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炼丹家的偶然发现——战国时期至今火药的发明与改良
如果说火药的发明是源于长生不老,你一定会以为是天方夜谭,但事实确实如此。中国古时的那些幻想“得道成仙”的帝王将相们常常令术士炼制“灵丹妙药”,而这些尽职的化学家在炼丹过程中虽没有炼成仙丹,却发明了火药,而且由于火药的独特作用,它很快就闻名于世,成为我国古代科技的四大发明之一,在历史的发展中占有着重要地位。
1.中国方士发明火药
我国古代的冶炼技术相当发达。早在殷商时期,就已经能制造出造型复杂、美观大方的大型青铜器皿了。春秋中期,我国已经发明了生铁冶炼技术,到了春秋末年,铁制的农具和兵器也已得到普遍使用。
在冶炼金属的过程中,人们不断总结经验,逐渐接触和熟悉了许多矿物的性能,积累了丰富的化学知识。从战国时代起,就有人把冶金技术运用到炼制药物方面,梦想能炼出长生不老之药来,也有人想从矿物中炼出金银来。那种炼制所谓长生不老药的炼丹术在古代被称为“方术”,从事炼丹的炼丹家则被称为“方士”,后来被称为“道士”或“丹家”。
虽然这些炼丹家始终未能炼出长生不老之药来,但是在一次次冶炼中,他们不断积累经验,掌握了不少化学知识。这些炼丹家对我国古代化学的发展,起了不少作用。用现代人的眼光来看,或许把他们称为古代的化学家更为合适。在这些方士中,较为突出的有李少君、魏伯阳、刘安、葛洪等。正是这些炼丹家的工作,才发现了火药。
现在我们知道,制造火药的主要原料为木炭、硫磺和硝石。
硫磺在我国古代也被称作石硫黄、留黄、硫黄等。我们的祖先在公元前后,就已在湖南的郴县发现了大量的硫磺矿。此后在我国北方、南方也多次发现大型硫磺矿。我国古籍中最早提到“硫黄”的是《淮南子》一书(公元前150年前后)。这说明在当时古人对硫磺已有认识。在西汉末年问世的我国第一本药物典籍《神农本草经》,把石硫黄归入“中品药”的第三种,可见当时硫磺已被广泛用于入药。
硝石是黑色火药里的氧化剂。它的化学成分是硝酸钾,受热能产生氧气,有很强的助燃作用。火药爆炸力的大小主要根据含硝量的多少来决定。最迟在公元前后,我们的祖先就已发现了硝,并能掌握利用它。古代人民在实践中慢慢发现硝石有消除积热和淤血等医疗作用,便将它入药。《神农本草经》把硝石列入“上品药”的第六种。古代的炼丹家十分熟悉硝石的性能,常把硝石作为主要的氧化剂和溶剂。公元500年左右的炼丹家陶弘景就指出硝石有“强烧之,紫青烟起”的现象。
唐朝初年,著名的药物学家孙思邈也炼过丹药。在他所写的《丹经》一书中,有一种“伏硫磺法”,记载着类似火药的方子。
由于这种伏硫磺法经常在制作过程中发生燃烧,烧伤炼丹者的手和脸,甚至烧掉炼丹房,因此古人明白了硫磺、硝石和木炭的混合物极易猛烈起火,甚至发生爆炸,制作时必须十分当心。
经过一次次的爆炸起火,炼丹家们从最初的恐惧中逐渐认识到:硫磺、硝石和木炭,如按一定比例配制,可制成会爆炸的“火药”。
火药发明的具体年代已无从查考,但根据资料可以推断,火药发明的时间应在唐代以前。由于这种火药的颜色是黑色的,所以叫作“黑火药”。
2.火药的早期运用
火药虽是由炼丹家发明的,但炼丹家的本意是为了制作药物,他们并不希望它有强大的爆炸力和破坏力。可是当火药的配方一旦为军事家们所知晓,情况就完全不同了。他们明白,用火药制成的武器一定具有强大的杀伤力。于是军事家们不断探索研制,强化它的毒性、燃烧力和爆炸力。火药发明后,引起了武器制造的重大改革,逐渐由冷兵器时代进入了火器时代。
唐朝末年,火药已开始用于军事目的,配制也更趋科学化。用硝石(硝酸钾)75%、硫磺15%、炭粉10%就可制成威力强大的火药。宋朝有个叫路振的人,他所著的《九国志》一书中有这样一段记载:唐哀帝时(公元904~906年),郑瑶攻打豫章(现在的江西南昌),他命令兵士“发机飞火”,烧了龙沙门。据解释,飞火是火炮一类的东西,是用火药制造的燃烧性武器。可见,当时火药已开始用于战争。
到了北宋,火药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北宋初年开封设有“广备攻城作”(兵工厂),其中有专门生产火药的车间(火药窑子作)。它以火药为原料生产作战用的“烟球”、蒺藜火球和火炮等。火药配料除硝石、硫磺、炭粉外,还有油蜡、沥青、干漆、松香、黄丹、铅粉等。到了宋朝,人们发明了更多种类的火药武器,从最初的燃烧型火药武器逐渐过渡到威力更大的爆炸型火药武器。
