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银川市军管会、省委和省政府,根据党的七届二中、三中全会制定的各项基本方针,确立了国营经济的主导地位,采取一系列措施,争取财政经济状况基本好转,对工商业进行了合理调整,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第一节 确立国营经济的主导地位
解放后,银川市军管会、省委和省政府把没收国民党政府和马鸿逵官僚资本集团作为最紧迫的任务之一全力抓好,并在此基础上创办了首批国营企业,使之逐步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
一、官僚资本对经济的垄断
宁夏官僚资本的统治集中表现为以马鸿逵为首的官僚资本直接利用政治权势,采取超经济的手段控制生产与销售,实行家族式经营,对国民经济全面垄断。
宁夏的官僚资本主要是由马鸿逵直接经营或参与经营的“富宁企业股份公司”和“积成厚”商号等,其户数尚不到全省工商业者总户数的1%,但资本却占全省工商业资本总额的70%以上,控制了全省农副产品的外销业务和80%的批发业务。这些官僚资本企业,在国民党政府及其控制的9家金融机构(宁夏省银行、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民银行、通商银行、大同银行、绥远省银行办事处和邮政储金汇业局)的支持下,与农村的地主兼工商业者结合在一起,垄断了皮毛、煤炭、枸杞、甘草、食盐等物资的产销和日用工业品市场,并以囤积居奇、买空卖空和强行封锁商品流通渠道、扩大工业产品和农牧业产品剪刀差等手段,榨取劳动人民血汗,控制经济命脉。
“富宁企业股份公司”总资本30.01亿元(国民政府法币),其中,马鸿逵及其眷属的股本为8.56亿元,占28.52%;国民党军官股本为10.16亿元,占33.86%;国民党政府官员股本为7.58亿元,占25.26%;本地士绅和教育界人士股本为0.84亿元,占2.80%;商人股本为2.87亿元,占9.56%。公司所属的工矿企业有宁夏电灯公司、光宁火柴公司、光华陶瓷公司、德昌煤矿公司、德兴煤矿公司、利民面粉公司、利宁造纸厂、鸿丰烟草公司、兴夏毛织公司、兰鑫炼铁公司、兰鑫机器厂、立达精碱公司、宁夏甜草制糖厂和明华玻璃厂共14家,其中部分厂矿企业在1945年至1946年期间已经停办。这些工矿企业虽然设备落后,规模较小,但在当时已算是现代工业了。
宁夏的民族资本微不足道,始终得不到正常发展。20世纪40年代以前的民族资本工业不过是六七处小煤窑和一些较大的手工作坊。20世纪40年代以后,因抗日战争处于最困难时期,为稳定统治,马鸿逵才允许各县集资办厂,以求生活物品自给,但所涉行业和规模极其狭小,并随着抗战胜利而纷纷倒闭。从20世纪初以来,曾盛极一时的民族商业贸易,抗日战争开始后在马鸿逵官僚资本的排挤下,也急剧衰败。
在马鸿逵官僚资本的垄断和控制下,近代宁夏的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生产关系十分落后,农业生产沿用“二牛抬杠”的耕作方式,现代工业寥寥无几,交通运输主要是人力和畜力,国民经济各部门都处于极端落后的境地。1949年,全省工农业总产值只有1.21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1.08亿元,粮食总产量仅3.19亿公斤;工业总产值1280万元,基本上以手工业作坊为主,只能生产10多种简单的工业品。交通运输落后,公路通车里程1167公里,都是泥泞土路;全省仅有19辆普通载货汽车,货物运输主要靠黄河木船皮筏水运、人畜力车拉运和骆驼运输;人民生活极其贫困,许多城乡居民终日不得温饱;城市破烂不堪,市政设施几乎没有,垃圾遍地,污水横流。
马鸿逵官僚资本经过十几年的经营,在宁夏地区形成了垄断地方经济的家族式官僚资本集团,其强烈的封建军事专制性和超经济掠夺的残酷性,对宁夏经济的发展起了严重的阻碍和破坏作用。官僚资本对人民的剥削与压迫,是造成宁夏地区国民经济十分落后、人民生活极其贫困的根源。
二、地方国营经济的建立
没收官僚资本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政策,是党的七届二中全会确定的三大经济政策之一。1949年上半年,中共中央又先后发出了《关于接收官僚资本企业的指示》《关于接管江南城市给华东局的指示》《关于接收平津企业的经验介绍》等文件,详尽地规定了有关接收官僚资本企业的方针和政策。
根据中央的指示,1949年9月26日,银川市军管会第一号布告中规定:“除马鸿逵等首要战犯与官僚资本的财产依法予以接收外,本会保护所有一切私人工商业的财产,如有违犯者,应听候处理。”“一切公营企业如工厂、银行、仓库、货栈等。公用事业如公路、电话、邮电等。文化教育机关如学校、图书馆、民教馆、农场、报社、教会等。公共建筑物如体育娱乐场所、名胜古迹、庙宇等。及其原有人员如局长、校长、经理、技师、工人、职员、教员、学生等,除破坏分子外,本会一律保护并量才录用。”
1949年10月9日,省委发出《对目前几个中心工作的指示》,强调要做好接管蒋马政权、恢复发展生产、安定社会秩序、加强支前战勤等中心工作。省政府和各市县(旗)及区乡人民政权成立后,训练了大批接管人员,这批接管人员集中学习党的城市政策和接管纪律后,就投入到紧张的宣传动员、完成接管、恢复生产和稳定社会秩序等工作中。各级党组织依靠已经取得的政权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很快完成了对国民党宁夏省军政机关及其所属110多个单位的军事接管,有组织、有步骤地向公营工厂、银行、学校、医院等单位派驻接管代表,使其尽快复工、复课、复业。
银川市军管会、省委和省政府根据中央总结东北和华北解放战争期间接管城市的经验,确立对官僚资本主义企业采取和对待国民党政权机关不同的办法,即不是打碎它们的机构,而是先按照原来的组织机构和生产系统,“保持原职、原薪、原制度”,由银川市军管会把它们完整地接收下来,实行监督生产,然后逐步地进行民主改革和生产改革。本着“各按系统,自上而下,原封不动,先接后分”的方针,接管了国民党政府开办和控制的宁夏省银行、中央银行宁夏分行、中国银行宁夏办事处、农民银行宁夏办事处、邮政储金汇业局宁夏办事处五大银行,对毛织、造纸、电灯、面粉、机器、煤炭、被服、皮革、修械等工厂的个别私股另作处理,其余全部没收。这些工厂和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十九兵团接管后又转交地方的制革厂、皮毛厂、被服厂、机修厂等厂一起,都成为省政府管辖的国营企业,并于1949年底相继恢复生产。这是宁夏经济变革的第一步。另外,对解放前已经停办的玻璃厂、酒精厂、汝箕沟炼铁厂、中宁铁厂、碾米厂也进行了接管。在马鸿逵集团溃退前,由于广大工人主动看守工厂、保护机器,尽力阻止抢劫、盗窃,各工厂机器基本完整无损,为企业早日复工生产奠定了良好基础。银川市军管会在领导接管官僚资本主义企业的同时,积极组织职工复工生产,并采取救济、借支、安置等方式帮助工人群众渡过生活难关。对各工厂企业及银行等部门的原有人员,少数遣散大部留用,对接收的人员以认真负责和宽大的态度进行处理。
对接收的“富宁企业股份公司”的5亿多元(国民政府法币)财产处理办法是:属马鸿逵私人及国民党政府“公有”的资本收归国有, 1000多两鸦片全部没收,马鸿逵军队“军需处”抢劫陕甘宁边区所属三边公司的物资归还新成立的省贸易公司,寄存的私人物资退还私人。除没收的官僚资本部分外,私股部分向股东宣布核实账目但暂不退股,待各工厂生产转入正轨、资金周转缓解以后,准予陆续退股。经过各级党组织和政府宣传教育和具体协商,私人股东们对政府没收官僚资本的政策表示欢迎,并纷纷表示愿意协助人民政府迅速恢复和发展生产。1949年底,顺利完成了没收官僚资本这一民主革命的任务。
1949年10月至1950年4月,在没收官僚资本的基础上,经过紧张的筹备,中国人民银行宁夏省分行、省贸易公司、省企业公司(下辖人民发电厂、机器厂、新华造纸厂、毛织厂、新华陶瓷厂和新华煤矿)等首批地方国营企业和省合作事业管理局陆续成立。从此开始,由各级政府领导的地方国营经济初步建立起来,开始掌握国民经济命脉。
1951年1月,省委和省政府又根据政务院《关于没收战犯、汉奸、官僚资本家及其反革命分子财产的指示》和《企业中公股公产清理办法》,针对在某些私营企业中还隐藏着一些官僚资本股产的情况,制定和公布了对私营企业中公股公产清理办法和没收私营企业中战犯、汉奸、官僚资本及反革命分子股份和财产的办法,对隐匿在民族资本企业中的官僚资本,做了彻底的清理和处理,没收官僚资本的工作顺利完成。
第二节 争取财政经济状况基本好转
在没收马鸿逵官僚资本、建立地方国营经济的同时,省委和省政府即着手解决解放初期财政经济的严重困难和混乱状况,通过建立统一的财经制度,整治金融秩序,制止恶性通货膨胀,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争取财政经济状况基本好转创造了条件。
一、解放初期的财政经济状况
解放之初,宁夏地区通货膨胀问题十分严重,物价飞涨,投机猖獗,市场混乱,社会秩序不稳。从1949年4月至1950年2月,受到全国物价上涨风的影响,全省的粮食、纱布、棉布、煤炭、五金用品等普遍涨价。1949年9月23日宁夏解放至10月12日,短短20天中银川市物价指数上涨了400点,黑市银元从每元兑换2500元(国民政府法币)飞扬到8500元(国民政府法币),上涨了2.4倍,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
