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小儿神经系统检查
第一节 小儿神经系统检查用具
(1)叩诊锤:选用小型叩诊锤,检查腱反射。
(2)软尺:测量头围、囟门大小、肢体周径。
(3)红色塑料圆环:直径8~10cm,用绳系之以便摆动,以检查婴儿视力用。
(4)手电筒:前端绕以海绵或橡皮圈,用以检查瞳孔或作脑颅透照用。
(5)视觉运动带:用一宽10~12cm,长40cm左右的纸带,隔相等距离绘有形象鲜明的图案,检查视动性眼震。
(6)音叉:测验听力及振动觉时用。
(7)大头针:检查痛觉时用。
(8)棉花棒:检查触觉及角膜反射时用。
(9)玩具:用以逗引小儿,检查握力及上肢运动。
(10)日常生活用品:小皮球、汤匙、小杯、1元或1角硬币、瓶盖等物,检查实体感觉用。
(11)铅笔或圆珠笔:检查小儿书写与绘画时用。
(12)检查眼镜:检查眼底用。
第二节 一般检查
小儿神经系统检查的主要内容与成人大致相同,不同年龄的正常标准不一样,检查方法也有其特点。但由于神经系统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而且儿童有时难以合作,检查顺序也应灵活。检查小儿时要尽量取得患儿的合作,有些检查过程可先在检查者自己身上做一下示范,例如查腱反射时,检查者可用叩诊锤先敲敲自己前臂,减少患儿的恐惧。有时为了避免患儿厌烦或过于疲劳,可分次检查。小婴儿的神经系统检查容易受外界环境影响,当小儿入睡时肌张力松弛,原始反射减弱或消失,吃奶前、饥饿时常表现不安、多动,吃奶后又常常入睡,所以最好是在进食前1至1个半小时进行。室内光线要充足、柔和,但不要使阳光直接照射到小儿面部,环境要安静,检查时从对小儿打扰最小的检查开始,不必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意识和精神状态
需根据患儿对外界的反应状况来判断其是否有意识障碍。意识障碍的轻重程度可分为嗜睡、意识模糊、半昏迷、昏迷等。精神状态要注意有无烦躁不安、激惹、谵妄、迟钝、抑郁、幻觉,对人、地、时间的定向力有无障碍,对检查是否合作,检查过程中是否表现多动、精神不能集中等。检查过程中还要注意小儿(特别是智力发育落后的小儿)有无特殊气味。
(1)患某些先天代谢异常的小儿往往有某种特殊气味。
(2)苯丙酮尿症患儿常有鼠尿味或发霉气味。
(3)枫糖尿症有烧焦糖味。
(4)异戊酸血症有干酪味或汗脚味。
(5)蛋氨酸吸收不良症有干芹菜味等等。
二、皮肤
许多先天性神经系统疾病常合并有皮肤异常,如脑面血管瘤病(Sturge-Weber综合征),在一侧面部三叉神经分布区可见红色血管瘤;结节性硬化症(tuberous sclerosis)可见到面部血管纤维瘤,躯干或四肢皮肤的色素脱失斑;神经纤维瘤病(neurofibromatosis)可见浅棕色的皮肤“咖啡牛奶斑”(Cafe-au-Lait spots)。隐形脊柱裂、皮样窦道或椎管内皮样囊肿在背部中线部位皮肤有凹陷下窝、异常毛发增生表现。
三、头颅
