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关山月(13)
“这哪里是钱不钱的事儿啊!”红姑抓起手帕,用力擦拭自己的眼睛,“芷儿即便不是我十月怀胎,也是我从小一把屎,一把尿带大的。我本打算把锦华楼交给她,让她将来给我养老送终。谁料她女生外向,居然……”
一边哭,一边哪眼睛偷看王洵。早在昨天晚上,看到王洵一直没下楼,她已经开始磨刀霍霍。只是不太清楚对方的底限在哪而已。报得太低了怕对不起自己。开价太高,又怕叫黄了,把白荇芷砸在手里。毕竟,过了昨晚之后,白荇芷就不能再算清倌人[1]了。以后再锦华楼多留一天,价格就要下跌一截。
“我知道,她是锦华楼的招牌。可她跟我真的是两情相悦。所以,还请红姐成全则个!”听红姑哭得撕心裂肺,王洵未免有些误解了她的意思。讪讪笑了笑,继续求肯。
算来也是这姓王的太笨,换了别的客人,白荇芷恐怕在一年半之前,就早不是清倌人了。只有这个傻蛋,居然辛辛苦苦等到现在!这种傻瓜,不宰白不宰。想到这,红姑收起眼泪,哽咽着道:“没了芷儿,我也只好把锦华楼关掉了。这楼里百十张嘴,总不能随便给几个钱就打发掉。都是芷儿多年的姐妹,情同手足。若是小侯爷真的心疼芷儿……”
正准备报一个天价,谁料白荇芷那边已经忍无可忍。轻轻咳嗽了一声,上前插嘴,“阿姨可别这么说。锦华楼的招牌,可是姐妹们一同撑起来的。女儿不敢抢他人之功。我记得您老买我时,只花了三吊钱。后来谁人请过不少老师,教我唱歌跳舞写字画画,但从十四岁起,哪年我给您赚回来的钱少于千吊过?”
“那可不能这么算!”闻听此言,红姑立刻变了脸色,“为了保护你不让人欺负,我可是费尽了心思!还有胭脂水粉,珠宝首饰,一项项,全捡着最好的给你挑。就拿你住的这……”
“姨娘。咱们不是说好了么?好聚好散。楼里这么多姐妹,谁能守在您身边一直到老呢?你老并不缺钱,又何必不给她们留一个从良的念想?”白荇芷立刻也收起了柔弱姿态,将身体往王洵肩上靠了靠,笑着回应。
“这……”没想到白荇芷会变得如此强硬,红姑登时语塞。做青楼这行,一本万利,同时也把脚踩在了刀刃上。她年青时,曾经亲眼见过,一个攀上高枝变凤凰的名妓,如何将从前的老鸨逼得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今日若是她咬紧牙关不松口,固然能从王洵身上刮出万贯肉好。可这个价钱一开出来,就等于给锦华楼里的其他“女儿”做了榜样。那些找不到王洵这种冤大头的,难免会怀恨在心。日后若是有人也侥幸时来运转,恐怕锦华楼的繁荣也就到了尽头。
况且王洵本身就是个世袭的子爵,六品校尉,前程一片大好。白荇芷很显然又是个即便做了妾也能长期受宠不衰的。若是他们两个发达后掉过头来算旧账……
“我听人说,飘洋过海贩珠之利,不过二十倍。”看到白荇芷满脸骄傲地靠着自己,本来有些被欢喜冲晕了头的王洵也慢慢恢复了清醒,想了想,微笑着补充,“算上这些年荇芷在楼里的开销,我给您一千吊肉好,您看如何?日后您老还是荇芷的长辈,我们两个永远不会忘记您老的好处!”
一千吊肉好,足够在机会合适时,买到一百个女孩,并且从小调教到大了。已经做好了赔本打算了红姑岂会不肯?假装没看见白荇芷狠踩王洵的小蛮靴,扬了下手绢,没口子答应,“行,行,多谢小侯爷恩典。别的我也不说了,这间房子里的东西,荇芷喜欢什么,尽管拿好了。连同这个小丫头片子……”说到这儿,她伸手一指对着王洵怒气冲冲的萍儿,“算作添头,白送!”