导致解放初期严重经济困难和物价飞涨的根源,一是财政入不敷出。解放后,各方面支出增大,国家不得不依靠发行大量钞票来弥补,因而造成币值下跌,物价猛涨。二是旧中国恶性通货膨胀的影响和私人投机资本力量的延续。1948年下半年,国民党政府在宁夏发行金圆券总额为940万元,而在1949年上半年,发行额激增到302.7亿元,恶性通货膨胀使金圆券自1949年5月14日起被宁夏居民拒用,从而使银元成为主要计价单位和流通手段,投机商人则乘机大肆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炒买炒卖银元,从而引发银元价格暴涨,反过来又推动了其他物价上涨,造成对人民币的不信任心理。三是工业生产下降,物资供应缺乏。在被接管的近20个企业中,真正能运转的只有六七家,商户也因战争和交通阻塞等原因存货不多,加之马鸿逵军阀集团溃逃时的破坏掠夺,更加剧了物资短缺的状况。
二、平抑物价和制止通货膨胀
平抑物价和制止通货膨胀,关键在于夺取市场领导权。银川市军管会、省委和省政府运用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力量,通过切实的政治工作和经济工作,同投机资本进行了坚决的斗争。
(一)加强金融管理
1949年10月18日,银川市军管会发布通告宣布: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宁夏省分行,废除国民党政府发行的货币,使用中国人民银行新发行的人民币为本位币,开始办理业务,标志着宁夏人民金融事业的诞生。
根据解放初期人民生活贫困、国家财政困难、通货膨胀严重、银元贩子和投机商人哄抬物价等情况,党和政府把稳定金融物价、恢复和发展生产作为首要任务,一面打击银元投机,禁止银元流通,一面发行人民币,逐步取代银元流通。从1949年10月至12月,银川市军管会连续发布《整顿市场,巩固人民币在人民中的信誉的决定》等3 个布告,申明中国人民银行宁夏省分行在金融业中的绝对领导地位及人民币的本位币地位,明令禁止银元、铜元等硬币及金圆券、法币等旧币的流通,宣布倒贩银元、铜元及以银元、铜元标价、议价、记账和使用者均属违法。明确规定凡持有国民党政府发行的各种纸币、硬币及作为流通使用的金、银一律到中国人民银行宁夏省分行兑换。确定了新的货币信用制度,把分散在国家机关、团体、工厂的大量现金集中于人民银行,用来支持建立和发展国营工商业和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工商业,并成立缉私委员会和缉私队,清除银元黑市交易和以银元议价的非法行为。“截至10月27日,黑市银元价格就由8500元兑换一块银元,降至5800 元兑换一块银元。”随着人民币信誉的提高,银元及其他货币在市场上逐渐绝迹。对稳定金融市场及管理,促进经济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从1950年1月起,中国人民银行宁夏省分行开始办理人民币贷款业务,并在各县(旗)设立支行或营业所,将人民币流通范围扩大到城乡各个角落。而对继续囤积投机、贩卖银元的商号和人员,实行财产没收和人员法办的政策。通过以上措施,基本制止了银元投机活动。
(二)加强主要工农业产品的收购和调运工作
在接收国民党宁夏省政府官僚资本主义商业的基础上,经过充实资金、设备、物资和人员,成立了省贸易公司、供销合作社和省工商厅。在银川市军管会的领导和安排下,这些新成立的贸易机构同中国人民银行宁夏省分行配合,积极组织货源,打击投机倒把,稳定市场物价,开展物资交流,促进生产发展。当时主要以低息贷款支持国营商业扩大收购,充实货源,对收购主要农副产品保证了充足的资金,并连续不断地从延安、西安、兰州等地组织货源,将大批布匹、棉花等日用货物运回宁夏。“1949年10月至11月……组织对外省区贸易,运往北京、天津的羊、驼绒毛30多万斤;运往兰州、陕北碱2万斤,食糖1万斤,换回了部分市场必需的各种商品。”在以人民币为交易手段的前提下,省贸易公司以合理的价格将组织来的1100 多匹布、750 多公斤棉花、700多封水烟以及价值1.1亿多元(旧人民币)的杂货敞开投放市场,不但零售,而且还大量对私人商业者批发,有力地促进了物价的下降,使银川市的物价下降四分之一。
在商品供应状况逐步改善、通货膨胀得到初步遏制的情况下, 1951年下半年,国营商业系统的百货、花纱布、盐业、土产、畜产、燃料等专业公司陆续成立,大力组织商品购销,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开始发挥了国营商业的主渠道作用。
(三)严格市场管理
1950年1月9日,为了保护工商业者正当利益,银川市政府颁布了《银川市工商业登记暂行办法》,主要内容是:对工商业进行普遍登记,未经核准不许开业,在保证国营经济发展的前提下适当扶持私营工商业;严格管理市场交易,建立交易所,主要物资集中交易;运用行政力量和经济措施相结合的方法,整顿市场;管理市场价格,保护国营牌价不受破坏,使之成为市场领导价格;加大采购管理,把大宗物资采购置于政府监督之下;取缔投机活动,制裁违法经营,保护正当经营;加强对个体手工业的管理,按行业成立联营社、联营组,通过手工业联合会等组织建立技术指导机构,帮助个体手工业改进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适应市场需要;加强对小商小贩的扶持、管理和自律工作。
银川市军管会、省委和省政府为了稳定和平抑物价,确保国营经济在市场上的领导地位,在活跃城乡贸易等方面也做了许多工作。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关于推销农副产品、开展城乡物资交流的指示,1950年至1952年,各级政府采取了许多具体措施认真贯彻执行。一是国营商业在城乡广泛设立分支机构,以工业品批发和农副产品收购为中心环节,组织城乡物资交流。二是恢复和建立新的集贸市场,到1952年集贸市场已达76个,成交额855亿元(旧人民币)。三是举办各种类型物资交流会。1952年10月20日至11月2日,银川市在西塔市场召开的物资交流大会,成交额就达157.34亿元(旧人民币),其中国营占52%,私营占42%,合作社占6%,推动了全省城乡物资交流的迅速发展。四是鼓励私人资本进行土产运销。
通过以上措施,政府迅速掌握了市场的主动权,抑制了投机资本的活动,刹住了物价飞涨之风,从1950年4月起,初步稳定了物价。
三、建立统一的财经制度
1950年3月3日,政务院颁发《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规定:统一全国财政收入,使国家收入的主要部分集中到中央,用于国家的主要开支;统一全国物资调度,使国家掌握的重要物资从分散状态到集中起来,合理使用,以调剂余缺;统一全国现金管理,一切军政机关和公营企业的现金,除留若干近期使用外,一律存入国家银行,统一调度。同日,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全党保证实现〈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的通知》,要求各地必须用一切方法去保障这个决定的全部实施,并责成各级党委务必加强对税务部门的领导,保证税收任务全部完成。省委和省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了发展国民经济以增加财政收入的基本方针,在全省实行财政收支统一管理、定员紧缩开支的政策,通过整顿税收、开辟税源、降低盐税、加强缉私等许多措施,保证了国家统一财经制度的建立。
(一)建立健全税收制度和财政制度
1949年10月15日,银川市税务局成立,同时宣布废除国民党政府的税制、税目、税率。1950年1月27日,政务院颁布了《全国税收实施要则》《工商业税暂行条例》《货物税暂行条例》等规定后,全省逐步建立起新税制,建立了省税务局,并成立了16个市县(旗)税务局和47个税务所,开始为国聚财。
1950年4月,省财政工作会议专门讨论了贯彻西北军政委员会《关于贯彻政务院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的措施,要求各级政府必须把税收工作作为重要任务之一,建立健全税收、入库、检查与监督制度,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设置税种、税率,严格税收减免权限,加强了缉私,开辟了税源,保证税收增长和财政收入上缴。
