼点起,用衣服盖藏于车内。中军先用令箭传营将得知,用两根蓝杆棍缚在一处,传起各队长挨传一遍。复转前哨第一队长,解去一根,交一把司总收查,仍传一根回令。又下暗营,众人俱知,候传长令箭一枝,各人收拾,立起听令。再传小短箭一枝,即挨哨密行,前有预差官军在彼,问他暗号,对着即听他调度。密密下营,即使下营差错,只许一人暗行低声扯改,不许开口大叫。违者斩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