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甘正传(同名电影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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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布莱恩教练和他们那些人想出了一个秘招,任何人都不得透露,连跟我们自己人也不能提。他们一直在教我接球。每天练完了球,总有两名打手和一名四分卫继续训练我,我一再跑出去接球,跑出去接球,直到我累得筋疲力尽,舌头垂到肚脐眼。但是我已进步到能接到球了,布莱恩教练说这将是我们的“秘密武器”——就好比“原子弹”还是什么,因为其他球队过一阵子会发现队友都不把球传给我,于是就不会戒备。

“然后,”布莱恩教练说,“我们就让你这大狗屎尽情跑——六英尺六英寸高,两百四十磅重的大家伙——九秒半之内跑完一百码。一定让他们叹为观止!”

到这会儿布巴和我已经成了好朋友,他帮助我用口琴学会了一些新曲子。有时候他到地下室来,我们坐在那儿一起吹,但是布巴说他一辈子也不会吹得比我好。我告诉你,要不是这支口琴,我大概已经卷铺盖回家了,可是吹口琴让我好舒坦,我形容不出那种感觉。就好像我整个身体就是口琴,我吹奏时音乐会让我起鸡皮疙瘩。吹口琴的窍门在于舌头、嘴唇和手指,以及移动脖子的动作。我猜想追那些传球使我的舌头伸得比较长,而这绝对是个特点,可以这么说。

接下来的星期五,我把自己打扮起来,布巴还借给我发油和刮胡子水,然后我去了学生会大楼。演唱会现场人山人海,珍妮·柯伦果然和三四个人站在台上。珍妮穿着一件长礼服,弹吉他,另外一个人拿着五弦琴,还有个家伙用手指拨弄着低音大提琴。

他们演奏得非常好,珍妮看见我站在人群后面,于是微笑着用眼睛示意我坐到前面。坐在地板上,望着珍妮·柯伦,那感觉真好。我有点想待会儿买些软糖,看她是不是也想吃一点。

他们表演了一个小时左右,观众似乎都很快乐,听得很舒坦。他们演唱了琼·贝兹[10]的曲子,还有鲍伯·迪伦[11]跟“彼得、保罗和玛丽”乐队的曲子。我往后靠着闭眼听,突然间,我也弄不清怎么回事,总之我掏出口琴,跟着他们一起吹。

那件事真是怪透了。珍妮当时正在唱《随风飘荡》,我一开始吹,她立刻停顿了半秒,五弦琴手也停了下来,他们的表情非常惊讶,之后珍妮咧嘴笑了,继续往下唱,五弦琴手则停下来让我独奏,等我吹完了,所有观众鼓掌叫好。

那支曲子结束后,乐队休息了一会儿,珍妮走下台,说:“阿甘,怎么回事?你从哪儿学会吹那玩意的?”总之,那以后,珍妮促成我加入了他们的乐队。乐队每周五演出,如果不是去外地表演,我一个晚上就可以赚到二十五块。我好像置身天堂,直到我发现珍妮·柯伦一直在跟五弦琴手睡觉。

可惜,英文课的情况并不是这么顺利。彭恩先生将我的自传念给大家听之后,过了一星期,他把我叫去办公室。他说:“甘先生,我想你该停止耍宝,认真起来了。”他把我的作业还给我,那是一篇对英国诗人华兹华斯的评论。

“浪漫主义时期,”他说,“并不是写一大堆‘古典屁话’。诗人蒲柏[12]和德莱顿[13]也不是两个‘痞子’。”

他叫我重写一遍,我这才发觉彭恩先生并不明白我是个白痴,但是他会发现的。

在这同时,一定是有人跟某人说了某些话,因为有一天我在体育系的指导顾问把我叫进办公室,告诉我可以不必上课,次日早上去大学医学中心向一位米尔斯大夫报到。我一大早就去了,米尔斯大夫面前放着一大沓文件,正在翻阅。他叫我坐下,开始问我一堆问题。问完了话,他叫我脱下衣服——只保留内裤,这一点倒是让我舒了口气,因为上一次陆军军医叫我脱衣服之后发生过那件不幸的事——接着他仔细研究我,盯着我的眼睛等等,还用一个小小的橡胶锤子敲我的膝盖骨。

之后,米尔斯大夫叫我下午再去一趟,并且问我愿不愿意带口琴去,因为他耳闻我的琴艺,不知我愿不愿意在他的医学课上吹一曲。我说愿意——尽管连我这么笨的人也觉得这件事很怪异。

