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我父亲约翰·马歇尔·克莱门斯来自弗吉尼亚州,我母亲简·兰普顿来自肯塔基州[19]。弗吉尼亚州的克莱门斯家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家族,其历史可以追溯到诺亚方舟的时代,传说建造诺亚方舟的诺亚就是他们的祖先。依照传统说法,家族中有几个人曾在伊丽莎白[20]女皇时代做过海盗和奴隶。不过他们并不认为这是什么丢脸的事,因为率领英国舰队为英国建立海上霸权的德雷克[21]和霍金斯[22]以及其他一些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在那时,海盗一个受人尊敬的职业,君主们也乐意作他们的后台坐地分赃。就当时的我来说,我对于海盗的生活也是非常向往的。读者如果仔细地探寻一下自己心灵的深处,也会发现自己对于海盗的生活是多么的向往。不过无论读者在自己的心灵深处发现什么,都没多大关系,因为我正在写的是传记而不是其他的。
据祖上的说法,后来又有一个祖先曾在詹姆士一世或是查理一世[23]时代英国驻西班牙大使,并在那儿娶了一个西班牙姑娘,这使我们家带有了一点西班牙血统,为我们的性格增加了一些似火热情。此外还传说,正是这一位,或者是另一位名叫杰弗里·克莱门特与别人一起将查理一世判处了死刑。
对于以上这些关于祖上的传说我没有去调查确认,一方面是因为我生性懒散;另一方面是因为为了将我们这一支的情况尽量搞得出色些,我几乎投入了我的全部精力,再也没有精力去调查其他的了。不过,其他支系的人曾表示,经过他们的调查以上那些说法全都是确定无误的。因此,我一直认为,我确实在查尔斯超度方面助过他一臂之力,不过那是通过祖先的行动来实现的而已。我本能地相信这个说法。无论何时,只要我的心里本能地萌发起一种强烈、坚韧而又根深蒂固的观念时,我们都可以将其归于祖先们,是从很久很久以前传下来的,随着时间的流逝,变得完整了,同时也僵硬了。
对于我来说,我一向都讨厌查理一世,我相信,这种感情是从那位参与审判查理一世的祖先那儿传下来的。因为,就我个人的脾性,我不会因为我个人的什么原因而去对什么人表示反对。就像对英国历史上那位著名的酷吏司法大臣杰弗里[24],按常理我应该反对他,然而我并不反对他。这说明生活在詹姆士二世时代的祖先们对他也不反对。对于这些事,除了上面提到的这个原因,没有任何合理的解释可讲,不过这事所能说明的也就是这些吧。我对撒旦[25]所抱有的友好态度,也只能用这个原因来解释了,因为如果说这来自我的独创,那是不太可能的。
因此,出于本能,以及我对祖先们的调查,我总是认为,杰弗里·克莱门特,这个酷吏也是我的一位祖先,并对他抱有好感,以他为骄傲。这对于我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因为这很可能是出于我的虚荣心,而这是一个缺点。这让我对于那些祖先都是普通人的人拥有优越感,在这种心理下我有时会不给人面子,弄得别人当众下不了台。
几年前,我在柏林就曾这样做过。那时,威廉·沃尔特·费尔普斯是美利坚合众国派驻德意志王国的公使。有一次,为了结识王国的内政部长S伯爵,他邀请我参加晚宴。这位伯爵出身于一个显赫的世家,因而我也就有了想透露一下我那些显赫祖先的事实的想法。不过我不想生拉硬扯地将他们从坟墓里拉出来,拉进我们的谈话中。然而,我好像也没什么好的台阶可以顺势而为地将他们拉进来。在我看来,费尔普斯先生也同样为这件事儿烦恼。事实上,有时候他都显得有些心不在焉了——很想找个合适的机会将显赫的祖先们介绍给大家,让祖先们露一露脸,然而机会却从未光顾他。不过,在宴会结束以后,他还是打算试一下。他将我们领进了他的客厅,一幅一幅地为我们介绍他收藏的画,最后在一幅粗糙而古朴的版画前停住了脚步。画上画的是法庭审判查理一世的情形。画面上的法官们呈金字塔形状分布,上面是头戴清教徒垂边帽的法官,法官的下边是三位没有戴帽的书记官。这时,费尔普斯伯爵指着三位书记员中的一位,以兴高采烈而又漫不经心的神气说:
