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滴血的子弹
·六月十四日,星期五,上午九点·
我想大家还记得,在轰动一时的总检察官的选举中,约翰·马克汉击败对手汤米·雷尔获得了最终的胜利,成为当时纽约的总检察官的事。如果不是因为对手分散票源,他很可能在四年后的竞选中获得连任的胜利。马克汉是一个不屈不挠的工作狂,他使整个地检处变成了刑事案件和民事诉讼的大本营。他为人清廉、正直,不仅深受选民的爱戴与支持,而且还赢得了与他理念相悖的对手的信任。
在马克汉就职的几个月后,一家报纸戏称他为“看门狗”,从此这个绰号一直跟随着他直到离职。在他任职期间,起诉成功的案件不胜枚举,有些案件至今仍被人津津乐道地谈论着。
当时的马克汉已经四十多岁了,身材高大、健硕,在比实际年龄显得年轻的面孔的掩饰下,他那头灰白色的头发并不显眼。他的外形并不能用普通人所说的“英俊”来衡量,但他的确有一种独特的高贵气质,这种气质是后来一些政治人物身上所欠缺的。马克汉还是一个性格豪爽、争强好胜的人,但是他的直率与高傲建立在良好的教养基础上,绝非一般上流社会人士的那种趾高气扬。
没有工作在身时,马克汉为人随和,不过早在我初次与他见面时,就感受到他的态度能够在瞬间由友善变为严厉,只要一启动工作的开关,他就立刻变得严厉和不屈不挠。在后来相处的日子里,我无数次目睹他这种闪电式转变。其实那天早晨,当他在我们对面的椅子上坐下时,我就感受到他刚毅的外表下隐藏着对艾文·班森凶杀案的种种困扰。
他并没心情慢吞吞地品尝咖啡的香醇,于是拿起来一饮而尽。
万斯用怪异的目光打量着他,说:“班森之死怎么令你如此魂不守舍?我想你应该不是那名凶手吧!”
马克汉并没有理会他的揶揄。
“现在我打算去凶案现场看看,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我记得你说过想亲身参与调查一些案件,我今天就是来帮你兑现诺言的。”
这时我才回忆起,几个月前,在史蒂文森俱乐部里,大家曾经激烈地讨论过一起发生在纽约市的凶杀案。当时,万斯说他很想陪同检察官一起调查这起案子,马克汉十分高兴,应允了他。由于对人性行为和心理的共同兴趣,万斯和马克汉成为了忘年交,这也是他的请求获准的原因所在。
“你还记得我那时说的话!”万斯慵懒地说,“这真是一份贵重的礼物,尽管我很难消受。”说着,他看了看挂在壁炉上的时钟,抱怨道,“只是时间不对,我可不想让外面的人看见我现在的样子。”
马克汉有些焦急,不耐烦地在椅子上挪来挪去。
“如果满足你的好奇心能够弥补你此刻的狼狈样儿,那么就请你动作快一点,我是坚决不会带一个穿着浴袍、脚上趿拉着拖鞋的人出门的,我只给你五分钟的时间,快去换衣服吧!”
“哦,亲爱的,急什么呢?”万斯懒洋洋地打了一个哈欠说,“那个可怜的家伙不是已经死了吗?他又不会逃走。”
“你快点,”马克汉催促他说,“事态很严重,可不是闹着玩的。按目前的情况来看,可能还会引发一起丑闻,你究竟是怎么想的?”
“怎么想的?当然是想追随众人眼中的伟大执法者啦!”万斯说着站了起来,向马克汉奉承地鞠了一躬。
然后万斯把柯瑞叫了过来,命他将衣服拿过来更换。
“我要参加一场由马克汉先生为死者召开的会议,所以要着装整齐,态度端正。真丝的西服足够表达我的诚心了吧?再配上一条紫罗兰色的领带。”
“我想你该不会还要戴上一朵绿色康乃馨吧?”马克汉嘲笑他说。
“呸,呸,”万斯轻声斥责道,“这是检察官该说的话吗?那种装扮早就过时了,只有街头卖艺的才会这么打扮自己,真是的。好了,跟我讲讲班森的案情吧!”
