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治经济学讲义:在中国思索正义、效率与公共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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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新政治经济学的基本问题

2012年9月16日/下午3:00—6:00/理教409

一、政治社会学三维理解框架

现在开始上课。你们是研究生,在学习任一学科的时候,首先关注的应当是这一学科的“基本问题”。是的,我说过,基本问题永远讨论不清楚,但若放弃讨论基本问题,你可以成为学术工匠,却永远不可能成为出色的学者。所以,权衡之后,我决定还是从讨论新政治经济学的基本问题开始这学期的课程。

不过,最近发生了“钓鱼岛问题”……(笑声)新政治经济学既然讨论“冲突”问题,当然也可以讨论钓鱼岛问题。我并不清楚钓鱼岛问题的细节,我知道今天早上似乎发生了一些新情况,各地出现了抵制日货和烧汽车的行为。

图1.1显示的,是韦伯的政治社会学理解框架。韦伯的这一框架,我在其他文章里多次使用过。图1.1有三个维度,其中,P代表“政治”(Polity),E代表“经济”(Economy),V代表“价值”(Value)。

图1.1

在韦伯的政治社会学框架里,沿着这三个维度,我们可以讨论群体行动的诸种决定因素。例如,中日钓鱼岛冲突,是经济因素重要呢,还是政治因素重要?或者,是中日双方基本价值诉求的冲突导致了这一冲突?此外,从批判性思考的角度,我们还可以询问:是否有这三个维度以外的其他重要因素?

其实,读书多了,你们就会发现有许多这样的三维理解框架。例如,我在2004年写的一套讲义《制度分析基础讲义Ⅰ:自然与制度》《制度分析基础讲义ⅠⅠ:社会思想与制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里,给出康德的一个三维理解框架。我自己用来理解任一问题的框架,与康德的类似,有这样三个维度:(1)物质生活,这可以说是韦伯的经济维度的扩展;(2)社会生活,这是韦伯的政治维度的扩展;(3)精神生活,这是韦伯的价值诉求维度的扩展。你可以自己构想其他的三维理解框架,但你先要想想:为什么是三个维度而不是两个维度或四个维度?

我们是“研究班”,最重要的是课堂讨论,有助于开发我们批判性思考的能力。另一方式是老师讲几节课,然后研究生上台报告自己的阅读思考,这一方式不适合选课人数很多的情形。例如,今年我们有39名研究生选这门课,课时有限,不可能安排这么多的课堂报告,所以,只能由老师提问,你们即兴讨论。

现在,为什么几百年以来的思想者最常使用的是三维理解框架,而不是例如一维的或十九维的理解框架?在统计学里有“要素分析法”,动辄就旋转矩阵,得到很多维度,几十个维度。这是题外话,你们根据常识,请讨论。


丁丁:何江何江,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与计量经济研究所博士生,最近获得博士学位,应聘到东北财经大学为跨学科教育实验班学生开设两学期的计量经济学辅助课程。,题外话你总是最活跃,你先说说。

何江:我认为人类理性是有限的,不可能直观理解高于三维的现象。

丁丁:正确,人是有限理性动物。根据人类的经验,三维是最适合人类头脑的理解框架。我们现在用这样的三维框架来讨论钓鱼岛问题,发生了烧汽车的行为,还有抵制日货的行为。让我们先讨论经济的维度,例如,钓鱼岛地区有很高的潜在经济价值?可燃冰问题?何江,我知道你写过一篇很长的文章。

何江:如果单纯从经济利益的冲突看,我认为钓鱼岛问题不能长期持续。

丁丁:这也是我的看法,钓鱼岛问题,不是或主要不是经济的冲突。茅于轼的观点正确,钓鱼岛没有经济价值,不值得为这一问题损害中国经济发展的更大机会。我听说,有一些人把户口转到钓鱼岛了?……(笑声)

何江:岛上根本就没有人,可能有一些战争时期的尸体埋在那里。

丁丁:呵呵,也就是说,岛上有一些灵魂,让活着的人有了念想。即便那里海底有可燃冰,从而有巨大的经济价值,何江——我们的“业余专家”说了,可燃冰从勘探到具体开发,还有一段漫长的时间,现在看不出任何现实价值。我同意茅于轼的观点,不要因为钓鱼岛冲突影响了中国经济发展。虽然,我们都说日本经济对中国经济的依赖程度比中国对日本的更高,但毕竟贸易冲突是一柄双刃剑。如果日资大批撤离中国,那要多少中国工人失业?

好的,让我们假设,钓鱼岛冲突的经济维度并不重要。那么,我们看看政治因素是否可以为这一冲突提供更令人信服的解释。围绕钓鱼岛冲突的政治议题是什么?在中日之间?在中日美之间?在中日美以及中国与南海周边各国之间?或者根本与外交无关?何江,你还有话要说吗?

何江(举手):我还有话说……(笑声)

丁丁:好的,现在我把话筒交给你。

何江:日本现在仍不能以正常国家的身份自立于国际,所以,它有很强的政治动机将钓鱼岛危机延续下去。

丁丁:很好。还有谁要发言?(后排一位同学举手。)你举手了,你是从我的“行为经济学”教室过来的吗?

后排同学:日本正值大选,政客需要找到外部危机来赢得国内的选票。

丁丁:很好,也就是说,你认为,如果没有钓鱼岛问题,也会有其他问题来激发这样的对抗行为。还有谁要发言?我把话筒交给你们。(游五岳,我的行为经济学课程助教,在新政治经济学研究班注册听课,她负责传递话筒。)

黄玉祥黄玉祥,云南大学本科毕业,在北京大学旁听我的课程并准备报考我的研究生。:我在宿舍里听外交学院的一位同学讲,外交通常反映一个社会的内部问题。也就是说,确立一个外部敌人往往是为了维系社会内部的团结。

丁丁:对,小骑(即黄玉祥)提供了很好的补充。哈耶克说过,人类有一种非理性的基于本能的群体行为,就是“us”(我们)对“them”(他们)的态度,“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于是,我们内部就可团结一致。在人类历史上,这是很古老的政治技巧。当团结出现问题时,可以向外部寻找敌人。

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结尾写了这样一段精彩文字:“最后,‘拿破仑观念’登峰造极的一点,就是军队占压倒的优势。军队是小农的光荣,军队把小农造就成为英雄,他们保护新得的财产免受外敌侵犯,颂扬他们刚获得的民族性,掠夺世界并使之革命化。军服是他们的大礼服,战争是他们的诗篇,在想像中扩大和完整起来的小块土地是他们的祖国,而爱国主义是财产观念的理想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版,第683页。

这两位同学都指出这一理由,即中日外患反映的其实是中日内忧。我们可以想像,如果中国现在仍是万邦来朝的盛唐时期,那时候,长安的军事领袖居然是朝鲜人指唐代名将高仙芝,高句丽族,公元755年以后担任右羽林大将军。。如果我们有唐代政治文化,如果我们没有任何内部危机感,我们会怎样应对钓鱼岛问题?这是一个有趣的问题。

现在我们可以转入韦伯的第三维度,价值诉求的维度。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这本书里提供了从价值维度解释经济变迁的范例分析。我们是否可以在这一维度找到令人信服地解释钓鱼岛危机的因素?

外交部发言人说,钓鱼岛是我国固有领土,然后说日本政府的行为极大地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这里所说的人民情感,其实是一种价值诉求,与国土的完整性密切相关的身份认同(identity)或文化认同感。如果我们不在乎天下哪一位将军入主长安,那么,我们很可能不在乎谁在钓鱼岛干了什么。汉唐盛世,我们没有“国家”观念,只有“天下”观念。我不很清楚现代身份认同有多么重要。如果中日各自身份认同都特别重要,那么,钓鱼岛问题很可能引发严重冲突。如果仅仅是身份认同感,那么,我们也可以借助南海问题满足我们的认同感。我们为何不到南海与菲律宾发生同样的冲突呢?或者,菲律宾人民并不在乎他们自己的认同问题?总之,我不很清楚,我很想知道你们的见解。

何江:日本自明治维新已形成现代国家,只不过,现在它经济日益衰退,这种民族情感也迫切需要某些外部事件来验证。但也在此时,中国人的国家意识普遍觉悟,从而对日本的扩张有激烈反抗。

丁丁:那也就是说,价值诉求的冲突,你认为体现为中日两国现代国家意识的冲突?何江:是的。

丁丁:我需要再想想,你可能没有说服我,至少在价值维度上。其实,中国一直有大国心态,对安南等弱小邻邦,为何没有钓鱼岛问题?加藤嘉一到哪里去了?我反而很想听听他的发言。

周末周末,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研究生,随周其仁教授做过社会调查,并担任周其仁课程助教。:我觉得,那些烧汽车的人多是在社会底层挣扎而且找不到出路的弱势人群,没有什么“存在感”,于是借着对外关系危机宣泄对社会和政治的不满情绪。

丁丁:你的意思是,存在感,对他们是一种重要的价值诉求?

周末:是的,因为平常烧汽车是违反宪法的,只有在这时,他们才通过违法来获得存在感的满足。

丁丁:嗯,通过宣泄来满足存在感,一个很有意思的视角。

一位女生:我听说外地给打砸抢分子带路的人常常就是当地公安人员,他们穿着便装。

丁丁:你的意思是说,地方政府为了转移弱势群体和公众舆论对政府贪腐无能的注意力?

这位女生:所以我认为现在分析钓鱼岛事件为时过早,我们应等到开下一届大会再回顾现在发生的事件……(笑声)我了解的情况是,日本年轻人其实不关心政治,这件事情很大程度上是中国媒体和官员在国内的炒作。

丁丁:是,对此我也有所耳闻。呵呵,有许多同学举手,能否由你们自己传递话筒,从前面向后面。

刘畅刘畅,北京大学新闻传媒学院学生,在新政治经济学研究班注册听课。:如果说中日在价值诉求方面有冲突,那么,我反而认为中国和日本都在争取用同一价值标准来获得认同感,例如,优胜劣汰是这样一套价值标准。日本比中国更早接受这一标准,现在中国也接受了这一标准。但日本始终有脱亚入欧故而远比亚洲其他民族更优越的心态,也因此,日本为自己找到一个理由领导亚洲各民族。这样,中日冲突的实质是争夺亚洲领导权。

尹朋尹朋,从北京大学物理学院经夏令营考入国家发展研究院的研究生。:我认为钓鱼岛争端与去年年底韩寒那三篇文章和今年重庆发生的事情有内在联系。因为,很可能,政府需要一个外部事件来转移国内青年对民主和自由等更重要事情的重新关注。

丁丁:呵呵,尹朋的发言有一定的危险性,请把话筒交给旁边那位同学。(此处略去了一些同学的发言。)我认为咱们的讨论已经很充分了……你还要发言?

