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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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血字的研究(1)

1887年,柯南·道尔历经万难,发表了第一部侦探小说《血字的研究》,从此,一位头戴黑色礼帽,手执手杖,叼着烟嘴的精明侦探风靡全球,他就是——福尔摩斯。年轻的医生歇洛克·福尔摩斯和从阿富汗战场受伤退役的华生医生一起住进了充满雾气的伦敦贝克街221号公寓,而每当有神秘的访客,整日漫不经心的福尔摩斯便变得睿智而兴奋……

初见福尔摩斯

我叫华生,是一名军医,在第二次阿富汗战役中受了重伤,幸好我的勤务兵把我从战场上救了出来。可没想到大难不死后,我又染上了伤寒,只好被送回国内,得到了九个月的休养假期。

回到英国后,我无亲无友,像空气一样自由自在。我先在伦敦的公寓过了一段奢侈的生活,花掉很多积蓄。后来我实在撑不下去了,便决定换个地方居住。就在这时,我遇到了一个老朋友小斯坦弗。

“真是奇怪,今天是第二个人跟我说房子的事了。”他嚷嚷说。

他说的那个人就是歇洛克·福尔摩斯。说实话,小斯坦弗并不看好我和福尔摩斯合租房子,他说:“福尔摩斯在一家医院化验室工作,是一个思想古怪的家伙,痴迷于一些科学研究,冷血到无情的地步,我曾经见他用棍子抽打尸体呢。”

“他精神上有问题吗?”我忍不住问。

“不,不,据我了解,他是一个非常正派的人。他懂很多稀奇古怪的知识,连他的教授都感到惊讶。”

“这就没问题了。我愿意和一个好学又沉静的人住在一起。”于是,在我的坚持下,小斯坦弗带我去找福尔摩斯。

走过一条窄窄的胡同,来到一所大医院的侧楼,又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这才看到走廊尽头的化验室。

化验室是一间高大的屋子,里面杂乱无章地摆着无数器皿。一个瘦瘦的男人正在聚精会神地工作。他听到我们的脚步声,立刻抬起头来,兴奋地喊:“我发现了,我发现了!”就算发现了金矿也不会比他现在显得更高兴。

“我发现了一种试剂,只能用血色蛋白质沉淀,别的都不行。”他兴高采烈,像小孩子拿到了新玩具似的,让我们看他的惊人发现。

他用一根长针刺破自己的手指,用吸管吸了一滴血,放在水中,向我们解释说:“这点鲜血放在一升水里,占不到溶液成分的百万分之一,看着,好戏就来了!”说着,他加了几粒白色的晶体进去,又滴了几滴透明的液体,很快,溶液变成暗红色,一些棕色颗粒沉淀在瓶底上。

“看到了吗?用这种新试剂比以往的方法好多了,不论血迹新旧都可以发生作用。”福尔摩斯依然很兴奋。

我们都向他表示祝贺。然后,小斯坦弗给我们相互做了介绍,福尔摩斯热情地和我握手,俏皮地说:“看得出,您到过阿富汗。”我听了,吃惊地张大了嘴巴。

福尔摩斯没有理会我的吃惊,嘟嘟囔囔地说:“如果我早点发现这个方法就好了,它差不多可以在二十多个案件中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说着,他一边摇头叹息,一边把一小块橡皮膏贴在手指破口上。我看到他手上几乎贴满了同样大小的橡皮膏,由于受到强酸的侵蚀,手已经变了颜色。

我趁机观察了一下福尔摩斯。他是一个非常引人注目的人,瘦瘦高高的个子,眼睛总爱眯着,像时刻都在思考问题,细长的鹰钩鼻很高,看上去格外机警、果断,方正的下颔有点突出,可以看出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

福尔摩斯听到我想和他合租房子,似乎非常高兴,立刻和我约定好明天一起去看房子。

走出化验室,我忍不住问小斯坦弗:“见鬼,他怎么会知道我是从阿富汗回来的呢?”

