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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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 中国宪法

《清帝逊位诏书》——中国版的光荣革命

“清帝逊位”是辛亥革命重要成果的一部分,当时的清帝选择了和平的方式,自我终结了帝制,使国家转成共和制度,标志着2000多年的封建统治结束,是中国近代史上一个划时代的政治事件,这等于是个中国版的“光荣革命”,具有重大的象征意义。《清帝逊位诏书》虽不是一个形式完备的宪法文本,但它总结和承载了晚清以来若干次或被动或主动的改良立宪运动,有效节制了革命激进主义的潮流,弥合了革命造成的历史裂痕。可以说,《清帝逊位诏书》不只是一个历史上重要的文献,而且还是整个现代中国之所以能够成立的一个宪法性文件,奠定了现代民国的宪法精神。

清朝末年,群雄并起、军阀混战。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的爆发无疑给千疮百孔的清王朝带来致命的一击,由于各省纷纷独立,清政府根本无暇应付革命军的攻势。在内外一片“非袁莫属”的叫嚷声中,清政府不得不重用袁世凯,依靠其北洋新军来对抗起义军。袁世凯坐地起价,帝国主义列强连忙帮腔,在内外的压力下,清政府于10月27日发出“上谕”,封袁世凯为钦差大臣,随后袁世凯抵京组织新内阁,全盘接手清政府的军政大权。革命党迫于革命形势,加之改革成功的愿望迫切,无奈之下也寻求袁世凯的帮助,想利用袁世凯的特殊地位与势力让清帝逊位,推翻清室。为此,袁世凯授意长子袁克定托故旧、同盟会会员朱芾煌到武昌,约南北联合逼清帝逊位。12月18日南北双方代表开始在上海谈判,达成了“定以共和政体为鹄的”,清帝退位,优待满人,但南方须举袁世凯为总统的协议。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宣布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并宣誓就任临时大总统。袁世凯闻知大为惊愕,他指责北方代表唐绍仪越权行事,宣布已签定的条款全部无效。面对袁世凯的反复,南方一面声讨,一面请出与袁世凯关系密切的立宪派领袖张謇等斡旋。孙中山也一再保证:“如清帝实行退位,宣布共和”,就将总统职位让给袁世凯。在得到这些保证后,袁世凯平静下来,加紧了“逼宫”行动。在袁世凯授意之下,不少省督和驻外官员纷纷电奏,要求清廷实行共和,最终清廷连开御前会议,决定“逊位”以取得优待条件。清宣统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1912年2月12日),宣统帝爱新觉罗·溥仪奉隆裕皇太后懿旨连续颁布三道诏书:

第一道诏书为《退位诏》:“今全国人民心理多倾向共和,南中各省既倡议于前,北方诸将亦主张于后,人心所向,天命可知。予亦何忍因一姓之尊荣,拂兆民之好恶。是用外观大势,内审舆情,特率皇帝将统治权公诸全国,定为共和立宪国体……即由袁世凯以全权组织临时共和政府,与民军协商统一办法。”退位诏书是由张謇的幕僚杨廷栋起草,经张謇润色,再由袁世凯审阅后交与隆裕太后宣读的。

第二道诏书为《劝谕臣民诏》,劝告“凡尔京外臣民,务当善体此意,为全局熟权利害,勿得挟虚骄之意气,逞偏激之空言,致国与民两受其祸”。

第三道诏书为清帝辞位之后的《清室优待条件》,具体包括优礼皇室八条待遇:大清皇帝尊号不废,民国政府待之以外国君主之礼;民国每年拨四百万元供皇帝支出;皇帝暂居宫禁,日后移居颐和园;清王室宗庙陵寝永远奉祀,并由民国派兵保护;德宗崇陵未完工程如制妥修,所有费用由民国支出;宫内执事人员照常留用,但不得再招阉人;皇室私产由民国特别保护;禁卫军编入民国陆军。另有皇族待遇四条,满蒙回藏七条。