一位北航的同学:我是北航工程学院的,我们那里昨天有游行。这件事让我想到刘瑜文章的标题,“没来的请举手”。其次,引用克里希那穆提的名言,“在有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的地方没有智慧”。那么,我就先说这两句话吧。

丁丁:好,谢谢这位同学。看起来,我们的讨论并没有超出韦伯的理解框架。我们列举的各种因素,有短期的,有长期的。从长期因素看,两个民族之间在价值诉求方面的冲突,很可能引致它们在其他两个维度上的冲突。“财新”的王烁最近写了一篇评论,标题是“东部无战事,中国无外交”,引发许多网友的批评,说他卖国。我反而认为他的见解很好,中国确实没有周恩来时代那样的外交,你们认为有吗?其次,钓鱼岛问题难道可能引发中日两国的舰队级战争?不可能。你们提到外部事件通常反映了内部危机,这是很重要的看法。前不久电视报道郑州的游行,我看到标语上写着:坚决支持占领华尔街运动……(笑声)为什么在郑州游行要打着支持占领华尔街运动的标语?当然是要表达对国内收入不平等问题的不满。可是直接表达这样的不满,政府怎么可能批准他们游行?


同学们刚才的讨论,让我感觉,要区分韦伯三维理解框架里的价值维度和政治维度,似乎不很容易。不论如何,我们似乎有理由认为,钓鱼岛问题在价值维度和政治维度都有较高的排序,而在经济维度的排序很低,于是,如图1.1,这一问题由一个局部曲面表示。上面的讨论还意味着,韦伯的政治社会学理解框架,至少对于指导刚才的讨论是有用的。在我看来,这样的三维理解框架,其用无穷。

二、新政治经济学的基本问题

现在,我们要探讨新政治经济学的基本问题。我在提纲的左上角,已经写了两句话来概括这一基本问题,红色的两行字,参见“第一讲心智地图”。这一基本问题就是,“与个人选择相对待的公共选择”。

其实,每一个人的理性选择问题,都包含个人的和公共的两方面。我们也可以跟随产权学派的宗师巴泽尔(Yoram Barzel),用“private domain”(私人领域)和“public domain”(公共领域)这两概念,来描述我们新政治经济学基本问题的这两个基本领域。注意,哈贝马斯的术语是“public sphere”,通常也只能翻译为“公共领域”。每一个人在私人领域里的理性选择,不能翻译为“私人选择”(语感不顺),只可翻译为“个人选择”,这是“新古典经济学”研究的问题。每一个人在公共领域里的理性选择,通常翻译为“公共选择”,这是布坎南的“公共选择经济学”研究的问题。

1.心智地图与文献阅读

那么,什么是“新政治经济学”?这就要看看我绘制的心智地图(见“第一讲心智地图”),这张图很大,我几乎每天都要更新。今天是第一讲,这张图的最新版,转换为PDF格式,大约27MB,仍可上传给助教,由他发给你们。以后每一讲都有更多更新,图的尺寸也会迅速增加,到了无法上传的时候,我会用“超大附件”的方式让助教下载,然后挂在我们学校的内部服务器上,请你们随时注意这些更新版,很可能每天更新若干次。

“第一讲心智地图”的左上角,是今天我们讨论的主题,“数理方法与常识直观”。另外,你们可以看到那两行红色的字,就是新政治经济学基本问题的初步界定。你们读“第一讲心智地图”的时候,注意沿着那条苹果绿的粗箭头逆时针方向阅读,在箭头结束的地方,可以看到“学期论文”的写作指导。

这个箭头大致也是我讲课的顺序。例如,第一讲和第二讲,我会沿着这张图的左侧栏由上而下地讲解,直到左下角再次界定“新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基本问题。然后,我将返回标题栏,也就是最上面的宽横栏,从左向右地展开例如第三讲和第四讲,当然还要从标题栏的适当段落向下进入这张图的中央部分。总之,在箭头结束的地方,也就是这门课程的最后两讲,我们要返回“中国问题”,或者“中国社会基本问题”。因为,这一学期的新政治经济学课程,我在我的搜狐博客上预告了,是要讨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问题。去年的这门课程,我们讨论官僚政治与寻租问题。每一年的这门课,我们都要提出理论的一种应用。今年的应用是政治体制改革,或我所说的“中国社会基本问题的初级形态”。基本问题的初级形态,具体而言,就是在当代中国社会里普遍发生的正义诉求是否以及怎样得到满足的问题。

在“第一讲心智地图”的标题栏,从左向右读,可以看到今天我要讲解的方法论主题,“数理方法与常识直观”。在这一栏的下面,也是从左向右读,可以看到今天课堂上我们要讨论的问题:请列出个人选择依赖公共选择的例子。我在图中列出了三类。现在字很小,稍后给你们看……继续沿标题栏向右读,我引述了罗尔斯的《一个正义理论》,见图1.2。这本书的中译标题《正义论》其实不正确。我在这里写了:数学错了,直觉不错。这里贴的是罗尔斯1963年发表的论文。

图1.2

那篇论文的标题是“The Sense of Justice”(“正义感”)。事实上,根据一位罗尔斯研究者的报道Samuel Freeman, Rawls, Routledge,2007, Chapter 1.,罗尔斯多次提到他要将这一章扩展为一部著作,或许称为“道德心理学”,但在1971年发表了《正义论》之后,直到去世,他始终没有机会做这件事。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如你们所知,受到广泛的批评,包括经济学家豪尔绍尼(John Harsanyi)的批评。虽然如此,学术界普遍认为,罗尔斯的这部著作“开风气之先”,完全扭转了西方正义理论和政治哲学以往百年的演化路径,堪称20世纪经典作品。

豪尔绍尼的批评发表于1950年代初期,那时他还完全不为西方学术界所知,或许只有阿罗(Kenneth Arrow)能理解他的批评。豪尔绍尼的批评是,罗尔斯的数学搞错了,尽管他的结论仍正确。所以,今天,我们说罗尔斯“数学错了,直觉不错”。从1970年代初期开始,豪尔绍尼在博弈论理论界成为名家,他对罗尔斯的批评也开始被学术界重视。1982年,森(Amartya Sen)和伯纳德·威廉姆斯(Bernard Williams, 1929—2003)主编文集Utilitarianism and Beyond(直译《功利主义和超越功利主义》),收录了豪尔绍尼1977年的一篇论文,“Morality and the Theory of Rational Behavior”(直译“道德与理性行为的理论”)。这篇论文提供了豪尔绍尼一贯主张的“规则功利主义”(Rule-utilitarianism)视角下关于正义观念的一种公理化处理方法。豪尔绍尼在这篇论文的结语中专门批评罗尔斯推演正义原则时错误地采用了“最大风险最小化”的风险决策原则。豪尔绍尼指出,正确的风险决策原则应基于“预期效用理论”。2008年,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文集Justice, Political Liberalism, and Utilitarianism: Themes from Harsanyi and Rawls,将豪尔绍尼对罗尔斯的一篇完整批评列为“导论”之后的第一篇。尽管如此,我们仍说罗尔斯直觉正确。对于政治哲学或对于根本问题的把握而言,重要的是直觉,而不是数学。稍后,我们讨论这一重要的方法论问题。

继续从左向右读“第一讲心智地图”,你们看到另一篇文献,见图1.3,是哈佛教授桑德尔(Michael Sandel)桑德尔最近访问了北京,有一篇刘瑜和周濂对他的采访报告。1982年的名著《自由主义与正义的局限》,中译本2001年由译林出版社出版,万俊人主持翻译。桑德尔在这本书里批评的,是“以正义为首要价值的自由主义”(liberalism and the primacy of justice),所以,这本书的标题是Liberalism and the Limits of Justice

图1.3

沿着“第一讲心智地图”标题栏,你们看到的这些文献,都是预备知识,一直延伸到标题栏最右端,见图1.4,在那儿我贴了一篇文献,Suzumura(2002)。这位作者是“一桥学派”的领袖(一桥大学的教授),日文姓名是铃村兴太郎,深受森的影响,他也自称是森的学生,受阿罗和森的邀请,为北荷兰出版社著名的经济学手册系列中的Handbook of Social Choice and Welfare(《社会选择与福利手册》)撰写第一章“导论”。

图1.4

这套手册最初以文集形式出版,后来发展为同名期刊。其实,我们这门课程的主要参考文献都来自这份期刊。这份期刊是Kluwer出版社的,在北大图书馆电子期刊入口,可以找到这家出版社的服务器,那里挂着这份期刊。“手册”的第一卷2002年出版,第二卷2011年出版。我这里没有第二卷的电子版(这本书或它的电子版在北荷兰出版社网站的售价是149美元),仅从目录,我认为第二卷比第一卷更重要。《社会选择与福利手册》,可以说长期以来是基于数理方法的“社会选择理论”学派的“机关刊物”。2002年和2011年这两卷本的手册,主编是阿罗、森和铃村兴太郎。铃村兴太郎的长期合作者之一,是许永胜,他来过咱们北大(是唐方方的朋友)。

这篇“导论”非常重要,可以说是你们撰写学期论文必读的一篇综述文章。这位作者真令人佩服,不仅理论而且英文的表达都如此优秀。多年前,我在浙大的一名学生,专程去东京拜访他。听说她专程拜访,他非常高兴,聊了几乎一整天。他对这位学生说,他从森那里不仅学理论和思想,而且还学人品。从森的自传资料,我推测,铃村兴太郎在1970年代可能在伦敦经济学院或牛津大学访问研究并结识了森。