头颅检查是小儿神经系统检查的一个重要项目。首先要观察头颅的外形及大小。狭而长的“舟状头”见于矢状缝早闭;宽而短的扁平头见于冠状缝早闭;各颅缝均早闭则形成塔头畸形。还要注意头皮静脉是否怒张,头部有无肿物及瘢痕。头颅触诊要注意前囟门的大小和紧张度、颅缝的状况等。囟门过小或早闭见于小头畸形;囟门迟闭或过大见于佝偻病、脑积水等;前囟饱满或隆起提示颅内压增高,前囟凹陷见于脱水等。生后6个月不容易再摸到颅缝,若颅内压增高可使颅缝裂开,叩诊时可呈“破壶音”(Macewen征阳性)。颅透照检查适用于婴幼儿,当硬膜下积液时,透光范围增大,如有脑穿通畸形或重度脑积水时,照一侧时对侧也透光。
(1)矢状缝早闭时头围向左右两侧增长受限,而向前后增长不受影响,形成“舟状头”畸形(形状向一个翻过来的小船)。
(2)冠状缝早闭时头围向前后增长受限,而向左右增宽,形成扁头畸形。若各颅缝均早闭则形成塔形头畸形
(3)头围可粗略反映颅内组织容量。头围过大时要注意脑积水、硬膜下血肿、巨脑症等。头围过小警惕脑发育停滞或脑萎缩。每个小儿都要测量头围:沿枕外隆突及眉间水平测量头围周径。正常情况下初生时大约为34cm;生后半年内增长最快,每月约增1.5cm;后半年每月增加约为0.5cm,1岁时头围约46cm;2岁时48cm,5岁时50cm。头围个体差异较大,可与小儿自己的胸围(平乳头处)比较,2岁以前胸围与头围相近或略小于头围,2岁以后胸围超过头围。婴儿时期头围与全身体格发育有关,头围与体重相平行,生后6个月以内的小儿,体重与平均体重相比,每差1kg,头围可相差1.3cm;6个月至1岁的小儿,体重相差1kg时,头围相差1cm。
(4)头部望诊还要观察头皮静脉是否怒张,头部有无肿物及瘢痕。
(5)头颅触诊要了解囟门大小及紧张程度,检查时扶小儿呈半坐位。囟门中心点若高度超过囟门骨缘水平,为之隆起,反映颅内压力增高,哭闹时前囟膨隆。正常情况下,安静半坐位时囟门稍凹。
(6)触诊时还需了解颅缝情况,新生儿时期囟门附近冠状缝可宽达4~5mm,无临床意义,若鳞状缝(顶颞缝)裂开,则需注意,这是脑积水的一个体征。6个月以后颅缝即不易摸到。颅缝早期骨化时可扪及明显的骨嵴。颅内压增高时可使颅缝裂开,叩诊头颅可听到“破壶音”(Macewen征阳性),正常婴儿因颅缝未闭也有此体征。
(7)头颅听诊应在一安静室内进行,用钟式听诊器头置于乳突后方、额、颞、眼窝及颈部大血管部位。正常婴幼儿有50%~75%在眼窝部位可听到收缩期血管杂音,6岁以后不容易听到。若杂音粗糙响亮或明显不对称,应考虑可能为血管畸形,如动静脉瘘在小脑肿瘤时,有时在枕部可听到杂音。
(8)颅透照检查是一种适用于婴儿的检查方法,简便安全。用一个普通手电筒,前端围以海绵或胶皮圈,使电筒亮端能紧贴患儿头部不漏光。在暗室中透照头颅各部位。正常情况下,沿胶皮圈外缘有一条2cm左右宽的红色透光带,前额部光圈>2cm,枕部>1cm,或两侧不对称时对诊断有提示作用。脑穿通畸形或重症脑积水皮质萎缩薄于1cm时,照一侧时对侧也透光。
四、五官
许多神经系统疾病可合并五官的发育畸形,如小眼球、白内障见于先天性风疹或弓形体感染,眼距宽可见于21一三体综合征、克汀病,耳大可见于脆性X染色体综合征,舌大而厚见于克汀病、粘多糖病等。面部注意五官位置、大小及形状。许多神经系统疾病常合并有眼的发育畸形,小眼球可见于先天性风疹、弓形体感染及染色体疾病。注意判断内眦距离是否增宽。
