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中国人的迷惘(2)
第二种情况,屈尊而过。屈尊是指一方。一方为什么会屈尊呢?因为另一方强壮,且表情凶横,丝毫没有主动让一下的意思。那么,弱势的一方必然胆怯,贴墙而立。若他踩了对方的脚,或根本没有,对方明明是找碴子,骂了他,还给了他一耳光。估计他也是会忍气吞声。是谓明智。好汉不吃眼前亏。忍为上策。忍不下那口气,离远了,回头骂一句拔腿就跑,也是常事。这种情况一般不会发生在成年人身上,正如不会发生在成年的高级动物包括猛兽身上。即使一狮一熊在独木桥上遭遇了,审时度势估计自己不会占上风的,也往往会虚假发威地吼几声先后退的。相逢于狭长胡同还仗势欺人的,往往是半大不大、缺少良好性情教育的孩子的行径。
还是两个男人,也还是两个正常的或较正常的我们的同胞,在热闹的步行街上互相撞了一下;或一方踩了另一方的脚;或明明是自己的脚绊了人家的脚一下,反说人家踩了他的脚……在当今现实中,无理挑衅之事起码仍有三成发生的可能。
结果又会怎样呢?
将与发生在狭长的、两侧高墙耸立、连扇窗也没有的胡同里大为不同,甚至截然不同。
必定起先理论,继而争吵,接着互骂,终于拳来脚往大打出手。
为什么情况不同了呢?
乃因——在前边那种胡同里,无一看客。连个推开窗在屋里往外看的看客都没有。即使扯开嗓子大喊大叫,一时半会儿都喊不来一个看客!
而在行人络绎不绝的步行街上,或有一拨又一拨站在东西南北斑马线前等待过马路的人的十字街头,看客是转眼间就可聚集在一起的。
弱势的一方因对此点的正确判断而不甘表现屈辱。这种判断基于一种特古代的经验,通过一百年又一百年,一千年又一千年的文化放大、凝固,再放大再凝固,最终形成人脑区的一种在有围观者即看客之情况下的基因;其暗示便是——有人群的时候必有正义。
确乎,在古代,差不多便是如此。人群中每有壮士挺身而出。古代之中国,习武的男人多。他们从体格上往往与众不同,故曰壮士。十之八九的壮士,又都巴望着有机会证明自己还是义士。义士应是见义勇为的。由壮士而义士,是壮士的进步、壮士的荣光。但时下之中国,已与古代不能同日而语。时下的中国胖子很多,壮士很少。时下的中国,健身或健美的男人很多,习武的男人有限。健身与健美,并不是为了当义士。即使真的从体格上看疑似壮士,内心里却很可能与被当街欺辱的人一样同样是弱者。
这对不甘于表现屈辱的人是不利的。特古代的那种基因斯时所发出的经验信息,其实越来越靠不大住了。
而这也就是为什么,往往以强欺弱的现象就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和眼前,中国的看客只一味地看“热闹”,抑暴护弱的汉子越发少了的原因。
那么当众持强欺弱的人是怎么想的呢?
比之于被欺辱的人,他们对围观者也是有判断的。他们的行径,绝非偶然。乃习性使然,遂成必然。鲁迅小说《药》中的牢头红眼睛阿义,便是他们中的典型。若论身份,一个牢头,只不过是衙门的链子所拴的一条狗而已。但是在即将被问斩的夏瑜面前,他俨然便是一个极强势的人物了,故他对夏瑜便特凶恶,敲诈不成,于是扇夏瑜的嘴巴子。又如《水浒传》中的牛二,比红眼睛阿义还要典型。牛二本一市井无赖。我们都知道的,无赖而结帮,也是有“领袖”的。想必那牛二从年轻时起便是青皮,街面上混的年头多了,由青皮而泼皮,很有些追随者了。那么一个大恶没胆做、小恶似家常便饭的东西,在脸上被烙下了“配军”二字的杨志面前,于是大耍无赖,蛮横至极。结果,惹得杨志怒起,一刀将他杀了。
红眼睛阿义也罢,牛二也罢,欺负人时,是巴望有围观者的。倘无,他们过后自己也会津津乐道地讲给人听,那对于他们是扬名的事迹,是做地头蛇的资本。有人围观,可收获现场宣传的效果。无人围观,由自己津津乐道,等于后续宣传。
当下之中国的红眼睛阿义们、牛二们,早已号准了当下之中国看客们的脉象,清楚当下之中国看客中,义士是极少的,多是纯粹的看客,围着白相白相罢了。故他们既需要看客捧场,内心里也是瞧不大起看客的,众目睽睽之下,将泼皮“风彩”发扬光大。
