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序
李君(李军)同学是佛山中院的笔杆子。通常,说谁是单位的“笔杆子”,一般是就其擅长为单位“写材料”,特别是各类公文(报告、报道、总结、规划)而言。但我说李军是笔杆子,除了这一点之外,还有另两层涵义:一是因为他有相当的理论功底,工作之余还兼作法学研究,出版了六本专著,发表近百篇论文;二是因为他擅长书画诗赋,也有相当功力,不只是“票友”水平,据说获过多项全国奖。作为兼具法学与文学双重才情的青年法官,多年前他已在岭南小有名气,外省好多同行都闻其名。2010年佛山中院建院六十周年时编印过三本院庆系列专书,其中《行思集》收有李军的民商法论文,《心语集》收有李军的诗歌、散文、杂文,《雅萃集》收有李军的书法、绘画、摄影作品(近20幅,占全书几分之一)。一人业余兼跨三界,这才情,这通博,让我很讶异。因为我从一个将书画诗视为脸面或文化的大山沟里出来,打小就一直很佩服长书法、擅绘画、能写诗的人。会一种才艺就已经很不错了,李军却“三中(种)全会”,真叫我这个研究中国传统文化却“三种不会”的人好生羡慕!
我认识李军及其才情,大约要追溯至十五年前。从人大博士毕业到中南政法任教之初,各大学校园网始兴BBS论坛,师生们谈论学术、表达建言、展示才情、通报消息,好不热闹!当时中南的BBS论坛叫“浓情中南”,异常火爆,人气特旺,以至于校园内见面点头不再问“吃饭了吗”“上哪儿去”,而是问:“上浓情了没?”除在校师生外,毕业多年的校友也纷纷回来发言秀艺。大约2002年前后,我发现老有一个网名叫“流云”或“流云无痕”的校友在“浓情中南”上发表自己的读史心得,特别是用现代法学理论和概念去解读古代著名案例,语言生动幽默,点评独到精辟,形式别出心裁。作为一名法律史教师,我经常在课堂上“古史新解”“古案今评”,碰到这种“正合我意”的文字,自然就经常向学生们推荐,也经常在网上留下评论和建议。记得有一次我就建议“流云”将这些文章收成一集付梓出版,因为当时我和贺卫方、梁治平、龙宗智、许章润、刘星、徐国栋、舒国滢、郝铁川等十余友人正共同组编一个“法窗夜话”随笔丛书,希望将这一本也加入其中。不知何故,这一建议未获正式回应。后来,博客、微博兴起,BBS衰落,我再也没见到“流云”的美文了。至于“流云”是谁,也就因为忙碌无暇究问了。2011年12月8-9日,我应邀到佛山中院做学术讲座并出席“法院文化高峰论坛”,其间有位青年法官主动带我和童之伟兄游园观景、闲聊时事,状似知交故旧,并称我们为“母校老师”,我略微有些诧异,忍不住一问究竟。“您不记得啦?几年前您还在浓情中南上点评过我的文章,要我结集出版呢!”我这才知道,当年“浓情中南”上的“流云”,真名叫李军,是佛山中院的审判员兼审管办副主任,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后来又在武大获得了法律硕士学位。
自此,网上的“流云”变成了校友李军,我们算是正式认识了,联系就更多了。我经常从博客、微博、微信上读到李军的学术论文,欣赏到他的书法、国画、摄影作品。但是,我还是没有忘记那些精彩生动的“古案今评”杂文随笔结集出版的事,常常催促。2012年9月16-18日间,李军来浙江大学出席学术会议,我邀请他来杭师大做名为《善良风俗习惯在司法审判中的运用》的学术讲座,其间他带来了已经结集打印装订的《古案遗墨:史书法案新语》稿本,要我帮着把关修改并推荐出版。因为琐事缠身无暇通读,我只大致“扫瞄”了全书,匆忙向他提了一些修改意见,包括书名建议,并建议他与法律出版社或中国法制出版社商谈出版。此后三年过去,没有动静,直到上个月李军电话告知这本书在知识产权出版社三审通过,即将正式出版,要我为该书作序推荐,这才使我多年挂牵的一件事有了着落。闻此消息,我当然很欣慰。