在这些预读文献的基础上,我们可以讨论“社会正义”(social justice)这一观念。哈耶克(在《致命的自负》的一个附录中)说过,我们的语言被严重污染了,例如“社会正义”。他认为“正义”没有必要与“社会”连用,这样的连用反而产生大量的误解。不过,现在学术界达成共识,为区分于古希腊人的“实质正义”观念(用柏拉图的表达就是“to each his due”)和近代以前的“自然正义”(natural justice)观念,现代人不得不使用“社会正义”这一观念。稍后我们将看到,“社会”与“正义”两词连用,特定地反映了近代以来西方民主社会的正义诉求,参考文献是Jackson(2005)。

现代学者研究正义问题,不能不读森的作品。特别是2009年,他出版了新著The Idea of Justice,有中译本,不过听说译文很糟糕,不能用。这本书是森的晚年作品,也是他以前思想的一次重新表述。凡是重新表述,都意味着他放弃了一些观点,为了强调另一些观点。

现在休息10分钟。

读第一讲心智地图的时候,请优先注意大字,因为那些字都是最先写上去的,那时只有粗略设想,例如标题,字很大,代表最重要的内容。然后,随着备课和思考的深入与细化,图上可以写字的空间越来越少,字也就越来越小,最小的字迹要求放大百倍才可看清。这套软件的优势在于它采取矢量方式保存图形,故放大百倍之后的像素仍足够密集。当然,这样的方式占用相当大的系统内存,所以,这套软件有文档尺寸的限制,对iPad 3而言,每一张图似乎不能超过80MB,否则就经常“退出”。

你们沿苹果绿粗箭头读“第一讲心智地图”,从左侧向下读,最先遇到的是新政治经济学研究范围的界定。我列出六种界定方法,顺序展开,最后是第六种,我称之为最省力的方法,将新古典经济学视角延伸到政治经济学领域。我要重点讲解第六种方法,引出新政治经济学的新古典经济学定义。

然后,沿粗箭头从“第一讲心智地图”底部向右转,继续读,你们会读到布坎南1975年的The Limits of Liberty《自由的界限》,董子云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年。,1962年与G.Tullock合著的The Calculus of Consent(《同意的计算》),陈光金的中译本[美]布坎南、塔洛克:《同意的计算:立宪民主的逻辑基础》,陈光金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有错误,故最好直接读英文版。继续看图,是布坎南1965年的“An Economic Theory of Clubs”(可译为“关于俱乐部的一种经济理论”)。然后是Acemoglu和Robinson的作品,他们发表的重要作品很多也很频繁,延伸至“第一讲心智地图”底部最右端。

从右侧向上读图,你们要思考中国问题。我列出了一些重要的参考文献,尤其是关于无政府主义思想传统的。中国问题的核心,至少在基本问题的初级形态里,表现为收入分配的极端不平等。最近我主编的《新政治经济学评论》发了一篇稿件,这篇文稿的作者们根据最新数据计算的中国城市2010年家庭收入的基尼系数,已达到0.6(据“财新传媒”2012年12月10日的报道,是0.61)。在苹果绿粗箭头经过的区域,我列出王小鲁的中国灰色收入分析报告、杨奎松的一些党史研究文献。然后,我要介绍一位女性哲学家的作品,Agnes Heller(1987),书名是Beyond Justice(《超越正义》)。

在粗箭头经过区域之外的作品,例如森的《正义的理念》,我没有时间讲,你们可以研读并撰写自己的论文。还有一些国内学者的作品,我没有时间讲。例如,李实的一位合作者——李春玲研究员的文章,研究中国“暴发户”群体的特征,还有世界银行关于中国收入分配的报告。这些关于中国问题的研究报告,你们自己研读。还有一位美国人Martin Whyte 2009年的文章,“中国民众如何看待当前的社会不平等”。中国基尼系数已高达0.6,拉丁美洲各国的基尼系数达到0.5就要发生推翻政府的暴动,英国19世纪上半叶基尼系数达到0.44就引发普选权和其他方面的民主运动。为什么中国什么事情都不发生?因为心理承受力,中国人可以承受很高的不平等。为什么?我们以后要引述关于中国政治文化的一篇调查报告。根据这篇报告,中国人有一种我称为“特殊主义”的方式,来应对收入分配极端不平等问题,于是可以承受很高程度的不平等。

这样,我们沿着粗箭头,遇到“正义”本身,见图1.5。怎样界说“正义”?我们当然关心正义问题,但我们关心的究竟是何种正义?

图1.5

通常,我们关心“实质正义”。什么是实质正义?柏拉图有一个界说,我引述过,就是“to each one his due”,可译为“给每一个人他应得的”,包括他应得的惩罚。于是,实质正义要求为每一个人量身定制。我们知道,要落实任何正义规则,都不得不采取某种“齐一”原则(例如“法律”)来衡量一切适用这一原则的人,于是不能为每一个人量身定制。如果实质正义只停留在理想层面,那么,我们要讨论各种可以落实的正义原则。例如,从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直到斯密,都看重“交互正义”(commutative justice,也译为“交换正义”),而森在2009年这部作品里看重的是“可改善的正义”(最大共识可取消的不正义)。

又若我们请教法学家——中国很少有法理学家,中国有大批的法条学家——如果我们请教朱苏力,得到的回答将是:法学家只研究“矫正正义”(corrective justice),经济学家应当研究“分配正义”(distributive justice)。正确,但在国内学术界,真正积极研究分配正义的,往往不是经济学家,而是社会学家。这是因为,中国的经济学家迷信新古典经济学关于自由市场的假设,从而很难承担他们在中国这一特定社会里应当承担的职能。这一职能现在由中国的社会学家承担。

如果我们认为中国社会目前阶段的基本问题是“正义问题”,那么我们就要认真研究各种正义观念和正义理论。什么是正义?这是政治哲学、伦理学和新政治经济学的议题。如何落实正义理念?这是公共政策议题。

最后,你们或许也有兴趣研读一些思想史文献。例如,关于正义观念最早的见解,谁的作品重要?商务印书馆“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的一种,William Godwin(葛德文,1756—1836)1793年的《政治正义论》[英]威廉·葛德文:《政治正义论》(全二册),何慕李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或者更早一些年代,卢梭1753年发表的作品《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我用了李平沤的中译名称[法]卢梭:《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李平沤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谁是葛德文?他是雪莱的岳父,你们都知道雪莱吧,革命的浪漫诗人。雪莱就是因为葛德文才结识了他女儿,成为伴侣。如果我们追踪中国的无政府主义思潮,可以追踪到克鲁泡特金(Peter Kropotkin, 1842—1921),再向前追溯,就遇到葛德文的这部作品。更早呢?就是卢梭。还有德里克的著作《中国革命中的无政府主义》[美]阿里夫·德里克:《中国革命中的无政府主义》,孙宜学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见图1.5,中国革命真正值得我们研读的,是无政府主义思想。还有汤庭芬2000年发表的《无政府主义思潮史话》汤庭芬:《无政府主义思潮史话》,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

2.个人选择依赖于公共选择

现在回到我们这门课的出发点,新政治经济学的基本问题,初步的界说是:与个人选择互补的公共选择问题。那么,是否每一个人的个人选择在某些方面必须依赖于公共选择?请你们回答这一问题。


女生甲:如果我们都选一门课,那么,我们是否能够选上,依赖于其他人的选择。

丁丁:不错,从常识出发,你意识到个人选择依赖于其他个人的选择。

女生乙:如果我在一张联系名单上填写我的姓名和邮箱地址,我可能依照名单上已有的姓名和地址填写,如果上面的同学颠倒了顺序,那么我可能也按照颠倒的顺序填写……

丁丁:是这样,你们列举的都是常识,不错。不过,我们要区分一些概念。例如,你家新换了一位邻居,他家有一位园艺家,他的花园于是远比你家的好,草都特别绿。这样,你要追赶邻居家的花园,英语口语是catching up with the Jones,于是你可能放弃自己的专业,去研究园艺,但终究没有那种天赋,错误配置了你的经济资源。这类效应,经济学家说是“外部效应”。我的意思是,我们应区分“个人选择的外部效应”和“个人选择依赖于公共选择”这样两类情况。这门课程,我们关心的主要不是前者而是后者。

北航同学:改革开放之前,如果一个人要申请赴美签证,很难。但公共政策改变之后,现在申请签证就很容易。

丁丁:正确,你的例子正确。在这一例子里,个人选择是否理性,关键性地依赖于公共政策,即关于“改革开放”的公共政策。

男生甲:以色列人人都有服兵役的义务。而中国实行的是志愿兵制度,一个人不必须当兵。

丁丁:是的,公共政策或公共选择对个人选择的影响,主要通过改变个人选择集合的结构,公共政策改变或重新界定私有产权。请你们继续举例,我在图里列出了三类情况,你们列举的,是第一类情况(私有产权的界定依赖于公共选择)。

男生乙:可否这样认为,只要一个人的选择的后果依赖于另一个人的选择,就出现了公共选择问题。

丁丁:为什么你这样认为?你听到我刚才的解释,要区分外部效应和公共选择。

男生乙:是的,但若一个人的选择依赖于另一个人的行为,我们应视这类情况为公共选择问题,因为它不再是纯粹的私人选择问题。

丁丁:好的,你喜欢抽象的讨论,不错。依照你这一观点,我们可否认为,凡是鲁滨逊荒岛之外发生的选择行为,就都在公共选择范围里?因为,只要是“二人世界”,就难免发生一个人的行为依赖于另一人的情况。你的观点有一定道理,在博弈论的视角下,只要发生人际互动,就有必要发生“公共选择”问题。不过,最重要的公共选择行为,例如“投票”,通常表现为“集体行动”。也就是说,一次行动,同时涉及许多人的个人选择,这些个人选择被视为“一次”行动。还有谁愿意补充刚才这位同学的定义?

