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湖北省自然保护区工作始于1959年对神农架自然保护区进行的调查区划;湖北省最早建立的自然保护区是通山县人民政府1981年12月17日通政发[1981]101号文批准建立的通山县老鸦尖自然保护区(县级);湖北省首个建立的省级自然保护区是湖北省人民政府1982年3月5日鄂政发[1982]22号文批准建立的神农架自然保护区;湖北省首个建立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国务院1986年7月9日国发[1986]75号文批准建立的神农架自然保护区。
截至2013年6月底,湖北省共建立自然保护区(点、小区)258个,总面积1151209.4hm2,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6.19%。其中,自然保护区64个,总面积976851.0hm2,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5.25%;自然保护点7个,总面积7133hm2;自然保护小区187个,总面积167225.4hm2。按自然保护区的级别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4个,面积370156.3hm2;省级自然保护区25个,面积427671.0hm2;市级自然保护区18个,面积133604.6hm2;县级自然保护区7个,面积45419.0hm2;在数量和面积上均以省级自然保护区为主,数量和面积分别占全省自然保护区总数量和总面积的39.06%和43.78%。按自然保护区的类型分,森林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27个,面积559036.4hm2;湿地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18个,面积288039.0hm2;野生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7个,面积52389.7hm2;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8个,面积64262.6hm2;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1个,面积11617.8hm2;古生物遗迹类型自然保护区2个,面积505.3hm2;地质遗迹类型自然保护区1个,面积1000hm2;在数量和面积上均以森林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为主,数量和面积分别占全省自然保护区总数量和总面积的42.19%和57.23%。
从2003年7月开始,环境保护部和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先后下达了《湖北省自然保护区调查》、《湖北省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湖北省自然保护区基础调查》等多项研究项目。我们采取广泛收集文献资料、发放调查表格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全省各部门、各类型、各级别的自然保护区进行了全面的调查研究,并对部分自然保护区进行了实地复核。通过这些专项调查和规划,基本查清了湖北省自然保护区的现状及特色。为集中反映全省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工作,也为今后湖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基础数据,在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的全力支持下,在相关单位和专家的热心帮助下,我们历时近两年编著完成了《湖北自然保护区》这本专著。
本专著对湖北省所有合法有效的自然保护区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与评估,内容涉及地理位置与范围、自然环境、类型及主要保护对象、生物多样性(主要保护对象简况)、管理机构、特点与意义、隶属部门等。其中生物多样性(主要保护对象简况)、特点与意义等内容是本专著研究的重点和特色。此外,专著还附有自然保护区名录、自然保护点名录、自然保护小区名录、湖北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在自然保护区(小区、点)内的分布状况等附表,动植物中文名及学名相互对照表,湖北省自然保护区现状分布图和全部省级以上及部分市级自然保护区的功能分区(区划)图。
根据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有关规定,凡有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正式批文的自然保护区都视为合法有效的自然保护区,均收录到本专著。为保持自然保护区的完整性和维护自然保护区批建的严肃性,对有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正式批文,但管理不规范(如无面积、边界、功能区划、专门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等),或以后又重叠划为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等,但原批准建立该自然保护区的人民政府又没有撤销该自然保护区的,仍视为有效自然保护区,并列入本专著之中。但对这样“名存实亡”的自然保护区,在评述各自然保护区时均相应做出了说明。如无特别说明,本专著涉及自然保护区的数据资料均截至2013年6月底。
本专著的编辑出版,还得到了湖北省林业厅、湖北省农业厅、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湖北省水产局等有关省级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及湖北省野生动植物保护总站和相关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处)、市州县(区)环境保护局、林业局等单位的大力支持。相关专业数据得到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研究员曹文宣院士、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郑重研究员、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黄宏文研究员和华中师范大学刘胜祥教授的审查、修改。
编撰全省自然保护区专著在我省尚属首次。由于各自然保护区资源本底了解程度及管理工作不平衡,有些自然保护区尚未进行综合科学考察,资源本底数据缺乏,加之我们的经验和水平有限,因此,本专著的错误及不完整之处肯定存在,恳请批评指正,以便及时纠正。
《湖北自然保护区》编著组
201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