我不厌其烦地说道这本书“孕育”多年的经历,是想说它来之不易。作为一名中级法院骨干法官,每天昏天黑地办大量案件,还负责审判管理工作,要在此间仍然心无旁骛地继续以生动恣肆、充满文史才情的语言完成“古案今评”工作,委实不易。同时,在当今草木皆兵的新闻舆论尺度下,过去网上报上畅通无阻的轻松文字,如今处处触讳犯忌,所以拖了三年才获得出版,可想而知作者和编辑做了多少苦心孤诣的“脱敏”工作了!这也是我如今特别珍惜这类著述,特别愿意向青年学生推荐的原因。
这本书的全部文字,作者把它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古人法律思想的散谈随笔。这十九篇文章,从古人的言谈中解读法律思想,特别是解读其思想特色、成就、局限以及古今之差异,从苻坚、刘颂,到李世民、宋璟,再到于成龙……他把古人在特定案件或事件面前的只言片语所包含的法律理念特别“点”了出来,并做现代法学分析,很让我们有“吹沙取金”之效。第二部分是关于历代重大法律事件或案件的评说,从子产铸鼎布法、商鞅作法自毙、唐太宗赠绢抓赃,到苏轼“乌台诗案”、岑春煊肃政“屠官”……他把每个案件事件在历史上的地位及其法制意义做了很好的阐释。比如唐太宗派人给城门吏送绢行贿以抓获赃吏,就按后世“诱惑侦查”理论加以分析,很让人拨云见日。第三部分是历代法律人物品评,从隋唐的赵绰、徐有功、狄仁杰,到宋明的张齐贤、冯恩、包拯、海瑞,他把这些历史人物的法律人面相、风骨、特性、贡献做了很精彩的品评。第四部分是关于古人的司法断案或解纷艺术部分,他用生动的语言描述了古代官员们巧妙取证、明察秋毫、片言折狱、原心论罪的司法艺术。
在所有四个部分中,李军的文字有一个典型特征,那就是“现代译说”。一方面,用现代词语概念类比解释古代同类事物,如官职、文书、程序、关系等等。那些让人云里雾里、不明所以的古代名词术语,经他用现代概念一解释就清清楚楚了。比如“大理丞”“秋官员外郎”之类职务,你可能不明就里;但翻译成“最高法院审判员”“司法部司长”,你就一下子明白了。另一方面,用现代法学的理论学说诠释或点评古人思想和古代司法程序,例如把古代的“逮系诏狱”解释为今日“双规”,把设局抓贪解释为“诱惑侦查”,把案件情节重演解释为“侦查实验”,把“三复奏”解释为“死刑复核”,把“批词息讼”解释为“庭外调解”,的确让我们一下子看清了“古今义同”“何者未变”……这些都是很可贵的尝试。虽然有些地方,古今概念对译比较随意,不太准确,但作为一本非学术理论著作的通俗性趣味性法学读物,我觉得不可求全责备。
我相信这本书的价值,相信它一定会为青年学子特别是对中国传统文化有兴趣的青年学子所喜爱。读了这样的书,你对很多历史人物事件会有新的感悟,对古代中国的很多法律制度会有新的感悟,还会增加茶余饭后轻松愉悦的趣味谈资,甚至你在看古装电视剧时就更容易对剧中涉及法律之事评头论足、指正失误了。我常常跟我的学生们半开玩笑地说:若一时间对严肃的理论书籍、国学书籍实在读不下去,又想要在朋友们面前装点学问、装点渊博,最好的途径就是读黄仁宇、唐德刚等海外华人谈论“大历史”的书;若这类书还是读不下去,那么就去读易中天、袁腾飞、雾满拦江他们“趣说历史”的书;如果这样的书仍然读不下去,那就退学算了!李军的书,就是最后这一类,甚至对于根本不爱读书青年学子也会有“危途挽救”的效益——须知,在“上下交征利”的今日,国学或历史文化是很需要这般深入浅出的培植兴趣式、大众普及式的挽救努力的。
这就是李军这本书的价值或贡献之所在,也是我乐于作序推荐这本书的原因。是为序。
范忠信
2015年7月26日于
余杭古镇凤凰山下参赞居
注:范忠信系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1999年和2002年连续两届获全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现为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法治中国化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