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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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回眸(1)

1933年上海文坛的“书目”风波

邵建

20世纪90年代初,施蛰存先生写过《书目》一文,开头是这样:

“《青年报》编者来访,先是闲谈,随即吐露来意,要我开一份书目。我一听说‘开书目’,也不用问他开什么书目,立刻敬谢不敏,另请高明。”

一个报纸编辑请一位学界前辈给年轻人开一份阅读书目,这是雅事,再正常也不过了。不正常的倒是施蛰存,不待听完对方,就推诿拒绝,是不是有点不情。如果这位编辑对施蛰存的经历无所了解,不但摸不着头脑,还会生一肚皮闷气。然而,他不知道他无意中撞着了施蛰存的隐痛。“因为开书目的事,我有过惨痛的经验”,“一份小小的书目,可以招致大大的罪名”。

“大大的罪名”,哦,这是在说“文革”了——如果当时说给那位编辑听,没准他会这样想。然而,错矣。施蛰存这段惨痛与“文革”无关,而是近六十年前的事。1933年,上海文坛有过一场“书目”风波,施蛰存作为这场风波的两造之一,自此就“不再应报刊编辑之命,开任何一种书目。这个决心,已拿定并实行了五十年”。[1]

是什么原因让施蛰存几十年来弓杯蛇影,心有余悸,以致一辈子都不再染指开书目这样的事呢?

不妨把目光拉回到上个世纪30年代的上海滩。

1933年秋,上海《大晚报》的编辑崔万秋给时任《现代》杂志主编的施蛰存寄来一张表格,要求填下面两项:一是目下在读什么书,二是要介绍给青年的书。由于寄来表格的空间很窄,于是施蛰存在第二项的格子里推荐了两本书《庄子》和《文选》,并作了一条注:“为青年文学修养之助。”没料到,就是这两本书,使施蛰存受到极大的伤害——当然,使他受到伤害的并不是“庄子”,而是鲁迅。

10月1日,鲁迅以“丰之余”的笔名写了《感旧》发在当月6日的《申报·自由谈》上(该文被收入《准风月谈》时改名为“重三感旧”,并加了副题)。文章题为“感旧”,其实是“感现”,只不过从旧入题而已。那便是对光绪年末那些“老新党”的赞美了,赞美他们几十岁的中年人,还硬着舌头,怪声怪气地学英文。学英文是为了看“洋书”,看洋书是为了“图富强”。当时连八股出身的张之洞都不例外,做《书目答问》时,也竭力填各种译本进去。这时的鲁迅当然没心思“发思古之幽情”,毋宁说他对古充满了憎恶。此刻的感旧乃是策略,是要批那些在他看来是要复古的人。果然,一个段落过后,鲁迅来了个“然而”就切入正题:

“现在是别一种现象了。有些青年,境遇正和‘老新党’相反,八股毒是丝毫没有染过的,出身又是学校,也并非国学的专家,但是,学起篆字来了,填起词来了,劝人看《庄子》和《文选》了,信封也有自刻的印版了,新诗也写成方块了……”[2]

这种现象让鲁迅痛心疾首,在他看来—当时和今天的许多学者也这样认为—这是30年代“复古主义”的兴起,是新文化运动的倒退,是五四的一股逆流。因此,鲁迅用五四语言开始批判,说批判,其实也离不开骂。是从一句俗话开始的,所谓“旧瓶不能装新酒”,但鲁迅认为“旧瓶可以装新酒,新瓶也可以装旧酒”,后者的证例,就是以上那些“新式青年的躯壳里,大可以埋伏下‘桐城谬种’或‘选学妖孽’的喽”(同注[2])。不过,在鲁迅骂人谱系中,“喽”一词是极轻的了,而那极重的“谬种妖孽”之类,知识产权不姓鲁而姓钱(玄同),鲁迅只是借光,因此,该骂可以相对忽略。

不想忽略的倒是围绕这篇文章的另外一些东西。就该文而言,尤其那段现象举例,看来看去,也没看出有什么批判必要。不就是一些个人爱好吗?何必大惊小怪?至于把它视为五四的倒退和复古,不是上纲上线,就是声张敌情。鲁迅后来在给姚克信中提到这茬事时说:“……这种辩论,五四运动时候早已闹过的了,而现在又来这一套,非倒退而何。”[3]可见,鲁迅一开始,就把这些现象和辩论当作五四的倒退来看待。然而,上述那些现象与五四何干,又谈得上什么前进与倒退?也许,长期以来,我们都认为只有“文革”才会上纲上线。其实不然。风起于青之末,“文革”中的上纲上线,是造极而非肇始,就它成为一种强大的政治正确的习惯,30年代委实脱不了干系。要不,个人写写篆字填填词怎么样也提不到那些“宏大叙事”的高度。或许笔者迟钝,上纲上线就是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篆字事小,要在它和全盘反传统的五四精神相悖。这一点都看不到,还写什么杂文。正是这种“本质论”的思维,使其必然要把和这种本质不合的所有现象都当敌情来看。