一位同学:我觉得关键是参与行动的个体是否意识到了他的选择影响到他人。如果参与者都意识到这一点,那么,就出现了公共选择问题。

丁丁:很好,韦伯认为,理解集体行动的关键是“意义”。而外部效应的制造者未必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给他人带来了外部效应,这时,没有公共选择问题。


现在看图1.6,接着你们刚才举的选课的例子,我在这儿列出了第二类情况,即“俱乐部物品”。选课,一个学生选择的后果依赖于其他学生的选择,这是典型的俱乐部,老师提供的教育服务是俱乐部物品,这里存在“拥挤效应”。所以,带有外部效应的个人选择,如刚才那位同学所说,可以是俱乐部物品的选择问题。布坎南1965年的论文,建立了这一问题的经济学分析框架。

图1.6

丁丁:还有哪位天才同学愿意发言?我列出的第三类情况,比比皆是,是很重要的情况。

同学甲:互联网现象。

丁丁:靠谱,很重要,互联网行为往往成为公共选择问题。

同学乙:价值取向是公共物品。

丁丁:你需要解释为什么你这样说。

同学乙:因为一个人表现出的价值诉求,例如信仰或道德,可以影响其他人的行为。

丁丁:有道理,价值取向的外部效应如果很显著,可能成为公共政策必须考虑的因素。事实上,我们看到国内的法官判案,常常受公众价值取向的影响。第三类,我列举的是“知识”问题。虽然知识产权也是一种产权,可纳入第一类情况。

同学丙:反垄断法。

丁丁:是的,反垄断法是公共选择,而且显著影响私有产权,这是我们列举的第一类情况里或许最重要的内容。更需要探讨的,是刚才这位同学列举的价值取向,例如道德,是否成为公共选择问题。我记得最近有一则新闻,某一地方政府试图设立道德奖励基金,用经济手段鼓励道德行为。我们知道,实施这一公共政策的后果很可能违背政策制定的初衷。因为,道德行为的判据源于行为主体的心性,所谓“自律”而非“他律”。经济激励可能激发的行为,是典型的他律而非自律。负责落实这一政策的政府官员,怎样区分这两种行为呢?又如果原本基于自律的某一行为在经济激励之下转化为他律的,是否还应获得奖励呢?从理论角度,我们说,道德或信仰是纯粹的私人事件可参阅刘小枫:《现代性社会理论绪论:现代性与现代中国》,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1996年。。也就是说,这些事件不应也不能成为公共的。

同学丁:道德行为的外部性很难仅仅被视为私人事件。我帮助一位陌生老人,心里很可能想到将来我老了也有人来帮助我。

丁丁:正确,在行为经济学课堂上,我们说这是“间接互惠性”里的一种(称为“后向间接互惠性”)。我发现我们在新政治经济学研究班的讨论,很大程度上与我们在行为经济学课堂的讨论构成互补,也因此,我建议你们同时听这两门课。


刚才的讨论让我想到或许我应解释“产权”的概念,虽然,我认为这是研究生“先修”知识的一部分。产权,我最喜欢引用的是洛克给出的广义定义,很简单,三个词——life, liberty, possessions,意思是生命、自由、财产。注意,possessions(占有)的翻译是“财产”。一个人的“property”(产权),根据洛克的定义,有上列三项,“神圣不可侵犯”,也就是说,任何人都不应在未得到本人允许时侵犯这三项权利。洛克的产权定义后来写入西方各国的宪法,例如美国宪法。

那么,道德或信仰,按照洛克产权定义,应当是个人自由(liberty)的一部分,神圣不可侵犯,也就是说,不受公共政策的干预。但在现实社会里,有一些宗教信仰不能被公共政策认可。例如,刚才我引用的桑德尔著作(《自由主义与正义的局限》),见图1.3,在那一段分析中,桑德尔的例子是,有一些宗教的宗旨就是损害他人的生命、自由、财产。在东京地铁施放毒气的“奥姆真理教”,或者组织集体自杀的美国“人民圣殿教”,信仰这样的宗教,也可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吗?基于常识,我们说,公共政策应当而且必须阻止人们接受这样的信仰。

基于这样的常识判断,桑德尔批评罗尔斯和自由主义:我们必须考察个人权利的内容,而不能仅仅形式地承认个人权利的神圣不可侵犯性。换句话说,个人权利的形式与内容,必须都合理,才能得到社会的承认。桑德尔提出的这一原则,可以说是公共政策的合理基础,合理的公共政策似乎都应满足这一原则。

3.知识的产权界定

现在继续看图1.6,讨论我列出的第三类情况,“知识”问题,首先是知识的产权界定问题。我不知道国内哪家大学的经济系开课研究这一问题,应当有,但我不知道。(一位同学发言:“中南财经大学设立了知识产权学院。”)感谢你提供的信息,至少,我现在知道了,中南财大设立了知识产权学院,虽然,我推测,那里很可能不研究我们要讨论的根本问题。知识产权是目前很时兴的一种产权,通过培养知识产权的律师,研究这类产权可以带来丰厚的收入。

知识的产权是怎样界定的?萨缪尔森(Paul Samuelson, 1915—2009)提出过一个可以容纳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的表示方法,在两个维度生成的平面内,例如,横轴表示“non-rivalry”(非竞争性),纵轴表示“non-excludability”(非排他性)。这两个词的意思是,任一物品,它的使用可以具有很高程度的“非竞争性”,例如国防提供的保护,可以保护一国之内许多个人,不因一个人使用而降低了其他人使用这一物品的效用。萨缪尔森认为,这是“公共物品”的一项特征。另一个例子是“新鲜空气”,我们很难界定新鲜空气的产权,或者说,界定产权的费用太高,以致很难界定。于是,新鲜空气的使用很少能够“排他”。也就是说,公共物品可能有的另一项特征是产权界定的“非排他性”。你可以修一道篱笆,这样界定了你家院子的产权。但如果你在月亮上有一块地,你怎样保护你的产权呢?很难,因为费用太高,有点儿像我们要保护我们在钓鱼岛的主权,费用太高,不合算。所以,你在月亮上的那块土地,用巴泽尔的术语,在“公共领域”里。

现在,我们想像我们可以测度这两种性质的量,于是可以有二维平面。在这一平面的原点,我们有纯粹私人物品——具有最小的非竞争性和最小的非排他性,例如一口面包,如果我吃了这一口面包,通常情况下,他人很难与我分享这一口面包。所以,这一口面包的消费是完全竞争性的,同时,界定它的产权也只有极低的费用,因为我只要放在我口袋里就可以保护我的产权。这样,它的产权界定具有很强的排他性。从原点沿着第一象限的对角线向外延伸,总可以有一点,在那儿的物品具有最高的非竞争性和最高的非排他性。这就是萨缪尔森定义的纯粹公共物品。

现在,我们考虑一艘航空母舰的非排他性,例如,中国大连港停着的辽宁号航空母舰,它最初是香港商人徐增平以私人公司名义公开投标从乌克兰买来的,献给国家之后,我们共享它的产权。关键是,根据巴泽尔的产权分析,任何一项产权可分解为三种权利(也称为“产权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对于辽宁号航空母舰,我们全体拥有它的产权,但我们怎样行使我们的权利呢?我们怎样决定它的使用,或收益,或转让?于是,这里出现了公共选择问题。任何一项公共物品的产权,在怎样的程度上被分享,取决于政治制度及其运行成本。例如,我们可以认为,现在的许多国有企业或多或少实行的是私有产权而不再是公有产权了,所谓“产权虚置”现象。

产权的经济学界定,必须基于经济学的成本概念。法律的产权,在经济学文献里称为“de jury”权利(名义权利),经济学的产权概念称为“de facto”权利(实际权利)。这样,我们要判断一项物品是否为公共物品时,就要考察界定产权三要素的各种制度安排(包括政治制度)的费用。在相当多的情形中,界定产权的费用太高,以致相当多的名义公共物品只能成为实际私人物品。也因此,在公共物品产权界定的维度,现实社会里展开了丰富的政治现象,其中包括“寻租”。

韦伯的政治社会学理解框架有三个维度(经济E—政治P—价值V),所以,在界定公共物品产权时,我们有必要将表示“非排他性”的纵轴展开为三维空间。类似地,我们也有必要将“非竞争性”这一维度展开为三个维度(物质生活M—社会生活或情感生活F—精神生活S)。例如,电视机现在是“私人物品”,可是几十年前,它是“俱乐部物品”。我们于是很难简单地相信教科书提供的物品分类:有“纯粹公共物品”,有“纯粹私人物品”,介于它们之间的是“俱乐部物品”。如果你们简单地相信教科书,就相当于你们没有带头脑到教室里来,因为在这里,我们主要追究根本问题,虽然无解,但我们仍要追究。图1.7是横轴和纵轴各自在三维空间里的展开。

现在我们要在上述的二维平面里界定“知识”产权。首先,“知识”的英文有量词,就是“a piece of knowledge”,直译为“一片知识”。如果我拥有一片知识,我使用它,不影响你使用它,它应当带给你的效用丝毫不会因为我使用了它就减少。所以,知识具有强烈的非竞争性。但是,界定知识产权的费用可能特别高。假如我对你说我有一片知识对你有用处,我希望卖给你这片知识;假如你必须知道这是一片什么样的知识,否则你不买它;那么,我们之间的交易可能陷入僵局。你不知道的,你不买;但你若知道了,你就不必买。于是,知识产权的费用,依赖于潜在交易各方的信誉。我告诉你这片知识的内容,并相信你在知道了以后仍愿意出价买,相当于我对你的信誉很放心。你在我告诉你这片知识的内容之前同意付费,相当于你对我的信誉很放心(你相信我不是“忽悠”你)。

图1.7

那么,请你们告诉我,在纵轴上,这一片知识的非排他性对应着哪一个位置?很难界定,如果产权界定的费用敏感依赖于信誉的话,极端而言,如果我不信任一切潜在交易者,这片知识就只能由我占有。他人或许知道我有这样一片知识,但无从知道它的内容。可是,我不能转让这片知识。

产权学派的思想是,任何交换都可以理解为财产权利的交换。甲买了乙的物品,等价于这件物品的等值货币的产权从甲转移给乙,而乙对这件物品的产权转移给甲。产权界定之所以合算,因为产权在转让的时候可实现高于界定产权的价值。如果我这片知识不能转让,那么,我界定产权就不合算了。人类知识的相当大部分,要么永远无法转让,要么界定产权的费用太高。在产权学派看来,没有必要区分这两种情况,后果是同样的,就是无交易。注意,无交易绝不意味着无使用。阿拉伯数字被人类广泛使用,但没有人试图界定它们的产权或试图销售它们给任何人。在知识产权管理局,这样的知识不能申请产权保护,它们被称为“基础知识”。在基础知识之外,“发明”可申请专利。此外还有一种知识,被称为“实用新型”的所谓“小发明”,也可以申请某种类型的知识产权保护。最后,有一类知识具有某种不可传授的性质。按照知识理论家的见解,这一类隐秘的知识占人类知识的绝大部分。隐秘知识的一部分称为“商业秘密”,可申请法律保护。更隐秘的部分则只能在实践中自己体会,企业之内或企业之间也有一些方式可交流这一类知识。可见,知识的形态极繁多且复杂。

