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能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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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013年10月,一组出处神秘的漫画视频迅速在网上传播开来,短短两个星期内,观看人次超过千万。视频请参阅:http://world.time.com/2013/10/17/whats-the-secret-to-chinasincredible-success/.这个视频在美国联邦政府关门的时刻发布,突出显示了不同国家选拔领导人的不同方式。视频刻画了在数十亿美元选举经费的支持下,巴拉克·奥巴马闪电般地当选总统,其胜利是以一人一票的全国公民选举形式取得的。这个过程被贴上“民主”的标签。该视频也描述了中国领导人经过几十年的努力终于登上权力顶峰的过程。从基层工作人员提拔为乡镇干部,再到县委书记、地委书记、省部级干部、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委,其中每个台阶都意味着在政治领导能力接受严格考核的同时面临着极其激烈的竞争。这个过程被贴上“贤能”的标签。该视频的隐含意义是,中国式的贤能政治具有道德上的合法性,它选拔政治领袖的方式甚至比民主选举制更好。

该视频可能是由中国政府的某个部门制作和传播的,但是,如果贤能政治这么有优势,中国共产党为什么不大方地承认制作了这个视频呢?更笼统地说,中国共产党为什么不公开拥抱政治上的尚贤制,理直气壮地为其选贤任能的体制感到骄傲呢?主要原因在于,中国式的政治尚贤制在实践中并不完美。但是,这引出了一个问题:渴望选贤任能的政权在评价政治进步(或退步)时采用的道德标准是什么?我们的脑海中还会出现更多的问题。视频显示,政治尚贤制和民主选举制是水火不容的两种政治体制。不过,有没有可能将贤能政治和民主政治中最优秀的部分结合起来呢?如果可能的话,又该如何结合?该视频完全没有涉及严厉打击政治对手的做法。如果这种体制真的很好,为什么还需要镇压政治上的反对派?改造贤能政治,使其在民众眼里具有合法性的同时又能避免陷入独裁和滥权,是否真的有可能?本书尝试对于这些问题给出回答。

贤能政治或许是被关注得最多,但在理论层面被研究得最少的话题。政治体制的目的应该是选拔能力超群、品德高尚的人作为领袖,这个观点无论在中国还是西方的政治理论和实践中都是核心内容。原因显而易见:我们要求训练有素的合格者担任科学、法律和公司的领导职务,那么在最重要的机构中,我们为什么不也这样要求呢?正如杰出的美国社会学家丹尼尔·贝尔(Daniel Bell)(1919—2011)所说:“人们渴望政治领袖能够将社会治理好。任何社会的生活质量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由领袖的素质决定的。一个社会,如果不能把最优秀的人才放在领导岗位上,无论从社会学还是从道德角度来说,都是荒谬的。”[1]因此,从孔子、柏拉图、朱熹到约翰·斯图尔特·穆勒、孙中山和沃尔特·李普曼等政治思想家,都竭力想要鉴别出选拔能够在众多问题上做出智慧的、基于道德考量的政治判断的优秀领导人。

[1] Daniel Bell, “On Meritocracy and Equality,”National Affairs 29(1972秋):66-67贝尔(与笔者重名,但没有亲属关系)是“二战”后为政治尚贤制辩护的少数美国思想家之一。他还提出了“顾问院”的建议,该院由一群经验丰富的、没有利益纠葛的政治领袖组成,他们愿意为公共利益服务。(Bell, “The Old War: After Ideology, Corruption,”New Republic, 23th and 30th Aug. 1993).贝尔对于时代思潮极其敏感,但在这个问题上他同时超前和落后于他的时代。