清帝逊位,是没落清王朝的无奈抉择,昭示着统治中国长达268年的清王朝结束,同时也宣告了在中国大地实行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的结束。在这场清帝逊位的拉锯战中,夹杂着革命派、立宪派、袁世凯、旧官僚、西方列强等多种势力的角逐博弈,但这却并没有酿成一场生死开杀的悲剧,而是最终以一种和平的方式完成了这场变革,《清帝逊位诏书》似乎以和平大使的身份意料之外但又情理之中的降临,清王朝的孤儿寡母在内外交困的情况下写下的这369个字(加上连贯在一起的还有3个优待条件,一个是清帝退位优待条件,一个是清王朝贵族优待条件,一个是满蒙回藏贵族优待条件,这3个优待条件加起来也是几百字,全部加起来不到一千字),使得中国第一次出现了兵不血刃的时代改革。

高全喜教授将《清帝逊位诏书》看成是中国版的“光荣革命”,可谓恰如其分。“光荣革命”意指和平过渡、没有流血或流血甚少的革命,亦即以谈判妥协为主的革命。历史上,狭义的“光荣革命”是指1688年英国的那场非暴力革命,由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发动,推翻了詹姆斯二世的统治;这场革命没有流血,因此历史学家将其称之为“光荣革命”。英国的君主立宪制政体,就源于这次光荣革命。“光荣”之革命,属于不可避免、但又相对温和的革命。光荣与梦想结合得好,当然是最理想的。而《清帝逊位诏书》作为谈判、沟通、妥协、让步的结果,以温和的方式结束了革命的厮杀,实现了清王朝到中华民国的过渡,不得不说,这是活脱脱的中国版的“光荣革命”。

与英国的光荣革命一样,清帝逊位也是一场政治妥协,对于清王朝来说也许是屈辱的,但对历史来说,它避免了一次生灵涂炭。不同的是,英国版的光荣革命具有更加明确的现代内涵,它将个人权利与自由原则作为革命的首要原则,因此为立宪建国注入了现代政治灵魂。但中国版的光荣革命,却是依托于天命流转的传统理念,以不忍人之心和忠恕体恤之道伸张政治的和平逻辑,其间缺少现代立宪政治的自由与权利的魂灵。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逊位诏书短短的369个字,却有着重要的宪法性价值。

从宪治的角度来看,《清帝逊位诏书》的主旨是宣布赞同共和立宪国体,其逊位禅让的是一个共和国——中华民国,此点是这份诏书的基本精神和核心原则。逊位诏书明确表示,清室皇帝“将统治权公诸全国,定为共和立宪国体”,这就说明,这份逊位诏书是将政权转让于一个立宪共和国,而不是传统上例行的皇帝退位诏书,将统治权转让给另外一个一家一姓之王朝,在双方都认同共和国体制的前提下,这份诏书具有了契约精神,虽然它不是宪法,但具有宪法性法律的意义。对于优待条款内涵的理解一直以来都是备受争议的问题,历史上的论述都认为“逊位”就是为了换取三个优待条件,尤其是第一个优待条件,完全是政治赎买:清帝是为了有优待、获得几百万的银元,以及维持他一系列的尊号不废等才同意退位。实则不然,优待条款具有物资性,也具有礼仪性,有两层意义:一方面,说明这个逊位条件是契约性的,是逊位于立宪共和政体的;另一方面才是他的优待条件。就物质性条款这一块而言,很多人认为钱太多了,但这是准宪法性法律,可以谈可以协商,可以随着国家的财力增长起伏。因此,就逊位诏书的历史价值而言,首先,逊位诏书是一个契约性文件,是清帝逊位给“共和立宪国体”的契约;其次,“逊位诏书”确定了中华民国的法理传承;最后,“逊位诏书”揭示了中国的新天命就是人民主权。通过这份诏书,一举证成了基于民心的人民共和国之宪法性的根基。它彻底打破了古代千年盛行的王朝帝制之循环更替的传统,实现了中国政治的古今之变,促使中国从王朝专制统治转变为一个现代的立宪共和国,而且这个立宪共和国还不是君主立宪制,而是人民的共和制,是诏书明文确定的“共和立宪国体”。

清帝逊位系列诏书既牵涉到中国多民族现代国家的建构,又关系到民国政权的正统性问题,确认统治权完整地从皇帝转移到民国,诏书代表了和平改良的立宪建国路线的基础。不可否认,《清帝逊位诏书》在推翻君主专制、开启民主政治上具有伟大意义,不足之处在于,帝国主义列强的支持和软弱的资产阶级革命派的妥协退让使袁世凯的篡权活动得到初步实现,最终执掌了全国大权,而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并没有改变。

清帝逊位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