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跃5000年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13 防范人性的弱点
编纂宪法的出发点应在于保护人民,以免统治者受自己弱点的驱使对人民造成伤害

Thirteenth Principle Protection Against Human Frailty
A constitution should be structured to permanently protect the people from the human frailties of their rulers.

在制宪会议上,国父们为一个纠结的问题感到担心,古往今来的政治科学家都不曾对这个问题给出过完全令人满意的答案。这个问题就是:“怎么能够拥有一个高效的政府,同时又能保护人民的自由与不可剥夺的权利呢?”

不信任权力并不意味着必然对领导人不尊重

与人民的领导人,尤其是可靠的领导人比起来,建国者们更相信人民。他们认为,当一个领导人完全受到信任,以至人民觉得没有必要去防备他时,最大的危险就会出现。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写道:

“这是被古往今来的经验业已证实的一个真理,当损害他们权利的手段被那些他们很少怀疑的人掌握时,人民通常就会处于最危险的境地。”(《联邦党人文集》,第25卷,P164

200年的美国历史已经证明了建国者们的智慧,因为他们对存在于人民选举或任命的领导人身上的人性弱点提出过警告。因为是出于“善良的目的”,所以,每一个违宪的行为都总是合乎情理的。每一次从一个部门到另一个部门将非法的权力交接作为“必要的手段”,都是可以原谅的。“相信”亲善的政治领导人大多数确实怀有良好的心愿,其结果就是华盛顿整个官僚权力的迅速膨胀。针对人类本性的信任,托马斯·杰斐逊口诛笔伐,竭尽全力地予以了抨击。他说:

“这将是一个危险的错觉,即我们为了克服对我们权力安全的担心,去信任那些我们选择的人;信任是无处不在的专制之母;自由政府是靠戒备建立起来的,而非信任;是戒备,而非信任对限权宪法作出规定,把那些我们有义务信任的权力之人捆绑起来;这样一来,我们的宪法就相应地对之确定了界线,我们的信任也许就不会走得太远……然后,在涉及权力的问题上,让我们不要再去谈什么对人的信任,只需通过恶作剧的方式,用宪法的链条把他捆绑起来就行了。”(《美国编年史》“1798年的肯塔基州决议”

政府是一种强制的力量

乔治·华盛顿很清楚为什么这一切是必要的。建国者们把“政府”看成是一种爆发力不稳定的工具,它必须在一个经过严格解释的宪法框架内得到治理,否则,它会摧毁自由,而这种自由本来是应该去予以保护的。他说:

“政府不是理性,不是雄辩——它是一种强制的力量!像火一样,是一个危险的仆人和可怕的主人。”(雅各布·M.布劳德:《终身演讲者全书》两卷本,普伦蒂斯·霍尔出版公司,新泽西州英格伍德克里夫,1962年

领导人不是天使,而是有弱点的人

詹姆斯·麦迪逊看到了把权力交到易犯错误的人手中存在的问题,这样的人天生具有代表善恶的复杂因素。宪法的目的就是要确定一个范围,在这个范围之内,一个政府官员能够尽他最大的能力去提供服务,但同时又给予严格限制,禁止他去做危害社会的事情。在每一个人的身上,都存在着一种去实践不断扩张的帕森斯定律的自然倾向,表达一种自恋狂与自我膨胀的个人偏好。正如我们先前指出的,麦迪逊非常关注存在于人民领导人身上的那些人性的弱点。他说:

“这可能使人对人性产生一种不好的印象,这类设置(比如宪法的链条)对控制政府的暴力来说应该是必需的。但除了对所有的人性做最好的思考外,政府本身又会是什么呢?……如果让天使来统治人,那既不从外部,也不从内部来控制政府才是必要的。(但由于不存在这种情况)在组建一个由人之上的人来管理的政府的过程中,最大的难题就在于:你必须首先让政府有能力去管制那些管制者;其次才能迫使它去管制它自己。”(《联邦党人文集》,第51卷,P322

为什么当初的那部宪法永远不会过时?

这部宪法所有涉及的内容是——防止自由被那些拥有权力地位的人滥用。任何一个认为社会与经济条件已经发生改变,所以美国宪法过时的人,都没有理解这部宪法的真正精髓。它设计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控制某种不曾改变,换句话说,将来也不会改变的东西,这东西就是人性。

丧失宪法权利的危险

此外,建国者们从经验中得知,通过逐渐侵蚀宪法原则而导致的自由的丧失并不总是那么明显,以至人们不会轻易地觉察到。麦迪逊说:

“与暴力或突发性篡夺的手段相比,我相信存在着更多由于掌权者逐步并悄无声息的侵蚀,人们的自由被剥夺的实例……人们应明智地提防这种危险。”(艾略特:《国会辩论》

当侵蚀出现的时候,要迅速采取行动

1785年,麦迪逊曾对他的家乡弗吉尼亚州发出过一个严重的警告:

对我们第一次自由的尝试采取诚惶诚恐的态度是恰如其分的。保持这种谨慎的戒备心理应该是公民的首要责任,是革命后期的一种高贵品质。美国自由的人们不会等到当被篡夺的权力通过运作,使先前的问题混乱起来,而使这种权力得到强化之时,才采取行动。他们看到了(政府滥用)这条原则的所有后果,通过否定这条原则(政府的滥用权力就建立在这条原则之上),使他们避免了这些后果。我们太看重这个教训……以至不可能忘掉它。”(“记忆与反抗”,《詹姆斯·麦迪逊的书信及其他著作》)

但哪些才是滥用权力的统治者们最想去攻击侵蚀的地方呢?是否有一些基本的权利是那些自我膨胀的政治家首先想要试图去摧毁的呢?建国者们的回答是肯定的。人类的权利如此之多,以至经常死死地看住它们是十分困难的。因此,我们尤其应专注对某一种特殊权利的保护,因为其他所有的权利都与之相关。这个特殊关注的对象我会在下一条原则中予以说明。

英国普通法赋予不可剥夺的权利一种特殊的意义,即人们拥有、增加与转让财产的权利。被看作上帝礼物的地球上的土地与产品应该被发展、美化,并置于控制之下。就像《诗篇》的作者大卫王所说的:

“……天,是耶和华的;地,他却给了世人。”

——《诗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