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诗歌的结构:19世纪中期至20世纪中期的抒情诗(名家文学讲坛)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3章 第一版序言

这本著作出自长年以来对现代诗歌[1]的观察。这观察始于1920年,本书作者当时还是中学生,他手头得到了品图斯主编的诗歌选集《人性昏朦时》[2]。可以想见,这样的观察起初是全无方向感的。在那之后过了很久,我才了解了19世纪的法国诗歌,随后又涉猎了20世纪的法国诗歌和西班牙语诗歌,这时的观察才渐具轮廓,以此我才有可能在这广阔的领域中确立方向。1920年之前及1920年左右的那些德国诗人被诗集出版者看做是与“趋于绝灭的19世纪”迥然相异的,但他们并非真如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绝然独立。从那之后的诗人和当代的诗人也不是,不论是在德国还是在欧洲其他国家。对当代诗歌的评价几乎总会犯这个错误,即仅仅关注某个国家,仅仅关注最近的二三十年。这样一来,一首诗看起来就是无与伦比的“突破”,1945年的诗歌和1955年的诗歌之间的差别就受到了赞叹,而这些差别甚至都不如两秒钟之间的差别那么大。

欧洲现代诗歌的创立者以及延至今日的引导者是19世纪的法国人,也即兰波与马拉美。在他们和我们今日的诗人之间存在着共同之处,这些共同之处无法以影响(Einfluss)来解释,即使在明显可以看到影响之处也不需要将其解释为影响。这是出自同一种结构,也即同一种基本构架的共同之处,这一结构在现代诗歌变幻莫测的表象中以引人注目的韧性一再出现。这一结构有过多次萌芽,某些萌芽可以追溯到18世纪。在1850年左右的诗歌创作理论中,在1870年左右的诗歌创作实践中,这一结构才从多个萌芽汇集为一个整体,虽然复杂交错,却是势所必然。这汇集在法国形成。兰波和马拉美的作品让今日诗作的风格规则明朗可见,而今日的诗作又让那两位法国人作品中惊人的现代性昭然在目。不过批评界和文学学用以划分近一百年欧洲诗歌的通行分类法必须予以坚决否弃。另外还必须坚决揭示出聚焦于某一个作者或者某一种风格类型这种观察的局限所在。只有这样才能自由地察看那种彼此的照亮,并由此看到现代欧洲诗歌的统一结构。

本书的意图所在(就我所知,之前还尚未有人有过类似之作)已经通过其主标题表达出来了。它无意成为一部现代诗歌史。若要那样做就必须论述比现在多很多的诗歌作者。结构的概念让历史性材料的完备性成为多余之虑。这首先在于,材料带来的不过是基本结构的变体,例如洛特雷阿蒙,他虽然在今天有一定影响,但是他的诗作只不过是兰波诗作众多的粗劣变体之一——他并不认识兰波,而兰波也不认识他。而且我也不会谈到20世纪的宗教告解诗和政治诗歌。若说它们有些质量,这质量也不是从信仰或者政治理念中获得的,更遑论党派政治理念了。

作为罗曼语系研究者的我,大多是从罗曼语系文学中为第五章选取例子,这是不难理解的。读者不要将其看做对德语文学或者英语文学的藐视,更何况我已经按照需要努力展示了一位德语代表和一位英语代表,以说明其伟大之处,并且说明其与法国、西班牙和意大利诗人的风格共同点。不过,对上述两位创立者和其先驱波德莱尔的论述并不是因为我的专业兴趣使然,而是出自事实上的必要性。

现代诗歌是什么?我不愿给出任何定义。这个问题的答案也许会从本书自身中呈现。本书也会说明,我为什么会跳过那些伟大的诗人如格奥尔格和霍夫曼斯塔尔,也不曾论及卡罗萨、施罗德、勒尔克、胡赫、多伊布勒。他们是数百年诗歌传统的继承人及其新高潮——这传统恰恰是法国八十年前所挣脱的。我想,没有人会就此得出结论,说我认为这传统已被消解。我自身也不是先锋派。我觉得歌德比艾略特更怡人。但是这不是关键所在。我所感兴趣的,是认识严格意义上的现代性之征候。而且我认为我们的语文学学者还必须在这一认识上花费比现在多得多的力气。

本书也许会遭致一些误解。诗人是执着于自身原创性的敏感之人,诗人的崇拜者为这一敏感筑栏以护。所以我尤其设想到了这样一种误解,即认为我对许多我所引用的诗人是等量齐观的。然而这种误解恰恰与本书的意图背道而驰,本书所追求的是对现代诗歌超个人、超国家、超越短短几十年的征候予以考察。

对于我的论述所采取的方法原则,本书会在某些地方加以解释。我只想事先指出一点,即在未了解前四章的情况下不应当读第五章,因为那样就无法看清今日的诗歌与19世纪法国诗歌之间的关联有多么紧密。如果就单个征候对此再做一次证明,将是乏味的。在这一点上,关键词索引会有所帮助。另外还要指出的是,我在说到“现代”时,指的是自波德莱尔至今的整个时代,而说到“当代”时,指的仅仅是20世纪的诗歌创作。

考虑到德国读者的需要,我在单章之内的引用中,除了少数例外都仅仅采用了译文。在附录一中给出了一些原文,附上我所尝试的翻译。当然熟悉诗歌的人都知道,诗歌几乎是不可译的,最不可译的又首推现代诗歌。

胡戈·弗里德里希

1956年复活节于弗赖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