鲁迅是如何发难那些包括施蛰存在内的复古主义者的呢?我注意到这篇文章中不止一次出现“目的”一词,都是在夸那些“老新党”。他们“见识虽然浅陋,但是有一个目的:图富强。所以他们坚决,切实;学洋话虽然怪声怪气,但是有一个目的:求富强之术。所以他们认真,热心”。(同注[2])鲁迅笔下的老新党固然可敬,但不可敬的却是鲁迅这种“目的论”思维。它把这种目的唯一化了,凡不合这目的者,尽在荡扫之列。我说鲁迅是一个目的论者,有他自己的话为参:“我以为只要目的是正的——这所谓正不正,又只专凭自己判断——即可用无论什么手段。”[4]推其言,只要目的是正的,什么都可以;那么,与这个目的不合的,不就是什么都不可以了吗。事实上,鲁迅也正是以“图富强”的目的论思维来“不可以”那些不能导致富强的篆字诗词和《庄子》的。在这里,“图富强”显然是和民族国家有关的宏大叙事,而篆字诗词《庄子》等则是所谓的个人权利和自由。

依然是出于目的论思维的惯性,文章最后,鲁迅索性自己给对方派定目的。“排满久已成功,五四早经过去,于是篆字,词,《庄子》,《文选》,古式信封,方块新诗,现在是我们又有了新的企图,要以‘古雅’立足于天地之间了。假使真能立足,那倒是给‘生存竞争’添一条新例的。”(注同[2])我不知道对方这个所谓的“企图”鲁迅是如何知道的,至少,施蛰存的“企图”不是什么古雅、天地之类,而是“为青年文学修养之助”。施蛰存把自己的推荐目的说得清清楚楚,不知鲁迅为什么视而不见,还要为人家诛心出一个莫名其妙的企图?说它莫名其妙,既然写篆字做信封是古雅,就表明它是且仅是个人兴趣和雅好,在什么意义上,个人雅好居然会和立天地、生存竞争等“大词”扯在一起?

就这篇文章,还有两处似可圈点。一是鲁迅说“旧瓶可以装新酒”,按此逻辑,旧形式不也可以有新内容?所以,施蛰存抓住这一点,说:“似乎写《庄子》那样的古文也不妨,只要看它的内容如何罢了。”[5]这是鲁迅顾此失彼处之一。另一处更有意思,整个只“顾”他人而不“顾”自己了。如果新诗写成方块就是“遗少”,那么,鲁迅自己不也是这样写诗的吗?我特地查了鲁迅当年(1933年)的诗歌,那种方块式的律绝体就有十多首,还不说1932年间写的那篇骈体文《〈淑姿的信〉序》和文言短文《题记一篇》。怎么自己一边写,却“指摘”别人是倒退?人己之间,这是不是双重标准?

看到《申报·自由谈》上“丰之余”的文章,施蛰存便写了《〈庄子〉与〈文选〉》一文,对自己的推荐作了些说明。一是因为他编杂志,与年轻人文章接触多了,感到他们的“文章太拙直,字汇太少”,因此推荐这两部书,冀以为从中“可以参悟一点做文章的方法,同时也可以扩大一点字汇”。另外施蛰存强调,他“只是希望有志于文学的青年能够读一读这两部书”[6],言下之意,他并不是劝所有的人都去读《庄子》与《文选》的。为了说明读古书的必要,他恰好举了鲁迅的例子(此时他不知“丰之余”是谁),说:“没有经过古文学的修养,鲁迅先生的新文章决不会写到现在那样好。”四分之三的篇幅下来了,施蛰存只是一味地说明自己,给我的感觉,他荐读文言好像犯了多大的过失,现在是在“洗刷”。施文一直是低调的,直到最后,它才表示了对丰文的不同看法。下面是我所欣赏的一段文字:

“至于丰之余先生以为写篆字,填词,用自刻印版的信封,都是不出身于学校,或国学专家们的事情,我以为这也有点武断。这些其实只是个人的事情,如果写篆字的人,不以篆字写信,如果填词的人做了官不以词取士,如果用自刻印版信封的人不勉强别人也去刻一个专用信封,那也无须丰先生口诛笔伐地去认为‘谬种’和‘妖孽’了。”(注同[6])

