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理想的追求(3)
完美的世界,最后的解决,一切美好事物和谐共存,这样一些概念,对我来说,并不仅仅是无法实现的——这是不言自明的道理——而且它在概念上也不够圆融;我不能够理解,这种和谐究竟意味着什么。有些至善(Great Goods)是不能够一起共存的。这是概念上的事实。我们注定要面对选择,每一次选择都伴随着无可挽回的损失。有些人是知足的:按照不加质疑地接受的某种规训来生活;或者欣然服从精神领袖或世俗领袖的统治,把他们的话当作金科玉律;或者是,凭借自己的办法,清楚、坚定地知道了该做什么、应该怎样去做,不容有任何怀疑。但我只能说,满足于这些教条的人是让自作自受的近视眼伤害的牺牲品,护目镜或许会起到改善作用,但无助于理解人之为人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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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的反对理由有很多,其中致命的一点,在我看来是将完美状态视为值得我们追求的恰当目标这一概念。此外,还有一个更为实际的社会心理方面的阻碍,人性已经与之相伴了如此之久,它可以禁得住任何一种哲学的讨论;该让那些盲目信从的人们意识到这一阻碍。无论就个人还是社会生活而言,有些问题可以解决,有些疾病可以治愈,这一点的确是事实。我们可以帮助某人摆脱饥饿、穷困或者不公平的对待,我们可以把某人从奴役或囚禁中解救出来,可以做好事——所有人都会有一种基本的善恶感,无论他们属于哪一种文化。然而,所有关于社会的研究都表明,每一种解决方案都造成了新的局面,其中又产生出新的需要和新的问题,又有新的要求。孩子们已经获得了他们的父母和祖父母渴望的东西——更多的自由,更多的物质财富,更公正的社会;然而忘掉了过去的病痛,孩子们却还要面对新的问题,由老问题的解决而产生的新问题,即便是这些新问题也解决了,但也造成了新的局面,相应又会有不可预测的新需求,如此等等,以至无穷。
对于未知的后果之后果而导致的后果,我们不能为之立法。马克思主义者告诉我们,一旦战争结束,真正的历史开始了,新的问题出现了,也会有新的解决办法,借助和谐的无阶级社会的统一力量,这一点可以和平地实现。在我看来,这只是一种形而上的乐观主义,毫无历史经验为证。如果说,在一个社会里,所有人都接受同样的目标,通过技术手段,所有问题都能解决;这样一个社会,就根本谈不上有什么人的内在生命、道德、精神和美学的想象力。难道为了这样一个社会,男人和女人值得为之毁灭,让社会为之受缚吗?乌托邦自有它的价值,再没有什么比乌托邦更能够如此神奇地扩展人类潜在的想象视域,但是以乌托邦为行动的向导,它的的确确将会产生致命的后果。赫拉克利特说得对,事物永远不会静止不动。
因此,我可以得出我的结论:最后解决的设想,不仅仅是不可实践的,而且,如果我说得对,其中所包含的不同价值,还会彼此冲突,不够圆融。最后解决的可能性——即使我们忘掉了在希特勒的时代这个词组的可怕含义——将被证明只是一种幻觉,而且是非常危险的一种幻觉。假如真的有人相信这种解决是可能实现的,那么他们就会以为无论付出怎样的代价都不为过:让人类从此获得永远的公平、快乐、创造力、和谐美满,还有什么样的代价可以说太高呢?为了制作这样一个煎蛋,肯定是打破多少鸡蛋都无所谓了——这就是列宁、托洛茨基等的信念,我所知道的波尔布特更是如此。既然我知道的是通向社会问题的最后解决的、唯一正确的道路,那么我就知道怎么来驾驶人类这辆大篷车;而且,为了到达目的地,既然你不懂我所知道的东西,你就不应该有选择的自由,哪怕是最低限度的也不行。你断定某一种政策会让你更幸福,更自由,或者给你呼吸的空间,但是我知道你是错误的,我知道你需要的是什么以及所有人需要的是什么;而且,如果遇到了因为无知或者因为恶意而做出的抵制,那就必须坚决打击,为了数亿人的永远幸福,成百上千人的毁灭也许是必需的。我们能有什么选择呢?谁会拥有知识,却又心甘情愿地把他们自己牺牲掉呢?