为了贯彻执行财政收支统一管理精神,省政府拟定《宁夏省地方财政收支试行办法》,初步建立了收支制度和粮库、粮仓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财政收支统一管理,税款收入基本做到按时解库。针对当时省财政收入主要来自农牧业税(占54%)、其他收入很少的状况,省政府于1950年10月27日和11月4日先后发布《宁夏省一九五○年征收水利费暂行办法》和《宁夏省新解放区农业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对全省的农牧业税收做了明确规定,实行了“种多少田地,应产多少粮食,依率计征,依法减免,增产不增税”的政策。全省各地所收公粮(地方附加粮除外)、税收(经批准的地方税除外)中所有关税、盐税、货物税、工商业税以及公营企业的利润和折旧金的一部分,均归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统一调度使用,没有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的支付命令不得动支。这样,就保证了国家财政收入用于主要开支,为逐步达到财政收支平衡创造了条件。
1951年以后,“划分收支,分级管理”的财政体制在全省开始实行,财经工作的重点在继续整顿收入、节减开支,在保证财政和国防建设的需要、有重点地兴办各项建设事业下进行。1952年5月,省委和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3月西北财政会议精神,提出1952年财政工作的目标是整顿和增加收入,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以保证国防、经济、文教等建设事业,挤出资金建立与发展地方企业,开展财源税源的调查研究和统计工作,加强财经纪律,执行预决算制度。
另外,全省建立和健全了国营工商企业和经营单位财务制度,实行经济计划和经济核算,合理确定利润分配和折旧比例,注重提高资金周转速度。
(二)建立健全金融制度
1950年2月,省人民银行召开各支行经理、办事处主任、营业所所长联席会议,研究开展和改进银行业务,并根据全省地理条件,把15个市县划分为4个区,要求各地迅速建立机构,扩大通汇,筹措发放农业贷款,扶助生产。4月,省人民银行召开第二次支行经理联席会议,强调要争取实现财政收支、现金收付、物资调度三平衡,并决定在全省扩大汇兑,吸收存款,对各机关实行现金管理,统一调度资金运用。省委和省政府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要求银行积极吸收存款,发放贷款,扩大通汇。对各机关实行严格现金管理和转账制度,要求机关、学校、团体、部队及公营企业,除留极少部分备用现金外,每日必须将所收入的现金存入国家银行,不得对私人放款,不得存入私人钱庄;实行收支计划与转账划拨制度,大量集中现金,进行有计划地投放,紧缩通货,增加存款,减少社会游资。
全省金融系统自上而下地建立了信贷、结算、现金管理制度,相继实行了国营商业、粮食、工业、物资、供销合作社和手工业合作社等专项贷款办法和多种结算方式,还先后制定了许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既贯彻了全国统一的制度和办法,又做到了因地制宜、切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现金管理制度,加强对货币流通的管理,注意节约现金支出,不断扩大信贷规模。截至1950年11月20日前后,仅银川市154个企事业单位已有95%在银行开户存款,并开始广泛使用专用支票,实行转账划拨,确定留用金额,现金管理工作走向正轨。
由于统一了现金管理,原来在国营企业、机关中的资金集中到银行,银行又对各种交易往来普遍推行转账制度,节约现金的使用,减缩了货币流通量近30%。银行贷款增加,国家银行的现金出纳不仅达到平衡,而且出现了收多于支。
1950年7月17日,成立了中国人民银行宁夏省分行领导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宁夏分公司,在银川市开办工商业企业财产保险。1951年,根据以农牧业生产为主的特点,在中卫、磴口、中宁、吴忠、惠农和阿拉善旗设立了中心支公司。1952年,在金积、灵武、永宁设立了3个办事处,在盐池、平罗、宁朔、贺兰、银川新城设立了5个特种贷款处,开办工商业财产保险和农牧业保险。
(三)建立健全国营贸易机构
1949年11月省粮食局成立,1950年上半年陆续组建了各市县粮食局,负责公粮的征收和军政机关的粮食供应。1952年1月,省粮食分公司成立,负责社会粮食的收购与销售。
供销合作社是国营经济领导个体经济的纽带,它根据国家计划和价格政策,为国家收购产品,通过供销业务和合同制,把个体经济纳入国家计划。在省委和省政府的领导、关怀下,全省供销合作社迅猛发展起来。1949年底在省建设厅下设合作科,1950年3月成立省合作事业管理局,由原陕甘宁合作英雄、延安南区合作社主任刘建章出任局长,省政府拨出30万公斤小米作为合作社的铺底资金,还规定对新办的合作社减免税收,银行贷款利息低于国营商业。1951年7月,结合农村土地改革工作,组建新社的工作全面铺开,到1952年底全省集镇普遍建立了基层社,县、市和省建立了联合社,有社员68306人,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40%,成为繁荣市场、稳定物价的重要力量。合作社商业在城市为消费合作社,以城市职工和居民为社员;在农村为供销合作社,以农民为社员。当时,省合作事业管理局在西安市设有采购供应站,在省内的银川、吴忠、中宁等地设有转运站,并组织运输队负责远途运输。各级联合社只经营批发,不搞零售,批发给基层社的工业品均低于国营商业批发价的3%到4%。遇有春荒时联合社拨出预购款或采取延期付款办法从国营粮食部门购进粮食,分发给各基层社,基层社向社员预购、定购或以粮食换购农副产品,并配合有关部门发放农业贷款,组织社员生产自救。中宁、中卫、盐池、陶乐4个县合作社,1951年和1952年以低于市价20%的价格向群众供应粮食40多万公斤,换购、预购、定购农副产品80多万元。这一时期,合作社在推动工农业生产、保障社员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广大社员拥护,被群众称之为“贴心社”。
1951年7月,经省政府第十一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省工商厅分设为省工业厅和省商业厅。省商业厅成立后,先后设立了百货、花纱布、土产、畜产、盐业、燃料、石油等专业公司。这些公司在“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总方针指导下,积极组织货源,打击投机倒把,稳定市场物价,开展物资交流,促进生产发展。对主要农副产品实行预购、派购和定购,同时调整了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对工业品通过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等办法掌握货源,使国营商业掌握了工业品批发和农副产品采购两个中心环节。
这一时期的国营商业与国营粮食业、供销合作社一起初步形成了社会主义统一市场。
(四)推销、认购“人民胜利折实公债”
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为了解决国家财政赤字,1950年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据此,政务院颁布《关于发行1950年第一期人民胜利公债的指示》。省委和省政府积极响应中央号召,1950年1月颁发《推销第一期胜利折实公债任务办法》,具体工作委托中国人民银行宁夏省分行和省贸易公司、省税务局办理。1月17日,组成了以省委书记潘自力为主任的省公债推销委员会。1月25日,在《宁夏日报》上公布了第一期公债任务和推销办法,全省第一期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6万份。
省公债推销委员会确定把公债推销对象主要放在城市的工商业者、城乡殷实户。各级政府在广为宣传,动员群众踊跃认购的同时,贯彻民主精神,做到公平合理,反对强迫摊派。据1950年3月17日《宁夏日报》报道,广大群众积极认购,超额1373份完成“人民胜利折实公债”任务。1950年4月28日,省政府发布推销第二期“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指示,全省共发行公债9万份。从1950年1月至4月,全省共认购两期公债15万份,折合人民币39.9亿元(旧人民币)。“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发行,弥补了国家财政赤字,减少了现钞发行,回笼了货币,稳定了物价,保证了人民生活安定和工商业正常发展。
经过三年的艰苦努力,全省统一财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物价趋于稳定,财政经济状况基本好转。
第三节 调整工商业
调整工商业是省委和省政府按照中央关于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方针,统一部署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
一、解放初期工商业的状况