但是,这种辩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基本上就停止了。在中国,辩论之所以停止是因为毛泽东思想更多地强调工人、农民和解放军战士而不是知识分子和教育者的政治贡献。无论从上到下的政治现实如何,革命领袖宣称,他们要从基层开始建设一种参与社会主义民主的新形式。在中国大陆根本看不到为政治精英主义辩护的人(至少没有人在公开场合听到过类似言论)。而在西方,停止辩论则主要是因为选举民主在思想上的霸主地位。争论的焦点或许在于贤能的理想因为被滥用而名声扫地。但是其他理想如民众认可下的管理也被滥用了,虽然还没有危及理想本身的声誉。约瑟夫·克特(Joseph F. Kett)解释说(根据美国的情况):“大部分美国人怀疑他们的选票到底有没有作用,他们担心强大的幕后利益集团要比选民更能影响政策的制定,但是几乎所有人都捍卫民众认可的政府。美国开国元勋们的理想,如尚贤和民众认可,如今却在人们的心中引起不同的反应。能够证明民众无法表达认同的种种证据很少会干扰人们对认同的追求,而在实施选贤任能原则时出现的困难则让尚贤沦为笑柄。”如果选贤任能的尝试在实施时总是导致消极的后果,人们可能就会对贤能理想更加怀疑了。不过,克特认为“在我们的历史中,选贤任能制的实施仍然为从前被排斥在外的群体带来了好处,为其赢得了平等权利。”Kett, Merit: The History of a Founding Ideal from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to the 21st Century(Ithaca, N.Y.: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2013), pp. 261-262.一个民主社会只要求民众选择领袖,由选民来判断候选人是否贤能。如果选民理性,善于选择领袖,就没有必要过于担忧优秀政治领袖应该具有什么品质,以及何种机制才能选拔出最优秀的领袖。因此,政治理论家将兴趣转移到如何在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深化民主改革,以及如何在国家甚至在世界范围内推动更加公平的财富分配机制。

有关政治尚贤制的辩论是在微型城市国家新加坡复兴起来的。从20世纪60年代起,该国的领袖极力倡导将以贤能标准选拔领袖的方式制度化,虽然这么做意味着在民主程序上施加某些限制。他们认为,政治领袖应该持有长远眼光而不是迎合短期选举利益,政治体制的结构化能够而且也应该防止追求短期利益的“民粹派”政治领袖滥用权力。但是,新加坡的贤能政治话语并没有获得国外的充分关注,这主要是因为贤能政治并没有被当作普适理想呈现出来。相反,新加坡领袖强调的是,选择和提拔最能干和最讲诚信之人担任领袖对微型城市国家的特殊紧迫性,因为它人口稀少、资源匮乏、周边强国虎视眈眈。因此,为什么要讨论将一个很特别的城市国家的理想推广到其他地方的可能性呢?

但是,两个最新的发展趋势使得关于贤能政治的辩论重新回到全球版图上。一方面,西方民主国家的治理危机已经动摇了人们对选举民主的盲目信心,开辟了探讨其他政治选择的空间。问题不仅仅在于民主理论家逐渐认识到了在西方世界之外推行民主实践的困难;更深层次的问题是,西方世界现有的民主制已经无法再成为其他国家学习的榜样。比如,在经济困难时期,选民常常选择那些民粹派的政府官员,这些人鼓吹的政策危及国家长远利益,更不要提对世界其他地方的危害了。因此,有创新思想的政治思想家认为,西方民主国家的治理可以通过吸纳更多贤能政治机构和实践得以改善。请参阅:Nicolas Berggruen and Nathan Gardels, Intelligent Governance for the 21st Century: A Middle Way between West and East (Cambridge: Polity Press, 2012).

同样重要的是,政治尚贤制理论因为中国的崛起而焕发出新的活力。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中国已经逐步形成了庞杂的政治人才选拔制度。似乎正是这个制度支撑了中国惊人的经济成功。就像皇权时代中国的早期做法一样,该政治体制旨在通过考试和考察在基层政府工作中的表现来挑选和提拔公务员。虽然中国式的尚贤制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但是很少有人会否认,如果和国家规模以及经济发展程度类似的民主国家相比,这个制度的表现相对更好些,更不用说与中东和其他家族独裁统治国家相比了。全世界都在关注中国的贤能政治实践。与新加坡不同,中国能够“撼动世界”。20世纪90年代初期,没有人预测到中国的经济增长会如此迅速,竟然会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再过20年,或许我们将辩论中国式贤能政治是否可能成为西方民主的替代性选择,甚至是一种挑战。

