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道法自然
【原文】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1],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2],可以为天地母[3]。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注释】
[1]寂:没有声音。寥:没有形体。[2]殆:通“怠”。[3]母:根本。
【译文】
有一种浑然而成的东西,在有天地之前就已经产生了。它寂寂无声而又广阔无形,它独立长存而永不衰竭,周而复始地循环运行而永不停息,可以作为天地万物的根本。我不知道究竟叫它什么名字才好,只好叫它为“道”,我再勉强给它取个名字叫“大”。它广大无边而运行不息,运行不息而伸展遥远,伸展遥远而回归本原。所以道是伟大的,天是伟大的,地是伟大的,人也是伟大的。天地间有这四大,而人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在这四大之中,人是效法于地的,地是效法于天的,天是效法于道的,而道则纯正自然。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解析】
这一章讲道是天下万物的母亲。世界上有四种东西最大,即王、地、天、道。王是人的代表。人、地、天三者都受到上一级法则的制约,而道本身就是自然的。“道法自然”并不是说道之外还有个“自然”,而是说道的活动以自我满足、独立自在为法则。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这里的“物”,是“道”的同义字,这个道的内涵,包括了物质与非物质,是“心物一元”混合而成的。这种“心物一元”的思想观念,源自《易经》。《易经》中讲了“阴”、“阳”两个符号,这两个符号相互变化、相生相克。如果我们以阳为精神的代号,那么阴则为物质的代号,阴阳配合,心物互融,便衍生了应有尽有、无穷无尽的世界。
那么,“有物混成,先天地生”,究竟是怎样一种情况呢?老子形容说:“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寂”是绝对的清虚,清静到极点,毫无一点声色形象。“寥”是形容广大。“独立而不改”意为超脱于一切万有之外,悄然自立,不动声色,不因现象界的物理变化而变化,不因物理世界的生灭而生灭。“周行而不殆”指的是它无所不在,处处都有道。不论物也好,心也罢,都有它的存在,永远无穷无尽。“可以为天地母”,这个东西是一切宇宙万有的根本,所以才说道是“天地母”。
在上面这段话中,老子又一次论述了道的性质和规律:道是物质性的,是最先存在的实体,但这个实体看不见摸不着,既寂静又空虚,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无所不在地运行而又永不止息。大道无形,没有可供我们辨认的具体形状。但是,道又确实是存在的,只不过它不与我们所认识的事物相同,它是一个混沌的整体,早在天地生成之前就已经存在了,所以它是超越时空概念的事物。对于大道,人们既不能通过肉眼看到它的样子,也无法通过耳朵听到它的声音。尽管我们看不到、听不到,但这并不代表大道不存在。大道就在我们的身边,它不但影响着我们的行动,还制约着我们的行动。当我们的行为不顺应大道时,它就会给我们降下严厉的惩罚。道时时刻刻都存在着,它没有等级,没有分别,是完全独立的。正是由于道没有等级,没有矛盾的方面,所以它永远不会走向自己的反面,不会发生改变,时时刻刻保持恒久不变。道是一个整体,它遍及整个宇宙,从这个意义上说,道是天地万物的本源。
“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强”有笼统的、大概的意思。世界的本原是极其微小的,应当用“小”来为它命名。但是,老子在本篇不用“小”而用“道”字命名,这是赋予“道”字深刻的哲理内涵。又因为它实在无量无边,所以也可叫作“大”。道的本义为“道路”,后引申指行为、规则、方法等。在这里,老子以“道”字为世界的本原命名,旨在为人们指明认识世界的正确道路,即先认识世界的本体,让人们了解道的运动、发展、变化所体现出来的对立统一规律,这也是人们应当遵循的人生法则和社会法则。认识的最终目的在于识道,也就是“见小”,见小才能“明”。何为明呢?明指的是明白道所体现出来的对立统一规律。道为宇宙的本原,其本质为“小”,本质是永恒的;其表象为“大”,表象是变幻的。小与大是相对的,可以相互转化、相互统一而存在。
“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大”也就是“逝”,逝是永远向内外四面八方延伸发展,等于说宇宙是无限的扩张。这句话说明世间的一切事物都是由小到大、由大到小,循环往复,变化发展的,这就是对立统一规律。这里的“反”的意思,既是道的创造活动,又是道的创造活动的成果——现实世界。现实世界就是道所创造并捧在它手中的一件伟大作品,而天、地、人就是这件伟大作品中的最重要、最基本的结构和组成部分。至此,道也就不再是无声与之相应、无形与之相伴的孤寂的存在物了,它转化为一个丰富多彩、千姿百态的现实世界。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道的本质是小,然而,世间所有的事物皆由道生成,因此道就是宇宙。道与天地相比,道为大;天与地相比,天为大;地生万物,地与万物相比,地为大;王与百姓相比,王为大。道大,天大,地大,都是相对的,王大也是相对的。在这里,老子把四大之一的“王”作为突出的重点,这是为了阐释百姓与王的关系。尽管人贵为万物之灵,但是还要接受王的治理,倘若不能理顺人与王的关系,那么人和人之间就不能平等了。篇中老子用了一个“亦”字,目的是为了告诫身为一国之君的王,应当心存大道,明白百姓与君王之间的辩证关系。如果君王狂妄自大,就会远离民众,与民众为敌,这样的话,新的王也就在民众的反抗中诞生了。
大道要运行,其运行速度十分迅速,等大道运行到一定极限的时候,它就会自动返回,所以大道永远不会枯竭。大道与水不同,如果我们把一杯水洒到地上,水会顺势而流,当它流到一定极限时便不会再流了,而是停止下来,然后蒸发得无影无踪。而大道则永远也不会枯竭,这主要是因为大道可以回到原始状态,并能够周而复始地运行。
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法,即以……为法则。对于人、地、天、道、自然之间的关系,老子得出一个结论:人取法于地,地取法于天。天取法于道,道取法于自然。道,大而玄奥,生成了天地万物。然而,道又是从何处而来的呢?通过“道法自然”一词,我们知道,道是自然而然生成的。道向自然学习,效法并顺应自然。道是至高无上的,就连它都要顺应并效法自然,更何况人类呢?所以,人类不应该自恃头脑聪明,有独立的思想,就可以主宰世间的万事万物,而是应该顺应自然,敬畏自然。如果破坏自然的和谐,大肆屠杀牲畜,任意砍伐森林,那么大道和天地就会随时惩罚人类。因此,人类要与天地合二为一,要学习大道包容万物的胸襟,和大自然和谐相处。只有这样,人类才会生活得快活逍遥,无所为而又无所不为。
总起来说,本章突出强调了由道所体现出来的道性。道是奥妙的,它蕴含着真理。人类只有认识道,才能把握真理。因此,道既是认识的对象,又是认识的方法和实践的方法。道的概念,是直觉思维和理性思维相结合的产物,而不是肆意虚构的。道作为世界的本原,是宇宙万物之母;道作为最一般的规律,贯穿于宇宙、社会和人生之中。老子道的哲学理念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其为人类治身和治国提供了可循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