“他是我的一位祖先。”
在他说完后,我指着头戴清教徒垂边帽的这一法官,以辛辣而漫不经心的口气说:
“我的祖先。不过这没什么值得炫耀的,我的祖先里像这样的还多着呢。”我这样做并不算什么光彩的事,也一直以此为憾。然而,我虽然这样敲了他一下,我也不知道他的感受究竟如何,但这对于我们的友谊是没有什么影响的,反而证明了他的优雅、高贵,虽然他的出身并不高贵。这在我也并不是没有值得称道的地方,至少我并没有因为他出身的不高贵而看不起他,而是始终如一的予以平等相待。
在我的祖先中,还有两位值得一提,分别是杰勒和谢拉德。杰勒·克莱门斯是远近闻名的神枪手。有一次,在他参加竞选准备进行竞选演说时,反对派雇来了几个吹鼓手,让他们聚集在演讲台的前面,等他发表演讲时吹吹打打干扰他。他的支持者客客气气地劝说吹鼓手离开,但他们根本不理睬,他就打算好好地教训他们一下。在他开始演讲的时候,首先将自己的手枪往面前一放,声调柔和地说:
“我是个爱好和平的人,今天不打算伤人,也力求不伤人,不过我正好有六颗子弹,六个鼓每个鼓一颗,如果你们打算敲鼓的话,那就最好不要站在鼓的后面。”
谢拉德·克莱门斯在内战时期是西弗吉尼亚州的共和党众议员[26]。后来,他居家搬迁到了圣路易,那里到现在还有詹姆斯·克莱门斯这一支生活在那里。内战结束后,他在圣路易成了一个激进的异党分子。当他是共和党党员时,我是个异党分子;等他成为了异党分子的时候,我却成了一位共和党党员。克莱门斯家族的人总是试图在政治上保持均衡的状态,尽管这有时会使人感到很不方便。谢拉德·克莱门斯后来的情况怎么样,我就不太清楚了。我只是在新英格兰的一次共和党群众大会上将参议员霍利介绍给大家时,收到过他从圣路易寄过来的信,心中他对于议员霍利表示了坚决的反对。他在信中说,北方的共和党人——不,应该是“北方的低贱的家伙”们用火与剑将南方的豪门大家全部清除了,而我这样一个贵族出身的人竟然和那些贱人混在一起,实在是太不成体统了。难道我忘了我是一个兰顿吗?
所谓的兰顿这是从我母亲的家族来说的。我的母亲是个兰顿(Lambton)——是带个字母P的兰顿,在早年,有些美国人对于兰普顿(Lambton)家族的拼音拼写得不很准,渐渐地兰普顿变成了兰顿。我的父亲和母亲是一八二三年在列克星敦结的婚,那一年我的父亲二十四岁,母亲二十岁。当时的他们谁都不富裕,她带来了两个黑人奴隶作为嫁妆,此外我想他们一无所有了。结婚后,他们在田纳西州[27]东部山区一个名叫詹姆斯敦的偏僻村子定居了下来。我的最早的几个哥哥和姐姐都是在那里生的,不过那是我出生前很多年的事了,我已经几乎没有什么印象了。我是在他们搬迁到密苏里州以后出生的。那时的密苏里州成立不到二十年,是一个全新的地方,需要大量移民去那儿生活。
从时间上推算,我的大哥奥里昂、姐姐帕梅拉和玛格丽特以及另外一个哥哥本杰明都出生在詹姆斯敦,可能还有其他人,不过我记不太清楚了。我的父母搬到哪里去居住,对哪里来说就是一种荣耀。当地的人们都希望他们能留下来长期居住,好让这地方能发展成一座城市。当人们认为他们会长期居住在那里时,大量的人涌入那里,市镇繁荣起来。然而,不久之后他们就离开了,物价跌了下来,市镇变得萧条,詹姆斯敦也是在他们离开后的好多年以后才又重新繁荣起来的。在我的《镀金时代》里我曾提到过詹姆斯敦,不过那只是根据传闻写的,在那之前我从来没有去过詹姆斯敦,以自己亲见的第一手材料写也就无从谈起了。
