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遇春作品2(中国现代文学经典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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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泪与笑(3)

糖饼店里的伙计必定不喜欢食糖饼,布店的伙计穿的常是那价廉物不美的料子,“卖扇婆婆手遮日”是世界里最普通的事情,所以知识贩卖所的伙计是最不喜欢知识,失掉了求知欲望的人们。这也难怪他们,整天弄着那些东西,靠着那些东西来自己吃饭,养活妻子,不管你高兴不高兴,每天总得把这些东西照例说了几十分钟或者几点钟,今年教书复明年,春恨秋愁无暇管,他们怎么不会讨厌知识呢?就说是个绝代佳人,这样子天天在一块,一连十几年老是同你卿卿我我,也会使你觉得腻了。所以对于知识,他们失丢了孩童都具有的那种好奇心。他们向来是不大买书的,充其量不过把图书馆的大本书籍搬十几本回家,搁在书架上让灰尘,蠹鱼同蜘蛛来尝味,他们自己也忘却曾经借了图书馆的书,有时甚至于把这些书籍的名字开在黑板上,说这是他们班上学生必须参考的书,害得老实的学生们到图书馆找书找不到,还急得要死;不过等到他们自己高据在讲台之上的时节,也早忘却了当年情事,同样慷慨地腾出家里的书架替学校书库省些地方了。他们天天把这些知识排在摊上,在他们眼里这些知识好像是当混沌初开,乾坤始定之时,就已存在人间了,他们简直没有想到这些知识是古时富有好奇心的学者不惜万千艰苦,虎穴探子般从“自然”手里夺来的。他们既看不到古昔学者的热狂,对于知识本身又因为太熟悉了生出厌倦的心情,所以他们老觉得知识是冷冰冰的,绝不会自己还想去探求这些冻手的东西了。学生的好奇心也是他们所不能了解的,所以在求真理这出的捉迷藏戏里他们不能做学生们的真正领袖,带着他们狂欢地瞎跑,有时还免不了浇些冷水,截住了青年们的兴头,愿上帝赦着他们罢,阿门。然而他们一度也做过学生,也怀过热烈的梦想,许身于文艺或者科学之神,曾几何时,热血沸腾的心儿停着不动,换来了这个二目无光的冷淡脸孔,隐在白垩后面,并且不能原谅年青人的狂热,可见亲身经验是天下里最没用的事,不然人们也不会一代一代老兜同一的愚蠢圈子了。他们最喜欢那些把笔记写得整整齐齐,伏贴贴地听讲的学生,最恨的是信口胡问的后生小子,他们立刻露出不豫的颜色,仿佛这有违乎敬师之道。法郎士在伊壁鸠鲁斯园里有一段讥笑学者的文字,可以说是这班伙计们的最好写真。他说:“跟学者们稍稍接触一下就够使我们看到他们是人类里最没有好奇心的。前几年偶然在欧洲某大城里,我去参观那里的博物院在一个保管的学者领导之下,他把里面所搜集的化石很骄傲地,很愉快地讲述给我听。他给我许多很有价值的知识,一直讲到鲜新世的岩层。但是我们一走到那个发现了人类最初遗痕的地层的陈列柜旁边,他的头忽然转向别的地方去了;对于我的问题他答道这是在他所管的陈列柜之外。我知道鲁莽了。谁也不该向一个学者问到不在他所管的陈列柜之内的宇宙秘密。他对于它们没有感到兴趣。”叫他们去鼓舞起学生求知的兴趣,真是等于找个失恋过的人去向年青人说出恋爱的福音,那的确是再滑稽也没有的事。不过我们忽略过去,没有下一个仔细的观察,否则我们用不着看陆克,贾波林的片子,只须走到学校里去,想一想他们干的实在是怎么一回事,再看一看他们那种慎重其事的样子,我们必定要笑得肚子痛起来了。