(1)我国新生儿内眦距离平均大约为2.3cm,3个月2.6cm,7个月2.7cm,1岁2.8cm, 3岁3.1cm,5岁3.2cm,7岁3.3cm,成人3.4~3.6cm。
(2)还要观察耳的外形及耳的位置,是否过低,大致可根据耳上缘与双侧内眦水平线之间的关系来判断,如耳上缘低于双侧内眦水平线者为低位耳。
(3)体检时还要注意人中的长度,下颌是否过小,有无高腭弓等。
(4)许多先天性神经系统疾病常合并有皮肤异常。
(5)脑面血管瘤病在一侧面部可见红色血管瘤;结节性硬化症面部可见到血管纤维瘤,四肢或躯干皮肤可见到白色的色素脱失斑;神经纤维瘤病常在四肢和躯干的皮肤见到浅棕色的“咖啡牛奶斑”;色素失调症的患儿皮肤常见到条状、片状或大理石花纹状的黑褐色色素增生;共济失调毛细血管扩张症的患儿可见球结膜及面部毛细血管扩张。
(6)此外还要注意头发的色泽。患苯丙酮尿症时头发呈黄褐色。
(7)注意背部中线部位皮肤有无凹陷的小窝,有时还伴有异常毛发增生,见于隐性脊柱裂、皮样窦道或椎管内皮样囊肿。
五、脊柱
应注意有无畸形、异常弯曲、强直,有无叩击痛,有无脊柱裂、脊膜膨出、皮毛窦等。
第三节 脑神经检查
一、嗅神经
(1)新生儿时期一般很少做此项检查,对母亲患糖尿病的新生儿,要做此项检查。因为这种小儿患先天性嗅球缺陷的机会较正常组为多。
(2)检查时利用牙膏、香精、橘子的香味等,不可用刺激三叉神经的物比如氨水、浓酒精、胡椒、樟脑等。
(3)婴儿可通过其表情观察有无反应。嗅神经损伤常见于先天性节细胞发育不良,或额叶、颅底病变者。
二、视神经
主要检查视力、视野和眼底。
1.视觉
胎龄28周以上新生儿即能睁眼,并对强光有闭眼反应。胎龄37周以上时可将头转向光源。一个月的婴儿仰卧位时眼球可随摆动的红色圆环(直径大于8cm)转动90度(左右各45度),3个月婴儿可达180度(左右各90度)。
2.视力
年龄较大儿无明显智力低下者可用视力表检查。年幼儿可用图画视力表或小的实物放在不同距离进行检查。一般2岁的视力约为6/12,3岁前达20/20的成人水平。
3.视野
5~6个月以上小儿可做此检查,但很粗略,检查时不蒙眼,扶小儿呈坐位,家人在小儿前方逗引小儿,检查者站在小儿后方,用两个颜色、大小相同、不发声的物体从小儿背后缓缓移动到小儿视野内,左右移动方向及速度尽量一致。若小儿视野正常,就会先朝一个物体去看,面露笑容,然后再去看另一个,同时用手去抓。若多次试验小儿只看一侧物体,可能对侧视野缺损。年长儿可直接用视野计。
4.眼底
正常婴儿的视乳头由于小血管发育不完善,以致颜色稍苍白,不可误诊为视神经萎缩。有严重屈光不正(远视)时,视乳头边缘可稍模糊,易与视乳头水肿相混。慢性颅内高压时可见视乳头水肿和视网膜静脉淤血。此三对颅神经支配眼球运动及瞳孔反射。检查时注意眼球位置,有无外突或内陷,眼睑有无下垂,瞳孔大小,对光反应是否对称。用一手电筒在小儿正前方照射,逗引小儿注视光源,两眼反光点都应在瞳孔中心。动眼神经麻痹时,患眼偏向外侧,轻度偏向下方。滑车神经麻痹时,患眼在静止时位置不偏,或轻偏上方,特别在眼内收时明显。外展神经麻痹时,患眼在静止时向内偏移,同时头略转向麻痹侧以减少复视,外观上两眼也近乎平行。检查瞳孔时要注意大小、形状、位置,左右是否对称,对光反应及调节反应。查对光反应时两眼分别检查。检查调节反应可令小儿看数尺以外的物品,再将该物移至中线近鼻梁处,引起缩瞳为正常。新生儿期以后,在相同光线下小儿瞳孔比成人大,属正常现象。
