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寻历史的印迹:杨天石解读海外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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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秋白的《声明》与国共两党的“分家”风波——读台湾中国国民党党史会藏档案

国共合作之前,国民党内即有一部分人持反对态度;国共合作统一战线形成后,仍有一部分人继续反对。1924年8月下旬,瞿秋白有一份维护国共合作的文件,题为《候补执行委员瞿秋白对于八月十九、二十两天之中央全体会议议事录之声明》,在当时起了重要作用。这一声明,台湾李云汉教授在《容共与清党》一书中曾有所引述,其后,台湾出版的《国父年谱》、《中华民国史事纪要》等书陆续引述,但均不出李著范围,使人颇感不足。1996年,我访问台湾期间,才有机会在国民党党史会藏档中得见全豹。

一场反对“共产派”的风波

中共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后,即在国民党部分组织内部建立中共“党团”。1924年上半年,国民党人陆续发现《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二次大会决议案及宣言》(1923年8月25日)、《青年团团刊》第七号(1924年4月1日)、《中国共产党关于国民运动及国民党问题的决议》等文件,肯定了国民党内有中共“党团”这一事实,于是,部分反对国共合作或反对“容共”的国民党人便借此发难,要求和共产党“分立”、“分家”,从而掀起一场大波。

1924年6月18日,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张继、谢持、邓泽如向孙中山及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提出弹劾共产党案,指责共产党在国民党内部组织“党团”, “完全不忠实于本党”, “且其行为尤不光明”,提出非“速求根本解决不可”!张继等弹劾共产党呈文。同月25日,谢持、张继等向当时担任国民党顾问的鲍罗廷提出质问:“君以共产党加入国民党,而在党内作党团活动,认为合理乎?”中央监察委员会缩印:《弹劾共产党两大要案》,1927年9月。7月3日,国民党中央召开执行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发表宣言,说明以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发表之宣言及政纲为准。“凡入党者,如具有革命决心及信仰三民主义之诚意者,不问其从前属于何派,均照党员待遇,有违背大会宣言及政纲者,均得以党之纪律绳之”《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录》, 《中国国民党周刊》第30期。。同时并决定,在短期内召开全体会讨论,并呈请孙中山决定。

7月3日的会议并没有能平息风波。8月15日,冯自由致函孙中山,为张继等人辩护。函件指责孙中山偏袒共产党人,要求孙中山“毅然向党员引咎道歉,以平多数党员之公愤”。同时,“将共产党员一律除名,并将引狼入室之汉民、仲恺、精卫等严重惩办”。冯自由:《致孙中山先生函稿》, 《档案与历史》1986年第1期。比之张继等人的“弹劾”,冯自由的信件嚣张得多。

瞿秋白舌战张继

冯自由致函孙中山的同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在广州召开全体会议。19日,讨论张继等人的弹劾案。当日到会中央执行委员12人,候补中央执行委员7人。会议由廖仲恺主持。张继首先发言,分7项:1.共产派在党中为党团活动之事实及其刊物;2.海内外党人与共产派冲突之真相;3.共产派分子加入本党之始,原以信义为指归,现在发生纠纷,应负其责;4.第三国际共产党是否适宜于中国社会情形;5.革命党人应有自尊精神,以俄为挚友则可,以俄为宗旨则不可;6.党人应尊重情感,为共患难之要件;7.最后办法,主张实际的协同工作,名义上跨党徒滋纷扰。应注意以上各点,以分立为要。中国国民党第一届第二次中央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记录。王法勤不同意“分立”,主张“速谋救济党内纠纷办法”。覃振在王法勤发言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救济方法”两条,一是从纪律上规定:国民党员不得任意加入其他政党;凡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者,应为国民党工作,不得援引国民党党员重新加入共产党,也不得为共产党征求党员;另一条为:由孙中山指派,在国民党中央党部加设国际宣传委员会,“凡关于第三国际与本党共产派之一切任务,均由本委员会为中心,以期救济”。同注1。

听了张继等人的发言后,瞿秋白即挺身而出,维护国共合作。他的发言,据台湾中国国民党党史会所藏瞿秋白《声明》记载,共5点:

一、三民主义之政党是否能容纳马克思派,即是否能容思想上的派别。

二、国民党是否必要容纳一切思想上虽有异同而对于现时中国之政见上相同之革命分子。

三、共产派即马克思派加入本党,完全为参加国民革命,促进本党之进行,然此派是否有党团行动;此种党团行动是否有害抑系有利于本党之发展。

四、若有类似于党团之行动,是否不问其对于本党之利害,即因此而不容纳。

五、因监察委员会提出“好好的分家”,即分立问题,故提出上列数点,请会议注意。

当日会议未有结果。

畅论国共合作

8月20日,会议继续举行,由胡汉民任主席。瞿秋白作了长篇发言,分七段。

在第一段中,瞿秋白首先阐述了国民党主义与共产党主义的相异之点:

