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第四次问答节略
三月十六使枪伤愈再议即此两篇而和局定矣。
光绪二十一年三月十六日,午后四点钟,至春帆楼与伊藤会议。
伊云:今日复见中堂重临,伤已平复,不胜幸甚!
李云:此皆贵国医生佐藤之力。
伊云:佐藤医治中堂,其效甚速,可喜!
李云:闻佐藤谓陆奥大臣身热,是否?
伊云:陆奥大臣身子,本不甚健,现患春温,至为惦念。
李云:服药当可有效。
伊云:今日身热稍平。
李云:曾进食否?
伊云:无多;一月前本大臣亦患此症,现已愈矣。中堂身子,今日好否?
李云:甚好,惟两腿稍软耳。
伊云:我父母年皆八十,尚健旺。
李云:何在?
伊云:现在东京,我生长此处。
李云:是长门否?离山口县多远?
伊云:约二十英里。
李云:长门乃人物荟萃之地。
伊云:不比贵国湖南、安徽两省所出人物。
李云:湖南如贵国萨斯马,最尚武功;长门犹安徽,然不能相比,所逊多矣!
伊云:此次败在中国,非安徽也。
李云:我若居贵大臣之位,恐不能如贵大臣之办事,著有成效。
伊云:若使贵大臣易地而处,则政绩当更有可观。
李云:贵大臣之所为,皆系本大臣所愿为,然使易地而处,即知我国之难为,有不可胜言者。
伊云:要使本大臣在贵国,恐不能服官也。凡在高位者,都有难办之事,忌者甚多,敝国亦何独不然。
李云:贵国上下交孚,易于办事。
伊云:间亦有甚难为之事。
李云:虽有难为,赖贵皇能听善言。
伊云:皇上圣明,当登极之时,即将从前习尚,尽行变易,故有今日局面。
李云:如是,则诸臣之志愿得舒矣!
伊云:此皆皇上圣明,故有才者,得各展所长。现谈应办之事:停战多日,期限甚促,和款应从速定夺;我已备有改定条款节略,以免彼此辩论,空过时光。中堂两次节略,一则甚长,一即昨日拟改约本。中国为难光景,我原深知,故我所备节略,将前次所求于中国者,力为减少,所减有限,我亦有为难之处。中堂见我此次节略,但有“允”、“不允”两句话而已!
李云:难道不准分辩?
伊云:只管辩论,但不能减少。
李云:既知我国为难情形,则所求者,必量我力之所可为。
伊云:时限既促,故将我所能做到者,直言无隐,以免多方辩论;否则,照我前开约款所开,必须辩论到十日之久,方能减到如此。
李云:节略有无华文?
伊云:英文、东文已齐,但华文未全。
伊交英文,另有要款华文三纸。
伊云:只赔款、让地与占守地方三节,译有华文。
中堂阅后云:即以此已译三端开议。第一,赔款二万万,为数甚巨,不能担当。
伊云:减到如此,不能再减;再战,则款更巨矣。
李云:赔款如此,固不能给,更巨更不能给,还请少减!
伊云:万难再减。此乃战后之事,不能不如此。
李云:前送节略,核计贵国开销之帐,相离不远。此次赔款,必借洋债,洋债为数既多,本息甚巨,中国将有何法以偿之?
伊云:前节略云,计二十年还清洋债,何不远至四十年?为期愈远,本息即不见重;此非我事,偶尔言及,切勿见怪。
李云:四十年拔还本息,尔愿借否?
伊云:我借不起;洋人借债,为期愈远愈妙。
李云:自开战以来,国帑已空,向洋人商借,皆以二十年为限,尔所言者,乃本国商民出借耳。
伊云:即非本国之民,借债皆愿远期。
李云:外国借债,但出利息,有永不还本者。
伊云:此又一事也,但看各国信从否。外人借债,皆愿长期,银行皆争愿借。
李云:中国战后,声名颇减。
伊云:中国财源广大,未必如此减色。
李云:财源虽广,无法可开。
伊云:中国之地,十倍于日本,中国之民四百兆,财源甚广,开源尚易,国有急难,人才易出,即可用以开源。
李云:中国请尔为首相,何如?
伊云:当奏皇上,甚愿前往。
李云:奏如不允,尔不能去。尔当设身处地,将我为难光景,细为体谅!果照此数,写明约内,外国必知将借洋债,方能赔偿,势必以重息要我。债不能借,款不能还,失信贵国,又将复战。何苦相逼太甚!