由于当下之中国社会矛盾重重,郁闷者多多,当下中国看客,对不平之事的正义冲动,一番番被酱缸似的不良现实所腌沤,异变为两种极端的表现——麻木不仁已无冲动可言,人性上沦为纯粹看客;或胸中终日无名业火暗燃,不定什么时候,便火冒三丈,起哄架秧子,唯恐天下不乱。
那麻木不仁已无冲动可言的看客,像极了郑老栓。去往有“热闹”处,一心只想的是少花钱,快办成自己的事,成功地得到蘸了人血的馒头,好治肺痨儿子的病。至于蘸的是何人的血,那人何以被砍头,冤枉不冤枉,他是漠不关心的。即使明知那人被杀害,是为了替他这样的一些人创建一个好社会,他也绝不惋惜那样的人之被杀害。悠悠万事,唯将馒头淋淋漓漓地蘸了那人的血为大。斯事是他眼前之最大利益。至于将来,他是不考虑的。也根本不相信,有人会为了许多别人的将来而宁可掉自己的脑袋。
那唯恐天下不乱的,围观时,“很像久饿的人见食物一般,眼里闪出一种攫取的光”。——在《药》中,他们倒卖血馒头,如同稀货贩子在鬼市兜售稀货。那是天下将乱倘未乱时,他们所获的一种好处。
比之于纯粹的看客,他们“凑热闹”、“看热闹”的心理很不纯粹。倘有什么骚乱发生,他们便会像阿Q 一样,趁火打劫,抢掠些财物。然后装出不曾参与的样子,看参与了或被冤枉了的人遭到追捕、杀头,侥幸而且同样的幸灾乐祸,连点儿兔死狐悲也全然没有,只不过又当成一种“热闹”罢了。
从鲁迅那个时代到“文革”再到电脑普及前,中国之看客一茬茬繁殖,从没怎么少过。“文革”时期反而更多了起来。因为那一时期,想不当看客都不行。可以这么说,几代中国人是看那种“热闹”看过来的。
虽然“文革”已成历史,中国人爱看“热闹”一点却早已成习。
仅仅翻阅一下八十年代十年中的报纸便不难发现这样的报道——女子当街遭到轮奸而围观者众!
却不像古代的时候有义士出现。
连就待在不远处的什么机关、什么单位的传达室里的人,守着电话机,耳听着呼救之声凄惨,都懒得以举手之劳抓起电话报警。
至于有人要跳楼,围观者不耐烦地催促其跳的事,更是接二连三。
中国之看客,可谓世界之最。
最令心理正常的人嫌恶。
如今情况好多了,一由于城市管理水平大大提高;二由于电脑的普及,看客们都转移到网络上去了。
三、人类是地球上最爱看“热闹”的物种
人类出现以前,地球上本无“热闹”。如果人类至今仍未出现,地球上便还是没有“热闹”可言。
除了猴子和猩猩,地球上的一概动物,从巨大到渺小,从一个“纪”到下一个“纪”到现在,皆无看“热闹”的习性。
我们没见到什么大动物围得里三圈外三圈的,看一群蚂蚁怎么样将一条毛扎扎的大肉虫制伏并拖入蚁穴的情形;即使两窝蚂蚁大混战它们也是没那份闲心观看的。尽管其场面放大了惊心动魄,尽管某些动物的视力比人还强。
我们也没见过两头狮子争夺地盘,而另外一些狮子以及三五成群的猎豹、鬣狗什么的蹲在不远处,边看边叫,发出人类那种类似起哄的声音。
掠食猛兽从食草类动物群中扑倒了一只,躲得远了的食草类动物群倾刻恢复平静,又若无其事地吃草——那是由于天性的麻木,但却并不围观同类之被撕碎。它们那种麻木,人类身上也经常表现出来的;但人类身上还经常表现出来的对同类陷于惨境的“热闹”看得乐在其中的情形,却从未在任何动物身上发生过。
不错,狮子们争食一头角马、鬣狗、秃鹫什么的也围着看。那时的鬣狗、秃鹫们,眼中也确乎地露出“想要攫取到什么”的目光。
它们要攫取到剩尸而已,与看“热闹”是两码事。
自从人类出现以后,以人的眼看,这世界种种的“热闹”多了起来,对于人类大有看头——包括另外一些人陷于悲惨。倘某一阵子这世界上缺少“热闹”,人类便会制造出来。
人类对于人类犯下的罪恶,是地球上任何动物从不曾对别的动物,更不曾对自己的同类犯下过的。人类不但残害同类,还挖空心思“研发”许多种方法折磨同类,或为逼供,或为解恨,或只为取乐。
以此点而言,“兽性大发”一词,实在是对动物的诬蔑。若反过来说动物之凶残是凶残的人性体现,倒是有根据的形容。
人类为什么会那样呢?