在深入讨论之前,请让我澄清一些术语。本书是对政治尚贤制的辩护。在自由民主国家,依据品德和才能选拔出来的专家被授权担任行政和司法领域的领导职位,但是,他们只是间接地对民选领袖负责。请参阅:Stephen Macedo, “Meritocratic Democracy: Learning from the American Constitution,” and Philip Pettit, “Meritocratic Representation”,both in The East Asian Challenge for Democracy: Political Meritocracy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 ed. Daniel A. Bell and Chenyang Li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3).有关司法评论和美国最高法院的辩论说明,“政治”与“司法”之间的界限有时候并不是十分清晰,但是在原则上,法官不应该行使政治权力。人们期待专家在严格限定的领域内履行权力,尽可能地在政治上保持中立。比如,英国公务员要为当选的政府官员服务,在工作时,他们或许需要把自己的政治观点放在一边。理论上讲,民选政府官员做出决策,公务员负责执行这些决策。当然,正如英国讽刺性电视剧《是,首相》(Yes, Minister)提醒我们的那样,理论上的分工在实践中常常会遭到破坏。相反,在像中国这样的尚贤社会,其政治领袖则被期待在非常广泛的领域做出政治判断。就像民主国家的民选领袖一样,他们在政治共同体内拥有终极权力(包括对暴力工具的控制)。在政治尚贤制中,公务员和政治领袖之间并没有清晰的机构界限。简而言之,民主国家依据品德才能选拔出来的公务员并不被指望具有政治性,而贤能政治国家以同样标准选拔出来的公务员却要履行政治权力。

区分政治尚贤制和经济尚贤制也很重要。在英语中,“meritocracy”可以指分配经济资源的一种原则1958年,英国社会学家迈克尔·杨在一部政治讽刺小说[The Rise of the Meritocracy(London: Thames and Hudson, 1958)]中创造了“meritocracy”(贤能政治)这个词,旨在嘲笑这个理想,但是他混淆了政治尚贤与经济尚贤。表达尚贤意思的汉语词汇“贤能政治”,更清晰地表达了政治体制应该旨在选择能力超群、品德高尚的领袖的意思,而非分配社会财富的经济原则。:它是依据能力和努力程度而非阶级和家庭出身分配财富的体制。马克思之所以批判资本主义,就是因为它往往是根据阶级背景分配资源的,虽然资本主义理论还存在一种依据能力高低和奖勤罚懒分配资源的神话。共产主义旨在消除阶级差别,后资本主义时代(低级共产主义)的资源分配将把资本主义言论变成现实:根据“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分配经济资源。虽然这个看似选贤任能的原则不承认阶级差别,但它仍然有缺陷,因为“它心照不宣地承认个人天赋的不平等,因而产生了天生的特权”。也就是说,人们不应该从并非个人努力换来的天赋才能中获益,而且惩罚那些并非因为自身原因而缺乏生产能力的人是不公平的。因此,社会应该进一步发展到“高级共产主义”,即完全根据“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原则分配资源。Karl Marx, The Critique of the Gotha Program(1875, part I) (http://www.marxists.org/archive/marx/works/1875/gotha/cho1.htm).

同样,20世纪最具影响力的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也承认这样的风险,即看似公平的机会可能导致“冷酷无情的尚贤社会”。John Rawls, A Theory of Justice(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72), p. 100.天生具有某种能力并不证明一个人在道德上有权获得财富,因为人天生拥有的东西并非自己努力得来的。不应该根据生产能力多寡分配财富,罗尔斯为“差别原则”辩护的理由是:只有在不平等有助于最不富裕的人时,差别对待才是被允许的。更加令人吃惊的是,曾任美联储主席的本·伯南克(Ben Bernanke),在2013年普林斯顿大学毕业典礼演讲中批判尚贤制:

尚贤制是这样一种制度,在财富和基因天赋方面最幸运的人,在家庭支持、激励和收入方面最幸运的人,在教育和就业机会方面最幸运的人,在很多难以统计的其他方面最幸运的人,获得最大的奖励。即使假设的尚贤制通过道德审查而被认为是公平的制度,能证明它公平的唯一方法是这些最幸运者在所有这些方面也拥有最大的责任,他们要努力工作,为世界的改善做出贡献并与他人分享其幸运。引自Jordan Weissmann, “Ben Bernanke to Princeton Grads: The World Isn’t Fair (and You All Got Lucky),”The Atlantic, 3 June 2013.