伊云:借债还款,此乃中国之责。
李云:不能还,则如之何?
伊云:已深知贵国情形为难,故减至此数,万难再减!
李云:总请再减。
伊云:无可减矣。
李云:第一次款交清后,馀款认息五厘,德之于法,固然如此。但中国自道咸以来,三次偿给英、法军费,皆未加息;不过到期未还,始行认息。贵国岂能以西国之事来比?
伊云:如可全还,自不计息。
李云:但二万万实偿不起,如出息五厘,可允不还本否?
伊云:是犹向日本借款,日本无此巨款。
李云:不必贵国出本,但取息耳。
伊云:此办不到。
李云:馀款加息,惟有出息不还本,如此办法,请为细想!
伊云:战后款应全给,所以分期偿者,亦以舒中国之力也。
李云:全行偿还,向无此办法,德之于法亦分期;现在中国先出息银,待筹到款项,再行还本可否?
伊云:亦办不到。
李云:既办不到,馀款当不认息;款巨而又加利,不啻两次赔款。
伊云:偿款如不分期,或分期而年限尚短,当可免息。
李云:国库已空,势必借债,待债借到,再酌减年限何如?
伊云:约内不得不定明年限。
李云:约内可加活语:如能早交,息当从免。
伊云:能交清,息可全免。
李云:先期交清,则应免息,自不论先交若干。
伊云:初次应交五千万云云;批准后一年,再交五千万;如第二年全交,则可免息。
李云:如不全交,第二年馀款,可免息否?
伊云:视馀款之多少,少则免息。
李云:息不能认。日本虽胜,总不能强于英、法;英、法之于中国,战后尚未强以认息。今日认息,华人闻之必大骇异;且为数甚巨,加息不更重乎?
伊云:如能全数清偿。
李云:免息自不烦言而解。
伊云:所谓全数清还者,非一时也,乃分两年之期,期内清还,自可免息。
李云:我未能答应。借债之权,在人不在我,能借到自能早还。日虽得胜,何必逼人太甚,使人不能担当!
伊云:不能担当,是否不允之说?
李云:我诚愿修和,但办不到事,不能不直说。
伊云:照我节略,已是竭力减少矣。
李云:再讲让地一节。历观泰西各国交兵,未有将已据之地,全行请让者。以德国兵威之盛,直至法国巴黎都城,后将侵地让出,惟留两县之地。今约内所定奉天南部之界,欲将所据之地全得,岂非已甚?恐为泰西各国所訾笑!
伊云:如论西国战史,不但德、法之战而已。
李云:英、法兵亦曾占据中国城池,但未请割寸土尺地。
伊云:彼另有意在,不能以彼例此。
李云:即如营口者,中国设关收税,乃饷源所在;贵国又要偿款,又要夺关,是何情理?
伊云:营口关税,乃地生之货所出。
李云:既得地税,尚要赔款,将如之何?
伊云:无法!
李云:譬如养子,既欲其长,又不喂乳,其子不死何待!
伊云:中国岂可与孩提并论。
李云:现贫瘠实甚,犹如小孩。且营口贵国得之无益。营口之北,地面甚广,货所从出,汝既踞关,将来货从内地运出,中国必加税、加捐,既到营口,又纳关税,如是货贵必滞销,关税必少。且货在内地,华官或劝商人从他处出口,或重加厘税,华商断无不从之理。
伊云:此可彼此相商,且中、日可与各国商酌,况将来陆路通商章程,所当议及者。
李云:加捐乃中国自主之权,外人岂能相强?所以据有营口无益贵国,不如退出,再商别处。
伊云:营口以北,业经退让,万难再让。
李云:台湾全岛,日兵尚未侵犯,何故强让?
伊云:此系彼此定约商让之事,不论兵力到否。
李云:我不肯让,又将如何?
伊云:如所让之地,必须兵力所到之地,我兵若深入山东各省,将如之何?
李云:此日本新创办法。兵力所已到者,西国从未全据,日本如此,岂不贻诮西国?
伊云:中国吉林、黑龙江一带,何以让与俄国?
李云:此非因战而让者。
伊云:台湾亦然,此理更说得去。
李云:中国前让与俄之地,实系瓯脱,荒寒实甚,人烟稀少;台湾则已立行省,人烟稠密,不能比也!