在柯瑞的协助下,万斯迅速地穿戴整齐。虽然他表现得很轻松,但是我知道,凭他的观察力和警觉心,他心里十分清楚这起案子非比寻常,我明显感觉到了他内心的兴奋之情。
“我想你应该知道艾文·班森这个人,”马克汉说,“今天清晨,他的管家发现他穿戴整齐地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头部中弹身亡。这个管家便立刻向当地警察局报案。很快,这个消息就转到了总局,我的助理通知了我。最初我打算以警察局例行侦查的手续处理,但是半个小时之前,我接到了艾文的兄弟班森少校打来的电话,要求我一定要亲自负责这起案子。我和班森少校相识快二十年了,实在无法拒绝。因此我以最快的速度吃完早餐,打算亲赴现场看个究竟。正巧路过你家门口,想起你上次提出的请求,就顺道进来问问你是否心意未改。”
“哦,亲爱的马克汉,你想得真是周到啊!”万斯站在门口的小穿衣镜前边整装边说。然后转身看着我,说:“你也和我一起去吧,老凡,去看看班森的尸体。我想一会儿马克汉的手下一定会受不了我的挑剔而指控我就是凶手,为了安全起见,我的身边最好有一位律师,你没有异议吧,马克汉?”
“当然没问题。”马克汉回答。从马克汉的表情我能够感受到,他希望我最好置身事外,但是我已经对这起案子产生了莫大的兴趣,于是便跟着他们一起下楼了。
坐在驶向麦迪逊大道的计程车里,我一如往常地对身边这两个性格迥异的人之间的友谊感到好奇——马克汉是一个直率、传统,有时还有点吹毛求疵、对生命的看法过于严肃的人;而万斯却是一个随意、乐观、快乐、多变、愤世嫉俗的人。有意思的是,他们之间的反差恰恰是彼此之间友谊的基石。从马克汉身上,万斯能够认识到生命的坚固性和不可改变;而马克汉将万斯看做是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化身。他们其实心心相惜,即使马克汉有时会反对万斯的作风或意见,但是我相信,在他心里一定十分佩服万斯的智慧,并且认为在自己认识的人中,没有人能够比得上他。
刚开始我们都没有说话,马克汉的表情也很忧郁。直到车子转进四十八街时,万斯才开口问道:“除了在见到尸体时要脱帽以外,不知道针对这起清晨谋杀案还要特别注意哪些社交礼仪呢?”
“把你的帽子戴好就可以了。”马克汉近乎咆哮地说。
“哦!上帝!难道我们要进入犹太会所?哈,有意思,或许我们应该把鞋脱掉,以免和歹徒留下的脚印相混淆。”
“没这个必要!你们什么都不用脱,这与你们平时参加的聚会完全不同。”
“马克汉!”万斯用责备的口吻说,“你那些令人害怕的道德感好像又跑出来了。”
此时的马克汉无心与他展开舌战。
“我必须提前警告你们几件事,”马克汉十分严肃地说,“这个案子很有可能轰动全城,而且侦查过程中还会出现许多的猜忌与纷争。实际上,亲身参与这起案子让我一点儿也高兴不起来。我的助手已经告诉我,这个案子现在由刑事局的希兹警官负责,我想他一定认为我接手这个案子是为了出风头、做宣传。”
“但是从体制上说,你是他的上司啊?”万斯问。
“就是因为这个,事情反而变得更复杂……我真希望少校没有给我打电话。”
“唉,这个世界上到处都是希兹这样的讨厌鬼。”
“我不是这个意思,”马克汉马上纠正他说,“事实上,希兹这个人很能干,而且是我们所有警员中最出色的。单从他被指派调查整件案子这一点,就足以说明总部十分重视这起案子,我想我接手倒不至于产生什么不愉快,我现在只希望气氛尽可能和谐一点儿。但是希兹如果看到我带了你们同去,一定会发火的,所以我拜托你们,务必要表现得谦卑、谨慎。”
