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罢免政法委书记和公安局长
新的委员会产生后,辛淑贤等人再次来到了黑龙江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听明来意后,陈文给大家提了一个建议,到北京去请律师。
虽然北京路途遥远,费用也可能更高,但是事已至此,大家也只好认了。
由于大家并不熟悉北京法律界,只好在网上搜索。几番努力下来,百度上,一个人的简历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韩一村,北京知名律师,宪政学者,诗人,《中国律师》杂志社特约评论员。韩律师崇尚民主与法治,不畏强权,敢于挑战邪恶。誓言要为“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的社会努力奋斗。
韩律师以办理大案要案为专长。因办理广西博白群体事件案、起诉国家发改委、检举辽宁省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罢免贵州瓮安事件责任人等惊天大案,而蜚声海内外,赢得“告官大律师”的美誉。他联合一大批维权律师,组成精英团队,面向全国办理各类诉讼大案要案,维护公民权利,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
韩律师是位学者型律师,对宪政学说有很深的造诣,著述颇丰。他起草《中国人权法》,催生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出台。率先提出“人民日益增长的民主政治权利要求同落后的政治体制之间的矛盾,才是当今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这一科学论断,在理论界引起反响。
韩律师又是位诗人。他文采飞扬,笔耕不辍,诗作针砭时弊,磅礴大气,令读者浩气回肠,油然而生敬意。案件代理词和辩护词更是精品之作,多篇佳作成为律师们竞相传诵的范文。
韩一村律师的事迹被国内外多家媒体报道,曾受到美国、法国、德国、澳大利亚等国际学术组织的邀请,被誉为最具有民主思想的人权律师。
这则简历极大地鼓舞着辛淑贤们。尤其是当事律师“办理广西博白群体事件案、起诉国家发改委、检举辽宁省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罢免贵州瓮安事件责任人等惊天大案,而蜚声海内外”的描述,让他们看到了希望的曙光。如同在牢狱里饱受酷刑的窦娥,猛然间看到了包青天,伸冤陈雪已然近在眼前。
其实,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在现实环境下,凡是纯以民间力量挑战强权,最后多以惨败收场。即使偶尔成功了那么一两回,那也是抓住事件本身发展的特殊阶段投机使然。敢于如此标榜自己,多是出于包装宣传需要。
大家高高兴兴地迎来了北京律师,韩一村同学。韩同学也不负众望,为大家描绘了一副美妙的图景:主要协作受害群众在新闻媒体和各大网站发表宣传稿件,针对政府的腐败官员揭盖子,打掉英霞案件的保护伞。召开新闻发布会议,专题研讨会议,有针对性的进行批判。
韩律师说,要打刑事官司,同时要附带民事诉讼或提起民事诉讼:
1.未被列入刑事犯罪的,法律事实存在,刑事上不负法律责任的可以追加附带民事诉讼。
2.被认定有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主张财产损失,但没有被判刑的,刑事上不负法律责任,但可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提起民事诉讼:
A.经理级人物,一级,二级,店长,掮客。没有到案,没有追究刑事责任。到案了财产查封的太少。
B.部分焦氏家族成员,在英霞公司任过职,发展过下线,卖过产品的,有犯罪事实没有到案,没有追加刑事判决。到案后财产查扣的太少的。
C.家族成员中由于年龄过大,身患重病,已经超出法律判决年限的,刑事上不予承担责任的。
D.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董事,经理,股东,给受害人直接造成重大损失,不够追加刑事责任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关联单位:英霞国际,华纳国际,政府王换玉,谢祖铉。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税务等。做过虚假账务,协助欺骗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提起诉讼的焦家三种人:卖给受害人产品从中受益的人,发展下线直接参与犯罪的人,股东身份在公司分过红利直接受益的人,这些人如果刑事定不下来,民事不但要没收非法所得,而且一定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犯罪集团首犯焦柏忠,即使现在定不了罪,只有经侦有调查底案笔录,将来到检察院我们还要继续追诉,焦柏忠必须承担一定法律责任,必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一次性支付了5万元服务费之后,并约定聘请有效时间以英霞案件结束后提起诉讼,委托人受益结算后为终止等事项后,韩律师出手了。
政法委书记跟焦氏家族关系密切,罢免!公安局长办案不力,罢免!
2010年9月26日,维权委员会一致通过了这项决议:
“根据目前案件的侦破情况,及为受害群众所追回的损失情况,整个案件仍然没有侦查清楚,集团主要犯罪嫌疑人,及家族犯罪没有调查清楚,犯罪财产没有追回,受害人难已挽回损失。”
“为了能够秉公处理此案,加大力度追查财产,最大限度地减少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彻底查清英霞集团非法集资资金去向,尽快的将墓地,寺庙追回来,委员会同意配合北京律师做好一切维权事宜。”
“委员会全体人员决定向市人大提出罢免不做为的市公安局长。向省公安厅提出罢免市政法委书记。委员会决议今后不论遇到什么困难和险阻都要带领所有受害群众维权到底,直至案件结束。”
一个晴朗的早晨,辛淑贤、韩文坝、李克瑞等人出现在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签证代办处门前。他们拉着一条巨大的横幅,上面的十个字赫然醒目:“千人上书罢免公安局长”。
接着,他们又拉着横幅,来到了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门前,久久停留。
10月14日,他们走进了市人大,被安排进了3号信访接待室。
一名官员郑重地向大家讲述了哈尔滨市人大的职权。
其一,市人大是全市最高权力机构,是市地方法律法规的立法主体;其二,人大每两月召开一次常委会议,一年一次全会,有最高决定权力,有任免权……任免期一般是五年一换届选举;其三,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对市政府进行监督,研究重大方针政策。
然而,对于大家提出的罢免公安局长的理由和要求,该官员则回答道:“你们的问题,我可以帮助呼吁。我们都知道这起案件的重要,会把你们的诉求按时反馈到市政府。”
“我们可以盖上人大的公章,把备案转到市政府去,证明你们多次来过,要求市政府加速处理这件事情。”
“要求给你们一个答复?没有,我们从来都不出具答复和回执。”
在省公安厅,大家遇到的情况大同小异。
此路不通。此路当然不通。不用多说,读者诸君也是“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