解放初期,全省几乎没有现代化大工业和大中型商业。全省54个小城市和集镇,除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外,共有私营工商户10328户(其中手工业户2861户),占领市场的主要是一些小手工业者和小商贩。从经营组织和规模上看,手工业多是独立生产者,商业多是小铺面;从行业划分看,大多是杂货铺。合作事业的经济力量更为弱小,全省仅有17家合作社,有社员144086人。
1950年上半年稳定物价、统一财经工作的胜利,使财政经济状况初步好转。但在新形势下,又出现了新的问题,集中表现为私营工商业商品滞销、生产锐减、裁减工人和关厂歇店现象大量出现。
二、调整工商业
私营工商业发展的停滞和萎缩,不仅使民族资产阶级中的一些人惶惶不安,他们与政府以及工人的关系甚为紧张,而且对经济的恢复和社会的安定带来许多问题。
1950年3月和4月,为了克服私营工商业遇到的困难,中共中央先后召开有各大区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会议和政治局会议,毛泽东主席在政治局会议上指出:“目前财政上已经打了一个胜仗,现在的问题要转到搞经济上,要调整工商业。”调整工商业的原则是公私兼顾、劳资两利,要纠正一些干部中存在的想挤垮私营工商业的不正确思想和做法。1950年6月6日至9日在召开的党的七届三中全会上,毛泽东主席作了《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的书面报告,提出“不要四面出击”的重要方针。全会决定合理调整工商业,调整税收,使工厂开工,解决工人失业问题,改善同资产阶级的关系。会后,全国范围调整工商业的工作大规模地展开了。
调整工商业有三个基本环节:调整公私关系,调整劳资关系,调整产销关系。在这三个环节中,重点是调整公私关系。
省委和省政府遵照中共中央的指示精神,从1950年下半年开始在全省领导了调整工商业的工作。
(一)调整公私关系
调整公私关系主要是调整公私工商业关系和调整税负,其根本出发点是既要保证国营经济作为一切社会经济成分的领导力量,又要保护一切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工商业,使各种社会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各得其所,同时反对一切有害国计民生的投机倒把行为。
在私营工业方面,主要是国家机关与国营企业对私营工业扩大加工订货和收购产品,以维持和扶助私营工业的生产。1950年11月,省工商厅召开全省工商贸易计划会议,推广加工订货,扶助工业,组织私资,参加城乡贸易。1950年12月,省政府颁布了《宁夏省加工订货管理暂行办法》,使加工订货规范化、制度化。
银川市政府自1949年10月就开始委托私营手工业作坊加工民需食品、木器、粉条等。1951年,为了支援中国人民志愿军,委托私人加工厂为部队加工皮衣2000余件,军鞋104万余双,棉花6万公斤,镰刀7000多把。政府订货一方面解决了私营手工业的生产及销售困难,促进了私营手工业的发展,使之通过加工费与价差取得正常利润,得以进行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另一方面又切断了资本主义工业在原料收购和成品销售方面同市场的直接联系,使之完全处于政府的控制下,限制其消极影响。
在私营商业方面,主要是调整公私商业的经营范围和价格。省委和省政府对国营商业经营范围进行了适当收缩,以批发为主,零售为辅(只经营粮食、煤炭、纱布、食油、食盐、煤油6种生活必需品),其他商品品种和零售业务,在保证价格稳定的原则下,交由私商和小贩经营。在价格方面,根据生产、运销、消费三者兼顾的原则,对批零差价、地区差价进行了调整,适当扩大差额,使零售商、贩运商均有利可图。
在税负方面,主要是减轻私营工商业的税收负担。在保证国家财政需要前提下,贯彻中央税收调整办法,调整税率,合并税目,缩小交易税范围。将货物税目由原来的1136种减为358种,工商税实行“定期定额,自报公议,依率计征”,所得税放宽计征起点和放缓累进级数,盐税税率减半征收,农业税税率由原来的17%减为13%。
在金融方面,主要是调整银行贷款,扶植私营行业。在贷款政策上,纠正了过去“多存多贷、少存少贷、不存不贷”的原则,降低了利率,增加了对私营工商业贷款数量。中国人民银行宁夏省分行根据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方针,有计划地扶持私营工商业。从1950年1月至8月,中国人民银行宁夏省分行在发放的1223583万元(旧人民币)工商贷款中,国营企业占7.7%,其余都贷给了私营工商业。
(二)调整劳资关系
调整劳资关系,就是正确处理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关系。主要依据三项基本原则:在私营企业中必须确认工人的民主权利,劳资双方都要努力发展生产,劳资间的问题先协商解决,再过渡到固定的合同关系。1950年4月29日,政务院公布了《关于在私营企业中设立劳资协商会议的指示》后,不少私营企业纷纷建立了劳资协商会,解决劳资争议,协商克服企业困难。在全省推广了银川市皮毛等行业订立劳资两利集体合同解决劳资纠纷的经验,鼓励私营工商业中的职工积极参加生产劳动,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改善生活,还对为数不多失业职工,进行了适当的救济和安置。
“五反”运动后,针对许多行业占优势的工人、店员往往左右劳资商会,而对资方监督过严和照顾不够,甚至把师徒关系也等同于劳资关系,以致出现劳资关系不协调等问题,各级政府又采取了对职工耐心宣传教育及其他一系列调整劳资关系的积极措施,从而使各地程度不同出现的劳资关系不协调的现象得到较快扭转,提高了劳资双方的积极性,促进了生产建设的发展。
(三)调整产销关系
调整产销关系,就是加强私营工业生产的计划性,逐步克服其生产中的无政府状态,使产销之间趋于平衡。调整产销关系的重点是轻工业,省委和省政府先后召开了粮食加工、食盐运销、百货产品等专业会议,经过公私代表认真讨论研究,确定按照“以销定产”的原则制订生产计划,具体拟定了各行各业公私分工原则及产销计划,促使产销平衡,对原料不足行业分担生产任务,对产品滞销行业实行以销定产。
通过调整,各种经济成分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发展。在工业方面,由于一批国营工业企业的兴建,使国营工业在关系国计民生的领域开始占主导地位。在商业方面,随着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网点的延伸和业务的拓展,不同经济成分的市场占有份额有了显著变化。1950年至1952年,全省社会商品流转额有了较快的增长,以旧人民币当年价格计算,在1950年1983.56亿元中,国营商业为302.47亿元,合作社商业为1.09亿元,私营商业为1680亿元,分别占15.25%、0.05%和84.7%;在1951年的2794.7亿元中,国营商业为619.1亿元,合作社商业为28.6亿元,私营商业为2147亿元,分别占22.15%、1.02%和76.83%;在1952年的5117.11亿元中,国营商业为1904.44亿元,合作社商业为347.33亿元,私营商业为2865.34亿元,分别占37.22%、6.79%和55.99%。
通过调整,开始把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引上了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条件。
第四节 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在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按照中央的要求和安排,省委和省政府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的政策、措施,将政治运动与经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带领全省各族人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国民经济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
一、互助合作运动
为了恢复和发展生产,党和政府在领导广大农民进行土地改革的同时,号召和发动群众组织互助变工。到1950年底,全省组织变工组3656个,有9761户参加,占农村劳动力的18.2%。在民族杂居地区还组织了回汉民变工互助,不仅解决了劳力、畜力及生产资料困难,而且加强了民族团结。
1951年9月9日,中共中央召开全国第一次农业生产互助合作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提出要克服农民在分散经营中所发生的困难,使广大贫困的农民迅速增加生产而走上丰衣足食的道路,要使国家得到比现在多得多的商品粮食及其他工业原料,使国家的工业品得到广阔的销场,就必须提倡“组织起来”,按照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发展农民劳动互助。互助合作应坚持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还要采取由临时互助组到常年互助组,到土地入股、统一经营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到完全按劳分配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这种由低到高、逐步发展的方法。
