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猫(经典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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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新春以来,咱家也有了点名气。别看是猫,却也趾高气扬。可喜,可贺!

元旦清晨,主人收到一张彩绘明信片。这是他的好友某某画家寄来的。上抹朱红,下涂墨绿,中间用蜡笔画着一只动物蹲着。主人在书房里,横过来看,竖过去瞧,口称:“色调妙极啦!”既已赞佩,以为他会就此罢休。不料,他仍然在横看看竖瞧瞧;忽而扭过身去,忽而伸出手来,活像个百岁老翁在看天书;忽而又面对窗棂,将画儿举到鼻尖下观赏。倘若不尽快结束,膝盖就这么乱晃,咱家简直岌岌可危,刚刚晃得轻些,只听他又低声说:“这究竟画了个什么呀?”

主人大概是尽管对那张彩绘明信片的色彩大加赞扬,却还不清楚画面上那只动物是个什么,因此,一直在凝思苦想。难道就那么难懂?咱家斯斯文文地睡眼半睁,不慌不忙地一瞧,半点也不假,正是咱家的画像。画者未必像主人那样硬充什么安德利亚,不愧是一位画家,不论形体或色彩,无不画得端端正正。任何人看,也无疑是一只猫。如果稍有眼力,还会清清楚楚地看得出,画的不仅是猫,而且不是别的猫,正是咱家。连这么点明摆着的小事都不懂,还用得着花费那么多的心血?不禁觉得人啊,真有点可怜。假如可能,我愿意告诉他,画的正是咱家。即使认不出是咱家,至少也要叫他明白,画的是猫。然而,人嘛,毕竟不是天赐灵犀的动物,不懂我们猫族的语言。那就对不起,不理算了。

顺便向读者声明:原来人类有个毛病,动不动就叫喊什么猫呀猫的,平白无故以轻蔑的口吻评论咱家。这很不好。那些教师者流对自己的愚昧无知浑然不觉,却又摆出一副高傲的面孔。他们似乎以为人间的渣滓生了牛马,牛马粪里养出了猫。这在他们来说,也许已经习以为常,然而客观看来,却不是怎么体面的事。就算是猫,也不是那么粗制滥造就能画得像的。冷眼一瞧,似乎千猫一面,没有区别,任何一只猫也毫无独特的个性,然而,请到猫天下去瞧,人世所谓“各有千秋”这句话,在这里也完全适用。不论眼神、鼻型、毛色、步伐,全不相同。从胡须的翘立到耳朵的竖起,乃至尾巴的下垂,方法与姿态无一雷同。美与丑,善与恶,贤与愚,一切的一切,可以说千差万别。然而,尽管存在着那么明显的差异,但据说,人类眼皮只顾往上翻,两眼望苍空。那么,不要说对我们的性格,就连对我们的相貌也始终辨认不清,实在可怜!自古流传这么一句话:“物以类聚。”果然不差。卖年糕的了解卖年糕的,猫了解猫。猫家的事,毕竟非猫不解。不管人类社会怎样发达,仅就这一点来说,是力不从心的。何况,说实话,人类并不像他们自信的那么了不起,这就更难上加难了。更何况我家主人者流,连同情心都没有,哪里还懂得“彼此深刻了解是爱的前提”这些道理?还能指望他什么?他像个品格低劣的牡蛎似的泡在书房里,从不对外界开口,却又装出一副唯我达观的可憎面孔,真有点滑稽。其实,他并不达观,证据如下:

分明是我的肖像摆在他的眼前,他却丝毫认不出,还装模作样、胡诌八扯地说:“今年是日俄战争的第二年,大概画的是一只熊[9]吧!”

咱家趴在主人的膝盖上眯起眼睛想这些心事,不多时,女仆又送来了第二张彩绘明信片。一瞧,原来是活版印刷品,画着四五只洋猫,排成一大排:有的握笔,有的掀书,都在用功。其中一猫离座,在桌角旁“猫呀,猫呀”[10]的连唱带跳西洋舞。画片上端,用日本墨写了“咱家是猫”四个大字。右边还写了一首俳句[11]:“你读书,我跳舞,猫儿之春日日无辛苦。”这是主人的旧日门生寄来的。其中含意,只要是个人都会一目了然。可是,粗心的主人却似乎没懂,歪着头在纳闷儿,自言自语地说:“咦?今年是猫年?”咱家已经这么出名,他似乎还不曾察觉哩。

这时,女仆又送来第三张明信片。这一份不是画片,上写“恭贺新年”;旁书“不揣冒昧,烦请代向贵猫致意”。既然写得这么一清二楚,主人再怎么粗心,似乎也懂了,便哼的一声,瞧瞧我的脸儿。那副眼神似乎与往日不同,对咱家略有崇敬之意。主人一向不被世人瞧在眼里。突然这么露脸,多亏沾了咱家的光。如此说来,他用那副眼神看我,倒也理当如此。