有些武装起来的先知谋求解放全人类,有些只是解放他们自己的种族,因为他们有更高贵的品质,不过无论哪一种情况,无数人在战争和革命中遭到屠杀都是人们为了子孙后代的幸福,必须付出的代价;汽油弹、古拉格、种族灭绝,这些穷凶极恶的东西,让20世纪在人类历史上被牢记。如果你解放全人类的愿望是真诚的话,你必须要硬起心肠,不要计算付出的代价。
早在一个多世纪之前,激进的俄罗斯思想家赫尔岑,就对上述观念给出了答案。在他的《彼岸书》——它实际上是1848年革命的讣闻——中,赫尔岑说,在他的时代,一种新的人类献祭的形式已经出现了,活生生的人被摆上了抽象物(比如国家、教会、政党、阶级、进步、历史的力量)的祭坛。在赫尔岑的时代,还有我们这个时代,这些抽象物全都是人们乞灵祈求的对象:如果它们要求屠杀活人,它们肯定能得到满足。以下是赫尔岑的原话:
如果进步是我们的目标,那我们是在为谁辛苦呢?谁是这位摩洛神[14],因为那些辛苦工作的人接近了他,就不再奖赏他们,反而退后,远离他们;为了安慰那些疲惫而认命的大众,而呼喊“向赴死的人致敬”(morituri te salutant),也只不过是一种……嘲弄性的答案:在他们死后,大地上的一切都将变得美好起来。难道你真的希望谴责那些活下来的人们,判罚他们去做可怜的纤夫……那样悲惨的角色,膝盖埋在泥里,拖曳一艘……旗帜上写着“未来的进步”的……驳船吗?……一个无限遥远的目标,就不是目标了,只是……一个欺骗;目标应该是离得比较近的,起码应该像是工人的工资,或者是劳动时的快乐。
有一件事是我们可以确认的,就是牺牲的事实,有些人濒临死亡,有些人已经死了。然而,他们为之而献身的理想,却仍未实现。鸡蛋已经打破了,打破鸡蛋的习惯也养成了,但是那煎蛋还没有见到呢。如果人民的处境过于凄惨,为了实现短期的目标,而牺牲人和进行高压,也许这样的措施并不为过。但是,无论是现在,还是其他任何时候,为了遥远目标而制造大屠杀,却只是一个让人付出沉重代价的、残酷的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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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实现最终和谐的可能性,这一古老的持久不断的信念,只是一种谬误,而我前面提到的那些思想家(马基雅维利、维柯、赫尔德、赫尔岑)的立场确有合理之处的话;而且,如果我们允许至善也有冲突,尽管有些可以和谐并存,有些却不能——简言之,无论是原则上,还是实践中,一个人都不可能拥有一切;抑或,如果人的创造力所倚赖的是各种各样相互排斥的选择的话:那么,就像车尔尼雪夫斯基和列宁所追问的,“怎么办”呢?在这么多可能性之间,我们该如何取舍?我们为了什么去牺牲,牺牲什么,又该牺牲多少呢?我认为,明确的答案是找不到的。不过,冲突即便不能避免,却有可能缓和。各种意见可以平衡、折衷:在具体情况下,并不是每一种意见都有同等的力量,这些讲自由,那些谈平等;有的持尖锐的道德谴责,有的说要理解某种具体的人类处境;有的要完全发挥法律的威力,有的主张保留赦免权;然而,让饥者有食、寒者有衣、病者得治、无家可归者有避难的居所,这些事情虽然不是最终的、绝对的,但是应该优先考虑。