根据中央的精神,在省委和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的互助合作有了较快发展。至1951年底,互助组发展到14453个,参加农户占总农户的34.07%,基本上属于临时性或季节性的互助合作。这个时期,办得较早、在全省有影响的互助组有平罗县一区三乡戴玉玺互助组和莫如信互助组,银川市五区新城乡罗家庄田久义互助组,金积县四区二十二乡马义德互助组等。
1952年1月,省委召开全省首届农业劳动模范会议,专题讨论农民由穷变富之路。省委代书记李景林在讲话中号召在发动农民的基础上提高农民,要求劳模们带头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这条由穷变富的道路。会后,在各地劳模的带领下,广大贫苦农民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参加合作互助运动,互助合作组织迅速发展。至6月,全省已组织互助组19371个,参加男女劳力214773人,占农村总劳力的48.7%;入组畜力66474头,占农村总畜力的27%。这些互助合作组织有三种形式:第一种为临时互助组,约占互助组总数的85%;第二种是常年互助组,有2747个,占互助组总数的14.2%;第三种是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即平罗县一区三乡的戴玉玺农业社(1952年1月31日成立)、莫如信农业社(1952年3月初成立)和银川市郊区罗家庄农业社(1952年3月6日成立)。这是全省最早的3个初级农业社,在全省起到了典型示范和带头作用。
1952年6月,在全省土地改革即将结束之际,省委召开全省县委书记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西北局互助合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央“大量发展,稳步提高”的方针,结合全省具体情况,提出“普遍发展季节性的互助组,巩固提高和稳步发展长期定型的互助组,重点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方针,要求1952年把全省男女劳力的50%组织起来, 1953年达到60%。
除上述第一、第三类互助组外,对第二类互助组要以充实内容、健全制度和巩固提高为主,1953年达到互助组总数的20%,至1953年春,试办12个初级农业社,每县试办1个。提出互助合作必须贯彻自愿结合、互助互利、民主管理三大原则,在工作中克服强迫命令、放任自流两种偏向。同时,要实行合理的评分记工制度和轮工制度,克服包办代替和家长式领导方法,这是巩固互助组的关键。
为了推动互助合作运动健康发展,1952年夏收后,各县普遍对互助组进行了整顿。重点是向农村广大干部和农民进行互助合作的目的意义教育,克服干部中存在的强迫命令、硬性编组、形式主义或单纯任务等观点,贯彻自愿互利和民主管理原则,搞好互助组的清工、评工记分和轮工制度。同时,政府在贷款、耕畜、新式农具、农业新技术上对互助组给予优待和扶持,在农业税上给予优待。经过整顿,全省互助组由19371个减为15948个,其中,常年互助组2481个,占互助总数的15.6%。尽管数量有所减少,但都比较巩固。
为了推动全省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根据省委指示,1952年10月10日至11月20日,省农林厅举办了农业互助合作干部训练班。从11月底开始,各县区乡也按照本地具体情况层层进行了培训,共培训互助组长、积极分子、农会委员、区乡村基层干部9876人,在全省大张旗鼓地开展了关于互助合作的宣传教育。除抽调干部深入农村,结合抓生产进行宣传外,从11月11日至11月底,在《宁夏日报》连续发表了“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讲话”16篇,系统宣传互助合作的目的意义、方针政策、组织原则、管理制度,解答具体问题,发表各种讨论文章、介绍先进经验百余篇。从1952年12月初至1953年3月底,在《宁夏日报》上开展了群众性的整顿和发展互助组讨论会。
互助合作极大地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金积县四区董营乡马义德变工队,于1951年5月18日通过《宁夏日报》转交给省政府主席潘自力一封报告生产情况的信,潘自力亲自给马义德变工队回信说:“你们组织起来短短三四个月,做了很多工作。你们觉得‘干活又快又好’,这是毛主席指示我们‘组织起来’的好处,这就是农民由穷变富必须走的独一无二的道路。”
1951年,全国著名劳动模范李顺达互助组向全国发起挑战,得到全国农民的热烈响应。5月30日,银川市四区新城乡在省劳模田久义、罗化亘和模范工作者解忠等的带动下,组织了29个男生产互助组、5个妇女生产互助组。他们从报上看到陕西省兴平县的互助组发出夏收夏选挑战书后及时应战,全省各地普遍掀起了爱国增产竞赛运动,农村80%以上的农户修订了爱国公约,超额完成了丰产增收任务。1952年1月,全省第一次农业劳动模范代表会议上94名劳动模范联名向全省农民发出挑战书后,一场轰轰烈烈的农业增产节约竞赛运动陆续展开。4月3日,省政府向各市县发出《关于开展一九五二年爱国增产竞赛运动的指示》,7月4日,省政府公布《宁夏省一九五二年农业丰产奖励办法》。1952年,有1001个互助组(包括3个合作社)参加了丰产竞赛。在他们的带动下,全省有204个自然村、8928户投入到丰产竞赛中,其中,有211个互助组、66个自然村、977个丰产户达到了丰产标准。互助组的产量超过当地平均产量20%以上,部分互助组和初级农业社创造了大面积的高产纪录,显示了组织起来的优越性。据1952年9月9日《宁夏日报》公布的宁夏省1952年小麦丰产模范第一批受奖名单,奖励合作社、互助组11个,模范丰产户11户,模范丰产个人38名,模范丰产村4个。1952年12月,省政府先后发出通令,公开奖励小麦丰产模范和秋田丰产模范,1952年底春小麦亩产超过1951年全国丰产最高记录的平罗县莫如信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国家农业部奖励的爱国丰产模范名单中榜上有名。莫如信农业社在麦田受灾的情况下,全社80多亩小麦,平均亩产200.5公斤,丰产田达到371公斤。12月30日,国家农业部颁发命令奖给爱国丰产新纪录奖状、爱国丰产奖章及奖金200万元(旧人民币)。
二、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根据解放初期的实际情况,省委和省政府提出了以农牧业为主、争取做好工业建设的方针,强调以恢复和发展农牧业生产为中心,开展生产建设。
从1950年2月召开全省农业生产会议进行部署和3月初先后颁布全省林业计划、农业生产计划和畜牧业计划开始,到1952年底先后制定了《宁夏省林木保育暂行办法》《宁夏公田管理暂行办法》《宁夏省一九五二年农业丰产奖励办法》和《奖励牲畜繁殖和保护办法》等一系列政策,使全省上下对发展农业生产的目标和任务十分明确。同时,通过开展生产竞赛、树立增产典型等办法,调动广大农民增产增收的积极性,一场轰轰烈烈的农民增产节约竞赛运动陆续展开,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
(一)整修和新建水利工程
整修和新修水利工程是解放初期的一项重要任务。在省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在“积极兴办农田水利,以逐步减少各种水旱灾害,保证农业生产增产”的方针指导下,以大型水利工程建设为主,结合旧渠整修和山旱地区的小型水利工程进行农田水利建设。
1949年12月,省政府水利会议确定1950年水利工作方针是统一组织、统一领导、统一经费、分县管理、分段施工,并制订了全省水利工作计划。1950年5月,省政府颁布《宁夏省水利渠道养护暂行办法》和《宁夏省各县渠管制水量暂行办法》,使灌水制度和水费计收标准明确具体,实现了水费统收统支,达到了以渠养渠的目的,初步建立起了水利事业管理体制。
从1950年至1952年,省委和省政府利用国家投资、地方水利事业费和银行贷款进行水利基本建设的投资达445亿元(旧人民币)。每年组织动员广大农民参加水利春修和新建工程,最少的10多万人(次),最多达240万人(次),通过开展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等措施,年年都使工程计划超额完成。从省政府主席到各级领导干部都经常亲临水利工地参加劳动,每到灌溉季节,许多县、区、乡干部夜以继日地坚守在渠㊣、田间,亲自指挥灌溉工作,密切了干部同群众的关系。同时,还培养了一支能吃苦耐劳、勤俭办事的水利建设队伍。