我的父亲在詹姆斯敦附近留下了一笔可观的财富——大约七万五千英亩土地。在他一八四七年去世的时候,这笔可观的财产已经伴随他二十年了。这些土地虽然数量达到了好几万英亩,但它的税赋却几乎等于零——每年五块钱,他每年都在规定的时间之内缴纳税赋,以保证自己对土地的所有权。他在世时常对我们说,在他生前,这片地也许不会值什么钱,但将来总有一天它会给他的孩子们带来超乎想象的收益。
这里拥有丰富的煤、铜、铁资源和木材。他还说,等交通发展到一定的程度,铁路会延伸到这个地区,到那个时候,这上万英亩的土地就成了名副其实的财产了。这儿还生长着一种野葡萄,我父亲对它寄予了深切的希望。他曾把它带到辛辛那提去,让著名的葡萄酒生产商尼古拉斯·朗沃斯鉴定一下。据朗沃斯先生说,那是一种上好的葡萄酒原料,能酿出跟他的卡托巴酒一样好的酒。那片土地的物产还不止这些,还有一种重要的资源,那就是石油,不过当时我的父亲是不知道的。当然,他就算知道了,也没什么意义,那时候内燃机的时代还没来临呢,更何况石油要到一八九五年才发现。
如今我倒希望自己能有几英亩的土地,这样,我也不至于为了养家糊口而写什么自传了。我父亲临终时告诫我们,要守住这片地,等待它的升值,不能让别人给骗走了。我母亲最亲近的堂兄弟詹姆斯·兰普顿——我在《镀金时代》中提到过的塞勒斯上校的原型,每次提到这片地时都会兴奋地说“这可值好几百万啊——几百万啊!不错,不错!”这是他一贯的语调,说到任何事情时都这样,并且老是说错,不过这次他说得一点也没有错。这表明,对于那些喜欢四处预言说大话的人,决不应该给他们泼冷水,让他们泄气。只要他们不灰心,愚者千虑终有一得,总会有应验的。
很多人在看《镀金时代》时,总以为塞勒斯上校是我杜撰的人物,现实中根本不可能存在这样夸张的人物,并且说我这个“创造”堪称经典。可是他们错了,那是一个实实在在存在的人物,我只是按照实际情况将他用笔表现出来而已,一点夸张也没有。书上和舞台上那些关于他的那些细节描写,在常人看来可能是非常夸张的,但它的的确确不是我凭空想象出来的,而是他的生活中真实发生过的事实,并且是我亲眼所见的。
如果有人看过约翰·特·雷蒙德的演出,那你们一定知道一件事,那就是每当他吃大头菜这场戏开演的时候,观众们通常都会笑痛肚子,这样的表演尽管非常夸张,但它的每一个细节都是事实的忠实再现。这件事就发生在兰普顿叔叔自己家里,事情发生时我也正好在场。事实上,我就是故事里那个吃大头菜的客人。如此凄惨的场景在一个伟大演员的手里被演绎得多么的完美啊,让众多的观众在泪眼模糊的同时又大笑不已。不过雷蒙德也只有进行幽默表演时才称得上是一个伟大的演员,在这方面他确实是高手,达到了别人所无法企及的高度。总而言之,伟大一词他当之无愧。至于别的事情,他连勉强完成都有些困难,简直是侏儒中的侏儒。
塞勒斯上校的原型,也就是我的叔叔詹姆斯·兰普顿,他是一个心灵美丽而又带着些忧伤的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大丈夫,一个心胸宽广、可敬可佩的人,一个脑子不太灵光但却无私的人,一个人见人爱的人。他的所有朋友都对他爱护有加,所有的家人都宠着他。以上都是对他的确切的描述,不带一丝夸张。在他们的眼里,他的地位也就仅比上帝低一点点而已。我的詹姆斯上校从来没有上过舞台,而舞台所能表现的也只是半个他,另外的半个,雷蒙德是无论如何也演不出的,那已经超过了他的水平所能达到的程度。那半个具有了雷蒙德所不具有的素质。因为雷蒙德不能被称为男子汉大丈夫,他不是个可敬、正直的人,他空虚而又自私,粗俗而又愚蠢。他身上那些本该是心所在的地方,反而全是空空的。只有弗兰克·梅奥一个人能将塞勒斯上校完整地演出来。