最起码的公共义务,就是要避免极端的痛苦。革命、战争、暗杀,这些极端的手段在人绝望的境地之下,也许是可以采取的。但是,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它们产生的后果从来都是难以预料的;这种行动能否带来改进,是无法保证的,甚至有时连可靠一点的把握都没有。在个人生活中或制定公共政策时,我们的极端行动可能会冒风险,但是我们始终应该意识到——永远也不要忘记——我们也许是做出了错误的决定,而且,这种手段的后果必然总是让无辜的人遭受本来可以避免的伤害。因此,我们不得不参与所谓的公平交易(trade-offs)规则;在具体情况下,种种规则、价值和原则,彼此之间都不得不做各种程度的相互让步。功利主义的解决办法有时候是错误的,不过,我猜想,多数情况下还是有用的。最值得采纳的办法,可以视为一条基本原则的,就是维持一种不稳定的平衡,以此来防止陷入绝境,或者是做出褊狭的选择——这是对一个文明社会的基本要求;在我们有限的知识领域之内,依据我们对于个人和社会的不够完整的理解,这个基本要求值得我们始终努力。此时保持一点谦卑,是很有必要的。
看起来,这个答案或许过于平淡,不是充满理想的年轻人所希望的那一种答案——如果有必要的话,他们将去战斗和受苦,以争取一个崭新的、更加高贵的社会。当然,我们没有必要过分渲染各种价值的冲突——对于对与错、善与恶的区分,在漫长的时间历程中,不同社会的人们早已有过大量的广泛的共识。当然,不同的传统、看法、态度或有合情合理的差异;人的需求无穷尽,然而基本的原则可以超越其上。具体情境就意味着所有的一切。没有躲避的余地,我们必须有所决断,有时候,道德风险就是不能避免的。我们可以努力做到的,就是不忽视任何相关的因素;我们所寻求实现的目的,应该视为生活整体之中的构成因素,我们的决定可能会提升它,也可能会毁灭它。
然而,归根结底,这并不纯粹是一个主观判断的问题:在人类历史上,在不同的社会中,大多数的人普遍持有某些价值——无论它们是否彼此冲突,其中,某个社会的某个人,属于不同生活方式中的一种。普遍的价值即便不多,最低限度总是有的,没有它,人类社会就无法生存。今天,很少会有人为了追求快乐、利益,甚至是政治的优良,去为奴隶制、杀人祭神、纳粹的燃烧弹或者肉体的刑讯辩护;不会再像法国和俄国革命时所主张的那样,赞同子女有公开抨击其父母的责任;更不会认可冷酷无情的杀戮。在这一问题上妥协,是没有正当理由的。然而,另一方面,我并不认为,追求完美状态是结束流血的药方,即便这是理想主义者一腔赤诚的愿望。过去的伦理学家,再没有比康德更为严谨的了,但是他就曾在启蒙的时刻讲过,“人性这根曲木,绝然造不出任何笔直的东西”。教条化地信奉某些方案,强迫人们穿上统一的制服,如此做法几乎总是会导向不人道的结果。我们可以做到的,只能是那些我们能做的事;不过,我们必定能做到,无论困难有多大。
当然,在社会或者政治方面,总会有冲突发生;由于绝对的价值之间必然会有矛盾,这就使得冲突在所难免。然而,我相信,通过促成和保持一种不稳定的平衡状态,这些冲突可以降低到最小;这种不稳定的平衡会不断遭到威胁,也不断需要修复——而这一点,我再重复一遍,恰恰就是文明社会的前提,是合乎道德的行为,否则,我们人类就必定会不知所终了。你是不是要说,这种解决问题的办法有点太灰暗了?这种做法,不能像那些鼓舞人心的领导人所做的那样,称之为英勇的行为?不过,假如这种看法之中还有一些真理的话,也许就足够了。我们这个时代的一位杰出的美国哲学家,曾经讲过这样一句话:“并没有一种先验的理由,可以据以假定:真理,当它被发现的时候,将必然证明是有趣的。”[15]只要它是真理,或者,甚至只是近似于真理,就已经足够了;因而,我并不因为提出了这样一种看法而感到抱歉。托尔斯泰在我前面提到的小说《战争与和平》中说过,真理,是整个世界中最为美好的东西。我并不知道,在伦理学的领域内,是否也是如此;不过,对我来说,我们大多数人甘愿去信奉的东西没有被过于轻率地忽略掉,差不多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