医学课上大约有上百名学生,个个穿着绿色围裙,记着笔记。米尔斯大夫叫我坐在讲台上的一张椅子上,面前放了一个水罐和一杯水。

他说了一大堆我听不懂的废话,不过听了一阵子后,我觉得他是在谈我。

“白痴才子。”他大声说,所有人统统往我身上盯着看。

“一个人,不会打领带,也几乎不会系鞋带,智商大概只有六到十岁,生理上——以这个案例而言——有一副阿多尼斯[14]的身体。”米尔斯大夫冲我露出一种我不喜欢的微笑,可是我猜我已进退两难。

“可是心智,”他说,“白痴才子的心智却贮存着罕见的才能,因此阿甘可以解答你们任何一个都解不出的高等数学方程式,他还可以像李斯特或是贝多芬一样信手学会复杂的乐曲。这就是白痴天才。”他又说一遍,同时用手比着我。

我不知道如何是好,但是他说过要我吹一首曲子,于是我掏出口琴,吹起《神奇之龙,吐火》。所有人坐在那儿望着我,好像我是只臭虫还是什么,等我吹完曲子,他们还是坐在那儿望着我——也没拍手什么的。我心想他们一定不喜欢听,于是站起身说:“谢谢。”我掉头就走。去他们的。

那个学期发生的其他事情,只有两件算是“稍微重要”。第一件是我们赢得“全国大学杯美式橄榄球锦标赛”,并将继续参加“橘子杯”球赛;第二件是我发现珍妮·柯伦跟五弦琴手睡觉。

那天晚上我们预定要在大学的一个兄弟会派对上演出。我们苦练了一下午,我渴得可以跟狗似的喝马桶里的水。不过距“人猿宿舍”大约五六条街的地方有家小商店,于是练习完毕我就走到那儿打算买点酸橙和糖,给自己弄一杯妈妈以前弄给我喝的柠檬汁。柜台后面是个斗鸡眼的女人,她看我的眼神好像我是抢匪什么的。我找酸橙找了半天。她说:“我可以效劳吗?”我就说:“我要买酸橙。”她说店里没有酸橙。于是我问她有没有柠檬,因为我想喝柠檬汁也行,但是店里也没有柠檬或柑橘。那家店不卖这些东西。我在店里起码找了一个小时以上,那女人紧张起来,终于她说:“你买不买东西?”于是我从架子上拿了一罐桃子和一些糖,心想既然买不到别的,或许自己弄杯桃子汁也行——有就好。我快渴死了。回到宿舍地下室,我用刀子打开罐头,然后用一只袜子包住桃子挤碎,将汁滴入瓶子,再倒了些水和糖搅拌一下,可是我告诉你——那味道一点也不像柠檬汁——老实说,那味道像极了热烫烫的臭袜子。

总之,我应该七点到达兄弟会。我到了那儿,有几个家伙已经在准备乐器,可是珍妮和五弦琴手却不见人影。我四下询问了一番,之后我出去到停车场透透气。我看见珍妮的汽车,心想她大概刚到。

所有车窗都冒着雾气,因此看不见车内情形。呃,我莫名其妙地突然认为她可能在车内,出不来,也许是喝了那种让人筋疲力尽的药物还是什么,于是我打开车门往里看。我开车门的同时,灯亮了。

她躺在后座,裙子上身被拉了下来,下摆被拉上去。五弦琴手也在车上,在她身上。珍妮看见我,立刻又尖叫又挥动胳膊,就像那次在电影院的情形,我猛然想到她可能遭到猥亵,因此我抓住五弦琴手的衬衫——他身上只剩下那件衣服——把他从她身上抓下来。

呃,就算是白痴也明白我又做错事了。老天,想想我干了什么好事。他咒骂我,她也咒骂我,还上上下下地拉扯衣服,最后珍妮说:“哦,阿甘——你怎么能这样!”说完拂袖而去。五弦琴手拿起他的五弦琴,也走了。

总之,那件事之后,显然他们不会欢迎我继续参加小乐队的演出,于是我回到地下室。我还是没法子完全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可是那天晚上布巴看见我房间灯亮着,因此就下来坐坐,我告诉他这件事之后,他说:“老天爷,阿甘,他们在做爱!”呃,我想其实我自己可能已经想到了,可是老实说,我不愿知道是这样的。不过,有的时候男人必须面对事实。

忙着打球或许是件好事,因为发觉珍妮跟那个五弦琴手做那件事,而且她大概对我从没有过那种念头,委实叫人心里不好受。到这时我们球队全季没有吃过败仗,即将跟内布拉斯加那些种玉米的家伙在“橘子杯”上争夺全国冠军。跟北方球队比赛向来是大事,因为他们那边一定会有有色人种球员,而这会使我们队里某些家伙大为惊恐——例如我的前任室友柯蒂斯——不过我个人从不担心,因为我从小遇见的有色人种多半要比白人对我友善些。