我对这些将尚贤制视为经济制度的批判深有同感,但是本书的目的不是为物质利益分配的某种理论辩护。我再次重申,本书旨在为政治上的尚贤制辩护,即政治权力应该根据能力和品德分配,只是在涉及如何建立在道德上可取和政治上可行的政治尚贤制时,我才会对经济资源的分配进行论证(请参阅第一章第二节和第三章第二节)。同样,我并不打算为教育领域中的尚贤观点辩护,除非教育体制中的指标分配方式涉及如何建立道德上可取、政治上可行的贤能政治问题。

本书框架

政治领袖应该根据一人一票的方式选举产生,这种观点在很多社会被认为理所当然。因而,任何为政治尚贤制辩护的尝试都应该从批判选举民主开始。西方社会的多数读者,甚至不愿意考虑除一人一票选举制度之外的,其他在道德上具有合理性的选择,所以,支持“另类”选择的书应从质疑民主选举制开始。有些哲学家为投票权和竞选领导岗位辩护,其理由是无论是否导致有益于集体的后果,政治自由对个人来说都具有内在价值。但是,这些论证一直遭到激烈的反驳。如果目标是在中国推广选举民主,那么从投票的内在价值这一角度出发论证民主的优点将不会很有效,因为政治民意调查持续显示,东亚社会的公民对民主的理解只限于实质上的民主而非程序上的民主:也就是说,他们看重民主的价值,在于民主带来的积极后果而非民主程序。所以,在此应该提出的政治问题是民主选举是否会产生积极的结果。过去几十年,民主留下了骄人的记录:富裕、稳定和自由的国家都是民主国家。但是,民主也有重大缺陷,甚至未来可能造成政治上的困扰,而政治尚贤制是否有助于将这些问题最小化,至少值得我们在此讨论一番。

第一章将讨论民主的四大缺陷,在每个缺陷之后,讨论可供替代的尚贤制的理论和实践。这里的民主是最简单意义上的,即依靠自由和公正的选举挑选国家高层领导人。第一个缺陷是“多数派暴政”:非理性和追求自我利益的多数派,通过民主程序使用其权力压迫少数派,推行糟糕的政策。在理论上,测试选民能力的考试能够帮助纠正这种缺陷,新加坡的政治尚贤制是一种切实可行的替代选择。第二个缺陷是“少数派暴政”:拥有经济实力的小群体在政治博弈过程中发挥过大的影响力,要么阻碍符合公共利益的变革,要么游说决策者制定仅仅有利于该群体利益的政策。在理论上,这种缺陷可以通过在公民群体中排除富人精英的手段来纠正,中国的政治体制是切实可行的替代选择。第三个缺陷是“选民共同体暴政”:如果选民的需求和不投票者的需求之间存在严重的利益冲突,如政府政策可能影响到子孙后代或外国人等不投票者的利益时,选民的需求总是具有优先权。一种理论上的纠正办法是,政府官员承担起代表子孙后代利益的责任。新加坡的制度规定,总统有权否决政府官员实行危害子孙后代利益的政策,这是切实可行的替代选择。第四个缺陷是“竞争性的个人主义者暴政”:选举民主并没有减缓社会冲突而是导致其日益恶化,从而使那些支持利用和谐方式解决社会问题的群体处于劣势。以达成共识作为决策程序的体制能够帮助纠正这个缺陷。在消除社会冲突方面,中国的政治模式具有切实可行的优势。