关键问题是,我们用何种方式界定产权?例如,不难设想,我们可以成立一些“知识俱乐部”,只有缴纳会员费的人才可以分享俱乐部里的知识。这样的知识是“俱乐部物品”的特例(因为这里不出现“拥挤效应”)。畅销小说家史蒂芬·金在大约2000年的时候,宣布他将在互联网上出售他的新书,你支付5美元,可以读第一章。他宣布的规则是,他是否继续写这本书的第二章,取决于有多少读者付费买了第一章。你们知道,这就是我1995年写论文讨论的知识的互补性原理。第二章的内容与第一章互补,你读了第一章,特别想读第二章,于是你愿意继续付费。他写的是悬疑小说,这种知识互补性于是特别强烈。

知识当然还有更多的定价方式,很丰富的定价方式,例如化妆品的传销(正式名称是“多层市场营销”)。女性使用化妆品之前,需要积累关于这款化妆品的知识和体验。所以,多层市场营销可能是缓解信息不对称性的费用较低的交易方式。那么,医生的知识呢?医患之间有极高的信息不对称性,怎样的交易方式有较低的成本呢?如果你是三甲医院的一名医生,以治疗某些癌症著称,你的患者或许很信任你,又或许很不信任你,敏感依赖于他认识的那些患者曾经被你治好了或是被你治坏了。患者的信任感还取决于医疗服务的制度安排,例如患者是否可以自由转院,或医院之间是否存在充分竞争,或医生信誉和医院信誉的各种监督机制是否有效运行。

这里,我想到赫希曼(Albert O.Hirschman)的名著Exit,Voice,and Loyalty[美]阿尔伯特·O.赫希曼:《退出、呼吁与忠诚:对企业、组织和国家衰退的回应》,卢昌崇译,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退出权的界定,如果费用很高或干脆没有——例如,一个国家的公民通常不容易转为另一个国家的公民——这时,按照赫希曼的思想,公民就会发出很强的声音。持不同政见者如果被允许自由离境,则他们完全可以“用脚投票”,移民到他们喜欢的国家去,从而,他们发出不同政见的声音将减弱。如果移民很难,那么,人们发出的不满声音就可能很大。这里,“忠诚”是一项决定性的因素,它决定我们选择“退出”还是选择“声音”。以我自己为例,或许因为我其实保持着很高的忠诚感,我通常选择发出强烈不满的声音,而不选择退出。我的一些朋友,或许因为对政权没有什么忠诚感,很早就选择了退出。

最后,根据巴泽尔《产权的经济分析》[美]Y.巴泽尔:《产权的经济分析》,费方域、段毅才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产权界定的成本依赖于三种监督方式:第一方监督,即依靠道德自律;第二方监督,即利益相关各方相互监督;第三方监督,即法院或黑帮这类独立于产权相关利益方的机构的监督。通常,任何产权的监督是这三种方式的混合,如果竞争充分,巴泽尔认为,这三种方式可达到某种成本最低的混合,如图1.8,“有效边界”。

图1.8

将巴泽尔列出的三种监督方式应用于知识产权的界定问题,我们可以得到什么样的结论呢?张五常在一篇文章里说,他自己毕生学术研究的最大败笔是研究10年知识产权一无所获。我很佩服他追究根本问题的勇气,我1995年研究知识产权,到2004年转而研究新政治经济学,9年一无所获。当然,我还在《经济研究》发表了一篇文章,是1996年或1997年。追究根本问题,不是为了发表什么文章,因为根本问题永远无解,怎么发表文章?我们追究根本问题,只是一种头脑训练,最大的收获是头脑训练,想清楚事情而已,“为己之学”。

这样,我们介绍了个人选择显著依赖于公共选择的三类情形:首先是私有产权的界定问题,其次是俱乐部物品,最后是知识问题。布坎南在发表俱乐部理论之后,更关注的是宪法问题。在俱乐部里,如果会员之间有兴趣(利益)的冲突,怎么办?当然,会员可以退出,但也可能发出声音,因为有忠诚感。布坎南的见解是,会员们应选择“选择规则”,即choosing what to choose(选择什么是可以选择的)。

如果有很多会员,例如北大校园里的游泳馆,学生们只能通过某种代议制(例如大学资产管理委员会)来参与俱乐部管理。目前游泳馆采取的是“两部关税”(two-part tariff)定价方法。会员必须先成为本校学生,相当于支付了某种“会员费”,每一次游泳时买票,但票价比外面的游泳馆便宜大约三分之一。如果你不满意这样的定价,例如,你希望票价更便宜一些,那么,你只能通过代议制的渠道发出你的声音。一般而言,宪法经济学研究各种现实的制度选择方法,试图在每一具体情境内指出具有较低的制度成本的选择。

关于知识问题的经济学研究,我愿意推荐给你们的(我的标准很高),只有三位经济学家,她们都是女性。我在“第一讲心智地图”标题栏的下沿,写了她们的名字,并贴了简介,见图1.9。

图1.9

其中第一位,是我很早以前喜欢的,后来,她2007年得了克拉克奖,突然变得很有名。Susan Athey, MIT(麻省理工学院)的博士,她研究信息定价,现在是哈佛大学的教授。第二位是伯克利的教授,Suzanne Scotchmer,她研究关于创新的经济学、法学和公共政策,当然也研究知识产权问题。我记得她为“微软案”的某一方出庭作证,那时,相当多的经济学家为“微软案”作证,有的支持微软,有的支持拆分微软。我记得她有一段时间为阿拉斯加州的报刊撰稿,而且从她的名字不难想像她有爱斯基摩血统。第三位女性经济学家一直很有名,Bronwyn Hall,她也是伯克利的教授,研究专利和创新的经济学。我记得见过一张照片,她和她丈夫在厨房里站着。她丈夫应当就是NBER(National Bureau of Economic Research,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的名家,Robert Hall。

三、核心议题:正义

1.艾智仁:稀缺、竞争与产权

下面,我将重点介绍艾智仁的一篇论文,“关于产权的一些经济学”Armen Alchian,“Some Economics of Property Rights”,in Il Politico,30(1965):816-829.,这篇论文也收录于他的文集Economic Forces at Work,我认为是那本文集里最重要的一篇。艾智仁,他之所以有这样的名字——Armen,据传记资料,是要纪念他的民族“亚美尼亚”,在地图上有一个很醒目的位置,被地中海、黑海和里海包围着的一个历史悠久的小国。〔2013年2月,这位被绝大多数经济学家奉为思想家的导师去世了。我为《新世纪》周刊“逝者”栏目撰写了一篇纪念文章,“艾智仁:来自亚美尼亚的亚当·斯密”,也是这一讲的附录。〕

艾智仁的英文表达很特别,可以直率地表达深刻思想到令人震撼的程度。这种英文表达的典范,我认为就是这篇文章。事实上,从学生时代到现在,这篇文章是我随身携带的经典作品之一。在艾智仁的这本文集里还有一篇文章,“Why Money”,是关于货币问题的经典作品。艾智仁的英文经得起琢磨,常读常新。

去年,我在网络上找到一份“Universal Economics”,2009年发表的,很有意思的英文,很像是艾智仁的风格。多年来,我收集他的作品,例如最有名的是一本教科书University Economics(《大学经济学》,与William Allen合作),后来改写为Exchange and Production(《交换与生产》)。我发现作者在“Universal Economics”开篇声称,这份材料就是艾智仁多年来改写扩充但至今没有出版的《大学经济学》(虽然出版社在去年发布了这本书的封面和海报)。薛兆丰应当是新版《大学经济学》的中译者,他似乎说过这本书停止写作了。不论如何,在这份材料的开篇——让我们假设作者是艾智仁——作者声称,经济学原理是普世的,故而,他索性为这本教材确定了这样一个标题——“普世经济学”。这份材料只有100页,英文单行本小字排版,很可能是一个缩写本(参见图1.10)。

我在“自由基金”主页找到艾智仁这本书的介绍,值得在这里引述:

Because of its literary quality and complexity, their text generally did not work with undergraduate or even M. B. A. classes. But its impact was out of all proportion to its sales.…Some of the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students went on to write best-selling textbooks that made many of Alchian and Allen's insights more understandable to an undergraduate audience. Alchian and Allen's textbook was truly a public good, a good that created large benefits for which its creators could not charge.

图1.10

大致意思是说,这本教科书思想太丰富太复杂,以致经济学本科生难以理解,但研究生更喜欢这本教材。后来,有一些学生将这部教材改写为更通俗的教材,取得成功。——总之,艾智仁和艾伦的这本书是真正的公共物品,为公众带来如此巨大的利益,却不能收费(因为销售量太小)。我相信,这套材料就是艾智仁的英文,可信,可以发给你们。

艾智仁生于1914年,也就是说他今年98岁。大师级的英文或“原典”,你们必须读原文,若是读翻译文字,就损失太大。我多年讲授“经济学思想史”,在我记忆里,够得上原典的经济学作品不多,用张五常的语言——不足“两掌之数”。艾智仁“关于产权的一些经济学”就是一篇。张五常批评弗里德曼《价格理论》最后一章,说读不懂。这是一种批评,在我看来,因为芝加哥学派的传统是,如果写出来不清楚,就表明还没有想清楚。我可以告诉你们,张五常的三位老师——艾智仁、弗里德曼、赫舒拉发,他们的英文——包括艾智仁1950年的名篇“Uncertainty, Evolution, and Economic Theory”——能称为“原典”的,我认为就只有这一篇。

这篇文章的第一节只有十几行(见图1.10),很简洁,但每一句都有震撼力量。下面是我的简单翻译:“每一个社会都要解决社会成员之间的兴趣(利益)冲突。这‘解决’(而不是‘取消’)由以产生的过程,称为‘竞争’。‘竞争’的这一定义使得取消竞争成为不可能,故应询问的是采取何种竞争来解决利益冲突。用更能激发情绪的语言描述,就是该社会成员应以何种方式的歧视来决定他们每一个人在多大程度上能够达到自己的目标。歧视、竞争、稀缺,是三个不可分离的概念。”注意这一小节的标题,“稀缺,竞争,产权”。