“我就是不喜欢这个,不过如果真的有必要,我愿意贿赂一下那个超级敏感的希兹,当我见到这位长官时,我会马上向他奉上我最喜爱的香烟。”
“假如你真这样做,”马克汉笑着说,“他一定会把你当做嫌疑犯当场拘捕的。”
这时,我们的车子在西四十八街靠近第六大道上的一幢古老而又气派的豪宅前停了下来。这幢二十五英尺高的优雅的建筑物诞生于纽约市提倡建筑兼顾美观、实用的年代里。所以从外形设计来看,它与附近的房子都显得非常传统,但同时,装饰门窗的繁复石雕又透露出一股不凡的华丽气息。
路边与房子前面的阶梯之间留有一小段水泥路,周围则全部用铁栏杆围住。唯一的进出口就是大门。大门建在十级石阶的顶端,高出马路六英尺。大门右边的墙上嵌着两扇配有铁栏杆的大窗户。
看热闹的群众将门口挤得水泄不通,过道上有很多看上去冷静、机警的年轻人,我猜是记者。身着制服的警员替我们打开了车门,举手向马克汉敬礼,并将人群驱散以让我们通过。守在大门外的巡警将大门打开让我们进入屋子,同时也向马克汉敬礼致意。
“哦!恺撒大帝,我们向您敬礼。”见此情景,万斯微笑着轻声说道。
“闭上你的嘴,”马克汉说,“我的头已经大得要爆炸了。”
当我们通过那扇橡木大门后,助理检察官蒂维尔迎了上来。这是个认真、谨慎、聪颖的年轻人,他给人留下了一个身堪重任的好印象。
“早上好,长官,”他向马克汉打了个招呼,同时舒了一口气,“见到你真高兴,这起案子非常麻烦,目前看来无从下手。”
听到这话,马克汉沉重地点了点头,然后向客厅望去。“里面这么多人啊!”
“除了总探长,全部到齐了。”蒂维尔无助地回答,似乎预见了不祥之兆。
这时,客厅的入口处出现了一位面色红润、蓄着白色胡须的人,一看到马克汉便快步走了过来。我认出他就是警察局刑事组的最高领导人,奥布莱茵探长。他们彼此问候了一番过后,马克汉将万斯和我介绍给他,奥布莱茵只是敷衍地对我们点了点头,转身便朝客厅走去了,马克汉、蒂维尔、万斯和我紧随其后。
客厅里有两扇十英尺高的对开式大门,开口朝向街道。室内呈正方形,十分宽敞,屋顶挑得很高。在大门反方向通往天井的墙上有一扇开启的窗,旁边有一个落地式拉门通往餐厅。
整个屋子装潢得富丽堂皇。墙上还挂着几张画工精细的赛马图和一些狩猎的战利品。客厅的整个地面被一张高级的中东地毯铺满了,东边面对大门的墙中央有一座大理石砌成的壁炉,一架直立式钢琴就摆在对角处。旁边还有一个桃木制成的书架、一个铺了绣帏的沙发、桌面镶嵌珍珠的小矮几和一张六英尺长的柚木制长桌。在长桌的旁边,靠近甬道背向大门的地方,有一张藤椅,椅背极高呈扇状。
艾文·班森的尸体就倒在藤椅上。
我曾在大战期间,在前线服役两年,目睹过无数死相惨烈的尸体,但是当我见到班森的尸体时,仍然无法抑止反胃的冲动。在法国的那段日子里,死亡是我生活中常见的事情,但是面前的环境无论如何都无法与这一暴行联系起来。室内洒满了六月清晨的阳光,市场的喧嚣声从窗外传了进来,这一切因素都让你感觉仿佛置身于一个和谐的环境中。
班森的尸体随意地倾斜在椅子上,仿佛会随时转身训斥我们这群擅自闯入的人。他的头靠在椅背上,跷着二郎腿,右手搭在长桌上,左手轻轻地倚靠在椅子边上,最为自然的是他的手里还拿着一本书,大拇指正夹在阅读的那一页上。这是一本欧·亨利撰写的《严正事件》,班森正读到“市政报告”那一章。
他是被凶手一枪击中前额毙命的,弹孔随着血液凝固已经变为黑色,椅背的地毯上有一大块儿从脑部流出的血迹。如果不是因为这两项恐怖的证据,他看起来就像在闭目养神一样。
他身穿一件咖啡色的上衣,脚上穿着红色的拖鞋。他长着一张大众脸,体型肥胖,脸孔肿大,秃头,虽然特意解开了上衣领口的扣子,饱满的双下颌依然挡不住且明显地呈现出来。我匆匆扫了一眼尸体,便转头去看屋内的其他人。