简而言之,可能存在替代选举民主的其他选择,这些选择在道德上可取,而且在政治上可行。它们能够帮助纠正选举民主的重大缺陷。但是,如果我们的目的只是论证在中国实行政治尚贤制的合理性,那么我们无须说明政治尚贤制将会产生比选举民主更好的结果。我们只需要简单地假设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体制将持续下去并不断改善。如果像苏联那样,中国的政党体制崩溃,并被西方式选举民主取而代之,会发生什么呢?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民主制仍然可能受到中国政治文化中关键方面的影响(正如普京治下的俄罗斯已经“恢复”了俄罗斯政治文化的某些关键特征一样),尤其是它对于政治尚贤制的坚守。因此,我在本书中支持尚贤制的观点仍然是有意义的。

第二章会在如下假设的基础上展开论述:(1)一个政治共同体被高素质的统治者管理是好事;(2)中国的执政党政治体制将持续下去;从形式上说,中国实行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体制,但8个正式登记的民主党派并不会与中共争夺政治权力。(3)该体制的尚贤部分是合理的;(4)该体制还有改进空间。基于这些假设,本书会从社会科学、历史和哲学的角度提出若干建议:例如在规模庞大、热爱和平的现代化尚贤制国家中,政治领袖应该具备的最重要的素质是什么;如何提升挑选出具有这些素质的领袖的可能性;在这些国家中,政治领袖最重要的能力、社交技能和美德是什么?本书的这些结论可以作为评价中国现有贤能政治体制的标准。本书的结论是,中国能够并且应该改善其现有制度:通过改善考试制度,来更有效地测试候选人与政治相关的智识能力;提拔更多女性担任领导职位,以增强领导者在做出有效政治决策时的社交技能;更加系统地使用同级评议机制来提拔那些热心为公众服务的官员。

对政治尚贤制的任何辩护都需要考虑两点:一是如何将该体制的优势最大化,二是如何将其劣势最小化。

第三章将会讨论实施政治尚贤制的三大问题:(1)因能力超群被选拔出来的统治者可能滥用其权力;(2)政治等级体系可能固化,从而阻碍社会流动性;(3)在权力结构之外的人看来,这个体制的合法性很难令人信服。考虑到在高层实行选举民主在中国并不具有政治现实性,本书提出的问题是,是否有可能在没有民主选举的情况下解决这些问题?腐败问题可以通过独立监督机构、高工资和增强对官员的道德教育等方式来解决。等级体系固化可以通过谦恭的政治话语、执政党向多元社会群体开放、允许根据新的政治价值标准选拔政治领袖等方式来解决。但是,合法性问题只能通过更多的政治参与来解决,包括民众以某种形式明确认可该体制。在没有多党竞争和自由公正选举最高领导人的情况下,何以用道德上可取的方式做到这些?

第四章会讨论不同“民主尚贤制”模式的优缺点:更具体地说,这是将旨在选拔优秀政治领袖的尚贤制和让民众选择领袖的民主制结合起来进行探讨。第一种模式是在选民层面上将民主和贤能结合起来(比如给受过良好教育的选民额外的投票权),但是这种建议无论在哲学上有什么优点,在政治上都是不可行的。第二种模式(水平模式)在中央政治机构层面将民主与贤能结合起来,但是,即使在强烈支持政治尚贤制的政治文化中(如中国),这种模式几乎都是不可能实施和维持下去的。第三种模式(垂直模式)是将中央政府的贤能政治和地方政府的民主制结合起来。这个模式既没有严重偏离中国的政治现实,又能在哲学基础上得到支持。