“这就是他特别的地方。”小斯坦弗意味深长地一笑,“他在了解别人方面,几乎比所有的人都高明得多。”

血字的研究

第二天,我们到贝克街221号看了房子。房子很舒适,有两间整洁的卧室,一间宽敞明亮的起居室。我们都很满意,当即租了下来。我们很快就搬到了一起同住。我整天没什么事做,福尔摩斯成了我最好的观察对象。他是个非常有规律的人,每天早睡早起,把多数时间消磨在化验室或是解剖室里。他高兴的时候,精力旺盛,懒散的时候整天躺在起居室的沙发上,从早到晚,几乎一动不动。他的知识面非常广博,化学、解剖学、植物学、地质学、惊险文学、法律等等相当精通,但对于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又几乎一无所知,令我惊叹又好奇。

我原本以为福尔摩斯和我一样孤独,没想到他的拜访者竟然有很多很多,而且社会上各个阶层的人都有。有衣着整洁的绅士,有时髦的年轻姑娘,还有邋遢的老妇人……每当这些人光临我们的房子,福尔摩斯就会请求让他使用起居室,说那些都是他的顾客。天知道,这让我对他的职业好奇到何种程度。

我们逐渐熟识起来,在一次闲聊中我坚持说肯定是有人事先告诉了他我刚从阿富汗回来,或者是他瞎蒙的。福尔摩斯急切地分辩说:“嘿,那是我用观察力和直觉分析法分析出来的!”

“我一眼就看出你是个军医,华生。虽然你的脸很黑,但手腕处却露出黑白分明的皮肤,这说明你的皮肤本来是白的,脸上、手上都是在热带晒黑的。而且,你憔悴的面容,僵硬的左臂,都可以看出你刚刚经历了战争。从国内目前的状况看,在热带参加的战争肯定是在阿富汗。这就是我对你的判断。”

原来如此,听完他的解释,我心中豁然开朗,忍不住对他所谓的直觉分析法稍稍表示了一些兴趣。这令福尔摩斯非常兴奋,他带着点孩子式的得意告诉我,他是一名私家咨询侦探,也可以说是侦探们的最高裁决机关。葛莱森、雷斯垂德、麦克唐纳等官方侦探遇到困难时都会来找他帮忙。世上还有这种职业?我觉得他在吹牛皮,可又不想与他争辩,就转脸看向窗外。这时,街面上一个体格魁伟、衣着朴素的人正在焦急地寻找门牌号。我想换个话题,就随口说:“不知道那个人在找什么?”

福尔摩斯跟过来,看了一眼,立刻说:“你是在看那个退伍的军曹吗?”

我心中暗暗发笑,这个狡猾的家伙,明知道我无法去取证,就顺口胡说八道。我正在心中遗憾不能揭穿福尔摩斯的阴谋让他出丑,刚巧,那人竟然走进了我们的房子,把一封信交给了福尔摩斯。

哈,机会来了!我抑制不住心中的得意,走过去问:“请问您的职业是什么?”

“当差的,先生!”他奇怪地看了我一眼,端正身体回答说。

我看向福尔摩斯,故意提高嗓音问:“您过去是做什么的呢?”

“军曹,先生。”他高声简单地回答说。

福尔摩斯的理论又一次得到了证明,我心中大吃一惊,忍不住向他请教:“你是怎么推断出来的呢?”

“这很简单。”福尔摩斯说,“隔着一条街我就看到他手背上刺着一只蓝色大锚,再看看他军人的姿态,军人式的络腮胡子,还有他自高自大、发号施令的神气。从这些都不难判断他做过军曹。”

“太妙了!”我情不自禁地称赞。

“这算不上什么。”福尔摩斯说着给我看刚收到的那封信,“这件事看起来才不寻常呢。请你好好看一下吧。”

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

昨夜凌晨两点钟,巡警在一长期无人居住的房中看到了灯光,他们前去查看时,发现一男子死在了房中。房间中有几处明显血迹,但死者身上并无伤痕。我们到现在还没有找到明显的线索,更不知道凶手的情况,所以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