三、三叉神经
(1)运动纤维支配咀嚼肌。当小儿作咀嚼动作时,可用手触摸嚼肌及颞肌肌力的大小。当瘫痪时,做咀嚼运动扪不到咀嚼肌收缩;三叉神经运动纤维受刺激时,咀嚼肌强直,发生牙关紧闭。
(2)感觉纤维分布于面部及鼻、口腔黏膜,分别由三叉神经眼支、上颌支、下颌支传入,检查面部感觉有无异常比较困难,只能粗略估计,可用大头针及细棉条分别试验面部两侧的痛、触觉,并作上、下、内外的比较。检查角膜反射可了解三叉神经感觉支是否受损。
四、面神经
主要检查面部表情,注意面部两侧是否对称,当小儿有哭、笑、闭眼、露牙、鼓腮等动作时,可观察面肌活动情况。
(1)观察随意运动或表情运动(如哭或笑)中双侧面部是否对称。
(2)周围性面神经麻痹时,患侧上、下面肌同时受累,表现为病变侧皱额不能、眼睑不能闭合、鼻唇沟变浅和口角向健侧歪斜。
(3)中枢性面瘫时,病变对侧鼻唇沟变浅和口角向病变侧歪斜但无皱额和眼睑闭合功能的丧失。
五、听神经和前庭神经
检查听力(耳蜗神经)和前庭神经功能(前庭神经)。
(1)听力检查:可观察患儿对声音、语言和耳语的反应,必要时用音叉测验。观察小儿对突然声响或语声反应以了解有无听力损害。突然响声可引发新生儿惊跳或哭叫。3个月起婴儿头可转向声源方向。对可疑患儿,应安排特殊听力测验。耳聋可分为神经性和传导性两种。神经性耳聋为听神经病变引起,多伴有耳鸣和眩晕,多为单侧性。传导性耳聋多有中耳炎等引起。
(2)前庭功能检查:可将小儿举起与检查者面对面,迅速旋转3-4转以后,此时正常小儿发生眼震,或自外耳道注冷水2~4ml,正常时即发生眼震,快相向对侧,持续2分钟。有前庭或脑干病变时,不能引起眼震。前庭器或前庭神经兴奋增强时,则眼震持续时间延长。前庭神经损害出现的症状是平衡障碍、眼震、眩晕、呕吐。
六、舌咽、迷走神经
检查咽、喉、声带、软腭的运动。
(1)舌咽神经及迷走神经损害时可表现为吞咽困难、声音嘶哑、鼻音等现象,检查时可发现咽后壁感觉减退或消失。一侧舌咽、迷走神经麻痹时,该侧软脖变低,发“啊”音时,病侧软聘不能上提或运动减弱。
(2)在急性延脑麻痹(又称“球麻痹”)时,表现为舌咽、迷走及舌下神经麻痹,咽反射消失,并可有呼吸及循环功能障碍,称为“真性球麻痹”。
(3)当病变在大脑或脑干上段时,由于双侧锥体系受累也有吞咽、软腭及舌的运动障碍,但咽反射不消失,下颌反射亢进,此时称为“假性球麻痹”。两者需注意鉴别。
七、副神经
检查耸肩按、转颈运动,以测斜方肌、胸锁乳突肌的肌力。副神经主要支配胸锁乳突肌及斜方肌上部。可通过耸肩、转头检查胸锁乳突肌和斜方肌功能。斜方肌瘫痪时,患侧耸肩无力,举手不能过头,一侧胸锁乳突肌瘫痪时,头不能向对侧转动,双侧胸锁乳突肌无力时,则头不能保持直立。
八、舌下神经
检查时观察舌静止状态时的位置,有无萎缩,肌束震颤,伸舌是否居中。瘫痪时舌面多皱纹,肌肉萎缩,伸舌时舌尖推向瘫侧,两侧舌下神经损害时,舌不能伸出。