总之,我们去迈阿密参加“橘子杯”比赛。球赛即将开始,我们都有点紧张亢奋。布莱恩教练走进更衣室,没讲什么,只说了一句要想赢球就得卖命之类的话,接着我们走进球场,他们开球先攻。球直朝我飞来,我凌空抓住它,直奔入一堆个个皆有五百磅重的内布拉斯加种玉米的黑人和大块头白人中。

整个下午情况都是这样。中场休息时,他们以二十八比七领先我们,我们个个垂头丧气。布莱恩教练走进更衣室,摇着头好像早就料到我们会让他失望似的。接着他开始在黑板上画阵势,还跟四分卫“蛇人”和另外几个家伙说了半天,而后他叫我的名字,要我跟他去走廊。

“阿甘,”他说,“前头那种狗屎情况必须停止。”他的脸凑在我面前,我感觉到他的呼吸热滚滚吐在我脸上。“阿甘,”他说,“我们秘密训练传球给你已经一年了,你一直表现出色。现在我们要在下半场用这套战术对付他们那些种玉米的家伙,他们会被骗得傻眼。不过一切全看你了,小伙子——所以,待会儿上了球场,你得像有只野兽在追你似的给我拼命跑!”

我点头。这时已经该回到球场上了,所有人都在欢呼呐喊,可是我有点觉得肩上扛着不公平的担子。不过,管他呢——有时候这是难免的事。

我们第一次拿球攻击时,四分卫“蛇人”在围成人墙的队伍中说:“好,咱们现在要打阿甘战法了。”他又对我说:“你只管跑二十码,然后回头看,球会送到你手里。”果然!眨眼之间比分成了二十八比十四。

那以后我们打得有板有眼,只不过那些内布拉斯加种玉米的黑人和笨白人并不是光坐在一边围观。他们也有一些绝招——主要是人海战术,全体冲向我们,好像我们是硬纸板做的假人似的。

不过他们仍旧有点意外我居然会接球,于是等我接过四五次球之后,比分成了二十八比二十一时,他们开始派两个家伙盯着我。不过这样一来就没有人盯着侧锋昆恩,他接住“蛇人”的传球,把球带到十五码线。定位射门员“黄鼠狼”得分,比分成了二十八比二十四。

边线外的布莱恩教练过来跟我说:“阿甘,你也许脑子不灵光,但是你得为我们打赢这场球。只要你能把球再一次带过得分线,我会亲自让你当上美国总统,或是随你想要什么都行。”他拍拍我的头,好像我是条狗似的,我就这么回到球场上。

第一次攻击,“蛇人”就被困在中线后面,而时间飞逝。第二次攻击,他企图骗过他们,佯装要长传却把球递给我,但是大约有两吨重的内布拉斯加玉米牛肉,有黑有白,全部扑到我身上。我四脚朝天躺在地上,心想当年一整网香蕉砸在我爸身上的情形想必就是这个滋味。

重新列队后,“蛇人”说:“阿甘,我会假装传球给昆恩,但是球会扔给你,所以我要你跑到翼卫的位置,然后右转,球会传到那儿。”“蛇人”的眼神像老虎般狂野。我点头照做。

果然,“蛇人”把球扔入我的手中,我目标球门,朝中场直奔。但是突然间一名巨汉飞到我怀中,耽搁了我的速度,接着全世界所有内布拉斯加种玉米的黑人和笨白人陆续抓住我,踩我、压我,我倒在地上。只剩几码我们就赢球了。我爬起来之后,看见“蛇人”已经叫所有人列队准备最后一次攻球,因为我们已经没有时间了。我一回到位置,他立刻下令急攻,我奔出去,但是他突然把球扔过我的头上有二十英尺远,故意让它出界——我猜是为了暂停计时,因为时间只剩下了两三秒。

不过,不幸“蛇人”自己迷糊了,我猜他以为这是我们第三次攻击,还有一次机会,但其实这是第四次了,因此我们输了球,当然也输了比赛。这好像是我才会干的那种事。

总之,输球令我特别难过,因为我猜珍妮·柯伦可能会看球赛,要是我得分赢了比赛,她会愿意原谅我对她做的那件事。但是天不从人愿。布莱恩教练非常不痛快,但是他忍着不悦,说:“呃,小伙子们,明年还有机会。”

但我没有了。打球这件事也将天不从人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