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病秧子,大傻子
记忆中的宁三小姐是个很漂亮女孩,但显得有些苍白。可能身体不好,又定了亲,她表现得一直十分的低调。
雅卿那时回去还跟姑母说过,“为什么长公主会挑宁姐姐,宁姐姐看上去有怪?”
小时的她分不清感觉,但她记忆里,她觉得宁三小姐看得不是很舒服。哪不舒服,她是说不上来,于是只能用看上去有点怪来说。
“乖卿儿,所以你什么时候都要笑,日子再艰难也要笑,爱笑的孩子,怎么也不会命苦。”那天姑母没解释那个,只是轻轻的摸着她的小脸,笑眯眯的说道。
若不是想起他的未婚妻,她点忘记了姑母跟她说的这句话。不,她没有忘记,因为一直记得,却是她就算是满怀着仇恨,却也是努力笑着活着。姑母的话,其实已经刻在她骨子里了。
现在想想,宁小姐无论长相到规矩,按照贵女的标准来说,真是没挑了。但她觉得不舒服的地方,就是她身上带着沉沉的暮气。她也不会笑,因为不笑,让那时一直开朗的雅卿受到了打击,觉得宁小姐不喜欢她,由此才会特意向姑母提及,而姑母其实也回答了她,只不过那时她太小,根本就没听明白。
昨天看到长公主,她就有些明白了,宁小姐很像长公主,她们的身上都有一种悲怆的感觉。所以,姑母才会说人不管到什么时候都要笑吧,宁小姐不笑,长公主也不笑,他们让自己的人生蒙上了悲怆的色彩,最后他们实际是被他们自己逼死的吧?
现在像小公鸡一样傻乎乎的郝仁,宁小姐没死,天煞孤星的恶名就还没落在郝仁的身上,长公主也就没被气死,那么这个郝仁还是没心没肺的傻乐着。
想到这儿,雅卿的心情有些轻松了。她才不说,她是有些幸灾乐祸呢。
自己那十年不容易,其实这位也没容易多少,挺好,他们虽然前六年没有相互折腾,但果然老天是公平的,他有老天折腾。
不过想到马上要见长公主了,雅卿情绪还是低落了下来。默默的跟在后面,她还是不想见长公主,就算知道,她也活不长了,但是这又如何呢?伤害却是已经造成的。自己求助于仇人膝下,她的自尊心再一次受了深深的伤害,就像上一世,她第一次,走进侯府一般。
“昨儿啥时候回来的?”长公主已经更了衣,就在正堂里坐着,看到她的儿子,她脸上的笑容真诚多了。
此时看到长公主,再想到宁小姐,雅卿突然想到,长公主真的爱自己的儿子吗?若是真的爱他,就该找一个健康、爱笑,满身福气的女孩给自己的独子。
结果看看他挑的什么人,不爱笑也就算了,当日听到宁三小姐去世时,雅卿那会还真没想过这是仇人的未婚妻,想的只是一个认识的小姐姐这么年轻就凋零了,心里还有点惆怅。
结果一听原由,她就老实的去练舞去了。宁三小姐只是因为要看初雪,结果冻病,最终病死了。初雪是什么?能吃吗?还把自己冻病了,这都是些什么毛病啊!
后来她跟了郝仁,有时也会想起宁三小姐,想到她若不死,就已经是侯府夫人了。继而会想,果然是因为郝仁做的坏事太多,所以才会有这种下场。
可是现在想的是,为看一场初雪就死的女孩,身体得多差?这样的女孩能负担一个家吗?长公主脑子没事吧?腹诽归腹诽,她还是默默的站在原处,听着他们母子说话。
“刚回来,换身衣服就进宫给皇上回话了。”郝仁抱拳跟着母亲一揖,脸上却还是带着轻松愉快的笑容,显是心情极好。
“知道了,快去吧。省得皇上着急。”长公主此时就跟所有慈母一般,笑着挥手。
“那儿子就不能陪着娘吃早点了。”郝仁对着母亲还点撒娇。
雅卿还是低头不语,人家母子相宜,她自不会凑这个热闹的。不过还是有些愤懑了,把自己家抄了,就这么开心?活该死未婚妻。
“行了,有雅卿陪我呢。”长公主随意的说道,就像是她有多么喜欢雅卿一般。
“是,雅卿,你陪娘吃饭。乖,哥哥回来给你买绿豆糕吃。”郝仁笑了,还轻拍了她的小脸下,笑着出去了。
雅卿呆滞了,目光随着那个大傻子一直出去,看不到了,才回过神来,这个人怎么这样?好吧,不是傻,只是她不习惯。可为什么是绿豆糕,自己有喜欢吃过绿豆糕吗?从上一世到这一世,她好像就没喜欢吃过那玩艺吧。
她认识的那个笨郝仁,脾气坏得令人发指,从来就没好脸。她有时都怀疑,自己能在他身边四年,只是因为,只有自己能忍受他的坏脾气,而且从来就没被吓倒过。换个人,早被他吓死了。但现在,这个装自己是哥哥的小侯爷,正常吗?
“他就是这样,对喜欢的人,就是这么掏心掏肺。”长公主轻笑了一下,她应该不算是解释,也不期待她的回应,就立即吩咐传膳了。
雅卿也不知道怎么回话,正好膳食上来了,她对着长公主屈膝一礼,净了手,默默的按着规矩摆起膳来。
这个倒不丢脸,晚辈给长辈摆膳,那是孝道。这个也最能体现她教养的一个方面。
而她在牡丹阁里六年,能脱颖而出,成为头牌的继承者,除了天生丽质,更重要的是,她是受着严格教育长大的。
牡丹阁作为京中第一的青楼,他们的纵是一般的姑娘,除了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之外,各种规矩那也是要堪比贵族小姐的。更不要说她这个头牌的预备役了。
之前她学的是如何做规矩、优雅,后来学的是在规矩、优雅之上,加上自己的魅力。那些训练不管她如何排斥,就已经明明白白的刻入了她的骨髓,她自己都不知道。
那种风致,连长公主看到,都不禁心念一动。突然想到了昨天丁嬷嬷的话,这女孩比高满当年,真有过之,而无不及。
PS:那房子基本上用我家小帅哥说的,上帝是公平的,给你财富的同时,是给不了你品味的。但是我无法认同的是,那宅子是我表哥第三子的。而我表哥和表嫂住在豪宅边那排平房中的一间。离伙房很近。当然,也有理由,那大宅还是公司,所以那里算是公司的重地,他的三儿子自己都不住在这儿,于是老头老太太不住在里面也情有可源。不过我心里还是觉得不太舒服。因为基本上,我表哥是给儿子打工,替他看房,然后那三子给他们老两口开工资。所以真正土豪的是他三儿子。顺便说一声,表哥是亲的,我妈亲姐姐的儿子,算是很近的亲戚,不过真的那表嫂的土豪之气,我还是见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