第四节 运动检查
运动系统检查应观察小儿卧、坐、立、走、跑、跳、上台阶、游戏、写、画动作、要注意下列几个方面。
一、躯体姿势
(1)正常足月新生儿仰卧位时,颈部肌肉放松,脊柱与床面之间没有空隙,当颈部肌肉紧张时脊柱与床面之间有一较大空隙。但早产儿由于后枕部较突出,也有一较大空隙,不要误认为颈肌紧张。正常足月新生儿屈肌张力稍强,仰卧位时上肢屈曲内收、握拳、拇指内收。髋关节屈曲轻度外展,膝关节屈曲。俯卧位时,髋屈曲,膝屈曲在腹下方,臀部高起。
(2)有下列姿势均属异常
1)仰卧位时肢体平置在床面,上肢肩关节、肘关节、腕关节及下肢的髓关节、膝关节、踝关节均能同时接触床面,似青蛙状姿势;
2)角弓反张,头后仰,下肢伸直;
3)头持续转向一侧;
4)四肢极度屈曲,两手紧握在嘴前方;
5)肢体极度不对称,一侧上肢和(或)下肢内旋或外旋。观察小儿躯体姿势时,要特别注意左右是否对称。
二、肌容积
观察并按捏肢体有无肌萎缩或肥大,小婴儿皮下脂肪较丰满,检查时需注意。
三、肌力
检查肌力时,关节置于中间位,令病儿对抗阻力向各个可能的方向运动。运动方向为屈一伸,内收一外展,内旋一外旋,旋前—旋后。一般测肩、肘、腕、指、筋、膝、踝及趾各关节。肌力大致可定为6级:0级:完全瘫痪,无任何肌收缩活动;1级:可见轻微肌收缩但无肢体移动;2级:肢体能在床上移动但不能抬起;3级:肢体能抬离床面但不能对抗阻力;4级:能做部分对抗阻力的运动;5级:正常肌力。
四、肌张力
指安静情况下的肌肉紧张度。检查时触扪肌肉硬度并作被动运动以体会肌紧张度与阻力。肌张力减低见于末梢性麻痹、小脑疾患、低血钾,亦可见于昏迷、严重缺氧、肌病等;肌张力增高多见于上运动神经元性损害和锥体外系病变,但注意半岁内正常婴儿肌张力也可稍增高。
(1)下运动神经元或肌肉疾病时肌张力降低,肌肉松软,甚至关节可以过伸。
(2)内收肌角:小儿仰卧位,检查者握住小儿膝部使下肢伸直,将小儿下肢缓缓拉向两侧,尽可能达到最大角度,观察两大腿之间的角度,不同月龄的正常范围为:
(3)腘窝角:小儿仰卧位,屈曲大腿使其紧贴到胸腹部,然后伸直小腿,观察大腿与小腿之间的角度
(4)足跟碰耳试验:小儿仰卧位,牵拉足部,向同侧耳部尽量牵拉,骨盆不离开桌面,观察足跟与髋关节的连线与桌面的角度。
(5)足背屈角:小儿仰卧位,检查者用拇指抵小儿足底,其他手指握住小腿及足跟将足向小腿方向背屈,观察足背与小腿之间的角度。
(6)围巾征:检查者托住小儿背颈部使呈半卧位,将小儿手通过前胸拉向对侧肩部,使上臂围绕颈部,尽可能地向后拉,观察肘关节是否过中线,新生儿不能过中线,4~6个月小儿可过中线。
(7)不同月龄小儿下肢肌张力的正常范围(表2-1)
表2-1 不同月龄小儿的肌张力正常范围
注:表内数字为“角度”数。
(8)还可以通过“牵拉试验”了解小儿的肌张力,检查时,小儿呈仰卧位,检查者握住小儿双手,沿小儿前上方的方向牵拉小儿,新生儿时期当牵拉小儿向前时,头向后垂,当躯干呈直立位时,头向前倾。5个月时小儿肘部能屈曲,主动用力。注意左右两侧力量是否对称。
五、共济运动
可观察婴儿手拿玩具的动作是否准确。年长儿则能和成人一样完成指鼻、闭目难立、跟膝腔和轮替运动等检查。然而,当患儿存在肌无力或不自主运动时,也会出现随意运动的不协调,不要误认为共济失调。