由于上下齐心协力,水利建设工程进展顺利。1950年5月,关系银川平原引黄灌区125万亩农田灌溉的唐徕等主干渠道正闸渠口春修工程竣工放水,还先后新建了第一农场渠、扶农渠,新开挖了第一、第二排水沟,疏浚、整修了唐徕、大清、惠农、汉延等渠道,扩建了山水沟、清水沟、南河子沟、北河子沟等渠道,特别是唐徕渠裁弯工程等一系列水利新建和整修工程,使全省新增灌地面积24万亩、50多万亩湖滩碱地逐步改造为可耕地。山区各县也因地制宜,进行开挖引水渠道、打井建窖等各种小型水利设施建设,使19858亩旱地变为水田。
经过连续几年的艰苦努力,宁夏的水利建设事业不仅使支干渠道年久失修的状况初步改变,而且新增了大量灌溉排水设施和农田灌溉面积,使引黄灌区焕发了蓬勃生机。
(二)扩大耕地面积,改进耕作技术
1950年2月,省上讨论制定了1950年农业生产的方针、任务和有关政策,会后很快掀起了以兴修水利、开荒造田、生产自救为中心的农业生产热潮。为了扩大耕地面积,实行新开荒地两年不纳公粮的鼓励政策,开展以工代赈,重点救济,使8万多灾民度过饥荒。同时,发放贷款,发动群众互助借贷、调剂籽种,组织各种变工组,并指导帮助群众开展选留优良小麦、水稻品种,督促、指导农民开展锄草、施肥、防治病虫害等田间管理工作。在各县建立了农、林、畜、园艺等6个试验站,开展技术试验、土地调查、技术传播等工作;推广新式单把犁1万多部,大型农具十几套;“碧玉”等优良小麦品种推广面积达50%以上,温水浸种、药剂拌种、条耕条播、合理密植等较为先进的技术和方法也得到迅速普及;土地施肥量普遍增加,并加强了防治病虫害等知识的宣传和技术推广,对发生病虫害的地区,政府及时组织供应了大量的“六六六”药粉,扑灭病虫害,有效地控制了农作物病虫害的发生,减少了农作物的损失。
由于措施得力,至1952 年全省耕地面积增加到1145.3 万亩,比1949年增加174万亩,增长17.9%;粮食总产量达到4.74 亿公斤,比1949年增长48.6%,亩产61.5公斤,增长29.5%;油料达到0.26亿公斤,比1949年增长49.4%,亩产36公斤,增长18%。1952年人均占有粮食333公斤,油料18.3公斤,分别比1949年增长24.3%和25.3%。
(三)畜牧业生产
针对全省有众多牧区的实际,在牧区坚持贯彻“不斗不分”和“牧工、牧主两利”的政策,并开展了家畜保护及兽疫防治等工作。从1951年开始,实行全面繁殖、重点改进和以发展役畜、滩羊为主的方针,有重点地增设兽医站、配种站,保护草原,改善管理。先后在牧区建立畜牧示范场1处、示范配种站3个,示范配种383头,从外地引进优良种牛、种驴、种羊等152头,并推广和改良了滩羊及土种马、牛,还进行了草原状况、家畜状况的调查。通过建立兽疫防治处、门诊部、防疫站和兽疫情报网等措施,初步控制了兽疫的蔓延,保护了家畜,较快地消灭了牛瘟、山羊传染性胸膜肺炎,基本控制了口蹄疫、牛肺疫、羊只内外寄生虫等严重疾病。
由于畜牧兽医人员奇缺,1950年3月,省建设厅推荐30名青年赴兰州国立兽医学院学习。4月,成立省兽疫防治处,隶属省建设厅。为了解决畜牧业生产投入不足的问题,省委和省政府及时采取发放贷款和役畜保险的办法解决了这一矛盾。1950年,中国人民银行宁夏省分行以米代币发放畜牧贷款2775350万元(旧人民币),帮助缺畜农户购买耕畜3045头,农具2061件。同时,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宁夏分公司首次在盐池、宁朔、银川郊区、永宁、惠农、灵武、中宁、中卫等县开展役畜保险。至1951年10月,参保牲畜25000多头(只),对其中死亡的68头牲畜按章予以赔偿。1951年,在永宁县成立宁夏农业学校,设有畜牧专业,开创了畜牧兽医教育的先河。
这一时期,针对畜牧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恢复国民经济的需要,先后颁布了《禁止宰杀耕牛的布告》《宁夏省奖励牲畜繁殖及保护牲畜暂行办法》《宁夏省家畜选种及畜群饲养管理评比暂行办法》等条令,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畜牧业的积极性。
1952年底,全省大牲畜存栏501333头,生猪存栏124191头,羊存栏1696370只,分别比1949年增加50%、38.3%和90.8%。畜牧业总产值达3367.7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49年增加34.6%。
(四)林业生产
1949年底,省政府颁布了《贺兰山、罗山天然林保育暂行办法》。1950年3月,贺兰山林区管理所成立森林保护委员会,决定取消山头制,建立分段管理制。此后,贺兰山、谢家寨、望洪堡、小坝、磴口、中卫等林场、林管所和群众性的护林委员会及护林小组等林区管理机构,大力向群众进行护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初步制止乱砍滥伐现象,并发动群众积极投入植树造林活动。1951年又实行封山育林,1952年建立了群众性的护林防火组织,订立护林公约,颁布《公私树木保育暂行办法》,使原有小片林也受到保护。
宁夏的造林事业,主要是以沙漠、干旱、黄土丘陵地区营造防护林为主,因地制宜发展用材林和经济林。1950年3月,省建设厅通知各市县开展全民植树造林运动,规定每个劳动力至少植树1至5株,机关干部每人植树1株,部队及中学每人植树2株,小学每人植树1株。1950年共植树874134株,春季植树成活率平均达53.7%。从1950年至1952年,先后在风沙严重的中卫、灵武两县设立固沙林场,在永宁县设立了护岸林场。在充分发挥国营林场、苗圃示范带头作用的同时,平罗、贺兰、中宁和陶乐等县建立了林业工作站,分别组织群众采取多种方式造林。1952年造林4983亩,其中,用材林757亩,经济林160亩,防护林4066亩,零星植树43.3万株,新育苗195亩。
(五)制定扶助农业生产政策
1949年11月10日,省政府召开县长联席会,布置1949年粮食工作。依据《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新区征收公粮暂行办法》,以水地为主的宁朔、金积、中宁、中卫、惠农、平罗、灵武、永宁、贺兰9县产量较丰,公粮征收不超过产量的20%,其余4县不超过15%。同时宣布1949年只征收1次公粮,减轻农民负担15%。农业税从1949年的13.3%逐步减为1952年的9.3%。
与此同时,在全省实施合理的价格政策与收购政策,保证农民出售农副业产品的合理收益,鼓励农民按照国家计划种植各种作物,特别是棉、麻、烟草等工业原料作物,按照各地的生产成本,规定不低于一定比价的粮食收购价格,保证了农民出售产品的合理收益。春耕季节,国营商业和供销社以签订合同的方式向农民进行预购,供给农民必要的生产资料;秋收季节,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又及时开展收购工作,稳定农产品价格。
中国人民银行宁夏省分行也组织工作组,深入农村,发放贷款,解决贫下中农缺少籽种、耕畜、肥料、农具等的资金需要,支持农牧民特别是贫雇农牧民兴修水利,购买羊只,改良品种,推广农业技术。省政府提供的各种农业贷款逐年增加,解决了农民生产资料缺乏的困难。
(六)军垦生产的发展
解放初期,宁夏军区和人民解放军驻宁部队在贺兰山下、黄河两岸,开荒建点、艰苦创业,由军垦逐步发展到农垦。
1950年4月,西北军政委员会将所属的部分部队转为生产部队,决定由宁夏军区负责创建国营农场。12月1日,宁夏军区后勤部政委高宜之率领一支垦荒先遣队,在灵武县创建西北地区第一个国营机耕农场。经过一年的艰苦奋战,开垦出1.2万亩耕地,1952年生产粮食近50万公斤。西北军区独立第二军除一团担任宁夏南部剿匪任务外,其余在中卫县城北的新滩和龙宫滩积极垦荒,修挖水渠,开展大生产运动。
1951年,西北独立第一师在原西北军区独立第二军生产基地兼搞生产。1952年2月,毛泽东主席向西北独立第一师发布命令:“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军区独立第一师转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农业建设第一师,将光荣的祖国经济建设任务赋予你们。”人民解放军西北军区根据中共中央有关指示精神,将独立第一师改编为农建第一师,经过近一年的准备,于1953年春天向平罗县西大滩进军,开垦荒地,建立国营农场。
新中国建立初期的军垦经济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农业经济,不仅生产资料公有化程度较高,而且在技术装备和经营管理、商品率、劳动生产率等方面优于农村生产,在宁夏农业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开发了农业资源,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合理布局;二是成为商品农畜产品生产、加工的重要基地;三是在农业实现专业化、商品化、现代化中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