这要从人吃人的历史说起。
我们都知道的,我们的祖先曾经互吃,这是不争的事实。动物也有互吃的时候,但往往是在特定情况下,不经常。而古人类的互吃,曾是一件很经常的事。
一个部落的古人类抓住了另一部落中的一个,准备着要吃后者了。于是围着火堆蹦蹦踏踏,拍手齐叫,那是开吃时本能的快乐。之后,开始操刀肢解了,像今天的厨子剖鱼或剁鸡块。而小崽子们,瞪着他们的小眼睛看,鲜血四溅,哀号声声,他们也绝不会捂上眼睛和耳朵。
那是他们习以为常了的,也是他们最初所惯看的“热闹”。后来小崽子们长大了,一个个凶残无比。看惯了吃同类之“热闹”的他们,并且也很爱吃,长大后能不比野兽更凶残吗?他们的小崽子又不同了,“进化”了些,无师自通,居然虐待起被缚住并即将被吃的同类来,用木棍挑出可悲的后者们的眼,或用石刀割下后者们的鼻子、耳朵。在哀号中获得了乐趣、快感。那是他们“创造”的乐子,也带给包括父母在内的全部族一种乐子,于是受到鼓励。大人还相帮着那么干,又于是营造出“热闹”的气象。
后来,人吃人不那么容易了。因为有的部落壮大了,有的部落几乎被吃光了、消亡了。互相也特戒备,抓住一两个,不够分吃。
于是被抓住的人,就有了另一种用途——作为祭品。
祭是仪式。源于人类对某种图腾的敬畏之心,也源于祈祷之愿。
现代的我们,写下或读到某人、某些人因某种“原因”成为某事件过程中的“祭品”时,细一寻思,短短一行字,意味着多么血腥的不幸和多么巨大的恐怖啊!
再后来,那是几多的一千年后,人类不再以同类的头和心来祭祀了,代之以牲畜了——遂成习俗,沿袭至今。然欧洲已不如此,亚洲故之。中国的农村,尤其不改。杀牲宰畜,便仍是农村孩子们所惯看的“热闹”。
毕竟,以牲畜为祭品,较之以同类,是人道主义的初级体现。所谓“向前一小步,文明一大步”。尽管,那时“人道”还未成“主义”。
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伟大”的进步呢?
当归功于那时的某些大祭司。按如今说法,他们是那时祭祀的主持人。却又不仅仅是主持人,还兼着类似大法师的身份。为什么某些他们主张废除祭人而代之以祭畜,这是解释不大清楚的。人性提升体现于他们的先知先觉的迹象,使他们具有“上帝”播向人间的最初的宗教种子的意味。那时宗教自然还未成教,他们是体现宗教思想的种子。他们是大祭司中的某些,而非全体。另外一些,依然热衷于祭人,乐此不疲。
也要归功于那时的文艺。祭祀的仪式完毕以后,人们还没热闹够,意犹未尽,于是续之以节目。因为是祭祀活动的组成部分,所以须保持庄严特色。因为祭祀源于人类的敬畏心,敬畏心使人类对自己的命运产生难以克服的恓惶感,所以那些节目的内容往往是悲剧性的,并且具有警戒性。结果大抵是违背所崇拜之“神”的人类受到惩罚。
他们年复一年地创作那类节目,好比我们的“春晚”导演们为吸引眼球,年复一年地挖空心思推陈出新。
于是早期悲剧逐渐形成。
而他们是人类后来的戏剧家们的先师。
由祭祀词而衍生出诗歌来。
诗歌使早期悲剧的台词具有诗性。
而戏剧、诗歌又嫁接成文字形式的史诗——至近代,三者互补,诞生了电影、电视剧,此后话也。
还说很古远很古远的当时——祭祀节目之“演出”也告一段落了,人们仍不愿四散,并觉那种节目看得不过瘾,都有将热闹继续下去的亢奋冲动,于是以自发的即兴的节目续之。这类节目以使聚集气氛更“热”、更“闹”为最大能事。一言以蔽之,以自娱自乐为前提。
于是,所谓喜剧、闹剧便也诞生。自然,起初还不能算是戏或剧,各尽逗乐子、搞笑的擅长罢了。
悲剧起初是投贵族所好的。喜剧起初是适合民间趣味的。
正剧起初是为了能使贵族与民间大众一同看的。故至今仍无严格意义的正剧。曰正剧,少不了悲剧的元素或喜剧桥段的。
综上所述,人类爱看热闹的习性,实际上发扬光大了。祭人显得老套了,没多大看头了。节目更有看头了,戏剧更有看头了。祭祀仪式的内容几乎是一成不变的,出新的是节目,是戏剧。人类盼望祭祀活动之举行,更是为了满足看热闹的心理了。而节目中一旦升华出戏剧,一部分人类爱看热闹的心理,也就自然而然地嬗变为欣赏的精神需求了。
故对人类的进化,文艺也是功不可没的。仅仅认为劳动使人类文明起来了是偏面的。
但是,人类爱从看热闹过程中获得刺激享受的恶劣的基因(我认为是比动物性更恶劣的),仍在人类的习性中作祟着,并不是什么悲剧、喜剧、正剧所能完全抵消的。
所以便有了罗马角斗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