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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贪泉”的廉官

北宋著名理学家周敦颐在《爱莲说》中说:“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蕃。晋陶渊明独爱菊,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从此以后,“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不仅成为赞美莲花高洁品格的绝句,荷花也成为人的高洁品格的象征。

晋安帝年间的吴隐之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廉洁奉公的清官。吴隐之,字处默,他自幼好读诗书,崇尚儒家的治国之道,年轻时就高标自举,操守清廉。曾经担任广州刺史,领平越中郎将。

他虽然有一定的俸禄,但家中的生活却很穷困,往往一日不再食,每天到傍晚才能煮豆而食,但尽管这样,他决不吃别人赠送的饭菜,不拿不合乎道义的东西。他后来担任过各种高官显职,却仍保持俭仆的品质。他从不使用仆人,他的妻子要自己出去背柴,自己生火做饭,他得到的俸禄赏赐,也从不自己留下,而是都拿来分给亲戚和族人。这样一来,他的生活就非常艰难了,以至自己在冬天都没有被子盖;有时因为缺少衣服,洗衣服的时候只好披上棉絮待在家里。因此,他的生活甚至比贫寒的平民还要清苦。

当时,广州是个十分偏远但又十分富有的地区,此地出产珍奇异宝,为官一任,只要稍稍带上一些回来,便可受用不尽。但是,当地流行瘴疠,外地人去了比当地人更容易染上,因此,一般人都不愿到那儿去做官。只有那些十分贫困而又想趁此机会发财的人,才愿意到广州当官。因此,广州的刺史往往都是为了搜刮民财才到那里去的,所以广州的吏治要比其他地方更为腐败。魏晋时期的政治本来就很混乱,担任广州刺史的人,一般都有贪赃枉法的行为。

晋安帝下决心改变这种局面,就特意任命当时就以廉洁著称的吴隐之为广州刺史,于是,吴隐之就奉命去广州上任。他还没有来到任所,在离广州治所20里一个名叫石门的地方,看见一道泉水。随行的人员中有人告诉吴隐之说,这道泉水,称做“贪泉”。传说不论是谁,只要喝了贪泉的水,都会产生贪得无厌的欲望。

吴隐之听了,哈哈大笑,他下马对周围的人说:“我不相信这样的传说,如果不看见可以让人产生贪欲的东西,人的心境就不会慌乱。我来上任,一路上见到了许多的奇珍异宝,我已经知道了为什么官吏越过五岭就会丧失清白的原因了!但只要我们坚持自己的节操,就不会为之所动,又害怕什么贪泉之水呢?害怕的应该是我们自己的意志不坚定啊!”说完,他便跑到贪泉边,舀起泉水喝了起来,并且当即吟诗一首:

古人云此水,一饮怀千金。

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

表示了他要像商末的伯夷、叔齐一样,坚守节操,决不变心。

在广州任上,吴隐之确实实现了他的诺言,他为官一尘不染,比在其他地方更加清廉,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他平常吃的不过是些蔬菜和干鱼,从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他的帷帐、用具、衣服等都交付外库,从不自己保存。当时有很多人都以为别的官员上任有时也是故意要显示自己俭仆,不过做个样子给别人看看罢了,过一段时间就会原形毕露。但时间长了,大家才知道他真是个清官,不是故作姿态。

在他吃饭的时候,帐下人向他进食鱼,为了对他表示爱惜,剔去了鱼骨头,只剩下鱼肉。吴隐之发现了,便处罚了他,还把他免职。任满以后,吴隐之从广州回到京城,自己随身未带任何东西,只有自己过去上任时所带的一点衣服,他妻子刘氏带了一斤沉香,这并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但吴隐之见到之后,把它取出来,抛到了河里。

由于他的以身作则,广州地区的贪污的陋习大为改观,吏治也由此变得好起来。朝廷对他十分赞许,嘉奖他的廉洁奉公的风格,加封他为前将军。

吴隐之住在京城,条件十分简陋,只有几亩地的小宅院,篱笆和院墙又窄又矮,一共才六间茅屋,由于房屋少,人口多,妻子儿女都挤在一起。家属要靠纺织谋生,自食其力。他家时常入不敷出,有时两天吃一天的粮食,身上总是穿着破旧的布衣。皇帝要赐给他车、牛,为他重新盖个住宅,但是他坚决推辞,没有接受。后来,他被任命为度支尚书、太常,虽然官职更大了,但也只是以竹篷为屏风,坐的地方连毡席都没有。后来升到中领军,每月初领到俸禄,只留下自己一人的口粮,其余的全赈济亲戚、族人,妻子儿女一点也不能分享。

吴隐之早先担任过卫将军谢石的主簿。他的女儿要出嫁,谢石知道他们家贫穷,嫁女儿一定很简朴,便特地派人带着钱物和厨师去帮助料理婚事,到他们家一看,正见到婢女牵了条狗要卖掉,只是用这个来为女儿操办婚事,此外什么都没有。

吴隐之告老退休,直至逝世,曾多次受到朝廷的褒奖和赏赐,并赠予显要的官职。他一生虽然没有做出什么突出的政绩,但他的清廉的节操使他流芳百世。

现代社会似乎流行这样一句话,就是——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只做好事,不做坏事。这句话说得虽然很朴实,却极有道理。一个人如果能够终生保持不变的节操,无论在什么时代,他都是一个高尚的人,是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见《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