你们看到了吧,就是这样的文字,简洁但深刻,令人震撼。我反复琢磨艾智仁的文字风格,大致而言,这种令人震撼的力量,我认为是这样形成的:首先,作者必须将核心问题清晰地呈现出来;其次,逻辑必须严谨;最后,行文不留任何让读者喘息的时间。满足这三项条件的文字,每一句都是一个命题,每一段是一系列首尾相续的命题。

然后,他接着写(第二节第一段第一句):“上列概念的清单还可以延续——稀缺性、竞争、歧视、约束、产权。”(见图1.10)这样,他就引出了“产权”概念,这一概念出现在第一节的标题里,却没有出现在第一节的内容里,这是一种故意的安排吗?不论如何,它出现在第二节第一行的文字里。产权,是这一清单里其他概念的“等价”概念,它与它们是不可分离的。你要讨论产权,就要讨论冲突、歧视和竞争。因为,没有冲突或竞争,也就不必有产权。这里,产权必须理解为经济学意义上的“事实产权”(de facto property),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de jury property。

事实或实际的产权,与上引巴泽尔的三类监督方式或它们的某种混合的成本密切相关。你在月亮上拥有一块土地的法律产权,同时,你在你居住的城市,例如北京,也拥有一块土地的法律产权。这两块土地的产权,事实上非常不一样,因为监督产权的成本相差太远。事实上,你不会当真认为你在月亮上的那块土地是你的。为什么呢?因为你的产权监督受到极大的约束,监督成本太高,也就是约束太强的意思。现在你们看到,“产权”与“约束”是两个不可分离的概念,艾智仁这一表述很有道理。第二节的标题“约束”,是新古典经济学选择理论的核心。

现在让我们回顾第一页的内容。稀缺性,这是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假设:没有稀缺,就没有新古典经济学;只要有稀缺,就有竞争。古典的和新古典的许多经济学家,都定义过“竞争”这一概念。例如,最著名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家艾奇沃斯(Francis Ysidro Edgeworth,1845—1926),在《数理心理学》里提供了一个很详细的“完全竞争”定义。行为经济学最近十几年渐成显学,因为,在那里,竞争与合作可以得到更明确的界定(或者在更深层次上更难以界定)。

竞争的本质是什么?既然竞争,就有一些事物或一些人在竞争中被淘汰。如果没有任何淘汰,竞争当然也就不存在了。所以,有竞争就有淘汰,问题只是你根据什么标准淘汰。这就是“歧视”概念。只要你采纳了一套淘汰标准,你就是在歧视某些事物或某些人。所以,“歧视”是一个中性词,它只帮助我们理解稀缺和竞争的社会科学本质。歧视当然有历史上的负面意义(或正面意义),例如,美国黑人在1960年代以前没有投票权,这是对他们的政治歧视。又例如,英国妇女在1850年代以后逐渐争取到了更多权利,这是好事情,所以,现在我们可以批评1850年代以前的英国社会对妇女有政治歧视。另一方面,在现实生活里,我们处处可以见到歧视,具有正面意义的歧视。例如,红绿灯交通系统是一种歧视,对某些行为的歧视,如果你非要绿灯停红灯走,你会受到歧视。又例如,买东西付钱,这是一种歧视,至少对身无分文的流浪汉是一种歧视。可是,如果我们允许买东西不付钱呢?所以,歧视有正面意义,而且往往是正面意义主导的。

客观地说,柏拉图认为男性在40岁的时候才可以享有投票权,这是有正面意义的。因为,40岁以前的男性政治不成熟,民主投票的过程或结果于是很容易被少数政客操纵。当然,你可以争辩说,不是每一个不到40岁的男性都政治不成熟。你正确,可是,只要承认一套标准,必定违背实质正义,也就是说,有些政治上成熟的40岁以前的男性应享有投票权却不能享有。这就是“标准”的负面特征,因为它要求某种齐一性,凡适用这一标准的人都必须视为“相等”。可是,没有一个人与另一个人完全相等。此处我们遇到的,恰好就是这门课的核心议题——正义。

图1.11的这一段文字是接着图1.10的,大致的意思是,经济学家讨论约束条件的时候,你们知道,通常呈现出来的是一条“预算线”。艾智仁的意思是,你站在这条预算线上,向内看,就是个人的可选方案集合,于是我们面对的是个人选择问题。如果你站在预算线上向外看呢?你意识到你在讨论公共选择问题。因为,每一个人的预算也就是他的产权的界定,其实是需要公众认可的。

图1.11

你若是不信,可以回想私人产权普遍不受尊重的时期,中国三十几年前恰好经历了这一时期。那时,你说你有钱,于是有权买你想买的东西,你试试去“买”一些你喜欢的“封、资、修”书画,极端而言,你可能被红卫兵打死在街头。也就是说,在那一时期,中国社会采取的完全是另一套歧视标准。那时候,你要生存,首先就要改造思想,保持你的思想与“革命群众”的思想的一致性。一切不是红色的事物,必须经受最残酷的歧视。

有一部电影《战火屠城》(Killing Field),描写柬埔寨“红色高棉”统治时期的情形,它的英文标题最贴切——“屠宰场”、“杀人场”。有一个场面,是一排一排的死者头骨,密集地堆成一面墙。红色高棉的领袖波尔布特经常秘密访问北京,探讨怎样可以使大众的思想更加纯洁。例如,波尔布特谈到他正在实施“取消货币”的生活。我记得当时内部文件里提及这件事,并提及周恩来对这一实验表示了极大钦佩。所以,预算线代表的私人产权,需要公众承认。你买了一台电冰箱,你可以向全世界宣布那是你的,但没有用。如果没有人尊重你的产权,你自己尊重自己的产权有什么用呢?

2.自由是整体之事

广义“产权”,你们一定要铭刻在心里,洛克定义的“生命、自由、财产”。如果公众不尊重你的生命、自由、财产,那么,你一个人再怎样自我尊重,也不能免于残酷的迫害。如果公众承认你的生命、自由、财产,这就等价于采取了这样一套歧视准则,这时,被歧视的是未经同意就侵犯他人生命、自由和财产的行为。

但是,怎样才能落实这样一套歧视准则呢?你们翻阅英国历史不难想像,这就需要长期的斗争,任何权益都是通过政治斗争得到的。一个人或一个群体(阶级),马克思说,首先要有自觉,从“自在的”变成“自为的”,也就是说要有政治觉悟,然后才可组织起来斗争,争取权益。这样的斗争在英国长达600年,绝对王权的统治终于演变为今天这样比较稳定的民主社会。在其他地方呢?各国都试图学习英国政治,却都很难学好。袁世凯当权时期,杨度力主“君宪制”,结果成为一场复辟帝制的闹剧。以后又有张勋复辟,再以后,中国人再也不接受任何一位皇帝,于是,英国那样的君主立宪制度在中国不再可能出现。那么,可能出现的是何种政治制度,民主的还是专权的?从国民党和共产党各自执政大半个世纪的实验,我们推测,专权的似乎总是比民主的更容易实现。可是,难道中国人只好接受专权的政治?这是我们这门课最后一讲或两讲的议题,是中国社会基本问题的一部分。

“产权”的洛克定义中有一项是“自由”。我问你们,什么是自由?这是一个根本问题,但是,谁能清楚地回答这个问题?或许它具有根本问题的性质,就是永远无解?首先,自由这一语词是怎么发生的?这需要分别探讨汉语“自”和“由”联用的起源问题,然后再探讨西文“liberty”的起源问题。(毛云峰发言:“最早出现于《庄子·逍遥游》。”)很好,云峰说汉字“自由”最早出现于“逍遥游”,也就是说,自由是一个人的事情,与他人的行为无关?

你看,日本人最初翻译洛克广义“产权”里“liberty”这一语词,用《庄子·逍遥游》中的“自由”。从当代学术角度看,这样的翻译有问题。这就让我想到刘东最近的一篇文章,我很喜欢的一篇,《文景》杂志发表的刘东:“远近高低的卢梭”,载《文景》2012年7月刊(总第88期)。。他的议论是,中国翻译西洋文献,许多术语先要到东洋去转一圈,回来成为汉语。贺麟在《黑格尔 黑格尔学述》里有一篇关于翻译的精彩论述参见[英]开尔德、[美]鲁一士著:《黑格尔 黑格尔学述》,贺麟编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黑格尔学述》“译序”。,他告诉我们要特别警惕日译对汉译的负面影响。他认为,日译西洋经典名著有两方面的先天不足:其一是日本明治维新时期的译者不熟悉西洋思想传统,其二是日本学界治西洋翻译的人不熟悉中国的国学传统。因此,贺麟1930年代翻译《黑格尔学述》,他说是一种旨在扫荡“和制汉译”风气的实验。

武汉大学的冯天瑜教授写了专著总结这一现象。不过,我最近见到一篇2005年的硕士论文,作者是对外经贸大学日语语言专业的学生魏亚坤,导师是郭德玉,论文标题是“和制汉语的形成与发展”。根据作者的考证,中国早期西洋文献的汉译深受日本翻译的影响,但另一方面,明治时期乃至幕府末期的日译西文,又深受唐代以来西洋和佛家文献的汉语翻译的影响。所以,西学进入中国,依照我概括的“怀特海命题”,在获得中国人的理解之前,首先就要解决“表达”问题。西学的表达,几乎就是中日文化交流的历史。此处,我想到刚刚回国时,在潭柘寺开会,与王焱聊天,猛然间他说了一句话:“任何翻译都是文化史的翻译。”这句话,我印象深刻。

回来继续探讨“自由”问题。中国人翻译西洋术语首先借鉴东洋,所谓“和制汉译”。根据黄克武的考证,严复的汉译(“信达雅”兼顾)在与和制汉译的竞争中最终被淘汰。严译毕竟太古雅,不能被启蒙时期的中国民众广泛接受。可是,这样淘汰的结果是,我们的西方思想里掺入了大量未经深思的翻译,自由即一例。在洛克写作的时期,自由是群体的事情,它从来不是一个人的事情。你的“预算线”从这里看出去,艾智仁说,是公共选择的结果,不是你自己可以界定的。

