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促进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
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把“持续推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建设”单独作为一个部分,凸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民生和社会建设问题的高度重视。《报告》指出,教育是今天的事业、明天的希望,要切实把教育事业办好,让每个人都有机会通过教育改变自身命运。《报告》提出要促进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的教育改革发展作出了部署,明确了2015年教育工作的重点任务。一、坚持立德树人《报告》提出要坚持立德树人,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立德树人,是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时代表达,是教育的根本使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兴国之魂,着力在青少年学生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立德树人的核心任务。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加快义务教育德育、语文、历史教材编修,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修订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编审。加快研制发布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大中小学有机衔接、分层递进,更加符合教育教学规律、符合青少年成长成才规律。深入实施《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加快中华经典资源库建设,通过阅读学习爱国诗词、名家名篇提升学生文化修养,提升对核心价值观的文化体察和精神共鸣。深化中国梦宣传教育。拓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努力营造文化育人的浓厚氛围。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和“圆梦蒲公英”农村学生看县城活动。组织实施校园文化创新项目,充分挖掘校规、校训育人内涵,充分发挥教风、学风的育人作用,充分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实践育人之中。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伴随学生学习成长的全过程,让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去体会,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中去感悟。制订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支持开展校外教育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制度建设之中。完善中小学生守则、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修订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改进评价制度,发挥好综合素质评价的作用,健全学生诚信档案。制定教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颁布实施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加强考试招生违规违纪查处工作,加大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力度。切实加强学校体育、美育。探索推进体育考核制度改革,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着力提升学校体育工作水平,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鼓励学校实施运动项目化教学,提倡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着力培养学生的体育兴趣爱好,引导学生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加快普及、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运动,抓紧开展特色学校遴选、师资培训和竞赛方案制订。加强美育,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开齐开足艺术课,多渠道解决艺术师资短缺问题。开展好全国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高雅艺术进校园等活动。
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紧紧抓住当前影响和制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拿出实质性的改革举措,不断释放改革的红利。深化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改革。
切实落实《关于进一步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的意见》,加强省级政府在统筹规划、资源配置、监督管理、提供服务等方面的职能,支持省级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设置专科层次学校、优化学科专业设置、学位点布局、高职高专招生计划总量等方面进一步扩大统筹权。深入推进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推动各省(区、市)积极展开教育综合改革,推动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组织开展《教育规划纲要》中期总结评估。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科学编制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深化高等院校综合改革。切实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意见》,更好地落实高校的办学主体地位,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更好地发挥社会的支持和监督作用。推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综合改革取得实质进展,推动各地和高校积极展开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文件,推动各省(区、市)和高校研究制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推动上海、浙江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探索制订职业院校学生进入高层次学校学习的办法。研究出台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生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推动各地大幅减少高考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完善自主招生,做好全国统一高考后开展自主招生的组织工作。继续推进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办学体制改革。推进《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订和审议,发布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召开全国民办教育工作会议。依法建立分类管理基础上的财政、金融、土地、人事等方面差异化扶持政策,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解决民办教育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健全民办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出台关于推进管办评分离提高教育治理水平的若干意见,推动建立健全政府依法全面履职、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广泛深入参与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教育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教育活力。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推动所有高校完成章程制定工作,推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章 程建设,开展义务教育学校章程建设试点。推进高校学术委员会、理事会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建设。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大力提升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能力和水平。研究发布国家教育标准体系框架,制订教育标准制定审核办法,探索建立国家教育标准核准委员会,推进高等学校质量报告发布制度建设。三、推进教育内涵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大教育结构调整力度,推进教育内涵发展,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绘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进展态势图,定期通报各地均衡发展情况。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科学规划学校建设,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因地制宜保留并办好必要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推动落实城镇新建小区配套学校建设政策。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取得新进展。加快建立和不断完善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薄弱学校流动。推动义务教育学校特色发展。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农村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的辍学率。进一步健全机制,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和帮扶工作。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实施好新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继续实施好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重点支持乡村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逐步建立起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推动各地建立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推动各地普职招生大体相当,以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继续实施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和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改善高中学校办学条件。
全面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加快制订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明确行业企业举办职业院校相关政策待遇。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集团化办学、校企一体化办学、“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探索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委托管理、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和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重点抓好中高职衔接、职普沟通、分类考试招生等制度建设,打通职业教育学生上升流动的通道。加强面向农业农村的职业教育,完善职业培训政策,提高培训质量。以未能继续升学的初中、高中毕业生为重点,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和培训全覆盖,努力实现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引导部分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这是经济转型升级的迫切要求,也是一些地方本科院校生存发展的现实需要。出台相关改革试点意见,启动改革试点,有序引导部分有条件、有意愿的地方高校转型发展。修订《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制订高校分类体系和设置标准,加快建立高等教育分类设置、评价、指导制度,促进高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