葛莱森

葛莱森和雷斯垂德都是伦敦警察厅的侦探,他们两个相互不服气对方,常常因案件的处理方式而争吵,都认为自己是最优秀的侦探。不过雷斯垂德比葛莱森更踏实、肯干,也肯听取别人的意见,所以他和福尔摩斯合作的机会多一点。

“他们只会等我解决案子后再宣扬为他们的成绩。”福尔摩斯讽刺地说,但他仍然招呼我动身去凶案现场。

距离凶案发生的空房子还有一百米左右,福尔摩斯就坚持下了马车,在泥泞不堪的路上走来走去,两眼茫然地注视着地面,一会儿蹲下来比较马车的痕迹,一会儿检查地上的脚印,忙得不亦乐乎。我冷眼旁观,认为他纯粹是在装模作样。因为那泥泞的路上即使有凶手的脚印也早已被踏乱了,根本分辨不出什么。

葛莱森从房子里跑出来迎接我们,他是一个头发浅黄、皮肤白皙的高个子。他热情地握住福尔摩斯的手,欢快地说:“你来了,真是太好了,我把现场保护得很好,一切都没有动。”

“可是那条小路除外。”福尔摩斯说,“我想你肯定是觉得从那里找不出什么线索了才没有保护现场吧。”

葛莱森躲躲闪闪地说:“我负责房子里的事,外面的归雷斯垂德先生管。”

福尔摩斯嘲弄地笑了一下,问:“你没有坐马车来吗?”

“没有,先生。”

“雷斯垂德也没有吗?”

“他也没有,先生。”

“那么,咱们到屋子里去瞧瞧。”

房子里没有任何摆设,空荡荡的,由于长久没人居住,灰尘堆积了很厚,光线也很昏暗。餐厅里光光的地板上僵卧着一具男子的尸体,约有四十多岁,中等身材,黑黑的卷发,留着短硬的胡子。死者紧握着双拳,两臂伸张,两腿死死地蜷在一起,僵硬的脸上露出龇牙咧嘴的可怕表情,看上去十分痛苦。

福尔摩斯在尸体前跪下来,检查尸体。他神情很严肃,这里摸一摸,那里按一按,还抬起死者的头嗅了嗅他的嘴唇。过了一会儿,他站起来,宣布尸体检查完毕。

葛莱森派人进来抬尸体,“叮咚”,从尸体身上掉下一枚戒指。葛莱森把它捡起来,看了一眼,立刻大喊:“哈哈,被我发现了。一定是有个女人来过这里,这可是一枚女人的结婚戒指哟。”

没想到福尔摩斯只是淡淡地看了一眼,就弯下身去检查死者的随身物品。葛莱森闹了个没趣,只好嘟嘟囔囔地自己把戒指收了起来。

死者名片夹上的名字叫锥伯,是个相当有钱的家伙。他身上的两封信是一家轮船公司通知开船时间的,一封是寄给他的,另一封是寄给约瑟夫的。从信上通知的时间相同不难看出,他们是约好要一起到纽约去。

福尔摩斯又仔细询问那些警官几个问题,并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到这里来!”伦敦警察厅的另一个侦探雷斯垂德欢喜地跑了过来,他身材矮小,结实有力。

“到这里来看,朋友们!”他兴奋地领着我们来到前厅,在壁炉的位置附近停下来。他点燃火柴,照亮墙面,墙上有一个用鲜血潦草写成的词,“瑞契(RACHE)”!

“你们有什么看法?”雷斯垂德得意得像马戏班的班主似的炫耀着自己的把戏。

“这算什么发现,没有任何意义。”葛莱森嘲弄地说。

“那是因为你忌妒我的发现!我认为这是凶手故意留下的,这应该是一位女子的名字,‘瑞契’!不然,请福尔摩斯先生说说看。”雷斯垂德激动地反驳说。他们两个人立刻面红耳赤地争吵了起来。

福尔摩斯兴奋地吹了声口哨,不理会他们的吵闹,迅速拿出卷尺和放大镜检查这些血字,他有时测量墙壁,有时趴在地上放大一些尘土。我在一旁看着他的行动,觉得他像一只猎犬在丛林中活动,跑来跑去,寻找属于它的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