请你们记住,我最近一篇文章的结论是,“自由是整体之事”。和制汉译以“自由”译liberty,有问题。因为庄子的自由,纯然是个体之事,与群体无关。字源学考证,liberty不源于希腊文字,它是拉丁语词。在古罗马,有奴隶,有自由民。如果奴隶身份获得解放,他就有了自由民的身份,这被称为liberty。古代希腊人不知道这些事情,“自由”的希腊意思是autonomy(αὐτονομία)。康德从这儿得到灵感,或以此为开端,发展了一套关于“自由意志”的学说(《实践理性批判》和《判断力批判》)。自主,就是希腊人理解的自由。它的词根与“原子”相通,一个人的自主权与一颗原子的自主行为类似,甚至是无意识的自主行为。医学院至今还用这一语词描述“反射”行为(autonomous behavior)——不由自主的行为。康德的“纯理批判”以及道德哲学,基本上就是探讨一个人自主行为的普遍主义理性原则。

由以上考证,我们可以想像,康德所说的自由是个体之事,而罗马人所说的自由是群体之事。你从奴隶身份改变为自由民身份,自己说了不算数,你必须获得公众的承认。和制汉译为什么用了“自由”,而不用希腊文的“自主”?我们知道,日本当时学术界的普遍倾向是“国家”(群体)而不是“个体”,例如《国富论》这样的标题。你们刚才讨论时也指出这一事实,日本的民族国家意识比中国更早发生,大约在明治维新时代。那时个人权利的意识或许被国家意识压抑,不能成为学术界的普遍倾向。所以,翻译liberty,日本人理应采纳罗马人的国家意识,而不是采纳庄子的个人主义意识。这样看起来,“自由”成为liberty的和制汉译是很奇怪的,需要有人作更细致的考证。现在的iPad缺乏带有字源学考证的词典。以前,2009年,我们有“金山词霸”,与“牛津词典”合作,很好用,现在没有了最近iPad有一种英文词典,提供单词的字源学提示。——2013年5月补写

3.正义:制度优劣的首要标准

你们写学期论文,最好不要选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因为已经太熟悉。我也不会讲解他的这本书,我只希望探讨他这本书的一章,即“正义感”这一章。因为,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如果有说服力的话,一定与人们普遍具有的正义感有关。这就需要询问,什么样的正义情感是人们普遍具有的,以致可以称为“the sense of justice”。人类有五种官觉,于是有五种感觉。阿伦特论证人类可以有第六感觉,即“常识”(common sense)的拉丁文涵义,就是“群体感”(sensus commune)。现在我们遇到罗尔斯的“正义感”,怎样理解呢?休谟列举,凡有同情能力的人必有两种“元情感”——正义感和仁慈感,前者是我们与遭受苦难的人产生同情共感时发生的,后者是我们与享受幸福的人产生同情共感时发生的。休谟还论证“产权是道德之神”。谈论正义感,一定要进入道德哲学的论域。这里,我引用何怀宏翻译的罗尔斯《正义论》的一段文字,请你们自己读:


正义的作用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种理论,无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修正;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每个人都拥有一种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会整体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第1页。


根据这一段文字,我们判断一套社会制度的优劣,首要的标准是正义。从传记资料我们知道,这是罗尔斯基于生命体验得到的一项信仰,不可动摇。当然,柏拉图也说过,判断一个社会的优劣,首要的就是看它是否正义。什么是首要价值?我介绍过“个人偏好”的“阿罗表达”:一个人在一个可选方案集合上的偏好,用阿罗的表达就是一个向量,可选方案集合里的全体元素,按照它们对这个人而言的重要性,自上而下地排列,成为一个向量。这一向量里排序最高的元素,具有最高的重要性。这一集合里的全部元素,于是有了重要性的一个排序,也就是一种偏好。那么,一个人评价一个社会的时候,他的偏好——柏拉图和罗尔斯都认为,他的重要性排序里位置最高的应当是正义。这是他们的感觉,或许也是一些中国人的感觉,但需要论证的是,正义是否被全体中国人排列在最高位置。正义毕竟是手段,而非目的,它是达到自由的手段,或者,它是个人追求幸福时不可或缺的因素。

我喜欢引用我自己对黑格尔法哲学思想的概括,是两个命题:第一命题,任何一个自由意志都不得不放弃一部分自由,为了落实另一部分自由;第二命题,当一个自由意志试图落实一部分自由时,它遇到其他的自由意志,于是它的自由是否落实,依赖于全体自由意志的等度自由(此处,“等度”需要类似数学定义的那种详细解释)。你或许要争辩说,经济学家只关心幸福,个人偏好里排序最高的应当是幸福。对,不过罗尔斯当然知道豪尔绍尼的批评,因为阿罗知道,而阿罗、森和罗尔斯在哈佛大学合开一门课。但是,罗尔斯仍坚持自己的正义原则,为什么呢?因为他的直觉是正确的,所以他始终希望用扩展正义感的方式重新论证他的正义原则。

个人的幸福,依赖于什么?我给出一个三维理解框架,稍后再讨论。个人幸福,我们讨论过了,依赖于个人所在的那一群体允许他多大程度上实现自己追求的幸福。小布什的总统就职演说很感人,因为当时发生了恐怖袭击,于是他引用“美国独立宣言”——每一个人的天赋权利是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在幸福的要素里,最基本的是免于恐惧的权利。小布什那篇演讲特别感人的一段文字是:每一个人都有免于恐惧的权利,所以,我们对恐怖主义宣战,为了捍卫我们的宪法权利。

这样,正义,在每一个人的价值排序里被列在第一位,取代了“幸福”。桑德尔于是追问:那么,“善”呢?有一些宗教信仰很邪恶,不应允许。宗教不自由的社会不是正义的,是吗?未必,如果一个社会不允许有邪恶的宗教信仰,它未必不是正义的。首先,这样的社会中,善的排序比信仰自由更高,并且在正义要求信仰自由的意义上,善的排序高于正义。桑德尔的问题很重要,以后我们要讨论。海勒说,正义,是在追求幸福的时候人与人之间必须维持的关系的一种性质,这种性质最有利于全体成员的等度自由。

现在下课,请同学们与两位助教讨论学期论文的细节。

课后讨论

同学甲:如果我们投票选人大代表,每一个人都凭自己的喜好,例如,只投票给漂亮的候选人,或者只投票给自己的朋友,或者……

丁丁:很好,在你的例子里,公共选择依赖于个人偏好。我刚才解释过,阿罗在博士论文里特别区分了这一情况。每一个人有两套偏好,在私人领域和在公共领域。一个人在公共选择中投票,必须基于公共领域的偏好,就是“价值”;如果他根据私人偏好,就是“口味”,那么,他其实没有履行公民义务。如果全体公民都只根据私人偏好进行投票,那么,公共选择没有意义。我最近写了一篇文章,标题是“民主的条件”,就是讨论这一问题的。公民意识要求公民在公共领域的选择不依赖于他们在私人领域的口味。

同学乙:既然罗尔斯知道豪尔绍尼的批评,为什么他不修正自己的结论?

丁丁:首先,豪尔绍尼在那篇文章的结尾已经指出罗尔斯论证的基础不符合理性原则,就是收录在森和伯纳德·威廉姆斯主编的1982年文集里的那篇文章。其次,豪尔绍尼在2008年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那本文集Themes from Harsanyi and Rawls开篇已经说过,罗尔斯和他自己都试图解答类似的根本问题,只不过,罗尔斯假设“无知之幕”,而豪尔绍尼不需要这一假设,他只需要假设人生的完全不确定性,他还需要假设预期效用函数的诸项公理。于是,罗尔斯得到的结论不是功利主义的,而豪尔绍尼的结论是功利主义的或“规则功利主义”的。豪尔绍尼在1982年文章的结尾部分指出,功利主义结论是惟一满足理性假设并且符合斯密“公正无偏旁观者”假设的道德哲学结论。

罗尔斯的理论直觉正确,因为功利主义判据——我们以后在课堂上将讨论这一点——功利主义道德原则最核心的困难是没有情感,例如不能有爱。如果你爱你的母亲,而且你是那艘沉船的船长,你面临著名的两难选择:舢板上只剩下一个人的位置,但你面前站着你母亲和另一位乘客,你让谁上舢板?更典型的功利主义困境是“扳道岔问题”:你面前站着一位壮汉,如果你将他推到铁轨上,他可以挡住进站列车,从而可以挽救在路面施工的5位铁路工人的生命,但壮汉就会死去。功利主义原则要求你牺牲壮汉,虽然这几乎可以认为就是“谋杀”。如果这位壮汉是你最亲密的朋友呢?

在桑德尔的哈佛教室里,关于这一困境的争论十分激烈。你在他的正义讲演视频里可以看到。是第几讲?我认为可能是第六讲或第五讲。如果让豪尔绍尼回答这一问题,他会说,“规则功利主义”不会陷入困境。因为根据规则功利主义原则,全体社会成员预先必须同意一套行为规则。例如,每一个人都预先同意,如果发生扳道岔问题,如果他是那位壮汉,那么,他应被推到车轮底下。这不算谋杀,因为他自愿遵守这套规则。

同学乙:其实罗尔斯的主要结论就是“社会首要善”之不可让渡性。

丁丁:是呀,就是这个“不可让渡”结论,基于一种非理性的论证。你可以读豪尔绍尼2008年那篇文章开篇的几段,已谈到罗尔斯论证的这一缺陷。最大风险最小化的决策原则是错误的,因为它可以导致悖论。在1954年,罗尔斯应当知道这一悖论。豪尔绍尼认为,所以,罗尔斯采取这一决策原则有些令人惊讶。换句话说,要么他根本不知道这一原则是错误的,要么他知道但仍相信自己的直觉是正确的。根据这一错误原则,任何一个人在想像任一公共政策的各种可能后果时,都必须设想最糟糕的情况,哪怕最糟糕情况发生的概率几乎就是零。

所以,这是一种非理性的风险决策理论。罗尔斯的首要善之不可让渡,是应用这一决策理论得到的结论,所以也是一种非理性的结论。例如,你可以想像,首要的善当然包括一个人的肾,因此肾是不可让渡的。但如果这个人为了救自己的孩子,必须卖肾,你不让他卖?!这时,功利主义原则可能比罗尔斯的原则更受欢迎。


