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制度与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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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中央集权制并不是如同人们所说的是大革命和帝国的业绩,而是旧制度的一种体制2

御前会议每年都会召开一次秘密决议,会议中会确定捐税的总额以及各省所摊派的捐税总额。这次决议的捐税主要包括军役税和它附带的许多捐税,这就使得人们无法提前知道直接税是逐年增长的。

捐税中,军役税可谓是很古老的一种。以前,它都是由地方官员接受委托来规定计税依据,并进行税务征收的。由于地方官员所行使的权力是凭借出身、选举权或者依靠买来的官职而得来的,所以他们与政府会有些许的出入。这些官员包括领主、教区收税人、法国的财务官、财政区内直接税间接税征收官等。然而在18世纪,军役税却是遭到了遗弃,很多依然存在的权威人士选择完全不管军役税,即使管的也只是把它放在了次要地位或者从属的地位。最后军役税大多被总督和总督助理所掌控,而他们在教区中摊派军役税,指挥监督收税员,给予减征或缓征却是显得手到擒来。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捐税,像近期才有的人头税,因为它没有那些古老的权力的制约,政府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行事方式去做,不为统治者所左右。每项纳税的总金额已经由总监、总督和御前会议确定,所以我们可以直接去关心人的问题,而不再去关心钱的问题。

让我们感到十分震惊的是,法国人在大革命接下来的时期,竟然能够那样顺从地忍受兵役的束缚和压制。但我们应该始终明白一点,长期屈服于这种制度之下的法国人对此早已变得习以为常。

自卫队是后来征兵制的前身,它所征集的兵员虽然很少,但却担负着更加重要的责任。自卫军团由若干名士兵组成,他们大多是人们根据抽签选出的农村青年,有六年的服役期。

自卫队是一项很现代化的制度,已经完全超出了旧封建制度所能及的管理范畴,所以关于自卫队的所有事情都是由中央政府的代理人全权负责的。国家政府总的征兵量和各省的征兵量由御前会议决定。总督决定各个教区应该征兵的数量,而总督代理则负责决断免征的比例,一般是通过抽签来决定哪些自卫队可以继续在家中驻守,哪些自卫队需开拔,最后这些应征者将被交与军事当局。对于那些想要要求免征的人员,只有通过总督和御前会议来解决。

所以说,在三级会议省之外,中央政权的代理人决定和领导着所有的公共工程以及那些最特殊的公共工程。

像是领主、财政局、大路政官这样独立的地方当局仍旧存在,他们影响着这部分公共管理。通过考察一些政府文件我们能够了解到,这部分古老的权力在各处的影响不大,甚至根本没有什么影响。一个城市内的所有大路,乃至城市与城市之间的大路的开辟和维护都是建立在普遍捐助的基础上。御前会议有制造和修订规划的权力以及确定管辖权的权力。工程师听从总督调遣,与总督代理所召集的徭役相配合进行施工。而地方旧政权所管理的范围却是限制在那些始终无法通行的村间小道上。

与我们现今的社会相同,桥梁公路工程局是中央政府在工程方面的重要代理人。在这里,一切仿佛不受时代的变迁而改变。

在桥梁公路管理当局,督察员每年都要跑遍整个法国,马不停蹄地进行监督工作;工程师们则是住在施工现场,根据督查管所下达的命令,进行整个工程的领导工作;这可以说是桥梁公路管理当局的一个会议和一所学校。渗入新社会的旧制度的机构的数量远远超乎了人们的想象,虽然它们还保有一些固有的形式,但是它们的名称却在转变的过程中丧失、改变。然而与众不同的是,桥梁公路工程局不但保留了形式,而且还保留了名称。

各省的治安有人单独负责和维持,这些人大多是中央政府的代理人。总督指挥骑警队分成小队遍布全国,并总控全国各地。面对意外的危机,流浪汉和乞丐的四处蔓延增加以及粮价上涨引发的骚动,这些士兵就成了总督最好的依靠和工具。必要时,不惜动用军队。他们从未像过去那样去召唤被统治者前来协助政府来完成上述的使命,除非是在城市里。在城市中,总督挑选士兵,设立军官,形成城市里的保安警。

制定治安条例是司法机构的一个主要权力,这项权力也经常得到运用。这些条例大多是限制在一部分地区的某一个单独地点实行。当关系到下级的管辖权时,御前会议就会取消这些条例,而且它任何时候都有这个权力。这些问题,或不同于法院所制定的规章内容,或不同于法院的处理,却与之内容相一致,但都是制定应用于整个王国的普遍条例。随着大革命的临近,这些数量庞大的御前会议的判决也会不断地增加,这也是当时人们关于这些条例的看法。御前会议的裁决权和修改权在大革命前四十年里仍然发挥着它所特有的效用,影响着当时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组织。

在旧制度的封建社会,领主拥有的权力越大,所承担的责任也就越大。他需要接济那些自身管辖的领地内的穷人。我们在1795年的普鲁士法典中抓住了欧洲这一古老历法的最后痕迹,法典中阐述:“领主们应该给予穷苦人民受教育的机会,并监督他们。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让他们的那些无土地的追随者获得最基本的生存手段。领主有义务解救他们于危难之中。”

在法国,这种类似的法律早已经消失。随着领主的旧权力被剥夺,一些旧义务也就不复存在。领主的位置也不会被其他的任何地方政权、会议、省或者教区联合会所取代。这种照管乡村穷人、救济穷人的工作也就由中央政府顺理成章地接管下来。

每年根据总税收的情况,御前会议会确定拨给各省基金的数量。这些基金会被总督分配到各教区,作为救济基金。贫穷的人民只有向总督求告才会寻得帮助,也只有总督能够在饥荒时期向人民发放小麦或稻米。每年,御前会议都会做出决定,在一些专门指定的位置建立慈善工厂,工厂会召集那些穷困、难以维持生计的农民来这里工作,争取一些微薄的收入。很显然,那些把手伸得很长的救济大业不是盲目地进行,就是一些突如其来的想法,永远满足不了人们的所需。【p196】

中央政府所做的不只是授之以鱼,而且还要授之以渔,他们发放赈济解决贫困农民的当时之需,教授他们致富的方法,甚至在必要的时候还要强制他们去致富。所以,中央政府开始印制一些关于农艺的书籍,并通过总督和总督代理向民间发放。除此之外,还建立农业协会,设立奖金制,用巨资开办苗圃,向农民分发所生产出来的苗种。

如果中央政府能够意识到农业重担分布不均这一问题,并及时给予调整,使各重担间的不平等缩小,我想它的救济和帮助效果会好很多。

御前会议有时候不会考虑个人的想法,而一厢情愿地想要强迫个人发家。【p197】像强迫手工业者使用某种方法生产商品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一些新规定的不断增加使得总督应接不暇,不能够贯彻实行每一项规定,因此就出现了来往于各省之间并进行控制的工业总监察。

御前会议不允许在他们认为不适合的土地上种植一些作物,甚至让人们拔掉他们认为贫瘠的土壤上种植的葡萄。由此可见,政府正由一个统治者的身份向监护人的身份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