这个天地充满了意外。越是没有预料,越是容易发生。在我将塞勒斯写进书中时,这个作品的合作伙伴查尔斯·达德利·沃纳[28]建议换一下塞勒斯的教名。十年之前,他们曾在西部的一个遥远的角落里邂逅过一个名叫艾旭尔·塞勒斯的人。他觉得最适合我们的塞勒斯的名字便是艾旭尔了,因为这个名字可笑、古怪,如此等等。我认为他这个想法很好,不过我认为,那个艾旭尔可能会露面,并且提出异议。不过沃纳说这不可能。因为他确信那时候艾旭尔已经死了。更何况不管死活,我们是一定要用这个名字的,因为这个名字恰恰是最合适的,我们必须要用。因此便换了名字。沃纳所描绘的艾旭尔是一个微贱而自卑的农民。一位受过高等教育,彬彬有礼并且衣着阔绰的绅士,在书出版后一个星期的时候,愤怒地来到哈特福德,眼里带着要告状的神色,因为他的名字也是艾旭尔·塞勒斯!他从不知道还有其他人叫这个名字,方圆一千英里内都没有。这位受伤的贵人的计划是很明确的:美国出版公司有义务停止发行已经印好的版本,并将版子上的名字改掉,否则就要起诉,并赔偿自己损失一万元。公司再三向他道歉并且承诺,将版子上的名字改成马尔贝里·塞勒斯上校。很明显,世界上没有任何事情是一定不会发生的。两个没有任何关系的人,同时都顶着一般人不会起的名字,那就是艾旭尔·塞勒斯,这种事情竟然也有可能发生。
虽然詹姆斯·兰普顿整天沉溺在他那堂皇的美梦之中,但直到临死也没有亲眼见到哪一项实现过。我在一八八四年最后一次见到他,这距离我在他家用一桶水清洗大头菜,又将生大头菜吃了一盆时,已有二十六年了。他年纪大了,头发也白了,不过他仍旧按照他年轻时候那种有说有笑的样子来款待我,风度不减当年——丝毫不差。他那兴高采烈的眼神,他那洋溢心中的希望,那生花的妙舌,那驰骋的想象——依然如故。在我还没来得及转身的时候,他便擦起他那阿拉丁的神灯,将世界上神秘的财富在我面前展现。我自顾自地说:“我写得没有一点夸张,我将他如实地刻画了出来。到今天,他依旧如此。凯布尔[29]是能够认出他的。”我请他稍等片刻,就冲进了隔壁——凯布尔的房间。凯布尔同我两人正在全国各地进行旅行演讲。我说:
“我想敞开你的门,让你听到那边那个很有意思的人发出的声音。”
接下来,我走了回来,问兰普顿目前正在忙着做些什么,他跟我说起他通过自己的儿子在新墨西哥[30]进行着的“小小冒险”:“只是小事——小玩意儿罢了——部分是为了闲来玩玩,部分是为了不至于让自己的资金闲着,最主要的还是为了能使小孩得到发展。命运的轮子转个不停,可能会有那么一天,他必须要靠工作来维持生活——世上的怪事可真是不少啊。但是那只不过是小事一桩——如同我说的那样,不过是小玩意儿。”
事情就是这个样子——开始这么说。可是却在他巧妙的舌下,越来越膨胀了——哦,简直膨胀到无法想象的程度。一直用了半个小时,他才把话讲完。然后以轻描淡写的口吻说道:
“是啊,只不过是小事。现今的事情都是这样——小事一桩——但是很有意思。能够用来消磨时间。孩子总是将事情想得很了不起,这你知道,他小嘛,具有丰富的想象力,没有干大事的经验,缺少能够令幻想得到锤炼、判断力趋向完美的那种经验。这样看来其中有两三百万,至多三百万块钱的好处。不过,你应该知道,这对一个刚踏入生活的小孩来说,已经不错了。我不能要他发财——那是后话。在他人生的起步阶段就让他发了大财,会冲昏他的头脑的,长远来看,对他无益。”
接下来,他说到自己将皮夹子放到家里客厅的桌子上,现在银行营业时间过了,并且……
我将他的话打断,并且求他给凯布尔我俩一个面子,能作为我们的客人出席演讲——跟我们不少朋友那样,给我们这个光荣。他同意了。并且对我略微表示了感谢,就仿佛一位国王开恩赏赐那样。我阻止了他关于票子的话题,是因为我看出他正想向我要票,并允许他明天付钱。我明白,他欠了账是会还的,即便当掉身上穿的衣服也是要还的。再聊了一段时间,他热情地握了我们的手,同我们告别。凯布尔将他的头伸进了门口,说:
“这肯定是塞勒斯上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