锦华楼的顶梁柱,小四绝中居于第二位的歌仙白荇芷被人赎走了!消息传开,立刻在长安市井中掀起了渲染大波。特别是那些自诩经纶满腹,却一直籍籍无名的读书人当中,对此简直失望至极。想自己寒窗苦读这么多年,却既没混得朝廷高官厚禄相待,又没博得红颜知己慧眼识珠!那姓王的不过是个破落了的勋贵,要才华没才华,要名气没名气,凭什么就能抱得美人归?
“这恐怕与礼不合!”失落之余,立刻有人在此事中寻到了破绽,本着咱家得不到也不让你日子过舒服的态度,抱着一壶浊酒在饭馆里边义愤填膺,“姓王的乃显贵之后,却娶了一个歌姬为妾。按照大唐律例,娶倡女为妾者,杖……”
“行了,老路,你当那姓王的小侯爷是傻子么!”同桌一道就着半碟子盐渍黄豆下酒的同伴摇摇头,撇着嘴打断,“人家早就做好了准备。我听说……”把手掩在嘴边上,此人故作神秘,“那姓王在给白行首赎身的当天,就把卖身契还了她。还找了万年县衙门疏通关系,给她在长安城里单独立了户。眼下,人家纳的是良家妇女,可不是什么艳压群芳的歌姬!”
“那,那岂不是要花很多钱!”刚才还满脸不平的老路立刻放下酒盏,瞪圆了眼睛追问。“老仁,你从哪听来的?要是白行首突然变了卦,他岂不是人财两空?”
“当然不会太少!”透漏消息的老仁将碟子中的黄豆向自己这边分了一大半儿,洋洋得意地继续,“我五舅三姨夫就在万年县当差,据他说,光是给白行首赎身,姓王的就出了这个价……”
“五十吊!嘶,他可真舍得花钱!”盯着对面竖起的五根手指,老路倒吸一口冷气,压根儿没注意到同伴又多占了自己二十粒腌黄豆的便宜。
“五十,你当白行首是斜对门的小红么?”酒鬼老仁满脸鄙夷,好像在看着一个白痴,“五千!这还不算给对方添脂粉和买衣裳的钱。再加上给衙门里塞的红包,少说也得万吊以上!”
“这败家子!”老路又一巴掌拍在桌案上,把几个空盘子拍得上下直跳。
“要么怎么说富不过三代呢,就照这个糟蹋法……”趁着老路沉浸在愤怒当中,透漏消息的同伴老仁赶紧将盘子里的黄豆往自己嘴里捡。
旁边桌子上的几个酒客显然也听见了,带着几分醉意一同谴责败家子王洵,“吁!祖宗褴褛筚路聚之,子孙金沙珠砾败之。上位者若不幡然醒悟,我大唐恐怕……”
正搜肠刮肚地忧国忧民,靠近窗口处突然传来一声怒喝,“呸!你们几个活该落榜一辈子的酸丁,人家娶自己的媳妇,花自己的钱,是人家的事情。与你们几个酸丁何干?有种躲在角落里乱嚼舌头,怎不见你们到衙门口为民请命去!”
“你这……”几个头戴布冠的读书人立刻拍案而起,对着说话的壮汉怒目而视。看看对方不低于九尺的身板,和此人旁边穿了一身宫廷侍卫服色的同伴,满肚子火气立刻又烟消云散。
“怎么,雷某说错了你等?枉自读了一肚子书,不想想怎么为国尽力,却总盯着别人裤裆底下做文章。还好意思说是自己圣人门下!我要是你等,早尿一泡尿把自己给淹死了!”越看几个读书人越不顺眼,壮汉继续破口大骂。
有道是,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更何况壮汉旁边还坐着个太子府的锦衣卫士?读书人们不愿跟此类“俗物”计较,摇了摇头,叫来跑堂伙计,将没吃完的剩菜打了包,陆续结账离开。
望着一干无聊的酸丁去远,雷万春用手指敲了敲桌案,对着陪自己喝酒的马方抱怨道,“明允这小子,越来越不像话了。娶了白行首过门,也不说请大伙喝杯水酒!难道还怕我等出不起礼钱?”
“明允这时恐怕自己在家抓脑袋呢!”马方笑了笑,偷偷跟雷万春解释,“师父你千万别怪他。据我所知,他在家,向来自己做不了主!白行首虽然倾国倾城,毕竟担了个歌姬的名头。而崇仁坊那边,住的又全是开国勋贵之后。即便他先想办法给白行首单独立了户,身份差距这道坎儿,恐怕也不是简单能对付过去的!”