还可通过下面检查法进行。
1.鼻—指—鼻试验
病儿与检查者对坐,令病儿用示指尖触自己鼻尖再指检查者手指,再指自己鼻尖,睁眼、闭眼皆试,观察有无震颤。
2.指—鼻试验
病儿可采取任何体位,伸直前臂,再用示指触鼻尖。
生后几个月内小婴儿无法查共济运动,对较大婴儿可通过观察伸手拿玩具或玩弄物品时有无意向震颤。或将小儿拇指放入其口中,小儿会出现吸吮手指的动作,此时将其手指从口中拔出,小儿会将手指再次放入口中继续吸吮,观察手指能否准确放入口中,有无震颤。此试验称为“拇指一口试验”。
六、姿势和步态
(1)姿势和步态与肌力、肌张力、深感觉、小脑以及前庭功能都有密切关系。观察小儿各种运动中姿势有何异常。
(2)常见的异常步态包括:双下肢的剪刀式或偏瘫性痉挛性步态,足间距增宽的小脑共济失调步态,高举腿、落足重的感觉性共济失调步态,髋带肌无力的髋部左右摇摆“鸭步”等
七、不自主运动
主要见于锥体外系疾病,常表现为舞蹈样运动、扭转痉挛、手足徐动症或一组肌群的抽动等。每遇情绪紧张或进行主动运动时加剧,入睡后消失。一种是终生存在的反射,浅反射及腱反射;另一种为小儿时期暂时性反射。或称原始反射。此外还有病理反射。
第五节 感觉检查
新生儿已经具有痛、触觉,但对于刺激的定位能力很差,随着小儿发育成熟,感觉功能逐渐变得精确,温度觉一般可省略不做,用痛觉检查代替。深感觉在年龄较小的小儿检查比较困难,较大小儿可做此项检查。浅感觉包括痛觉、触觉和温度觉。痛觉正常者可免去温度觉测试;深感觉位置觉、音叉震动觉;皮层感觉?闭目状态下测试两点鉴别觉,或闭目中用手辨别常用物体的大小、形态或轻重等。
检查感觉时应先进行解释,取得小儿的信任与合作,必要时可分数次进行。注意两侧对比。
一、浅感觉
(1)痛觉:用针尖轻刺皮肤。如为年长儿,则令其回答是否感到疼痛及其位置。婴儿则观察其表情。
(2)触觉:用细棉条轻触皮肤。
(3)温觉:用装有冷水或热水的试管接触皮肤,令其辨别温度差别。
二、深感觉
(1)关节位置觉:移动患儿之指或趾关节,令其回答是否移动及其方向。
(2)震动觉:用音叉柄放置于骨突起部位测其震动感的有无。
三、皮质感觉
为较高的感觉,需在深、浅感觉都正常的基础上进行。使患儿闭目,用手辨别物件的大小、形状、硬度、轻重、数目等。
(1)末梢型感觉障碍:感觉障碍常限于肢体远端,呈手套或袜套状分布,该区内各种感觉均受累。见于末梢神经炎、多发性神经炎。
(2)神经根型感觉障碍:按节段型分布,该区各种深感觉皆受累。可有剧烈的根性疼痛,脊神经根相应皮节为:胸4相当于乳头水平,胸10相当于脐水平,胸12相当于腹股沟水平。
四、感觉检查的附加说明
(1)在就爱年初时获得患儿的合作是评价感觉功能的主要因素,如果不能确切保证与儿童的合作,这种检查就不可靠,如大于6岁的儿童,让孩子能区分硬币,让孩子能筛选出双手感觉的情况,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检查必须做进一步更新的个体感觉模式检查,虽然痛觉检查可以用针刺,但这种方法因同时测试触觉和痛觉最容易导致混淆。
(2)运动系统是对个别肌肉做质量、强度及张力测试。强度的测评是观察姿态保持是否有异常,被动运动有无抵抗,以下为记录能力所采用的记分系统。