附录 逝者:艾智仁

来自亚美尼亚的亚当·斯密《新世纪》周刊2013年3月4日发表。

哈耶克说,有两位经济学家因贡献重大应得但却因“没有做很多工作”而难得诺贝尔奖,一位是科斯,另一位是艾智仁。那是1975年,他本人在1974年得到了诺贝尔经济学奖,虽然,他也属于不重视“发表工作”的经济学家。1991年科斯得到了诺贝尔奖,人们曾认为,并为此而呼吁,或许,艾智仁有希望也获奖。可是,2013年2月19日,艾智仁去世了,享寿98。哈耶克的推测很正确,艾智仁在发表文章方面“工作太少”,与科斯相似——但科斯在芝加哥大学工作,那里,至少在1970年代至1990年代,聚集了足够多的诺贝尔经济学家,可以对诺贝尔委员会施加影响(他们也确实做了很多工作)。我的见解是,艾智仁的贡献散在于经济学的许多领域,因为发表很少,故在每一领域可呈报的文章就特别少。所以,即便他在芝加哥大学工作,也未必能得诺贝尔奖。假如我是诺贝尔委员会的那位经济学委员,我怎样起草我的授奖理由?总不能因为他在全部主要领域里的贡献而授奖吧。

艾智仁是公认的芝加哥经济学派中人,被同事们称为“来自亚美尼亚的亚当·斯密”。他一手创立了著名的“UCLA传统”,以他的个人魅力——他有一双引人注意的手,格外修长的手指(尤其是中指)和长方形手掌,相学谓之“水型”手——强烈的直觉、敏感的心灵、易受伤害,也称为“预言家之手”。1978年,艾智仁64岁,被选为美国艺术与科学院士,以“口述史”方式,他采访了哈耶克。三十多年后,为写这篇文章,我研究了这段宝贵的视频,我注意到艾智仁确实表现出与他的手相完全一致的性格。口述史方式,几乎总是闲谈往事,尤其是文字史不写或不能写的往事。但在回顾那些往事时,艾智仁的提问,有强烈的敏感性,或许只有我这样敏感且熟悉经济学思想史的人才可明白其中涵义。

我有充分的思想史理由用几百字来概述我对下列事实的考证与理解:艾智仁名字里的“Armen”,来自他的民族“Armenian”(亚美尼亚)。这是黑海与里海之间的一个古老民族,所谓“白种人”(人种学名称“高加索人”)或政治正确性十分可疑的“雅利安人”,4000年前至3000年前,从这一地区(高地亚美尼亚)冲入波斯和印度,以及世界其他地区,形成“印度—欧罗巴”语族。青铜时代的亚美尼亚版图,曾涵盖赫梯帝国鼎盛期的领域。公元前1世纪,亚美尼亚王国扩展至包括叙利亚在内的中东地区。在基督教成为国教之前,亚美尼亚人信奉古希腊诸神以及波斯的琐罗亚斯德多神教义。公元5世纪,亚美尼亚被拜占庭帝国吞并。在土耳其奥托曼帝国后期,1880年代和1910年代,土耳其军队对亚美尼亚基督徒进行“大清洗”。1915年至1916年的大清洗,被认为是20世纪的第一次“种族灭绝”行动。帝国军队“系统屠杀”了100万至150万亚美尼亚人以及古代亚述人和古代希腊人的后裔,算是对雅利安人和基督教徒的一次复仇。幸存的亚美尼亚人,多数流散于世界各地并组建他们自己的“公社”。最早定居在加州Fresno的,是一对亚美尼亚兄弟,他们写给老家的信引来了更多的亚美尼亚人——包括艾智仁的外祖父和父亲,在加州,继续他们擅长的活动:务农,买地,礼拜上帝。1914年,艾智仁在这里出生并成长至20岁。在接受“自由基金会”长达40分钟的一次采访时,他特别严肃地讲述了这一段对他毕生思想产生影响的“亚美尼亚往事”。事实上,他年轻时,也承受了当地企业对亚美尼亚人的种族歧视。也因为他的这些“亚美尼亚往事”,艾智仁后来发表了一篇关于种族歧视的研究论文。与他的其他论文一样,这篇,被认为是原创性的贡献。艾智仁的原创性贡献,常被历史淹没。例如,“二战”期间,与阿罗一样,艾智仁以数据分析员身份服役于美国空军,并于战后成为兰德公司研究员。他那篇关于收益递增的论文是他1949年为兰德公司撰写的研究报告,比阿罗1962年发表的收益递增文章早了十多年,但因涉及军事秘密,直到1963年才发表于Econometrica(《计量经济杂志》)。至今,收益递增经济学的奠基人仍是阿罗,不是艾智仁。

1944年,艾智仁获得斯坦福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他随即接受了UCLA(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聘请并终生任教于那所大学。去世时,他与妻子Pauline(一位小学老师)结婚已73年。他们有2名子女、6名孙辈和3名曾孙辈——家族关系紧密,这是浪迹天涯的亚美尼亚人的社群特征。他喜欢打高尔夫球,也喜欢品鉴葡萄酒。熟悉他的人说他聪明(clever)并且智慧(wise)。世界上既聪明又智慧的人,极少。

他发表的每一篇论文都被认为重要,从他没有出名时的第一篇开始——那是1950年,标题是“不确定性、演化与经济理论”,立即成为芝加哥学派的必引作品。至今,我在行为经济学(本科生)和新政治经济学(研究生)以及经济学思想史的课堂上仍每年引用这篇文章。我的引用,理由不同,我对学生们说,艾智仁的英文表达,经济学界无出其右。所以,预备出国深造的学生,应以艾智仁文章为典范,既学习如何以真正重要的经济学视角看世界,又熏陶于真正优秀的、林毓生称为“贵族的”或“高贵的”那种英文表达方式。我最喜爱的一篇,是他1965年发表的“Some Economics of Property Rights”(“关于产权的一些经济学”),语如疾风,思如闪电。例如,第一节的最后一行:“Discrimination, competition, and scarcity are three inseparable concepts”(歧视、竞争与稀缺是三个不可分离的概念)。紧接着,在第二节的第一行,他写道:“上述的概念清单还可延续,歧视、竞争、稀缺、约束、产权。”难怪张五常要连续六个学期旁听艾智仁课程,就为要学到这样的“直觉主义”思维方式和激发听众与读者或许已潜在具备了的直觉思维能力的英文表达方式。

艾智仁以直觉和严谨著称于经济学界,他不用数学,但他的语言有数学般的说服力。每一次讲课,他走进教室,向听众当中的任何一位提出或许是当时偶然进入他脑海的问题,然后,他会沿着被提问者有充分准备的或勉为其难的“解答”的方向提出更深入的问题,这样,讨论就在他和听众之间往复展开,听众逐渐进入到他们以往从未有过的那些只可称为“艾智仁直觉”的视角。艾智仁荣休之后,在校园里仍有自己的办公室(直到2007年),他在那里继续为一代又一代的学生提供指导。

华盛顿大学西雅图校区经济系(张五常曾在那里任教)多年来将艾智仁的《大学经济学》独特地列为本科生低年级、高年级、硕士生和博士生的共用教材。所不同的,只是课文讨论的深度。例如,艾智仁在《大学经济学》里讨论的一类符合常识的经济现象:shipping good apples out of Washington(“将好苹果运出华盛顿”),后来被称为“需求第三定律”。如果好苹果和坏苹果运输成本相同,那么,基于常识,我们不难推测,运往外地的苹果比在本地销售的苹果质量更高。可是直到现在,为提供这一定理的严格证明而涉及的广泛问题,仍困扰着理论经济学家。去年我指导的一名研究生,论文主题就是“需求第三定律”。

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艾智仁的产权学派贡献尤殊。他在晚年始终未能改写出版的University Economics开篇指出,价格理论,适用于一切社会的一切制度,故本书可定名为Universal Economics(“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经济学”)。凡事物或事务,有稀缺就有价。在社会交往中形成的价是“市价”,没有形成市价的价是“私价”。只要有交换,就有价的原理——在市场情形称为“价格分析”,在非市场情形称为“产权分析”。因为,交换就是产权的交换。任何社会都因资源稀缺而有兴趣或利益的冲突,于是有产权安排,于是可由艾智仁的价格理论预言何种产权将导致何种政治经济行为及其后果。在至少三篇论文里,艾智仁都提醒我们换一个角度看待经济学——与其说它是关于理性选择的科学,不如说它是协调社会冲突的科学。有稀缺就有竞争和歧视,于是有价格和产权,于是有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演化。

在人类可用的一切控制手段当中,依照文明程度排序,身体控制、思想控制和价格控制,是最愚蠢的控制。我是在严格的理性选择意义上这样说的,因为,例如,价格控制的结果通常,或者,必定与控制者最初试图达到的目标相反,故而,这样的控制只能用来展示控制者“愚蠢”(stupidity)的程度,在“比较制度分析”课程里,也可称为任一社会任一时期当权者愚蠢程度的观测指标。但是,难道官僚们不愿意变得更聪明一些吗?当然,所以他们很痛苦,很受到他们在官僚体制内双重人格的折磨,以致自杀。于是,官僚行为的愚蠢指标,与政治改革密切相关。

说到政治体制改革,布坎南在采访哈耶克的时候表示很悲观,他和他的老师奈特一样悲观,因为,似乎公众永远难以接受经济学的最基本原理,所以,公共理性似乎永远难以摆脱“政客的煽情—多数人的选票—为短期而牺牲长期—有原则的政治家被无原则的政客淘汰”这样一种恶性循环。哈耶克的回答,这是我最希望与读者分享的,哈耶克说他本人是长期的乐观派但短期的悲观派,因为,长期而言,人类有能力接受杰出观念的影响,从而改变自己的行为——政治的和经济的。但“长期”,需要两代人的时间,也就是五十年。短期,那些追逐短期利益的政客,很可能将坚持长期原则的政治家驱逐出局。对于政治改革,哈耶克说他不晓得怎样回答布坎南的提问。观念的力量,这是他持长期乐观态度的主要理由。人类演化至今,看上去确实是,观念最终战胜了行为,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