这当儿,门铃丁零零地响了。大概有客人来。每逢客至,总是女仆前去迎接。按老规矩,除非鱼贩子梅公登门,咱家是不必出迎的,因此,仍然泰然自若地蹲在主人的膝盖上。

这时,主人活像看见债主闯进家门似的,满面忧色地向正门望去。他似乎讨厌挽留拜年的客人陪他饮酒。人哪,古怪到如此程度,实在令人遗憾。既然如此,趁早出门不就好了吗?可他又没有那股勇气,越来越暴露出牡蛎的本性。

片刻,女仆前来,报告寒月先生驾到。寒月这个人,大概也是主人的昔日门徒,如今已经出了学门,据说比主人混得阔气多了。不知为什么,他常到主人家来玩,一来就鸣尽心中之不平才走。诸如,似乎有女人对他钟情,又似乎没有;似乎人生很有意义,又似乎很无聊;似乎太悲惨,又似乎很欢快之类。他偏找我家主人那样的窝囊废,特来倾诉他那些废话。这本来令人费解,而我家那位牡蛎式的主人一听,反倒不时地帮腔,这就更令人好笑。

“好久不见了。说真的,从去年年末以来,一直大忙特忙,几次想来,两只脚却始终没有朝这个方向迈步。”他搓着和服外褂的衣带,说些谜语一般的鬼话。

“都奔什么方向去了?”主人满脸严肃,扯着印有家徽的黑棉袍袖口。这件袍子絮的是棉花,袖子太短,穿在里边的粗布衣袖,左右各露半寸。

“啊,嘿嘿……是到另一个方向去了。”寒月先生笑着说。

主人一瞧,寒月先生今天掉了一颗门牙,便话锋一转,问道:

“你的牙,怎么啦?”

“老实说,是因为在一个地方吃了点蘑菇。”

“吃了什么?”

“唔,吃了点蘑菇。我正用前牙要咬断蘑菇伞,一下子,门牙不见了。”

“吃蘑菇还崩掉了门牙?真像个老头啦?说不定这能写出一首俳句,但是,恋爱可就谈不成喽!”

主人说着,用手心轻轻拍打咱家的头。寒月先生还对咱家大加赞赏:

“啊,还是那只猫吧?肥得多了嘛!瞧这块头,和车夫家的大黑比,也毫不逊色呀!太棒啦。”

“噢,近来长大了不少。”主人洋洋得意,啪啪地敲打咱家的头。被夸奖几句,倒也惬意,但是,脑袋可疼呢。

“前天夜里还举行了一次音乐会呢!”寒月先生又将话茬拉了回来。

“在哪儿?”

“别管在哪儿,您还是不问的好嘛。总之,用三把小提琴和钢琴伴奏,太有趣啦。若是有三把小提琴,即使拉得不好,也还听得下去。两名是女的,我夹在中间,觉得自己拉得也不赖嘛!”

“嗯?且慢。那么,两个女人都是干什么的?”主人不胜艳羡地问道。

别看主人平时绷着一张枯木冷岩般的脸,其实,这位先生绝不是个淡于女色的人。他曾读一部西洋小说,书中有个人物,作者用讽刺的笔法勾画他说:对一切女人无不钟情。据统计,他对十分之七的过路女人都爱得入迷。主人读后,甚至激动地说:“此乃真理也。”

如此色徒,为什么竟然过起牡蛎般的生活?这毕竟是吾侪猫辈难解其奥的。有人说他是由于失恋,有人说他是由于害了胃病,也有人说他是由于缺少金钱,因而腰杆不硬。管他事出何因,反正算不上与明治史有关的人物,也就无所谓了。不过,单说他竟以艳羡的口吻询问寒月先生的女友,这可是千真万确。

寒月先生用筷子夹了一块小拼盘里的鱼糕,津津有味地用前齿咬成两半。我担心他又会崩掉门牙,但这次却安然无恙。

“没什么,两位都是沦落风尘的小姐哟,你不会认识的。”寒月冷冷地说。

“原来——”主人拖着长腔,略去“如此”二字,陷于沉思。

寒月先生也许觉得正是火候,便试探着怂恿道:

“多么好的天气呀!阁下如果有暇,何妨一同出去遛遛。日军已经攻克旅顺,街上可热闹哪!”

主人的神色似乎在说:与其听攻克旅顺的喜讯,莫如听寒月女友的身世。思索多时似乎终于下定决心,毅然起立。

“那就走吧!”

主人照例穿着那件印有家徽的黑棉袍,外加一件棉坎肩。据说这是兄长留给他的遗物。二十年来已经穿旧。结城产的丝绸再怎么结实,怎奈这么年久月深地穿在身上,总是经受不住的。多处棉花已经很薄,迎着阳光,明晃晃地可以看清里面补丁上的针脚。主人的服装,没有年末与岁初之分,也没有便装与礼服之别。离家时,他袖起手来,信步而去。他是没有外衣呢?还是虽有却嫌麻烦,不肯换?咱家不得而知。不过,单就这件事来说,不能认为是由于失恋所致。