他们不只不肯自备斧斤去求知识,你们若使把什么新知识呈献他们面前,他们是连采也不采的,这还算好呢,也许还要恶骂你们一阵,说是不懂得天高地厚,信口胡谈。原来他们对于任何一门知识都组织有一个四平八稳的系统,整天在那里按章分段,提纲挈领地说出许多大大小小的系统来。你看他们的教科书,那是他们的圣经,是前有总论,后有结论的。他们费尽苦心把前人所发现的知识编成这样一个天罗地网,炼就了这个法宝,预备他们终身之用,子孙百世之业。若使你点破了这法宝,使他们变成为无棒可弄的猴子,那不是窘极的事吗?从前人们嘲笑烦琐学派的学者说道:当他们看到自然界里有一种现象同亚里士多德书中所说的相反,他们宁可相信自己的眼看错了,却不肯说亚里士多德所讲的话是不对的。知识贩卖所的伙计对于他们的系统所取的盲从同固执的态度也是一样的。听说美国某大学有一位经济思想史的教授,他所教的经济思潮是截至一八九〇年为止的,此后所发表的经济学说他是毫不置问的,仿佛一八九〇后宇宙已经毁灭了,这是因为他是在那年升做教授了,他也是在那年把他的思想铸成了一篇只字不能移的讲义了。记得从前在北平时候,有一位同乡在一个专门学校电气科读书,他常对我说他先生所定的教科书都是在外国已经绝版了的,这是因为当这几位教授十几年前在美国过青灯黄卷生涯时是用这几本书,他们不敢妄本,所以仍然捧着这本书走上十几年后中国的大学讲台。前年我听到我这位同乡毕业后也在一个专门学校教书,我暗想这本教科书恐怕要三代同堂了。这一半是惯性使然。在这贩卖所里跑走几年之后,多半已经暮气沉沉,更那里找得到一股精力,翻个筋斗,将所知道的知识拿来受过新陈代谢的洗礼呢!一半是由于自卫本能,他们觉得他们这一套的知识是他们的惟一壁垒,若使有一方树起降幡,欢迎新知识进来,他们只怕将来喧宾夺主,他们所懂的东西要全军覆没了,那么甚至于影响到他们在店里的地位。人们一碰到有切身利害的事情时,多半是只瞧利害,不顾是非的,这已变成为一种不自觉的习惯。学术界的权威者对于新学说总是不厌极端诋毁,他们有时还是不自知有什么卑下的动机,只觉得对于新的东西有一种说不出的厌恶,也是因为这是不自觉的。惟其是不自觉的,所以是更可怕的。总之,他们已经同知识的活气告别了,只抱个死沉沉的空架子,他们对于新发现是麻木不仁了,只知道倚老卖老做一日和尚撞一日钟。白垩使他们的血管变硬了,这又那里是他们自己的罪过呢?

笛卡儿哲学的出发点是“我怀疑,所以我存在”;知识贩卖所的伙计们的哲学的出发点是“我肯定,所以我存在”。他们是以肯定为生的,从走上讲台一直到铃声响时,他们所说的全是十三分肯定的话,学生以为他们该是无所不知的,他们亦以全知全能自豪。“人之患在好为人师”。所谓好为人师就是喜欢摆出我是什么都懂得的神气,对着别人说出十三分肯定的话。这种虚荣的根性是谁也有的,这班伙计们却天天都有机会来发挥这个低能的习气,难怪他们都染上了夸大狂,不可一世地以正统正宗自命,觉得普天之下只有一条道理,那又是在他掌握之中的。这个色彩差不多是自三家村教读先生以至于教思想史的教授所共有的。怀疑的精神早已风流云散,月去星移了,剩下来的是一片惨淡无光,阴气森森的真理。Schiller说过:“只有错误才是活的,知识却是死的。”那么难怪知识贩卖所里的伙计是这么死沉沉的。他们以贩卖知识这块招牌到处招摇,却先将知识的源泉——怀疑的精神——一笔勾销,这是看见母鸡生了金鸡子,就把母鸡杀死的办法。他们不止自己这么武断一切,并且把学生心中一些存疑的神圣火焰也弄熄了,这简直是屠杀婴儿。人们天天嚷道天才没有出世,其实是有许多天才遭了这班伙计们的毒箭。我不相信学了文学概论,小说作法等课的人们还能够写出好小说来。英国一位诗人说道,我们一生的光阴常消磨在两件事情上面,第一是在学校里学到许多无谓的东西,第二是走出校门后把这些东西一一设法弃掉。最可惜的就是许多人刚把这些垃圾弃尽,还我海阔天空时候,却寿终正寝了。

因此,我所最敬重的是那班常常告假,不大到店里来的伙计们。他们的害处大概比较会少点罢!

●观火

独自坐在火炉旁边,静静地凝视面前瞬息万变的火焰,细听炉里呼呼的声音,心中是不专注在任何事物上面的,只是痴痴地望着炉火,说是怀一种惘怅的情绪,固然可以,说是感到了所有的希望全已幻灭,因而反现出恬然自安的心境,亦无不可。但是既未曾达到身如稿木,心如死灰的地步,免不了有许多零碎的思想来往心中,那些又都是和“火”有关的,所以把它们集在“观火”这个题目底下。