伊云:尺土皆王家之地,无分荒凉与繁盛。
李云:如此,岂非轻我年耄,不知分别?
伊云:中堂见问,不能不答。
李云:总之,现讲三大端:二万万为数甚巨,必请再减;营口,还请退出;台湾,不必提及。
伊云:如此,我两人意见不合。我将改定约款交阅,所减只能如此。为时太促,不能多辩。照办固好;不能照办,即算驳还。
李云:不许我驳否?
伊云:驳只管驳,但我主意不能稍改。贵大臣固愿速定和局,我亦如此。广岛有六十馀只运船停泊,计有二万吨运载,今日已有数船出口,兵粮齐备,所以不即运出者,以有停战之约故耳。
李云:停战限满,可请展期?
伊云:如和约已签押,限期可展;否则不能。
李云:德、法停战,曾再展十日。
伊云:时势各别,其时法国无主,因召民选议员、开议院、选总统、派使臣等事,故多需时日。
李云:尔所欲者,皆已大概允许,意见不合者,惟此数端,如不停战,何能畅议?
伊云:期限惟有十日,今日条款即请决定可否?三日后四点二刻,当候回信。
李云:事有不谐,尚须会议。
伊云:三日后如蒙见允,即请复函,尚须预备约章;彼此签押,又须迟延数日。
李云:不必复函,一经面允,自可定议。三日断来不及,我明说,尚须电报请旨,不能限以时日。
伊云:接到回旨,即可决断。
李云:请旨后如何,再与贵大臣面议,俟接到回电,再来相请。
伊云:不能多待,必有限期方可。
李云:至多四五天后,尚在停战期内。
伊云:三天内当有回旨。
李云:此事重大,必须妥酌,今日所言各节,皆有训条,我不能专主。
伊云:五天过久,急不能待。
李云:停战之期,尚有十天。
伊云:我须及早知照前敌。
李云:停战有期,前敌岂有不知?
伊云:前敌诸将,随时探知此地会议之事。
李云:尚有十天,再会一次,即可决定。且节略甚多,译华文者,只有三节,其馀今夜译齐,方可发电。第四日当有复旨,至迟五天。
伊云:北京回电,我想三天足矣。
李云:一有复音,即请相会;是否在此,抑请贵大臣来寓相会?
伊云:随中堂便,来此会议更好!
李云:赔款还须请再减五千万,台湾不能相让。
伊云:如此,当即遣兵至台湾!
李云:我两国比邻,不必如此决裂!总须和好!
伊云:赔款、让地,犹债也;债还清,两国自然和好。
李云:索债太狠,虽和不诚。前送节略,实在句句出于至诚,而贵大臣怪我不应如此说法;我说话甚直,台湾不易取,法国前次攻打,尚未得手,海浪涌大,台民强悍。
伊云:我水师兵弁,不论何苦,皆愿承受。去岁北地奇冷,人皆以日兵不能吃苦,乃一冬以来,我兵未见吃亏,处处得手。
李云:台地瘴气甚大,从前日兵在台,伤亡甚多,所以台民大概吸食鸦片烟,以避瘴气。
伊云:但看我日后据台,必禁鸦片。
李云:台民吸烟,由来久矣。
伊云:鸦片未出,台湾亦有居民;日本鸦片进口,禁令甚严,故无吸烟之人。
李云:至为佩服!
伊云:禁烟一事,前与阎相国言及,甚以为然。
李云:英人以洋药进口,我国加税,岂能再禁。
伊云:所加甚少,再加两倍,亦不为多。
李云:言之屡矣,英人不允。
伊云:吸烟者甚懒,兵不能精。
李云:此事迫于英人,难以禁止。
伊云:当先设法自禁之律,洋烟自不进口。
中堂起席,与伊藤作别。握手时,再请将赔款大减,伊藤笑而摇头,云“不能再减”而散。
十六日复会议于春帆楼。
博文面致尽头约稿,谓其此次节略,中国但允、不允两言而决,无多费时日。
仍约十款。视其初送约稿,大端于割地内减去宽甸县地;而赔款减至库平银二万万两,分六期以七年归偿,未偿以先,给息五厘;质地,减奉天省城;而要减子口税及内地厘税与浚长江口拦沙,亦均删去。
是日,反复(此第四次会议)互辩;越日,复函辩;博文执甚坚,且限四日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