1132年,南宋的军事家陈规为了防御金兵的侵扰,又发明了一种管状的射击性武器——火枪。这种火枪是用长竹竿做的,竹竿里面装满火药。打仗时由两个人抬着,点着了火发射出去。火枪的发明,可以说是火器史上的又一个新起点。
火药除了用于战争外,还可用于生活、生产。据《武林旧事》、《梦粱录》、《事林广记》等书记载,在南宋、元朝时,人们已经用火药制造焰火,以燃放焰火的形式来欢庆节日。火药性能和作用也逐渐被人们所掌握,古代人民利用它来开山、破土、采矿、筑路等,使其在生产劳动与和平建设中发挥威力。
早在唐代,我国与阿拉伯、印度、波斯等国通过海上的贸易,往来就十分频繁。就在这时,硝随同医药和炼丹术由我国传出。但那时人们仅知道用硝来炼金、治病和做玻璃。公元1260年,元世祖的军队在与叙利亚一战中被击溃,阿拉伯人缴获了包括火箭、毒火罐、火炮、震天雷在内的火药武器,从而掌握了火药的制造和使用。他们把火药称之为“中国雪”,用火药推动的弩箭也被称作“中国箭”。
西欧直到文艺复兴后,英国人才从阿拉伯人那里得到了火药的配方,比我国要落后数百年之久。但重要的是火药主要是通过战争西传的,因此欧洲人把火药主要用于军事目的。
相传,在欧洲第一个成功地制造出具有爆破力火药的是著名学者罗杰尔·培根,也有的说是晚于培根100年的德国人贝鲁特尔德·施韦策。不过有人对培根的全部著作作了查对后,发现只有一处提到了用火药:“我们以小孩玩具为例吧。世界上有许多地方制造像拇指大的一种东西;东西虽小,但由于其中有一种属于盐类的叫作‘硝’的东西,因此能够爆炸。当硝爆炸时,这个用羊皮纸制的小东西发出可怕的声音,比疾雷还响;所闪的光比随雷而来的闪电还强。”至于鲁特尔德·施韦策,有人认为他是传说中的贝鲁特尔德·尼克尔(即黑人贝鲁特尔德),也有人认为他与培根同是方济各会派修士,但他的存在与否,是很令人怀疑的。尽管如此,火药的使用与改良仍在欧洲得到了很大的发展。
真正使火药的威力得到爆发的是在19世纪。1814年,人们发明了雷管。它能在火药起爆的一瞬间,产生高温的火焰和硝酸银,使得以前所使用的点火器和打火石以及含有硝石的导火绳、缓慢传导火焰的石灰,都成为不必要的装备。1846年,意大利化学家索布雷罗发现硝化甘油,但是该物质对震动很敏感,危险性大,不宜生产。1867年,诺贝尔把硝化甘油与木浆、硝酸钠等混合,首次制成烈性炸药,使用安全而威力不减。1875年,诺贝尔把棉花浸透硝酸及硫酸,制成硝化棉,再混合硝化甘油,成为胶质炸药,坚韧防水,可塑性高,特别适合放入矿场爆炸孔内进行爆破。
1884年,法国化学家维埃利制成最早的无烟发射剂,把爆发速度减慢。他把硝化棉浸于乙醚和酒精里成为胶质,再压成片状切条干燥使之硬化,这样,炸药便只能由外至内燃烧。
火药虽然为中国人所发明,但是最终在西方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同时又推动了西方文明的进步。
3.火药对人类文明进程的影响
火药的发明是我国人民对世界科学所作的巨大贡献之一,为人类的文明史写下了不朽的篇章。12世纪时,火药还未传入欧洲,士兵们只得像堂·吉诃德那样,骑在马上用盾牌、长矛、刀剑进行冲杀。人民根本无法用这些原始的武器,冲开贵族领主们所盘踞的坚固城堡。火器的改进使战术进入了技术阶段。个人的英勇敌不过机械的技术,谁能使用比较优越的兵器,谁就是可怕的敌人。诚如西方军事学家富勒所说:火药的使用,使所有的人变得一样高,战争平等化了。火药、火器传到欧洲,不仅对作战方法本身,而且对资产阶级战胜封建贵族起了一定作用。恩格斯曾这样评价过:“火药和火器的采用决不是一种暴力行为,而是一种工业的,也就是经济的进步。”
技术的发展也有助于欧洲对外扩张。由于火药传入欧洲,促进了欧洲军事技术的进步。德国人发明了一种铸炮技术,一种较小的铜炮开始装备在船舷上,新火炮能发射重达50~60磅的铁丸,因而能击毁300码射程内的船体。海战为之而变,由占领敌船的肉搏战变成了舷炮齐射的炮战。对军舰也重新予以设计,很快每艘军舰平均能架置40门炮。正是这些技术上的优势使欧洲人海上探险大获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