在省委和省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省各族人民的不懈努力,迅速恢复和发展了农业生产。1952年全省农业总产值16123.1亿元(旧人民币),比1949年的农业总产值10819亿元(旧人民币),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了44.6%。
三、工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省委和省政府在厂矿企业中进行了初步的生产改革。改革的基本要求是,按照社会主义企业生产管理的原则,废除旧的不合理的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制度,建立新的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制度,实现经营企业化和生产现代化,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生产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健全企业的管理机构,实行科学分工,订立各种职责条例和操作规程,建立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责任制,按照社会主义的原则实行计划管理,使企业计划同国家计划相衔接;制定合理的生产定额,开展创造新纪录运动;清理企业的资产,核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实行独立会计制度,为建立和健全经济核算制度打下基础。
1951年,平罗县汝箕沟第一煤矿和大武口瓷厂全体职工,开展了生产竞赛和提合理化建议活动,促进了生产,降低了成本。在宁夏工业的支柱行业之一的煤炭工业的技术改造中,“从1951 年开始,各矿着手进行技术改造,汝箕沟煤矿在主巷道安装轻便铁轨,提高了运输能力。磁窑堡煤矿解决了井下排水问题,同时各矿的采煤工作面普遍使用了坑木支护,改善了安全条件,井下采煤使用了黑色炸药,提高了工效,减轻了劳动强度,旧式煤窑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1952年,宁夏煤炭产量猛增至7.2万吨,比1949年增长了3倍。”经过初步的生产改革,大大提高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工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省政府为了加速国营工业的建设与发展,进一步改变旧的落后面貌,建立新的工业体系,停办了对国计民生作用不大且无发展前途的厂子。从1950年起,新建了银川、吴忠、巴音浩特3个电厂以及吴忠市面粉厂、银川毛纺织厂,并对所保留的厂矿,逐步增添了设备,又投入力量对电厂、面粉厂、煤矿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从1951年起,着手建设装机容量为500千瓦的银川电厂和拥有450个毛纺锭的银川毛纺织厂。这两个工厂是宁夏人民依靠自己力量建设的两个现代化工业企业,无论技术装备还是规模都远远超过了解放前的工业企业,可以说,宁夏现代工业的历史是随着这两个工厂的建成才真正开始的。同时,还以发放贷款和加工订货的方式促进了其他国有企业的建立和发展。到1952年,国营工业企业已达34个,产值654亿元(旧人民币),占整个工业总产值2015亿元(旧人民币)的32.5%。
四、交通邮电事业的恢复和发展
解放后,省政府对交通事业采取了“全面恢复,重点发展”的方针。1949年10月25日,银川市军管会发布保护和修复公路、桥梁的布告,要求各级政府动员人民群众保护公路,修复道路、桥梁,保证交通运输畅通无阻。次日,省委发出《关于保护公路的指示》,要求各地迅速动工修复被敌人破坏和秋雨浸坏的公路和桥梁,保护路旁树木,使军运、民运畅通。1950年1月6日,省政府颁布《保护公路暂行办法》。在整修公路、桥梁的同时,重点发展木帆船运输及骆驼驮运,输出食盐及皮毛、甘草、枸杞等土特产,并将破烂不堪的30辆汽车拼成24辆,成立了省运输公司。
在公路基本建设方面,共计完成涵洞工程294道,木桥73米,水泥桥面50米,过水路面144米,土石方路基14120立方米,并整修了470725平方米的简易土路面。特别是1951年秋至次年冬,因天旱缺水加之草料供应不足,骆驼死亡达3万多峰,严重影响了物资运输,省政府拨出专款,修建了130公里盐运专线公路。通过整修和新建公路,在路况改善的基础上,全省公路通车里程由1949年的1167公里,增加到1952年的1202公里。
为适应人民政权建设和剿匪肃特、镇压反革命的需要,在银川市军管会的领导下,邮电职工冒着生命危险,迅速抢修电信线路,沟通邮政联系,保证了通信畅通。同时,对职工进行政治教育,澄清一些职工在社会制度变革中出现的模糊认识,焕发出建设“人民邮电”的积极性。1949年11月,电话局与电信局合并,组建了省电信局,扩充市内电话200门。1950年7月,实行邮政、发行合一。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无线通信缺乏汽油,工人们就自制煤气发生炉,代替汽油开动机器。为了发展业务,职工还主动上门收订报纸,招揽货运客户,推广特种业务。1952年12月,成立了省邮电管理局,除偏远的额济纳旗外,全省都架通了电话并打通了邮路,邮电局(所)由1949年的74处增加到187处,长话电路由8路增加到21路。
五、科教文卫事业的恢复和发展
(一)科技事业的起步
省委和省政府为恢复和发展生产,从外地引进了一批科技人才。1950年,省自然科学专门学会和省科学技术普及协会成立,并在永宁县王太堡创建了省农业试验场。1951年又兴建了省农业化学试验所,此后还组建了灵武园艺试验场、兽医诊断试验室、水产试验室等一批农业科技试验推广机构,为推广先进生产技术和发展农牧业生产起了积极作用。由于当时条件所限,这些科技机构规模很小,试验条件十分简陋,各类专业人员总共几十人。为了培训急需的技术人才,除了宁夏卫生学校外,还新建了农业、农机、工业3所中等专业学校,培养了一批初级人员。
在党的“科学技术为生产服务”的方针指导下,除对原有的小发电厂、小面粉厂及一些手工作坊进行技术改造外,主要是开展地方粮食品种普查、引种和栽培技术试验、家畜疫病调查、盐碱地改良以及新技术、新机具的试验、示范推广等工作,实现了第一次小麦和水稻品种更新,总结了“草土围堰”的传统技术,并在总结群众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改良盐碱地的12条措施,推广应用后使100万亩荒滩、沼泽地初步得到改良。
科技界还对全省厂矿企业中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了摸底,了解掌握各级厂矿企业的具体情况,团结、帮助各类工程技术人员提高思想政治觉悟,鼓励他们学习苏联经验,为建设宁夏贡献出自己的智慧和技术。
(二)教育事业的发展
省委和省政府把普及初等和中等教育作为发展教育事业的重点。在1950年9月、1951年4月和1952年7月召开的全省第二次、第三次教育会议和省文教厅第五次教育行政会议上,制订了初等教育、师范教育和工农教育发展计划。先后选送200余名中等学校教职员、小学骨干、各级教育行政干部到西北教育研究班轮流学习,省教育研究班轮训在职小学教师四期共350人。
1951年9月,全省模范教育工作者会议召开。会议交流了教育教学经验,奖励了教育模范区——中宁第五区和西邵岗、姚伏、黑林滩、韦州等模范学校,以及一批模范教师和拥学模范,以典型实例宣传了教育方面的旗帜。省、地、县各级政府对教育工作十分重视,在教育制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民主管理、教学设备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使学校工作出现了新的面貌。至1952年,中等学校、普通中学和小学达到802所,比1949年的655所增长了22.4%;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达到2973人,比1949年的2033人增长了46.2%;各级各类在校学生达到73187人,比1949年的46813人增长了56.3%。
1952年3月,按照政务院《关于整顿和发展中等技术教育的指示》及国家教育部《中等技术学校暂行实施办法》,对中等学校进行了调整、整顿和改革,加强了领导力量,组织机构逐步健全,陆续分配了一批大专毕业生到校任课,校舍不断扩建,设备逐渐增加,开始进行正规教学。截至1952年,中等师范学校由1949年的1所中师、3所初师,发展为2所中师、2所初师,在校学生由611人增加到1564人。1949年至1952年,全省师范学校共毕业学生368名。
省委和省政府正确执行了党的民族政策和文教方针,发展少数民族教育,提高少数民族文化。1950年1月,省教育厅在对学生补助的指示中,把家境贫寒的少数民族学生作为优先补助对象。在回族聚居地区陆续设立了一批回民小学和回民女子小学,回民小学多设在清真寺,除完成教育部门规定的教学任务外,还由阿訇开设少量的阿文课(教授《古兰经》),学校教师尽量聘请回族教员,女子小学尽量聘请回族女教师。11月,政务院颁布《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后,省政府将原灵武师范学校改建为吴忠回民师范学校,专为金积、灵武、吴忠、同心等回族聚居地区培养回族教师。
