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中国古代哲学(4)
这种学说,也是时势的反动。那个时代是一个兵祸连年的时代。小国不能自保,大国又争霸权,不肯相下。老子生于这个时代,深知武力的竞争,以暴御暴,只有更烈,决没有止境。只有消极的软工夫,可以抵抗强暴。狂风吹不断柳丝,齿落而舌长存。又如最柔弱的水可以冲开山石,凿成江河。人类交际,也是如此。汤之于葛,太王之于狄人,都是用柔道取胜。楚庄王不能奈何那肉袒出迎的郑伯,也是这个道理。老子时的小国,如宋,如郑,处列强之间,全靠柔道取胜。故老子提出这个不争主义,要人知道柔弱能胜刚强;要人知道“夫唯不争,故天下莫与之争”。他教人莫要“为天下先”,又教人“报怨以德”。他要小国下大国,大国下小国。他说暂时吃亏忍辱,并不害事。要知“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强梁者不得其死”。这句话含有他的天道观念。他深信“自然法”的“天网恢恢,疏而不失”,故一切得其自然。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都是天道之自然。宇宙之间,自有“司杀者杀”,故强梁的总不得好死。我们尽可逆来顺受,且看天道的自然因果罢。
正名主义
孔子哲学的根本观念,依我看来,只是上篇所说的三个观念:
第一,一切变迁都是由微变显,由简易变繁赜。所以说:
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由辨之不早辨也。《易》曰,“履霜坚冰至”,盖言顺也。
知道一切变迁都起于极微极细极简易的,故我们研究变迁,应该从这里下手。所以说:
夫易,圣人之所以极深而研几也(韩注,“极未形之理曰深,适动微之会曰几”)。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唯几也,故能成天下之务。
“深”是隐藏未现的。“几”字《易·系辞》说得最好,几者动之微吉凶之先见者也(旧无凶字,义不可通。今按孔颖达《正义》云:“诸本或有凶字者,其定本则无也。”是唐时尚有凶字之本。今据增)。
孔子哲学的根本观念,只是要“知几”,要“见机”,要“防微杜渐”。大凡人生哲学(即伦理学),论人生行为的善恶,约分两大派:一派注重“居心”,注重“动机”;一派注重行为的效果影响。孔子的人生哲学,属于“动机”一派。
第二,人类的一切器物制度礼法,都起于种种“象”。换言之,“象”便是一切制度文物的“几”。这个观念,极为重要。因为“象”的应用,在心理和人生哲学一方面就是“意”,就是“居心”(孟子所谓“以仁存心,以礼存心”之存心)。就是俗话说的“念头”。在实际一方面,就是“名”,就是一切“名字”(郑玄说,古曰名,今曰字)。“象”的学说,于孔子的哲学上,有三层效果:
(一)因为象是事物的“动机”,故孔子的人生哲学,极注重行为的“居心”和“动机”。
(二)因为“象”在实际上即是名号名字,故孔子的政治哲学主张一种“正名”主义。
(三)因为象有仿效模范的意思,故孔子的教育哲学和政治哲学,又注重标准的榜样行为,注重正己以正人,注重以德化人。
第三,积名成“辞”,可以表示意象动作的趋向,可以指出动作行为的吉凶利害,因此可以作为人生动作的向导。故说:
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
“正辞”与“正名”只是一事。孔子主张“正名”“正辞”,只是一方面要鼓天下之动,一方面要禁民为非。
以上所说,是孔子哲学的重要大旨。如今且先说“正名主义”。
正名主义,乃是孔子学说的中心问题。这个问题的重要,见于《论语·子路篇》:
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
子曰:“必也正名乎!”(马融注,正百事之名)
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
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
请看名不正的害处,竟可致礼乐不兴,刑罚不中,百姓无所措手足。这是何等重大的问题!如今且把这一段仔细研究一番:
怎么说“名不正则言不顺”呢?“言”是“名”组合成的。名字的意义若没有正当的标准,便连话都说不通了。孔子说:
觚不觚,觚哉?觚哉?
“觚”是有角之形(《汉书·律历志》,“成六觚”。苏林曰:“六觚,六角也。”又《郊祀志》,“八觚宣通,象八方”。师古曰:“觚,角也。”班固《西都赋》,“上觚棱而栖金爵”,注云:“觚,八觚,有隅者也。”可证),故有角的酒器,叫做“觚”。后来把觚字用泛了,凡酒器可盛三升的,都叫做“觚”,不问他有角无角。所以孔子说:“现在觚没有角了。这也是觚吗?这也是觚吗?”不是觚的都叫做“觚”,这就是言不顺。且再举一例。孔子说:
政者,正也。子率以正,孰敢不正?
