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导论(1)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在吸取、继承了人类全部思想精华的基础上创立的,也是在回答和应对人类发展面临的各种重大现实问题,批判性地审查各种既有理论的合理性及其局限性,进而提出新观点、新方案的过程中不断发展的。在它的发展过程中,一方面是出现新的分支,开拓出新的理论领域;另一方面则是不断地回溯、审查、反思、修正原有的理论、方法和结论,无论是开辟新的领域还是反思修正原有的观点,都离不开与其他哲学理论派别进行对话,回应他们的挑战,彼此辩难相互启发,也离不开自己内部不同观点的争论。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1]研究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证。经过几十年诸多学者的辛勤耕耘和艰苦努力,遭遇了数不清的误解、质疑、反对,甚至可以说是顶着巨大的压力,终于结出了丰硕的成果,获得了多数人们的理解和承认,不仅“价值”、“价值观念”、“价值观变革”、“价值体系”等被写进了党中央文件,而且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被规定为21世纪中国发展的重大战略性任务。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应该有”,而且确实建立了自己的价值理论,价值理论不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领域、一个分支,更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基础理论,它提供了人们观察世界、理解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一种基本方法、一种重要视界。借助价值理论这种新的视界和新的维度,我们可以对人类思想史、文化史上的一些争论及偏颇,对过去理解马克思主义本质方面的一些误解和缺陷,获得一种合理的解释。
[1]价值理论或价值论,在英文中本来是同一个词,本书对这个概念,也是在相同或可以互换的意思上使用的。为了照顾上下文语义的顺畅,有的地方使用价值论,有的地方使用价值理论。
一、现代价值论的兴起及其历史背景
价值论(theory of value),顾名思义,是对价值现象、价值问题的研究所形成的理论,确切地说,是关于价值的哲学理论。价值问题老早就存在,人类对价值问题的思考也早就在实际地进行着,反映到哲学上,古代的哲人们、思想家们,留下了关于价值的一些珍贵的思想。但从总体上说,古代哲人们关于价值的这些思想,还不能算是真正的价值论,这不仅因为这些思想大都还是些吉光片羽式的论断,更关键的是他们并没有达到对“价值一般”的自觉辨析和系统考察。在古代哲学家那里,尽管已经有了“伦理学”、“诗学”这样的名目,尽管对“善”、“恶”、“美”、“丑”、“福”、“祸”、“利”、“弊”等概念都进行过相当深入的考察,可他们毕竟对这些现象作为价值现象的共同本质还缺乏真正的理解,也没有将“评价”与“认知”区分开来。一句话,古代哲人还没有达到对价值现象的哲学层面的自觉,没有形成对“价值”这个作为各种价值现象的“共名”或“通名”的哲学理解。所以,按照当今多数学者的理解,价值论是到了现代才出现的学科或学问。
价值问题是任何时代的人们在生活实践中必然遭遇、必须对待的重要问题,人们在现实的实践生活中经过不断试错和学习,也积累了很丰富的价值选择方面的经验,比如“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将欲取之,必先予之”、“有舍才有得”,等等。即使在今天,这些道理仍然是普遍适用的一般通则。古希腊哲人苏格拉底有一句格言,“未经省察的人生是没有价值的”,就涉及到什么样的人生有价值或没有价值。在苏格拉底看来,人作为有意识的存在物,他应该自觉地反思和审视自己的生活目标,经常检视自己的生活方式和过程,过有意义、有价值的一生,而不应如动物一样只是按着肉体自然的规定来生活。中国的哲人孔子讲“吾日三省吾身”,便于改过迁善,表达的也是类似的意思。
