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认真辨别风险,可请教专家
民间借贷市场的活跃性增加及民间借贷利率的不断攀升,使借贷市场的风险有所加大,以私募等为幌子的集资风险也到处存在,对此需加强关注,避免上当受骗。
吴某因经营一家砖厂缺少资金,于2012年,以购买材料的理由向陈某借款10万元,之后又借了9万元,同年第三次借了5万元。后来,吴某的砖厂停业,手机关机,人不知去向。陈某只得告上法院。此案原告有证据、证人,虽然被告并未出庭参加诉讼,但法院仍然判决被告必须依法按照约定还款。由于被告早已经不知所踪,此案是典型的“赢了官司,输了钱”。
从2012年至2014年8月以来,发生在我国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涉案金额少则几万元,多则几百万元。虽然大部分案件原告获胜,但由于被告下落不明或早已无钱归还,因此至少一半的案件原告方是“赢了官司,输了钱”。
大多数原告赢了官司,却未能如愿收回本金和利息,究其原因是法院在执行任务时,必须要找到被告人,同时被告人需有承担赔偿的能力,而很多时候,被告长期在外省故意躲避法院执行,或者本身已经身无分文,这种情况下要想保证原告的利益困难很大,执行很难。如果被告有履行能力,故意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在调查清楚后,法院执行人员可以以“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罪”对其采取法律手段,要求被告必须承担法律判决。
为了更好地保证原告的利益,法院执行局将所有“老赖”的名单等个人信息网上公布,限制他们出行和各种奢侈消费,禁止坐飞机和坐火车卧铺车厢等。
“你想他的利,他想你的本。”很多原告得知本金都有可能收不回来时,才后悔万分,他们当中有的是老师,有的是机关干部,还有一些普通群众,借出去的几万甚至上百万元,大多数是自己大半生的积蓄或找亲朋好友借的,有的甚至是用房产抵押贷款换来的钱。有鉴于此,老百姓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经济能力来投资,谨慎小心,摸清对方的底细。没有闲钱时,千万不要随意将自己的房产拿出去抵押贷款后再以高利息借给对方,当心得不偿失。
民间借贷除了须防范触犯刑事法律之外,怎样让民事法律更好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是一些出借人需要注意的问题。借款合同不规范等问题还是比较普遍,一些出借人也因此受到了经济损失。
为此,特别提醒,民间借贷时大家都应注意以下事项:
1.签订书面的借款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预防后患。
2.利息约定要合法。民间借贷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则视为无息借贷。同时民间借贷利息可以适当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3.注意辨别借款人的借款用途,防止恶意借贷。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明知对方借钱是用于赌博、吸毒等不法行为,仍将钱借给对方,那么该笔借款不受法律保护。
4.要有适当的担保措施,确保债权的顺利实现。
5.务必注意诉讼时效。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还款期限届满起2年,如果超过了这个诉讼时效,那么出借人便会丧失胜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