5分:正常;4分:有中等引力时,不能保持不动;3分:有轻度引力或地心吸力时,不能保持不动;2分:没有地心吸力时,有自主运动;1分:微有收缩现象;0分:无收缩。
第六节 反射
反射是神经活动的基础,是小儿神经系统检查的重要部分。正常小儿的反射有两种,一种是终生存在的反射,浅反射及腱反射;另一种为小儿时期暂时性反射。或称原始反射。此外还有病理反射。
一、浅反射和深反射
1.浅反射
(1)角膜反射:使小儿向一侧看,检查者用棉花细絮轻触角膜,正常时两眼同时出现闭眼动作。若试一眼没有闭眼动作,试另一眼时两眼有反应,说明没有引起反应的一侧三叉神经麻痹;若分别刺激双侧角膜,只一侧眼不闭合,说明这侧面神经麻痹。
(2)咽反射:用压舌板刺激咽后壁,正常时出现咳嗽或呕吐动作。
(3)腹壁反射:用钝针或木签自腹外侧向中线方向快速轻划腹壁皮肤,分别试上、中、下腹部,肚脐向刺激的一侧收缩为阳性。上腹壁反射中枢在胸髓7—8,中腹壁在胸髓9一10,下腹壁在胸髓11—12。婴儿时期腹壁反射不明显,呈弥散性,随着锥体束的发育而逐渐明显,1岁以后比较容易引出,注意两侧是否对称。膀胱充盈、肥胖、水肿或脱水时可能引不出或减弱。
(4)提睾反射:用钝针或木签轻划大腿内侧皮肤,引起同侧睾丸上提为阳性,反射中枢在腰髓1~2,男孩4~6个月后才比较明显,正常时可有轻度不对称。
(5)跖反射:轻划足底外侧缘,1岁半以内小儿出现拇指的伸或屈的动作,2岁以后表现为足趾跖屈,此为正常反应,反射中枢在腰5骶1~2。如刺激足底没有出现任何形式的跖反射,应考虑为反射弧异常。2岁以后出现拇趾伸,其他趾扇形分开,称Babinski征阳性,提示锥体束损害。
(6)肛门反射:刺激肛门周围皮肤,引起肛门括约肌收缩,中枢在骶髓4~5节。
2.深反射
刺激肌腱、骨膜等引起的反射。
(1)下颌反射:检查者右手执叩诊锤,用左手示指轻按患儿下领正中部,使其口半张开,以叩诊锤轻叩左手示指,出现闭口动作。正常时此反射很微弱或不能引出。双侧锥体束病变时,此反射增强。
(2)膝腱反射:坐位或卧位,膝自然屈曲,用叩诊锤敲击膝腰,引起小腿前踢为阳性。
(3)小婴儿检查膝腱反射时,应将头面部置于正中位,否则可能使膝腱反射不对称,头面部一侧的膝反射亢进,枕部一侧反射抑制。
(4)拥抱反射:又称Moro反射,是婴儿时期一种重要反射,有几种引出的方法。
1)小儿仰卧,检查者手放置于小儿头后部,将头抬起与床面呈30度,呈半坐位,然后迅速将头后倾10~15度(检查者的手不离开头部),可以引出此反射。
2)还可将小儿放呈仰卧位,拉小儿双手使躯体慢慢升起,当肩部略微离桌面(头并未离开桌面)时,突然将手抽出,引起颈部的突然活动,也可引出此反射。
Moro反射阳性时表现为上肢伸直、外展,下肢伸直(但不经常出现),同时躯干及手指伸直,拇指及示指末节屈曲,然后上肢屈曲内收,呈拥抱状,有时伴有啼哭。
(5)吸吮反射:检查者用橡皮奶头或小手指尖插入小儿口内3cm,引起小儿口唇及舌的吸吮动作。
(6)觅食反射:正常足月新生儿脸颊部接触到母亲乳房或其他部位时,即可出现“寻找”乳头的动作。检查此反射时,可轻触小儿口角或面颊部,小儿将头转向刺激侧,唇顿起。此反射在足月儿也不恒定,生后第1天有时可引不出,不能视为异常。生后数月此反射逐渐消失。