价值问题是人类独有的或特有的问题,只有人才有所谓价值问题。人类从动物发展而来,但动物没有意识和自我意识,它们不可能把自身与环境区分开来,不可能省察和设计自己的生活,它们的存在与它们的生命是直接同一的,都是一种纯粹自然的过程。动物的活动只服从因果规律,而不会有什么“理由”问题,更不存在“理想”。当然,动物,甚至可以说一般的生物有机体,都有一种自我保护的机能和功能机制,在这种机制的作用下,它们的活动遵循着趋利避害的“原则”,表现出某种无目的的合目的性。但动物的趋利避害行为,对动物而言的“利”和“害”,都还不是价值选择的问题,都不算是“价值问题”,至多只是构成了人类价值选择活动的自然前提。
人类最初的活动和行为与其他动物的行为并没有很大的区别,马克思说得好,“同这一阶段的社会生活本身一样,带有动物的性质;这是纯粹的畜群意识,这里,人和绵羊不同的地方只是在于:他的意识代替了他的本能,或者说他的本能是被意识到了的本能。由于生产效率的提高,需要的增长以及作为二者基础的人口的增多,这种绵羊意识或部落意识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和提高。”[1]人类在劳动中并通过劳动实现了“物种的提升”,通过意识的发展日益意识到自己和自己的劳动对象的区别,自己的目的和实现目的的条件之间的差别。对象与人的关系,直接的首先的就是一种实践关系,是一种生活关系,一种以有利还是有害、有用还有无用为基本内容的关系。在这个基础上和发展的过程中,日益生长出了审美性的关系,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进行建造”。与此同时,劳动过程中以及劳动产品分配中的人与人的关系,自然也成为人们关注的对象。正是这种千百万次重复的活动,也是为了辨认这些活动对象,人们在意识上和语言上对它们进行分类进行规定,一些被分成“有用的”、“有益的”、“值得珍惜的”、“好的”,另一些则是“坏的”、“有害的”,等等。随着意识的进一步发展和社会分工的发展,特别是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分离以后,“从这时候起意识才能现实地想象:它是和现存实践的意识不同的某种东西;它不用想象某种现实的东西就能现实地想象某种东西。从这时候起,意识才能摆脱世界而去构造‘纯粹的’理论、神学、哲学、道德等等。”[2]精神生产的这些产物既丰富了人们的对象世界,又渗透到人们的生产和生活过程中并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人们的价值对象世界在急剧地丰富着、扩大着、膨胀着,人们的生产能力、消费能力、享受能力、欣赏能力都在不断地发展着、提高着。而无论任何时代,人们都得根据当时当地的客观的和主观的情况进行选择,也总得承受自己行为的直接和间接的结果,由此也总会产生和接受各种各样的情感体验,或是高兴、喜悦和满意,或是痛心疾首、抱怨后悔。
能够进行自主的选择,这是人不同于其他存在的一个显著特点,人类学意义上的人的自由,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指选择的自由,而选择本质上就是价值选择,是根据一定的价值取向和价值评价来进行的选择。价值是人们选择的客观目标和依据,评价则构成人的选择的主观形式和凭借,人们就是依据着自己对一定对象的价值评估、预测、权衡来进行选择、做出决策的。古往今来,概无例外。
我们通过上面的简略考察所得出的结论就是,价值问题是人类自出现以来就存在的问题,也是只有对人来说才存在的问题。对于其他的有机系统、生物和动物来说,由于它们从来没有达到把自身与其他存在物区别开来的水平,不能把自己的存在当作是对象来进行反思和设计,所以它们的活动中也就不存在价值问题。换句话说,对于它们的活动和变化,使用因果关系、结构和功能关系来描述、解释就足够了,没有必要再画蛇添足地引进“价值”这个概念,正如没必要用“动机”概念来解释和说明无机物的运动一样。
价值问题是人类与生俱来的问题,但人们对它的认识和反思却并不是一开始就很明白的,相反,可以说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是不很明白的甚至很不明白的。原始先民基于认识的局限,把自然的各种灾害、渔猎和收成的丰歉、战争的胜败、生活中的祸福都看作是某种超自然力量有意施为的结果,万物有灵论、自然神论和目的论都是这种观念的表现。随着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实践经验大大增加,认识和思维能力有了较大提高,以哲学为母体的各种理论开始摆脱原始神话而产生了出来。一方面人们开始较为理性地看待利害、祸福、生死、善恶、正义非正义这些属于价值论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对造成利害、祸福的客观原因进行理性的分析,这即是科学的出现。