1952年初,西北军政委员会教育部决定,固原县政府为西北教育部少数民族教育联系单位,以便及时研究和了解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的发展状况。4月,根据政务院作出的《关于建立民族教育行政机构的决定》,省教育厅专设民族教育科,并指定回族聚居的吴忠、同心、金积、灵武等市、县文教科主要管理民族教育,其他各县配备负责民族教育的专职干部。教育行政部门在物质待遇、教学设备、招生办法等方面对少数民族予以照顾,宁夏中学、宁夏师范于1952年增设回民班。在正常教育经费之外,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增拨民族教育补助费,用于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补助、修建校舍、购置教学设备和图书资料,1951年为7.92亿元(旧人民币),1952年为10亿元(旧人民币)。至1952年底,回族在校小学生达17918名,较1949年增加105%;普通中学和中师回族在校学生447名,较1949年增加165%;回族学龄儿童入学率大幅度上升。
各地都大力开展以扫除文盲为中心的工农教育,组织职工业余学校、农村冬学、常年民校、识字班、读报组等形式,逐步提高广大劳动人民的政治文化水平。在银川市的邮电局、电厂、修理厂、印刷厂、军服厂、制革厂等单位举办工人文化补习班和识字班;在农村开展冬学识字运动,乡、村举办民校;在县、乡建立人民教育馆,设置图书阅览室、游艺室,开办黑板报、夜校、识字班等,对农民、市民进行社会教育和扫盲识字教育。1950年11月26日,成立了省职工业余教育委员会,担负起领导全省职工业余教育的任务。1950年,全省参加冬学、民校的学员达到2.4万人。各地冬学一般以学校为主,按文化程度分初级班、中级班、高级班和妇女班、儿童班,在村庄分散的地方,采取巡回教学的方法。初级班、中级班注重文化学习;高级班注重学习时事政治、政策法令,使学员提高政治觉悟;儿童班以讲故事、说笑话等方式学习文化。各班均开展适当的文娱活动,活跃学习生活。1951年,配合农村土地改革,参加冬学学习的农民有102065人,由冬学转入常年民校学习的农民22000人。在暑假期间,在1000余名中小学教师中普遍讲解速成识字法,并分批训练了400名速成识字法骨干教师,分配到各市、县、旗,举办速成识字训练班。
(三)文化事业的进步
解放后,各地认真贯彻执行“面向工农兵,普及第一”的方针,文艺事业从无到有逐步发展起来。
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十九兵团文工团、六十三军和以陕甘宁边区三边分区“七七剧团”为主的基础上组建了省文工团,负责文化接管,从事文艺宣传工作。到1949年11月,先后接管了原宁夏民国日报社、国民党中央通讯社宁夏分社、广播站、银川书店、报社印刷厂、图书馆、银川市民众教育馆、电影院等单位。人民解放军六十五军政治部还接管了“庚辰俱乐部”,吸收本地京剧艺人和票友组成省京剧院。政府接管“觉民学社”后改为银川剧社,并清理了以前演出的剧目,上演了一批新编历史剧和优秀传统剧目。在文艺创作方面,积极发展工农创作;在剧改方面,加强了对艺人的思想教育与业务教育;在培养干部、建立组织等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绩。截至1952年,全省有业余剧团30多个。文艺工作者排演新戏77个,改编33个,创作短小秧歌剧27个,先后5次下乡巡回演出节目83个,观看群众达50余万人次。同时,配合各种政治运动,创作了一些短小的作品,给工厂、机关、学校和群众团体进行辅导。
群众文化事业有了较大发展。1949年底,建起了5个文化馆, 1952年各市县建立了17个文化馆,并在一些集镇和人口较集中的地方建起了15个文化站。省文化事业管理局积极抓骨干培训工作,举办了星期日文艺训练班、小学教师暑期音乐美术训练班、文化馆幻灯工作人员训练班及工农业余文艺训练班。城乡各地出现了一批业余剧团和秧歌队,仅文化馆直接辅导的12个群众业余剧团一年就排出小戏105个,演出123场。文艺创作逐渐活跃,办起了《宁夏文艺》《说唱土改》和《宁夏群众》等刊物,创作了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作品。电影事业有了较大发展,1951年成立了宁夏巡回放映大队,1952年成立了省电影发行站,新建了银川人民电影院和吴忠人民电影院。
1949年11月11日,省委机关报——《宁夏日报》创刊,宁夏有了固定出版发行的日报。12月21日,正式启用了毛泽东主席亲自题写的报头。《宁夏日报》从创刊开始,紧紧围绕全省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在恢复经济、稳定社会秩序和开展剿匪反霸、土地改革、抗美援朝、“三反”“五反”运动以及发展农业互助合作等工作中,向干部和群众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成为省领导机关宣传贯彻政策、指导工作的有力武器。
银川市军管会接收国民党宁夏省政府办的银川书店后,于1949年10月18日成立了新华书店银川分店,开始了图书发行工作。1950年6月,银川分店改为宁夏分店,并相继成立了吴忠、中卫、平罗、阿拉善旗等支店,发展了一批地区门市部和代销点,组建流动服务队,开展巡回售书。
1951年初,成立宁夏人民广播电台,7月1日正式播音,先后自办新闻、时事讲话、专题讲座、为农村听众服务、文艺节目等。当时省内普遍缺乏收听工具,由政务院发给每个市、县、旗5042干电池收音机各1部,在各市、县、旗党委宣传部配置1名收音员,抄收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宁夏人民广播电台的新闻,供市、县、旗领导参阅。同时还巡回送广播下乡,在农村形成颇受农民欢迎的广播集会。
(四)卫生事业的发展
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宁夏卫生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省委和省政府主要做了三件事:一是整顿改造国民党时期留下的医疗卫生机构,为新宁夏医疗卫生工作服务;二是集中力量防治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传染性疾病和严重威胁母婴生命的疾病;三是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城乡卫生面貌。
宁夏解放后,中国人民解放军十九兵团的37名医护人员、陕甘宁边区军分区卫生科的8名工作人员和招收原马鸿逵军队中医护人员44名,共同担负起组织和管理宁夏卫生工作的任务。经过整顿和改造,省立医院很快恢复工作,医护人员、床位得到扩充,日门诊量达到100人(次)以上。与此同时,国家还陆续从上海、南京等地,分配了一批医务人员和妇幼工作者来宁夏工作。至1952年,全省共有医院13个,妇幼保健所(站)4个,其他卫生机构17个,卫生技术人员664人,床位310张,每千人医院床位数0.18张。1949年至1952年,国家和地方财政每年都安排卫生事业费,且逐年增长。1950年11亿元(旧人民币),占地方财政支出2.99%;1952年63.1亿元(旧人民币),占地方财政支出的3.87%。
1952年,爱国卫生运动兴起。省委和省政府于5月27日批准成立了以省主席邢肇棠任主任委员的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全省2市、2旗、13个县很快都成立了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机关、团体、学校、部队、厂矿企业也成立了爱卫会领导小组。省爱卫会要求各地必须做到首长亲自领导、亲自动手、分层负责、由点到面,迅速在全省各地掀起爱国卫生运动,改变城乡卫生面貌。在爱国卫生运动中,全省各地注意培养典型、树立旗帜,及时召开现场观摩会,介绍经验,以点带面,促使运动向前发展,涌现出许多模范人物和先进地区,受到了中共中央、西北局和省上的表彰。
经过全省各族人民的努力奋斗,至1952年底,党的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三项基本任务全部实现,财政经济状况发生根本性的好转。1952年底,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达1.73亿元,工农业主要产品产量超过历史最高水平,原煤7.2万吨,发电量0.007亿千瓦小时,粮食47435万公斤,油料2605.7万公斤,基本建设投资总额502万元,社会商品零售额达5526万元,地方财政收入2770万元,地方财政支出1923万元,结余847万元。各项社会事业逐步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