国民党主义——先行训政制(革命独裁),以成就国家社会主义(民生主义),而“阴消”正在发生之私人资本主义。

共产党主义——先行无产阶级独裁制,以无产阶级的国家资本主义(新经济政策)渐次“扑灭”已发现之私人资本主义。

在第二段中,瞿秋白说明:共产派加入国民党,但“并未抛弃其无产阶级独裁之主张”。他说:

共产派加入本党,现时并未抛弃其无产阶级独裁之主张;然既加入本党,即足以表示其赞成试行之民生主义之平均地权节制资本,能否因此实现各尽所能各取所需之社会,则为将来之问题。如其能也,则阶级独裁制之“堕胎药”当然可以不用,盖民生主义之“消胎药”已发生效力,无胎可堕矣。如其不能,则堕胎药仍非用不可(至于改良派之所谓社会主义,恰好是资本主义之“安胎药”,不但非共产党所能赞成,且亦为国民党,如汪精卫先生等所力辟)。共产派之加入国民党,盖非放弃其无产阶级独裁制,却为主张国民革命之最急进者,然其思想上的研究,则仍保存其无产阶级独裁之学说。

在第三段中,瞿秋白说明:“共产党之独立运动不但不与国民党运动相冲突,且大有辅助于国民党。”他说:

共产派之独立政党,代表无产阶级之特别利益,其政党的活动当然注重在此,然今日中国国民革命运动之中无产阶级运动亦其最主要之一部分。国民党与共产党各自独立运动,无意之中亦必互相辅助,有意的结合便为共产派加入国民党。故共产党员之兼国民党员者(跨党)其行动分两方面,例如(一)以国民党员之资格向一般国民(农工亦在其内)宣传国民当参加国民革命;(二)以共产党员之资格向农工宣传劳动阶级当参加国民革命。前一例之宣传无阶〈级〉性质,后一例则有阶级性质。农工之阶级觉悟盖为引其参加国民革命之必要条件。共产党之独立运动不但不与国民党运动相冲突,且大有辅助于国民党。

在第四段中,瞿秋白说明何以国民党与共产党“一方面宜合”, “别方面共产党宜独立”。他说:

政治策略上共产党与国民党同为革命的政党:在民族主义上共同反抗帝国主义及其工具之军阀,且在民权主义上现时同主张革命独裁制(训政与以党治国),并不幻想全民政治之突然涌现;在民生主义上现时同主张节制资本平均地权,并非调和阶级斗争,乃在自然的阶级斗争中辅助劳动界而节制资本家。至于将来国民党或从民族主义退而至于帝国主义,从革命之各阶级之独裁制退而至于资产阶级独裁,从节制资本退而至于放纵资本主义(所谓天赋人权说之欧美式民治派),或医治资本主义(改良派);或则从民族主义进于世界主义,从各阶级之独裁进于无产阶级独裁,从节制资本进于消灭资本主义。——此则为将来之事。历史当有以示吾人也。然现时正在发生之中国资本主义尚未“阴消”,中国无产阶级尚确然存在,国民党与共产党亦并存于中国。同时两党应付此现时社会之策略与两党之革命对象则确然相同。故一方面宜合,合则革命力雄厚;别方面共产党宜独立,独立则无产阶级之特殊利益,得于普通之国民利益外,有所特别表象及行动。将来三民主义之实现苟能“阴消”资本主义至于净尽,即消灭一切阶级,则不但无所用其共产党之组织,且已成“全民社会”而无所用其政治矣。

故共产党之独立,共产党之异于本党并非由于策略问题,革命与否,妥协与否,乃国民党之能否真正服从三民主义之革命原则与否之问题,而非共产派与否之问题也。若国民党中果有一部分以为国民党不应反对帝国主义,且已退于资产阶级独裁,已取放纵资本之主义而甘心为改良派,则亦难怪共产派以国民党员之资格而有所规箴,更难怪其在决定加入以前有此等过虑矣,凡此一切,皆为理论上或政策上之问题。

在第五段中,瞿秋白着重说明了所谓中共“党团”问题。他说:

既准跨党,便不能无党团之嫌疑。国民党外既有一共产党存在,则国民党便不能使共产派无一致行动,况既谓之派,思想言论必有相类之处,既有党外之党,则其一致行动更无可疑,何待团刊等之发现乎?故吾人只能问此一致行动是否有利于革命及党,不能以一致行动便为破坏国民党之证据。若其行动有违反宣言及章程之处,则彼辈既然以个人资格加入本党,尽可视为本党党员,不论其仍属于共产派与否,概以本党之纪律治之。否则只有取消跨党之决议。

在这一段中,瞿秋白还说明了吸收“左派”参加共产党的问题,他说:

至于共产派吸取阶级觉悟的左派分子,则更为当然之事。今日唯有阶级觉悟之农工,方能积极赞助国民革命,同时既有阶级觉悟,便自然加入阶级的政党;此阶级的政党既受国民党之正式承认,其吸收此等分子又何足为破坏国民党之证据。若此会议议决“分立”,方可谓共产之发展足以侵蚀国民<党>。若不分立,则共产党之发展即系国民党中一部分之发展,何用疑忌。

在第六段中,瞿秋白分析辛亥以来中国革命的进展和社会力量分化状况,说明国民党要反对列强和军阀,必须恢复民权主义精神,引进新的阶级力量。他说:

自辛亥以来纯粹排满的民族主义之社会力量日渐减少消散,而国民党之政权亦自全国的渐被迫而至于今日之广州革命政府——一切排满外人,向日利于中国之脱离“中世纪”以便于其资本主义之侵略(吸取原料)者,今已必不再继续接济中国革命政府,且自革命初成即已抱定协助反动军阀如袁世凯等之政策;买办阶级,向日之代表外人利益而愿同国民党反对满清者,今亦随之而退。倒戈反噬;其他小农、小工、小商,既失其排满之对象,固无阶级觉悟,故只知国民党有军事行动,足以害其“安居”、“乐业”,不肯参加国民革命。因此广州市买办阶级助帝国主义阴谋推翻革命政府,妄想设立商人政府(买办政府);陈炯明、吴佩孚又从别一方面受外人之间接指使,负军阀之“历史使命”,日谋进寇。国民党若不另觅一道路——于反抗北洋外,更加以反抗帝国主义,以此恢复民权主义之精神——则革命必且失败。此另一道路,即恢复民权主义精神之道路,恰在于辅助劳农阶级,先从彼等之实际利益入手,方能导之于民权主义及民族主义。

当年5月1日,张继在上海大学演说时曾称:“中国为列强之劳动国,列强为中国之资本国。”瞿秋白在引述张继的上述言论之后,发挥说:“故工人农民若不反对列强及军阀则已,一反对列强及军阀即为阶级斗争。苟无此种觉悟,则必不能进而为民族主义及民权主义奋斗也。”

接着,瞿秋白说明,排斥共产派必将削弱国民党的反帝力量,为帝国主义者所欢迎。他说:

此阶级利益之代表者即为共产党。本党苟能容纳共产派,即迎受新兴的反帝国主义之社会力量,则本党之革命又重新开始,而发展之前途未可限量。无阶级觉悟者固常诋毁共产党,破坏共产党,然其效功国民党,革命之实绩可于事实上见之,于其能否与劳动群众有密切关系见之,不在其僭称代表全厂工人或全路工人也。共产派之急进的反帝国主义主张,乃是国民党员之天责,并非欲赤化国民党。今若实行分裂,排斥共产派,无非令国民党反帝国主义之力量减少,帝国主义者实感谢不尽也。

第七段中,瞿秋白通过所谓“感情问题”尖锐地批评了反共产派。他说:

再则此次纠纷中又有所谓感情问题,然以忠于革命,日谋所以发展革命者,即为国民党内一部分人所“深恶痛绝”(见《护党特刊》),此等情感不知其为革命的情感抑反革命的情感也。

同时,瞿秋白也批评了共产派文件中的词语不当之处。他说:

至于共产派之文字,往往有不雅驯之辞,致伤其他同志之感情,因而疑其无诚意,此则适足以见其为治于人之小人,殊无君子之度,共产派于此诚不能辞其咎,吾党中央全体会议当有以告诫之也。

瞿秋白长于辩论,他的这篇发言剖析有力,层次井然,令人有“语惊四座”、“声震屋瓦”之想。不过,他的“无产阶级独裁”的理论当时未必能令人理解并接受。

当日会议上发言的还有张继、谢持、沈定一、傅汝霖、丁惟汾、覃振等6人,仍然不能作出结论。

国民党中央发布《训令》

国民党中央全体会议不能取得一致意见,但是,同日举行的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却顺利作出了结论。

政治委员会的参加者是孙中山、胡汉民、廖仲恺、瞿秋白、伍朝枢、鲍罗廷等6人,左派占优势,因此,会议通过《国民党内之共产派问题》和《国民党与世界革命运动之联络问题》两项决议草案,为解决“弹劾”案定了基调。