政字从正,本有正意。现今那些昏君贪官的政府,也居然叫做“政”,这也是“言不顺”了。
这种现象,是一种学识思想界昏乱“无政府”的怪现象。语言文字(名)是代表思想的符号。语言文字没有正确的意义,还有什么来做是非真假的标准呢?没有角的东西可叫做“觚”,一班暴君污吏可叫做“政”,怪不得少正卯、邓析一般人,要“以非为是,以是为非,是非无度,而可与不可日变”(用《吕氏春秋》语)了。
孔子当日眼见那些“邪说暴行”,以为天下的病根在于思想界没有公认的是非真伪的标准。所以他说:
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
他的中心问题只是要建设一种公认的是非真伪的标准,建设下手的方法便是“正名”。这是儒家公有的中心问题。试引荀卿的话为证:今圣王没,名守慢,奇辞起,名实乱,是非之形不明,则虽守法之吏,诵数之儒,亦皆乱也。……异形离心交喻,异物名实互纽;贵贱不明,同异不别:如是,则志必有不喻之患,而事必有困废之祸(《荀子·正名》篇)。
不正名则“志必有不喻之患,而事必有困废之祸”,这两句可作孔子“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两句的正确注脚。
怎么说“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呢?这是说是非真伪善恶,若没有公认的标准,则一切别的种种标准如礼乐刑罚之类,都不能成立。正如荀卿说的:“名守慢,奇辞起,名实乱,是非之形不明,则虽守法之吏,诵数之儒,亦皆乱也。”
“正名”的宗旨,只要建设是非善恶的标准,已如上文所说,这是孔门政治哲学的根本理想。《论语》说:
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也只是正名主义。正名的宗旨,不但要使觚的是“觚”,方的是“方”,还须要使君真是君,臣真是臣,父真是父,子真是子。不君的君,不臣的臣,不子的子和不觚的觚,有角的圆,是同样的错谬。
如今且看孔子的正名主义如何实行。孟子说:
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
又说:
昔者禹抑洪水而天下平。周公兼夷狄,驱猛兽,而百姓宁。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
一部《春秋》便是孔子实行正名的方法。《春秋》这部书,一定是有深意“大义”的,所以孟子如此说法。孟子又说:
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
《庄子·天下》篇也说:“《春秋》以道名分。”这都是论《春秋》最早的话,该可相信。若《春秋》没有什么“微言大义”,单是一部史书,那真不如“断烂朝报”了。孔子不是一个全无意识的人,似乎不至于做出这样极不可读的史书。
论《春秋》的真意,应该研究《公羊传》和《榖梁传》,晚出的《左传》最没有用。我不主张“今文”,也不主张“古文”,单就《春秋》而论,似乎应该如此主张。
《春秋》正名的方法,可分三层说:
第一,正名字。《春秋》的第一个方法,是要订正一切名字的意义。这是言语学、文法学的事业。今举一例,《春秋》说:
僖公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戊申朔,陨石于宋,五。是月,六鹢退飞,过宋都。
(《公羊传》)曷为先言“霣”而后言“石”?霣石记闻。闻其磌然,视之则“石”,察之则“五”。是月者何?仅逮是月也。……曷为先言“六”而后言“鹢”?六鹢退飞,记见也。视之则“六”,察之则“鹢”,徐而察之,则退飞。……
(《榖梁传》)“陨石于宋,五。”先“陨”而后“石”,何也?“陨”而后“石”也。于宋四境之内曰“宋”。后数,散辞也,耳治也。“是月也,六退飞,过宋都。”“是月也”,决不日而月也。“六退飞过宋都”,先数,聚辞也。目治也。……君子之于物,无所苟而已。石且犹尽其辞,而况于人乎?故五石六之辞不设,则王道不亢矣。[9]
(董仲舒《春秋繁露·深察名号》篇)《春秋》辨物之理以正其名,名物如其真,不失秋毫之末,故名霣石则后其“五”,言退鹢则先其“六”。圣人之谨于正名如此。“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五石六鹢之辞是也。
“《春秋》辨物之理以正其名,名物如其真”,这是正名的第一义。古书辨文法上词性之区别,莫如《公羊》《榖梁》两传。《公羊传》讲词性更精。不但名词(如车马曰赗,货财曰赙,衣服曰襚之类)、动词(如春曰苗,秋曰搜,冬曰狩,春曰祠,夏曰礿,秋曰尝,冬曰烝,直来曰来,大归曰来归等)分别得详细,并且把状词(如既者何,尽也)、介词(如及者何,累也)、连词(如遂者何,生事也,乃者何,难之也,之类)三类,都仔细研究文法上的作用。所以我说《春秋》的第一义,是文法学言语学的事业。
第二,定名分。上一条是“别同异”,这一条是“辨上下”。那时的周天子久已不算什么东西。楚吴都已称王,此外各国,也多拓地灭国,各自称雄。孔子眼见那纷争无主的现象,回想那封建制度最盛时代,井井有条的阶级社会,真有去古日远的感慨。所以《论语》说:
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读这两句,可见他老人家气得胡子发抖的神气!《论语》又说:
三家者,以《雍》彻,子曰:“相维辟公,天子穆穆”,奚取于三家之堂?
孔子虽明知一时做不到那“天下有道,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制度,他却处处要保存那纸上的封建阶级。所以《春秋》于吴楚之君,只称“子”,齐晋只称“侯”,宋虽弱小,却称“公”。践土之会,明是晋文公把周天子叫来,《春秋》却说是“天王狩于河阳”。周天子的号令,久不行了,《春秋》每年仍旧大书“春,王正月”。这都是“正名分”的微旨。《论语》说:
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
这便是《春秋》大书“春王正月”一类的用意。
第三,寓褒贬。《春秋》的方法,最重要的,在于把褒贬的判断寄托在记事之中。司马迁《史记·自序》引董仲舒的话道:
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王道之大者也。
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便是褒贬之意。上章说“辞”字本有判断之意。故“正辞”可以“禁民为非”。《春秋》的“书法”,只是要人看见了生畏惧之心,因此趋善去恶。即如《春秋》书弑君三十六次,中间很有个分别,都寓有“记者”褒贬的判断。如下举的例:
(例一)(隐四年三月戊申)卫州吁弑其君完。
(例二)(隐四年九月)卫人杀州吁于濮。
(例三)(桓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
(例四)(文元年冬十月丁未)楚世子商臣弑其君(《公》、《榖》皆作髡)。
(例五)(文十六年)宋人弑其君杵臼。
(例六)(文十八年冬)莒弑其君庶其。
(例七)(宣二年秋九月乙丑)晋赵盾弑其君夷皋。
(例八)(成十八年春天正月庚申)晋弑其君州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