这才是一种自由主义的态度,尽管施蛰存也许并非专门研究过自由主义。在自由主义那里,做什么与否,都是个人的权利,只是你不要强加于人。相反,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权利(无论是推荐文言,还是写篆字,抑或自制信封)动辄指责,甚至詈骂,如谬种、妖孽、喽等,那么,这个人就不是施蛰存说的什么“武断”,而是可怕的“专断”。

假如施蛰存不写这篇文章,也就风波不再了,他自己亦不会遭致更严重的骂喝。有了施蛰存的《〈庄子〉与〈文选〉》,自然也就会有“丰之余”的《“感旧”以后(上)》。由于施蛰存上文说看了《感旧》后,“不觉有点神经过敏起来,以为丰先生这篇文章是为我而作的了”。于是鲁迅便郑重地告诉他“以为这文为他而作,却诚然是‘神经过敏’”[7];亦正如其后施蛰存信中说“我在贵报向青年推荐了两部旧书,不幸引起了丰之余先生的训诲”[8],鲁迅又就此反驳:“施先生一开首就说我加以‘训诲’”,但,这“一句是诬赖的,我的文章中,并未对于他个人有所劝告”。[9]这两句话,在施蛰存那厢,不是自谦,就是客气。可是鲁迅坐地为大,不仅坐实对方神经过敏,还反控人家诬赖。虽是两个文字细节,细加玩味,却可窥其为人与为文。

就鲁迅的《“感旧”以后(上)》一文,我感兴趣的是这一段,它针对上面所抄引的施蛰存的那节文字。都说鲁迅擅驳难,我正想一睹其庖技:“施先生说写篆字等类,都是个人的事情,只要不去勉强别人也做一样的事情就好,这似乎是很对的。”鲁迅似乎也有点自由主义了,但对的就是对的,“似乎”什么呢?原来鲁迅的话是为下面张目,既然不勉强,那么,“中学生和投稿者,是他们自己个人的文章太拙直,字汇太少,却并没有勉强别人都去做字汇少而文法拙直的文章,施先生为什么竟大有所感,因此来劝‘有志于文学的青年’该看《庄子》与《文选》了呢?”(注同[7])看到这里就忍不住笑了。在鲁迅看来,一个人写篆字另一个人“骂”和一个人写作有问题而另一个“劝”其读书,两者竟然是一回事。然而,劝其读书有“勉强”即强迫的意思?至于“做了考官,以词取士,施先生是不以为然的,但一做教员和编辑,却以《庄子》与《文选》劝青年,我真不懂这中间有怎样的分界”。(注同[7])是真不懂,还是其他?我不知道。这是我当时写下的眉批:“一‘取’一‘劝’,别之甚大。取是一种权力,劝是一种权利。两者岂能等观。先生不察矣。”这一层意思在后来读施蛰存的另篇文章中也看到了:“丰先生说不懂我劝青年看《庄子》与《文选》与做了考官以词取士有何分界,这其实是明明有着分界的。前者是以一己的意见供献给青年,接受不接受原在青年的自由;后者却是代表了整个阶级(注:做官的阶级也),几乎是强迫青年全体去填词了。”(注同[5])

可见,这个道理并不难懂。然而,鲁迅却说“我真不懂”。

在《〈庄子〉与〈文选〉》中,施蛰存不知道“丰之余”是谁,举了鲁迅的例子。“丰之余”当然知道鲁迅是谁,但他并不说破,而是继续迷踪。你在明处,我在暗处,谁主动?因此,文章最后,鲁迅,不,“丰之余”游刃有余地说:“施先生还举出一个‘鲁迅先生’的例子来,好像他承接了庄子的新道统,一切文章,都是读《庄子》与《文选》读出来的一般。‘我以为这也有点武断’的。”说自己像在说别人一样,倒也有趣,要表达的是什么意思呢?“他的文章,诚然有许多字为《庄子》与《文选》中所有,例如‘之乎者也’之类,但这些字眼,想来别的书上也不见得没有罢。”(同注[7])施蛰存的话明明是:没有经过古文学的修养,鲁迅先生的新文章决不会写到现在那样好。到了鲁迅这里,却是用了《庄子》、《文选》中的字,而且是“之乎者也”。“古文学”一转身缩水了,仅仅变成了“古文字”,这是鲁迅的文字魔术。而这样做,不过是为了带出下面,“再说得露骨一点,则从这样的书里去找活字汇,简直是糊涂虫”。(注同[7])施蛰存原话不是“扩大一点字汇”吗?怎么意思又换了?至于古书中到底能不能找到活字汇,这本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又怎么能把与己不同的看法斥之为“糊涂虫”呢?

又骂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