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在东日德兰半岛,青山掩映,林木葱郁的海湾地区散落着许多小城镇,上次战争[1]前后,一位名叫约翰尼斯·希德纽斯的牧师就住在其中一个镇子上。这位牧师虔信上帝,不苟言笑。无论是处世举止,还是整个的生活方式,他都和镇子里的其他居民截然不同。多年来,居民们一直当他是难打交道的外乡客,对他的异端举止,大家也都不予理睬,甚至大为光火。他穿着灰色土布燕尾服,戴着一副深蓝色的大眼镜,昂首挺胸,表情严肃,大步流星地走过,每走一步,手里紧握的大布伞就用力地戳在路面上,每当这时,所有人就都忍不住朝他看去。那些坐在窗户后面观望的人从玻璃里看见他走过,就做起了鬼脸,或是一笑置之。镇子里有名的商户也好,年迈的乡村商贩也好,马倌也好,从来都不和他打招呼,即便是他穿起了法衣也不。这些人虽然自己就蹬着木头鞋子,穿着肮脏的亚麻外衣,吧吧地抽着烟斗在街上走,但他们就是觉得有个这样的穷酸牧师非常丢脸,是镇子的耻辱,他不仅穿得像个教区执事,还明显的连养活自己和一大群孩子都要成问题了。镇上的人所熟悉的牧师完全是另一种模样,他们应该穿着质地精良的黑袍,戴有洁白的麻纱领圈,他们的名字能为镇子和教堂增添荣耀,以后会成为副主教,甚至成为大主教,但即使这样,他们也不会炫耀自己对上帝的虔诚,也不会自恃甚高而不理会镇上的凡俗事务,更不会不参加节庆娱乐活动。
那时,牧师的红色大宅本是个热情好客的地方,人们找牧师办完了事,还会受邀到会客厅同牧师妻女共进一杯咖啡,访客若是身份高贵,还会款待一杯红葡萄酒,或是自制的糕点,再聊聊镇上当日的新闻。但如今,除非迫不得已,谁也不愿踏足牧师之家,即便去了,也会止步于希德纽斯阴暗的书房,那里百叶窗半掩,这样牧师才不会感受到窄巷对面墙壁反光的刺眼。
这位牧师总是站着迎接访客,他也几乎从不邀客人们坐下,总是很迅速地就完成他们的事情。显而易见,牧师对他们缺乏兴趣,而对于那些觉得自己应该享受特殊待遇的访客,他甚至更难亲近。镇上的官员和家人在拜访过希德纽斯之后也不再登门,因为他们不但没有得到精神上的快慰,反而是受到信仰的检视,仿佛他们正站在圣坛前请求受坚信礼一样。
在一些杰出人士的葬礼上,希德纽斯所激起的愤怒尤为强烈。葬礼上,人们扛着号角,打着行会旗帜,怀抱鲜花列队前进。官员们也戴上了装饰着羽毛的帽子,穿起镶金边的制服。在举办葬礼的家里稍微用过午饭,少量饮过波尔图葡萄酒后,镇民们觉得自己满心虔诚,准备好聆听教诲了。但希德纽斯却没有按照惯例那样发表长篇悼词,而是一成不变地背起了祷文,就像是在未受洗的小孩子和贫者的葬礼听到的那种祷文一样。而关于逝者正直的品行,不倦地工作,对镇子福利所做的贡献,对道路和市政水道建设的关心,他却只字不提。到了墓园,他几乎连逝者的名字都很少提及,就算说起,也总是要加上“这堆可怜的尘土”或“这蠕虫的吃食”类似的修饰。葬礼的规模越大,逝者的名声越显赫,参加的人越多,墓地里风中飘扬的旗帜越多,他的祷文就越短,逝者家属就越显得可怜,而人们正是为这些家属才聚集起来的,因此人们离去时总是满怀愤恨,不满的声音不止一次出现在墓地周围。
镇上和牧师有来往的人就只有未婚妇女之家两个又老又丑的女人,一个面色苍白,蓄着长胡子,长得像基督的裁缝,几个灵魂“得救”的穷人,他们摆脱了世俗,在牧师希德纽斯家里得到了庇护。这里没有社交的麻烦,因为希德纽斯太太身体一向不好,抱恙卧床多年,牧师本人也完全不喜欢交际。
追随者们也都只是出于信仰问题才会找他,但他们每周日一定会去教堂,聚集在讲道坛正下方一个固定的位置,嘹亮地唱起赞美诗来,就算是最长的诗篇,他们也不用看《圣歌集》,常常惹得其他礼拜者十分烦恼。
希德纽斯牧师出身于一个古老且分布广泛的牧师之家,其家族历史可以上溯至宗教改革时期。三百多年里,这教职就像一份神圣的遗产,父亲传给儿子,是的,也会遗传给女儿,她们通常会嫁给父亲的助手,兄弟的同学。希德纽斯家族很早以前就因为这种传承而深感自豪。好几个世纪以来,整个国家里,几乎每个教区都曾有希德纽斯家族的牧师供职过,他们将整个心神都皈依于教会的统治。