那两位戴着黑色帽子、身材高大的男人正在检视铁窗,看起来他们对窗户外面的铁栏杆很感兴趣,其中一位还用双手不停地摇晃栏杆,好像是在试探它的牢固性;另外一位留金黄色短发的人,正弯腰检查壁炉;长桌的另一端,一位身穿蓝色制服、头戴德贝礼帽的男人正双手叉腰,观察着椅子上的尸体,他那全神贯注的模样,好像盼望着从中找出一些秘密似的。
后窗前有一位探员,正在用一只专门用于珠宝鉴赏的放大镜检查手里的小物件。我曾在报纸上看过这位探员的照片,他正是全美顶级的武器专家卡尔·海德恩队长。今年大约五十岁。他身材魁梧,脑形异于常人,耳朵好像藏在脑壳里似的,嘴唇被灰白的胡子遮盖着。纽约市警局与海德恩队长合作已经长达三十年了,尽管他的长相有些滑稽,但是大家都很敬佩他,更是将他的弹道鉴定报告奉为“金科玉律”。
靠近餐厅附近,警政署督察威廉·莫朗正与马克汉之前向我们提到过的刑事组警官厄尼·希兹交谈着。
当我们跟随奥布莱茵总探长进入客厅的时候,屋内所有人暂停了手中的工作,以不安却又充满敬畏的目光注视着检察官。唯有海德恩瞥了一眼马克汉之后,马上又继续检视着手中的小物件,他的举动让万斯不禁莞尔。
这时,莫朗督察与希兹警官面色凝重地走了过来,相互握手之后(后来根据我的观察,那只不过是警察和检察官之间一种客套的仪式),马克汉将万斯和我介绍给大家,并简单解释了我们出现在现场的原因。莫朗面带笑容地欠了欠身,而希兹则完全没有理会马克汉,直接将我们两个屏蔽掉。
莫朗与屋内的其他人完全不同,他大约六十岁,银色的头发,留着咖啡色的短鬓,衣着整洁,看上去反倒像一名事业有成的华尔街股票经纪人。事后我才知道,莫朗曾经是纽约一家大银行的总裁。一九〇七年银行倒闭之后,才接受国务卿盖诺的邀请任职警政署督察。
“马克汉先生,我已经指派希兹警官负责这起案件了。”他缓慢低沉地说道,“总探长清晨八点就来为我们打气,看来要想破获这起案件,我们得解决很多麻烦。”
我们进来之后,奥布莱茵探长一直站在窗边,一丝不苟地审视着所有取证工作。
“我得走了,”莫朗接着说,“早上七点半就被叫醒了,直到现在连早餐还没吃上。既然你来了,我想我可以离开了。早安!”他和我们一一握手告别。
“蒂维尔,有劳你照顾这两位男士了!他们想要了解我们的作业流程,麻烦你向他们说明一下,我过去和希兹聊一聊。”
蒂维尔非常高兴地接受了这项任务,我想,他一定很兴奋,终于找到了倾诉的对象。
当我们所有人不约而同地走向尸体时,我听见希兹愤愤地对马克汉说道:“马克汉先生,从现在开始,就由你来主持大局吧!”
蒂维尔正在与万斯说话,而我留意着马克汉的反应,因为他曾经跟我们说过,警察局与地检处一直私下里较着劲儿。
“别这么说,警官,”马克汉回答道,“我是来与你合作的。我想还是说清楚得好,要不是因为班森少校亲自打电话给我,我是绝对不会参与这次调查的。因此,我希望不要将我的名字曝光,因为大家都知道我与少校是老友,如果被外界误认为我出于私交介入此案,对大家都不利!”
希兹接着说了些什么我并没有听清楚,但是看得出他不满的情绪已经逐渐平复了。他与其他熟知马克汉的人都了解,马克汉是一个言出必行的人,何况私底下,他本人也非常欣赏这位检察官。
“假如有任何功劳,”马克汉继续说道,“全部归于警方,所以由你出面应付记者是最恰当的……”他又随意地补充了一句,“当然,如果有任何指责,也应该由你们来承担。”
“这样很公平!”希兹点头。
“好的,警官,让我们开始干活吧!”马克汉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