二人出门之后,咱家便稍微失敬,将寒月先生吃剩的鱼糕渣全部消受了。

这时,咱家已经不再是只寻常的猫。至少,大有资格和桃川如燕[12]者流笔下的猫,乃至格雷[13]笔下偷吃金鱼的那只猫相提并论,根本不把车夫家的大黑之辈放在眼里!纵然舔光盘底,谁也不会说三道四。何况背着别人吃零食这种习惯,并非猫家独创。主人家的女仆,不就常常趁女主人不在,偷了就吃,吃了再偷?岂止女仆,如今,连夫人吹捧受过良好教育的孩子们,也大有这种趋势。那是四五天前,两个女孩早早醒来,趁老夫妻还在梦中,便在餐桌旁相对而坐。她们天天早晨照例将主人的面包分出几份儿,撒上些糖吃。这一天,糖罐正巧就放在餐桌上,甚至还添放只匙子。因为没有人像往常那样给她俩分糖,不多时,那个大个的就从糖罐里舀出一匙糖来,撒在自己的碟里。于是,小的亦步亦趋,用同样方法,将同等数量的白糖倒进自己的碟里。姐妹互相怒视片刻,大个的又舀了满满的一匙,倒进自己的碟里;小的也立刻动匙,舀了和姐姐同样多的白糖。这时,姐姐又舀了一大匙,妹妹不肯示弱,也再舀了一大匙。姐姐又将手伸进糖罐,妹妹又拿起匙来。眼看着一匙又一匙,匙匙不断,终于,二人的碟里堆积如山,罐子里似乎连一匙白糖也不剩了。这时,女主人揉着惺忪的睡眼,从卧房走来。她们好不容易舀出来的白糖才照原来的样子装了回去。由此可见,人类从利己主义出发所推出的“公道”原则,也许比猫的逻辑优越,但是,论其智慧,却比猫还低劣。不等白糖堆积如山,就赶快舔光它该有多好。但是一如既往,咱家的话她们听不懂,虽然遗憾,也只得蹲在饭桶上默默观赏了。

主人陪同寒月出门之后,究竟去到何处,是怎么去的,不得而知。那天晚上他回来得很迟,翌日早餐,已经九点钟了。咱家照例趴在饭桶上。展眼一瞧,只见主人默默地吃煮年糕哩。吃一块,又一块。年糕虽小,可他一连吃了六七块。他将最后一块剩在碗里,说声“不再吃啦”,便放下筷子。假如别人这么任性,他决不会答应。他极为得意地大摆主人威风,眼看混浊的菜汤里有焦糊的饼渣,竟也泰然自若。

女主人从壁橱里拿出胃药搁在桌上。主人说:

“这药不顶用,我不吃!”

女主人硬是劝说:

“不过,你吃淀粉质,似乎大见功效呀!还是吃了吧!”

主人上来了犟劲儿:

“淀粉也罢,什么也罢,反正是不管用。”

“真没有恒心!”女主人喃喃地说。

“不是我没有恒心,是这药没有效验。”

“那,前些天你不是说‘大见功效,天天都吃’吗?”

“那些天见效,可这一阵子又不见效啦!”回答得很像对诗。

“这样吃吃停停的,再怎么灵验的药,也休想奏效。如果不耐心些,胃病可不像别的症候,不容易好啊!”女主人说着,回头瞧瞧手捧茶盘、一旁等候的女仆。

“这话不假。若是不再少喝一点,就没办法辨别到底是好药还是坏药。”女仆不管三七二十一,为女主人帮腔。

“管它呢。不喝就是不喝。女人懂个屁!住口!”

“不管怎么,也是个女人!”女主人说着,将胃药推到主人面前,大有逼人剖腹之势。主人却一言不发地踱进书房。

女主人和女仆面面相觑,嗤嗤地笑。这种场合,咱家如果跟进去,爬上主人的膝盖,肯定要倒霉的。咱家便人不知鬼不觉地从院内绕路爬进书房的檐廊。从门缝往里一瞧,主人正打开爱比克泰德[14]的书在读哩!假如能像通常一样读得明白,还算有点非凡之处。但是,过了五六分钟,他便摔也似的将书本扔在桌上。“一定是这样的收场。”我心里想着,再仔细一瞧,只见他又拿出日记本,写下下述一段话:

与寒月去根津、上野、池端、神田等地散步。池端酒馆门前,有一艺妓身穿花边春装,在玩羽毛毽子。服饰虽美,容颜却极其丑陋,有点像我家的猫。

挑剔丑脸,大可不必偏偏举我为例。咱家如果到剃头棚去刮刮脸,也不比人类逊色。人类竟然如此自负,真没办法。

拐过宝丹药房路口,又来了一名艺妓。这一位身姿袅娜,双肩瘦削,模样十分俊俏。一身淡紫色服装,穿得板板正正,显得雍容大方。她露出洁白的牙齿笑着说:“源哥,昨夜太忙嘛,所以……”她的语声像乌鸦悲啼一般沙哑,使她那难得一见的风韵大为减色。甚至叫人懒得回头瞧瞧她所谓的源哥乃何许人也。我依然袖着手,向官道[15]走去。而寒月不知怎么,有些意乱神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