(7)握持反射:检查者手指或其他物品从小儿手掌尺侧进入,此时小儿手指屈曲握物,首先是中指屈曲继而是环指、小指、示指,最后是拇指。检查时头部要放在正中位,不要转向一侧,否则枕部的一侧手容易引出。注意不要触手背,这是另一个相反的反射,可使手张开。此反射生后即出现,2~3个月后消失,逐渐被有意识的握物所代替。
(8)颈肢反射:又称颈强直反射。小儿仰卧位,将其头转向一侧90°,表现为与颜面同侧的上、下肢伸直,对侧上、下肢屈曲。2~3个月消失。上述的为不对称性颈肢反射。还可检查对称性颈肢反射:将小儿俯卧于检查者腿上,先屈曲小儿颈部,再将颈伸直。颈屈时,两上肢屈曲而两下肢伸直;伸颈时,动作相反,表现为上肢伸直而下肢屈曲。此反射生后4~6个月以内存在为正常,6个月以后仍不消退为异常。
(9)支撑反射:检查时小儿呈坐位,向前方、侧方及后方倾斜小儿时,其上肢伸开,出现支撑动作。检查时注意两侧是否对称。
(10)迈步反射:扶持小儿腋下呈直立位,使其一侧足踩在桌面上,并将其重心移到此下肢,此时可见此下肢屈曲然后伸直、抬起,类似迈步动作。向前迈步时,由于内收肌的作用,一只脚常绊住另一只脚。早产儿也可引出此反射,但往往是足尖接触桌面,足月儿则是用整个脚底接触桌面。出生后即存在此反射,2~3个月后消失。
(11)颈拨正反射:小儿仰卧位,将头向一侧转动时,小儿的肩、躯干、腰部也随之转动。生后即出现,6个月消失。
(12)降落伞反射:握持小儿胸腹部呈俯卧悬空位,检查者做突然向前向下动作,小儿表现为上肢伸展,手张开,似乎要阻止下降似的动作。6~9个月时出现,终生存在。
二、病理反射
(1)巴宾斯基征:简称巴氏征,检查时平卧,全身放松,踝、膝关节伸直,足跟放在床上,若坐位时膝关节应适当伸直,检查者用手握住其踝关节。用大头针钝端划足底外侧缘,由足部向前划,阳性反射为拇趾背屈,其余各趾散开。2岁以内出现意义不大,2岁以后阳性是锥体束损害重要体征之一,但也可出现于深昏迷或熟睡时。
(2)还有卡道克(Chaddock)征、戈登(Gordon)征和奥本海姆(Oppenheim)征等,检查和判断方法同成人。
第七节 脑膜刺激征
本征见于各种脑膜炎(如颅咽管瘤后的无菌性脑膜炎),亦可见于脑炎、蛛网膜下腔出血,各种原因的颅内压增高、脑疝等。其原理是由于脑脊髓神经根受刺激而致反射性颈背肌张力增强,同时有全身感觉过敏。包括颈强直、屈髋伸膝试验(Kernig征)和抬颈试验(Brudzinski征)。方法同成人。
一、颈强直
患儿仰卧,医生用一手拖住患儿枕部,将颈向胸前屈曲,正常时无抵抗存在,有脑膜炎等病时,由于颈后肌痉挛,颈向胸前屈曲困难。
二、Kerning征
患儿仰卧,医生将其一侧下肢在髋关节和膝关节处屈曲成直角,然后试伸直小腿,如有抵抗而不能向上举直,则为阳性。
三、Brudzinski征
患儿仰卧,医生以手托其头部,将头前屈,此时如膝关节有屈曲动作,则为阳性。
需注意,在婴儿由于屈肌张力较高,张超时偶见Kerning征,应结合其他检查以确定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