但是,中国的政治模式不是简单的底层民主和高层尚贤:它还建立在广泛和系统的实验基础上。

第五章将会简要描述中国模式的三个支架,由此体现后毛泽东时代政治改革的指导原则一直是“基层民主、中间实验和高层尚贤”。但是,理想和现实之间仍然存在巨大差距,本书提出了缩小差距的办法。合法性问题可能是尚贤制遭遇的最严峻挑战。在某种程度上,如用全民公投的方式来推行垂直的民主尚贤制,中国政府或许需要获得民众的认可。本章最后将会论述中国贤能政治模式输出海外的可能性:虽然在整体上,这一模式不太容易被拥有不同历史和文化的国家所接受,但中国模式的要点能够被选择性地采用。在向海外推广这个模式时,中国政府可以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本书关注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在当今中国的背景下,将挑选和提拔能力超群、品德出众的政治领袖的体制优势最大化,劣势最小化。除了论证政治领袖推行有益于民众的政策的必要性之外,我对其该做什么的问题有意识地保持模糊:中国是个庞大而复杂的国家,不同时期和地方拥有不同的需求和优先选择,任何明智的答案都至少需要建立在中国人实际需求的基础上。但是,某些笼统的指导性意见或许也会有所帮助,本书包括两个附录,第一个附录是有关和谐指数的分析,该指数根据国家在推动4种社会关系时的表现,将其按高低顺序排列,和平的社会秩序和对多样性的尊重是和谐社会的典型特征。我们可以适当利用这种指数判断中国或其他国家的社会进步(和退步)。在中国语境下,和谐指数的另一个可能的用途是,以升职或降职为目的评价政治官员的政绩,尤其是在人们普遍认为经济增长不再是评价政绩好坏的唯一指标的情况下。

第二个附录是我与一名中国政府官员的真实政治对话(包括面对面的交流和电子邮件)。我个人的道德伦理信念在很大程度上受儒家价值观启发。但是我并不认为儒家思想是唯一能够为政治尚贤制辩护的理论,所以在本书中,我并没有明确指出儒家思想在经验和规范上与本书的相关性。虽然如此,儒家思想能够影响人们对政治尚贤制的思考。第二个附录的焦点更直接地集中在儒家思想在塑造中国贤能政治中的作用。虽然,该附录的标题是“共产主义者与儒家学者的对话”,但是到了对话尾声,两个人的观点已经基本达成一致。

方法解释

虽然政治尚贤制这个话题很重要,但有关尚贤制的政治理论目前还非常匮乏(与此相比,有关民主理论的著作有数千部之多)。所以为了创作本书,我参阅了用英语、法语、汉语著述的涉及社会科学、哲学和历史等广泛的内容,并涉猎了很多与之有间接联系的话题。还有一点值得指出的是,我从与他人的交流中受益良多,他们帮助我弄清楚了政治尚贤制的理论和实践。出于进一步帮助我理清思路的自私目的,我与其他学者合作组织了两次国际学术会议,邀请了研究政治尚贤制崛起和复兴的知名哲学家、历史学家和社会科学家,探讨贤能政治对中国和其他国家的政治发展意味着什么。第一次会议(工作语言是英语)是我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哲学系主任李晨阳共同组织的,于2012年1月在南洋理工大学召开,此后我与李晨阳合作出版了一本书:《东亚挑战民主:比较视角下的贤能政治》(The East Asian Challenge for Democracy:Political Meritocracy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剑桥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二次会议(工作语言是汉语)是我与清华大学哲学系和上海春秋研究院合作组织的,于2012年10月在清华大学召开,2013年3月,《文史哲》杂志据此会议探讨的问题出版了一期特刊。在这两次会议上,我从与会代表的思想中学到了很多东西,我也从采访中国和新加坡的政治领袖中受益良多。非常感谢学界朋友慷慨地花费时间阅读本书的初稿。此外,我在过去几年里还把政治尚贤制的阅读文章(我要承认,还包括我自己的一些还不成熟的看法)分享给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和新加坡国立大学的学生,从他们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中学到了不少。我还要特别感谢新加坡国立大学哲学系的研究生同学,他们组织了一个非正式的阅读小组对本书的初稿进行讨论。我希望你们会发现本书正是在你们的批评基础上得到了改善。