火的确是最可爱的东西。它是单身汉的最好伴侣。寂寞的小房里面,什么东西都是这么寂静的,无生气的,现出呆板板的神气,惟一有活气的东西就是这个无聊赖地走来走去的自己。虽然是个甘于寂寞的人,可是也总觉得有点儿怪难过。这时若使有一炉活火,壁炉也好,站着有如庙里菩萨的铁炉也好,红泥小火炉也好,你就会感到宇宙并不是那么荒凉了。火焰的万千形态正好和你心中古怪的想像携手同舞,倘然你心中是枯干到生不出什么黄金幻梦,那么体态轻盈的火焰可以给你许多暗示,使你自然而然地想入非非。她好像但丁神曲里的引路神,拉着你的手,带你去进荒诞的国土。人们只怕不会做梦,光剩下一颗枯焦的心儿,一片片逐渐剥落。倘然还具有梦想的学力,不管做的是狰狞凶狠的噩梦,还是融融春光的甜梦,那么这些梦好比会化雨的云儿,迟早总能滋润你的心田。看书会使你做起梦来,听你的密友细诉衷曲也会使你做梦,晨曦,雨声,月光,舞影,鸟鸣,波纹,桨声,山色,暮蔼……都能勾起你的轻梦,但是我觉得火是最易点着轻梦的东西。我只要一走到火旁,立刻感到现实世界的重压一一消失,自己浸在梦的空气之中了。有许多回我拿着一本心爱的书到火旁慢读,不一会儿,把书搁在一边,却目不转睛地尽望着火。那野外觉得心爱的书还不如火这么可喜。它是一部活书。对着它真好像看着一位大作家一字字地写下他的杰作,我们站在一旁跟着读去。火是一部无始无终,百读不厌的书,你那回看到两个形状相同的火焰呢!拜伦说:“看到海面不发出赞美词的人必定是个傻子。”我是个沧海曾经的人,对于海却总是漠然地,这或者是因为我会晕船的缘故罢!我总不愿自认为傻子。但是我每回看到火,心中常想唱出赞美歌来。若使我们真有个来生,那么我只愿下世能够做一个波斯人,他们是真真的智者,他们晓得拜火。

记得希腊有一位哲学家——大概是Zeno罢——跳到火山的口里去,这种死法真是痛快,在希腊神话里,火神(Hephaestus or Vulcan)是个跛子,他又是一个大艺术家。天上的宫殿同盔甲都是他一手包办的。当我靠在炉旁时候,我常常期望有一个黑脸的跛子从烟里冲出,而且我相信这位艺术家是没有留了长头发同打一个大领结的。

在“现代丛书”(Modern Library)的广告里,我常碰到一个很奇妙的书名,那是唐南遮(D'annvnzio)的长篇小说生命的火焰(The Flane of Life)。唐南遮的著作我一字都未曾读过,这本书也是从来没有看过的,可是我极喜欢这个书名,生命的火焰这个名字是多么含有诗意,真是简洁地说出人生的真相。生命的确是像一朵火焰来去无踪,无时不是动着,忽然扬焰高飞,忽然销沉将熄,最后烟消火灭,留下一点残灰,这一朵火焰就再也燃不起来了。我们的生活也该像火焰这样无拘无束,顺着自己的意志狂奔,才会有生气,有趣味。我们的精神真该如火焰一般地飘忽莫定,只受里面的热力的指挥,冲倒习俗,成见,道德种种的藩篱,一直恣意干去,任情飞舞,才会迸出火花,幻出五色的美焰。否则阴沉沉地,若存若亡地草草一世,也辜负了创世主叫我们投生的一番好意了。我们生活内一切值得宝贵的东西又都可以用火来打比。热情如沸的恋爱,创造艺术的灵悟,虔诚的信仰,求知的欲望,都可以拿火来做象征。Heraclitus真是绝等聪明的哲学家,他主张火是宇宙万物之源。难怪得二千多年后的柏格森诸人对着他仍然是推崇备至。火是这么可以做人生的象征的,所以许多民间的传说都把人的灵魂当做一团火。爱尔兰人相信一个妇人若使梦见一点火落在她口里或者怀中,那么她一定会怀孕,因为这是小孩的灵魂。希腊神话里,Prometheus做好了人后,亲身到天上去偷些火下来,也是这种的意思。有些诗人心中有满腔的热情,灵魂之火太大了,倒把他自己燃烧成灰烬,短命的济慈就是一个好例子。可惜我们心里的火都太小了,有时甚至于使我们心灵感到寒战,怎么好呢?

我家乡有一句土谚:“火烧屋好看,难为东家。”火烧屋的确是天下一个奇观。无数的火舌越梁穿瓦,沿窗冲天地飞翔,弄得满天通红了,仿佛地球被掷到熔炉里去了,所以没有人看了心中不会起种奇特的感觉,据说尼罗王因为要看大火,故意把一个大城全烧了,他可说是知道享福的人,比我们那班做酒池肉林的暴君高明得多。我每次听到美国那里的大森林着火了,燃烧得一两个月,我就怨自己命坏,没有在哥伦比亚大学当学生。不然一定要告个病假,去观光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