自然,这些神职人员的热情程度也并不是完全相等。他们之中也曾有过一些相当世俗化的人,这些人过久了节制生活,突然爆发而不可收拾。十八世纪,在文叙瑟尔就有这样一个牧师,人们都叫他“疯子希德纽斯”,他想要在日德兰半岛山区的原始森林里像猎人那样自由自在地生活。他常常坐在酒馆里和农人们畅饮白兰地,最后有一年复活节,他喝得烂醉,击倒了教堂执事,鲜血四溅沾染了祭坛的台布。
但希德纽斯家族的大部分人仍是教会的虔诚卫士,他们许多人还广泛阅读,甚至是博学的神学家。他们在乡村过着隐士般的生活,在那些灰色的单调岁月里,为了补偿困苦的生活,他们在宁静内省的精神世界寻求安慰,潜心研究内心世界,他们最终找到了活着的真正价值,活着的最大幸福,以及真正目标。
正是这种对所有转瞬即逝事物的蔑视,在家族中一代代流传了下来,成为约翰尼斯·希德纽斯人生斗争的武器,让他即使面对贫穷与种种逆境的压迫,也能直起腰,鼓足精神。在人生的斗争中,他还有来自妻子最坚定的支持,尽管他们截然不同,却相亲相爱,婚姻美满。妻子对宗教也有深刻的敬仰之情,但和丈夫相比,她生性多愁,情绪易起伏,这使她充满焦虑,惧怕黑暗。出嫁前她并没有坚定的信仰,但在丈夫的影响下,她成了虔诚的信徒。生存的艰难,多次的生产使得她对人生的困苦和基督徒的责任产生了夸张而几近病态的看法。自从上次生完孩子以来,许多年里她一直瘫痪在黑暗的病床上。后来,在最近的那场不幸战争中,她又忍受了敌军士兵的强行驻扎,横征暴敛,血腥屈辱,这一切让她很难再重拾生活的信心。
尽管丈夫总是苦心劝导她,但她却从来也不能从焦虑中获得宽慰。她深知这是一种罪恶,自己对上帝的恩赐缺乏信念,她也一直教导孩子们各方面都要保持克制,这是在上帝和他人面前的职责。每次听到镇民们的生活方式,说他们的宴会有许多道菜,还有三四种葡萄酒,听说妇女们的丝绸衣裙,少女的珠宝首饰,她就像听说了什么犯罪事件一样激动难安。有时,丈夫外出回来带回一件小礼物,虽悄声不语却满含敬意地放在她面前的被面上——两朵纸包的玫瑰,一点上好的水果,一小罐缓解她夜间咳嗽的姜汁酱,但就连丈夫这样的行为她也难以谅解。对于丈夫的关心,她快乐又感动,但就算温柔地握着丈夫的手时,她还是忍不住要说:“你不该买这些的,亲爱的。”
这家里有一大群孩子,一共是十一个,他们虽然面色苍白,却都很漂亮,他们时不时会病上一场,却都逐渐长大成人。五个是眼睛明亮的男孩儿,六个是眼睛同样明亮的女孩儿。在镇上的孩子中,他们极易分辨,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因为他们与众不同的衣领,那衣领让男孩子们看起来有点女孩子的样子,女孩子看起来又有点男孩子气。男孩子们棕色的头发又长又卷,几欲达到肩膀位置了,而与之相对的,女孩子们头发梳得又滑又顺,在太阳穴位置才编成小辫儿紧紧的绕在耳边。
这家里,父母和孩子之间的关系完全是父母说了算。就拿吃饭这等小事来说吧,食物并不丰盛,但每餐之前都一成不变的要祈祷。父亲坐在又长又窄的餐桌的一头,五个男孩儿按照年龄顺序坐在一边,六个女孩儿则相应地坐在另一边。帮忙家务的长女西格妮补了母亲的空缺,坐在桌子的另一头。除非被问话,不然没有人敢说话。父亲常常爱问起孩子们学校的情况,问起他们的功课怎么样,和同学相处好不好,他很喜欢就此自己讲上一通。他用教育孩子的语气讲起自己童年时代,说起当时发生的事,上学的日子啊,他祖父和父亲泥垒的房屋里的生活啊,等等诸如此类的事。有时候,他来了兴致,也会说起在哥本哈根读书时的趣事,比如他的宿舍生活啊,学生们开玩笑耍弄巡夜人和警察的事啊。这样,孩子们每次都被逗得哈哈大笑,但结束时,他总不忘告诫他们,让他们转移注意力严肃生活,履行自己的职责。