为什么研究这一话题

我为什么会关心这个话题呢?我逐渐对政治尚贤制感兴趣是在接触儒家传统之后。此前,我写的有关政治尚贤制的文章往往更多是受到儒家哲学而非现实政治的启发。在过去几年里,我逐渐认识到中国的政治体制具有尚贤色彩,这也许部分要归因于清华大学的优等生越来越多地加入中国共产党。于是,将政治尚贤制的哲学思考更加直接地与中国的政治现实相结合就顺理成章了。我意识到自己不经意地踏进了一个具有重要政治意义的领域,便在中国和西方的主流媒体上发表了一些评论文章。但是,我常常遭到批评家的无情抨击,对我的指控也是五花八门。有人说我是中国共产党的辩护者,也有人说我是高盛集团(我妻子在这个机构工作)的代理人。对于所有这些批评,我都没有做出回应(除了一篇特别不公平的文章,因为里面包含的有关我妻子的信息会让人产生误解),因为我意识到任何回应都必须非常详细才具有说服力。每当我在研讨会上或世界各地的大学讲台上讲述本书的部分章节时,我都会遇到同样的问题。比如,在我讲述与第二章有关的内容时,问题和评论不可避免地转向第三章和第四章涉及的问题;若讲述第四章,人们可能就想要谈论第一章和第三章涉及的问题等。因此(如果这样说显得傲慢自大,我真诚道歉),我必须写出一整本书来回应这些评论。因此,我意识到有必要写一本书,提出更详细和深入的论证,并附上参考文献和注释(同时尽可能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写成)。我不敢肯定这是否取得了成功,但是我在自己制订的5年计划中尽了最大的努力。

同样值得提出的问题是,我为什么在美国学术出版社出版一本主要论述中国的书。原因之一是我用英语写作。另外一个原因是,我特别看重英美国家一流大学的出版社——它们的出版程序体现出对学术自由和追求卓越学术成果的尊重,但是其他国家的出版社就未必如此了。但是,我希望这本书会在中国产生一定的影响。虽然中国读者对中国政治体制的运作方式更熟悉一些,但是该书或许有助于人们更多地讨论评价政治进步(和退步)的更加合适的标准。我也希望本书能够在英语国家中被广泛阅读,以推动人们更好地理解政治尚贤制——无论是作为一种理想还是作为中国政治制度的现实——甚至可能激发民主国家的尚贤尚能的改革。就民主国家来说,我心中想到的改革是伯格鲁恩和加德尔斯在《21世纪的智能管理》(Intelligent Governance for the 21st Century)一书中提出的建立在民主基础上的改革。我的目的不是要破坏实行民主选举制国家中的人民对于这种制度的信心,因为可替代性的选择不是军事独裁体制就是民粹主义的威权体制。而且,政治尚贤制(与选举民主不同)不可能在一夜之间确立起来,它需要几十年的不懈努力。就中国而言,在可以预见的未来,选举民主的现实替代选择就是政治尚贤制,因为这样的争论一直回响在主流政治文化中,在过去30多年里,政府一直在确立(或重新确立)政治尚贤制(虽然并不完美)的实现形式,以使其能在现有模式的基础上不断得到完善(请参阅结论性思考)。至少,在那些西方读者理所当然地认为应该以西方视角探讨的问题上,本书提供了中国视角。如果不是因为我在北京生活和工作了10多年,我根本不会写这样一本书。如果在20年前阅读本书,我或许会对自己的某些观点感到震惊。但是,事实上,如果与在中国生活和工作的学者相比,我的政治观点其实属于非常温和的中间派。更具体地说,中国现存的各种政治观点差别很大,本书在意识形态上处于中间位置:“左”派(社会主义或者中国式民主的捍卫者)可能反对全民公决或者更多言论自由的建议,右派(资本主义和自由民主的捍卫者)可能反对那些强烈批判高层选举民主的观点。本书既不打算发起挑战,也不特意追求与众不同,虽然西方读者或许抱此观点。尽管在西方国家,言论自由会得到更多法律保护,但中国对西方民主的了解要远远超过西方对中国尚贤制的了解,本书或许可以作为某种再平衡的努力。我渴望将来有一天,西方人和中国人可以就政治问题进行知情的辩论,而无须带上根深蒂固的意识形态隔阂或者文化误解。如果为了这一愿望的实现,尽了自己的绵薄之力,那么我就可以作为幸福之人安然入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