当然,由于条件的限制,古代的理论家们对这二者的关系还缺乏较为正确的认识。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价值意识和科学意识是混杂在一起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是浑然不分的。特别是对社会现象历史现象的理解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和明显。尽管有这些局限,古代人毕竟开始了对价值问题的研究,古代的伦理学、政治学、诗学中都包含了关于善恶、正义非正义、美丑等基本价值范畴的探讨和见解,而关于义利、理欲、德法、王霸关系的讨论,关于利害并存、祸福相依、美丑相对的观点,都为后世讨论价值问题积累了宝贵的思想材料。从总体上看,古代人对于价值的认识属于从个别上升到特殊的阶段,他们的思想大多是对于某种特殊的价值的,他们有所谓的“善论”、“好论”、“美论”等关于特殊类别的价值的理论,而没有建立起一般的“价值论”,也缺少从一般价值的高度来讨论价值与非价值、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关系的自觉。与中国哲学“以善统真”的传统相反,以古希腊哲学为源头的西方哲学则更多地表现出“以真统善”的倾向,苏格拉底的“美德即知识”的格言一直影响着后世的思想家们。
西方近代自然科学的发展以及表现出的强大力量,加重了人们对科学的崇拜,也加重了“以真统善”的倾向。认为科学能够解决社会和人生中面临的各种问题,成为许多思想家的共识,而自然科学理论的惊人准确的预测力使得人们把它视作是科学的典范和蓝本,自然科学方法成为科学方法的代名词。在这种背景下,思想家们不仅积极地、大量地运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研究社会现象,而且认为只有弄清了人的心理发生、发展的规律,就可以准确地预见人们的各种行为,心理学成为各种社会历史理论的基础。这便是所谓“科学主义”话语霸权的时代。与这种情况相适应,哲学理论也发生着所谓“认识论转向”,即把认识(认知)活动何以可能、认识如何达到真理、真理的标准是什么的问题当作是哲学的中心问题。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的争论,就是围绕着认识的发生机制、方法论基础和真理的标准等而展开的。由此形成了强大的认识论中心主义或认知论的哲学传统,即使是对于伦理学、美学、历史学等充满了价值问题的领域,人们也认为主要是如何获得关于“善恶”、“美丑”、“正义非正义”的最终真理的问题,是如何用真理性的观念排除那些谬误和歧见的问题。
然而,正当许多学者热衷于用自然科学方法即所谓科学方法建立自己的社会人文理论的时刻,休谟却对这种时尚提出了深刻的怀疑。休谟认为,如何从“是”的判断过渡到“应该”的判断,是需要作者做出说明和解释的,否则,这种过渡就具有“独断论”的性质。实际上,休谟的怀疑论具有着更为广泛的性质,不单是怀疑以神学为基础的传统伦理道德观念的合理性,也怀疑对当时的科学理论的方法论基础的哲学解释的合理性,比如他认为因果观念的基础并非是客观对象的因果联系,而是出自认识主体的“联想习惯”。休谟提出的“是”如何过渡到“应该”问题,第一次从哲学上指出了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差别,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康德就曾说,是休谟把他从“独断论的梦想”中惊醒了。康德哲学的中心议题和重要任务,不仅是如同以往我们所强调的那样,是调和经验与理性的矛盾,同时也是在调和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的矛盾。康德的实践理性是进行道德选择的理性,判断力则是审美的能力,可由于在此时,价值还没有作为一个普遍的范畴、作为各种具体价值现象的共名或通名来予以对待,所以,在康德那里,理论理性、实践理性与判断力都是分别予以讨论的,真、善、美这几种价值也没有得到统一的理解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