这一大家子,还有他们开始在学校取得的成功,逐渐成了希德纽斯牧师骄傲的资本。同时,他把这些视作上帝赐福家庭的证据,愈加心怀感激。孩子们逐渐长大,变得聪明、刻苦又正直,确实是真正的希德纽斯家族传人。他们一个接一个长成了父亲的样子,方方面面都继承了他,就连自信的态度和极其精准的士兵般的步伐也和他一模一样。只有一个孩子让父母很担忧,是个排行中间的男孩儿,名叫彼得·安德烈斯。彼得在学校很调皮,所以他们常常受到抱怨。还是很小的时候,针对家里的各种规矩和习惯,彼得脸上都会流露出故意反抗的神情。不满十岁,他就开始顶撞父母,年纪越大,就越气人,越任性霸道,不管是强制管束还是上帝的训令,他都敢反抗。
希德纽斯牧师常常困惑地坐在妻子的床边,仔细谈论这个孩子的事,他让他们想起那个堕落的文叙瑟尔牧师的可怕回忆,那个疯子的名字像血一样沾污了整个家族。他的兄弟姐妹们也都潜移默化受到父母的影响,对他冷眼相待,玩游戏也不让他参与了。另外,他出生的时刻也非常不幸运,当时他父亲刚从与世隔绝的贫穷的沼地教区搬至这个镇上,埋头于各种职务上的事情。因此,彼得就成了第一个完全由母亲教养的孩子,但在彼得·安德烈斯教育的早期,她要干的事情太多,还要照顾更小的弟弟妹妹。后来,她因病卧床,就把孩子们拢在床边,但彼得·安德烈斯又已经太大了,没办法再管教他了。
所以,彼得·安德烈斯从出生起,在家里就格格不入。一开始,他找到女仆的房间还有樵夫的棚户躲避,他们对一切世事的冷静思考早早影响了这个男孩儿对世界的看法。后来,他在邻居商行和木料场找到了第二个家,他在那里的仆人和学徒中巩固了对生活和快乐的实际看法。与此同时,户外生活也锻炼了他的身体,他圆乎乎的脸颊上泛起了红色。
很快,因为强壮,街上和木料场的孩子们都开始害怕他,最后,他就自封为这帮捣蛋鬼的头儿,横行邻里。家里人谁都没有察觉,他已经变成一个野小子了。等又大了些,特别是九岁进了镇上的文法学校之后,这个男孩儿身上的危险性才明显起来,父母和老师都尽力想要弥补他们在教育方面的过失,但为时已晚。
深秋的一天,镇上的一位居民来希德纽斯牧师的书房里,准备请牧师周日去为他的孩子行受洗礼。他尽最快速度办完了事情,手搭在门闩上准备离开了,但迅速考虑了一下之后,他转身朝着屋子里用挑衅的语气说:“这次,我想也顺便请求一下,牧师先生,您要是能管好您的孩子别往我的花园跑就好了。您的儿子和别的几个孩子总是不愿放过我的苹果,说真的,对此我很不满。”
希德纽斯牧师正弓身坐在桌子边,深蓝色的大眼镜高高推到了额头,正准备把父母的名字写到教堂记录里。他听到这话慢慢抬起头,把眼镜推回原位,尖声说:“您说什么?您是说我儿子……”
“是的。”那人继续说道,一边还为自己终于有机会可以压下骄傲的牧师的气焰而自得,“您的儿子彼得·安德烈斯现在是一群小流氓的首领,他们经常翻我们的栅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是您牧师的儿子也不能例外。我要是走投无路告上警察局,那时,市政厅就会公开处罚这些孩子。您是镇上任命的牧师,那样就不好看了。”希德纽斯牧师放下笔,双手颤抖,他站起身。“我的儿子……”他重复念道,整个身体都在颤抖。当这幕场景在牧师的书房发生时,那犯错的小孩子却正坐在教室里,他躲在高高的书堆后躲避着老师和同学们的目光,隐藏起自己的坏心眼儿。在上学的路上,他碰到一个愤怒的镇民,那人从街对面冲他喊道:“做好准备吧,我的小伙计!我这就要去向你父亲打打小报告去!”父亲发火,彼得·安德烈斯并不会特别放在心上,但这次他感觉却不太一样,就像是自己做了什么不值当的事,随着回家的时间越来越近,他的心神就越来越不安。
他红着耳朵溜进家里的大门,走过了门口处的窗户。每当他调皮捣蛋的时候,父亲就会站在那里,看到他出现就会把他叫进去,但现在那窗子却是关着的。他看到父亲既不在院子里,也没有站在厨房门口,于是如释重负,呼吸也轻松了许多。“那老家伙不过是想吓唬我啊。”他一边想,一边溜达进了厨房,平时他总喜欢跑进去探听什么时候吃晚饭。他突然间感到很自负,于是就冒险进了卧室向母亲打招呼。母亲用一种既严厉又陌生的声音说:“回你的房间去。我不想看到你。”那男孩儿在那儿又站了一会儿,他能看出母亲之前一直在哭。“没听见我的话吗?回房待着去吧,等你父亲叫你!”他一阵沮丧,灰溜溜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