21日,国民党中央全体会议,胡汉民任主席。原来“弹劾”共产派的监察委员只有张继一人出席,形单影独,他表示愿将“弹劾”案暂时挂起来,“作为悬案”。会上,汪精卫宣读了没有参加会议的监察委员李石曾的来函:“两党既已合作如前,万不宜分裂于后。”胡汉民称:“这次党内纠纷主要原因,即在发现《团刊》之后,情感愈形险恶。但细察《团刊》内容,用语不当处固多,而内容确无其他恶意,不能即认为是一个有阴谋的党团。”《中国国民党第一届第二次中央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记录》。会议决定接受政治委员会的两项议案。会后,国民党中央根据两项议案的精神对全体党员发布《训令》,内称:

中国共产党员之加入本党,其事远在改组以前,溯其加入之原因,在于灼知中国今日军阀与帝国主义勾结之现状,非国民革命无由打破,而国民革命,惟本党负有历史的使命,非加入本党无由为国民革命而尽力。且当国民革命时代,一心一德,惟本党主义之是从。其原有之共产主义固不因之抛弃,而鉴于时势之关系,初不遽求其实现,故与本党主义亦无所冲突。

又称:

本党为代表国内各阶级之利益而奋斗,而中国共产党则于各阶级中之无产阶级特别注意,以代表其利益。无产阶级在国民中为大多数,加以特别注意,于本党之主义精神无所违反。

以上云云,鲜明地维护国共合作,显然接受了瞿秋白发言中的有关思想。但是,关于中共在国民党内建立“党团”问题,《训令》则未能采纳瞿秋白的观点。《训令》称:

凡属本党党员,不容有党团作用。共产派之在党内者,前此亦并无党团作用。……今中国共产党与本党同为革命组织,对于现时中国之政见又尽相同,故决不能发生党团作用,而加入本党之共产派既服从本党之主义,更不致有党团作用。……同志平日相与戮力,其精神之浃洽,不外于理智之互浚与感情之相符,而此等之秘密行为,实足为感情隔膜之导因。

但是,《训令》也并未要求共产党取消所建“党团”,只表示,希望了解与国民党有关的共产党方面的秘密。《训令》称:

倘使中国共产党关于此等之讨论及决议,使本党得以与闻,则本党敢信党内共产派所被党团作用之嫌疑,必无从发生。

《训令》表示,国民党并不反对党员中不同思想派别在“学理上之讨论”,只希望通过讨论,“求其殊途而同归于革命”。《训令》对共产派和“反共产派”都作了某种批评。《训令》称:

至于共产派之文字著作,语句之间,每有不逊。辞不驯雅,则伤感情,实有可责备者,而诸党员之反对共产派者,往往激昂过甚,逸于常轨。此皆所谓意气用事,本会于此,不能不申以告诫。《中国国民党周刊》第40期。

这段话,也显然采纳了瞿秋白发言中的有关思想。至此,监察委员弹劾案暂告结束,国共合作得以继续维持。

孙中山激愤表示:“自己去加入共产党”

风波暂时平息了。8月30日,孙中山在会议闭幕上讲话。他宣布开除冯自由的党籍,并严厉指出:“那些反对共产派的人,根本不懂得我们的主义。”“民生主义与共产主义没有任何根本区别,区别仅仅在于实现的方法。”又说:“民生主义和共产主义从原则上是一致的,所以我们决定容共。从现在起,如果谁再说我们的民生主义不是共产主义,那就意味着该同志的‘民生主义’与我们的民生主义不同。”他并愤而表示:“如果所有的国民党员都这样,我就抛开国民党,自己去加入共产党。”《孙中山在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上的讲话》, 《百年潮》1997年第1期。

在孙中山宣布开除冯自由党籍的时候,张继表示自己的看法和冯相同,要求同样受到惩罚,但孙中山则称张的立场和冯“没有任何相同之处”。会后,张继由于提案被否决,愤而离开广东。同年10月14日,张继自上海致电时在韶关准备北伐的孙中山,电称:“自八月大会以来,共产派背行无忌,耻与为伍,请解除继党职,兼除党籍。”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4辑(上),第33页,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孙中山收到电报后,批示道:“交中央执行委员会执行,革除之!”国民党党史会藏,原件。张继虽然是同盟会时期的老同志,但由于他一再顽固地反对国共合作,孙中山不得不准备对他采取坚决的措施。只不过由于田桐、谢持、林业明等人的说情,张继才没有被革除出党《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4辑(下),第6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