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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2 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点和难点,主要包含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世界联系和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

一、世界的普遍联系

所谓联系,是指事物之间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多样性的特点。

1.联系的客观性

联系的客观性是指联系是事物本身的联系,是客观事物固有的本性,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们不能随意创造和消灭客观事物的联系。

2.联系的普遍性

联系的普遍性可从两方面来理解。其一,世界上一切事物、现象、过程都与周围其他事物、现象、过程发生各种各样的联系,联系无处不在;其二,任何事物、现象、过程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环节又相互联系、相互作用。

3.联系的多样性

不同的物质运动领域,不同的具体事物之间有不同的联系,而事物在不同的条件下又有不同的联系,联系随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因而联系具有多样性。

二、世界的永恒发展

世界本身就是不断运动、变化、发展的过程。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必然导致事物的发展,事物总是处在运动、变化、发展中。

1.发展的实质

发展是指事物的上升的、前进的运动或变化的过程,是更为深刻的范畴。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2.发展的趋势

整个世界是一个永恒发展的过程,新事物不断产生,旧事物不断灭亡。新事物符合历史发展方向,具有远大前途,它在旧事物基础上产生,抛弃了旧事物中消极的、腐朽的和不合理的因素,继承了旧事物中的积极因素,并形成了旧事物所不具有的新内容,因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所以新事物最终会战胜旧事物。

3.发展是量变与质变的统一

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但这种统一不是凝固不变的。事物总是通过量变和质变的相互交替,实现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发展。因此,首先有必要了解事物发展变化的两种基本形式和状态,即质变和量变。

(1)量变与质变的内涵

量变就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场所的变更以及事物内部各个组成部分在空间排列组合上的变化。

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一事物变为他事物。

(2)量变与质变是对立统一的

量变和质变的关系是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量变引起质变,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一次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并不等于事物发展变化的终结。新的事物又开始了新的量变,量变到一定程度时,又会引起新的质变,事物就是不断地经过“量变—质变—新的量变—新的质变”这样的循环往复,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永不停息地向前发展的。事物的变化发展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

第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

第二,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第三,质变引起新的量变,并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

第四,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量变过程中有部分质变,质变过程中又有量的扩张。

三、矛盾

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规律。矛盾即事物的对立统一关系。对立和统一(即斗争性和同一性)是一切事物矛盾具有的两种基本属性。

1.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同一性是矛盾双方相互联结、相互吸引的性质和趋势。它包括矛盾双方互相依存和相互贯通,具有多种表现形式。

斗争性是矛盾双方相互离异、相互排斥的性质和趋势。矛盾的斗争性是一个十分广泛的哲学范畴,它具有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矛盾斗争形式的不同,是斗争性的差别性问题,不是斗争性的有无问题。

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区别的。同一性是相对的,斗争性是绝对的。它们的相互区别既体现了矛盾双方的不同性质和趋势,也体现了它们在矛盾发展中的不同地位和作用。

同一性和斗争性又是相互联结、不可分割的。一方面,同一性中包含着斗争性,没有脱离斗争性的同一性;另一方面,也没有脱离同一性的斗争性,即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如果把二者割裂开来,就会导致形而上学的两种错误:一是只见对立不见同一,二是只见同一不见对立。

2.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事物发展的动力、源泉就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正是矛盾双方的既同一又斗争,推动了事物的发展。

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在于使矛盾双方联为一体,提供矛盾存在和发展的条件;使矛盾双方相互利用、相互促进,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发展;使矛盾双方相互贯通,从而规定事物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的基本趋势或方向。

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不是孤立的,而是在相互结合中共同实现的。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矛盾双方既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发展。片面夸大斗争性而否定同一性的作用,或者片面夸大同一性而否定斗争性的作用都是错误的。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关系是对立统一规律中又一重要的基本理论。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绝对性,包括矛盾无处不在和矛盾无时不有两方面。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相对性,是指具体事物的矛盾及其每一矛盾各有特点。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即共性与个性、一般与个别、绝对与相对的关系。首先,二者是相互区别的,共性一般不等于个性、个别,绝对不同于相对;其次,二者是相互连结的,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特殊性中包含普遍性;再次,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区别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