“怎么?那婆娘……”雷万春又轻轻叩了下桌案,满脸怒气。转念想到云姨曾经对自己的好朋友张巡有恩,语气迅速软了下去,“那云姨娘我也见过,不是个不讲道理的长辈。她既然把明允视若己出……”
“越是视若己出,恐怕越管得严!”经过了白马堡和太子府两个地方的历练,小马方非但人长高了不少,心思也成熟了许多。“明允将来不走仕途则已。如果想走仕途,名声就非常重要。如今他没娶妻,先纳妾,虽然想办法免除了官府的麻烦,但门当户对的人家,谁还肯把女儿嫁给他?他上面又没有什么过硬的长辈,缺了联姻这层关系,无形中就少了一个强援。眼下只做个小小校尉还可以,假若再往上走,被御史台那帮吃饱了没事干的家伙盯上后,恐怕要死死揪住不放!”
“那帮家伙管得可真叫宽!”雷万春继续愤然拍案,却清楚马方说话是事实。全大唐的官位就这么多,勋贵世家占掉其中一大半,皇亲国戚占掉其中四分之一。剩下的四分之一,才是留给历届科举出身的读书人,地方举荐的名士,还有走终南捷径[2]的隐贤们分得,显然僧多粥少!所以官场中越往上走,倾轧也就越剧烈。任何名声履历上污点,哪怕是极不起眼,被竞争对手抓到后,也能做出一笔大文章来。当然,如果背后有李林甫、杨国忠这样的权臣撑腰另算!
“何止管得宽!”提起御史台,马方就一肚子不满。“那帮家伙,就靠给人挑毛病吃饭。连太子府去年冬天多用了几车竹炭,都能做出戒奢侈、戒淫逸的文章来!”
雷万春听得直撇嘴。“这帮家伙!如果太子殿下算做喜好奢侈的话,那两位丞相往哪摆?!”
鉴于前几代做太子者鲜有善终,当今太子李亨为人一向低调。平素深居简出,非重大场合时上街只乘两辆朱漆车,带五六个随从。比起动辄前呼后拥到骊山洗温泉的皇帝陛下,和出入皆有银装车队开路的李林甫、杨国忠,简直可以用寒酸二字来形容。而御史们偏偏不敢找李林甫和杨国忠等人的麻烦,反而揪住太子府多用了几车竹炭取暖的小事儿做文章,这种欺软怕硬的行为,实在无法不让人觉得鄙夷。
马方摇了摇头,低声道:“如今这时代,怎可能有人肯做魏征第二?他们的算筹打得很精细!如果弹劾了李相和杨节度,恐怕第二天就得卷铺盖回家。唯独太子,虽然名为储君,却没任何实权。即便陛下百年之后,太子即位,恐怕也不好意思翻御史台的旧账!”
对于这些官场上的鬼花样,雷万春素来不熟悉,听起来觉得很累,打了个哈欠,笑着道:“算了,反正老子这辈子做不了什么高官。犯不着看这帮家伙来气。说正事儿吧,你今天来找我,是不是刀法进境上又遇卡住了!”
“师父说的极是!”马方站起身,恭恭敬敬地回应。
“坐下,别动不动就作揖。老子就不是什么牌位?!”雷万春曾经是个无拘无束的大侠,对于世俗礼节向来不怎样在乎,最讨厌马方在自己面前循规蹈矩。“你学的那套刀法,原创者就是个惊世骇俗人物。如果你学不到他的为人和心胸,纵有进境,也难登堂入室!”
“是!弟子尽量改!”虽然做了东宫侍卫之后,马方已经很少挨打。但父亲的影子却依旧印在他的身上。纵然刻意去反,一时半会儿却也改变不了。
“算了,不跟你计较。”雷万春无奈,只好笑着作罢,“说罢,到底卡在什么地方了?是不是你小子最近又贪多求快,没学会走先想着跑!”
“弟子可是每天都勤练不缀的!”闻听此言,马方大急,立刻红着脸替自己辩解,“这套刀谱,前半部分我翻来覆去练了好几个月,每一招的关键都能倒背下来。练熟之后,也能感觉到其中的道理。无非‘手疾眼快,料敌于先’八个字。但从第二十五招起,却是生涩异常,仿佛不是一个人所创,怎么练都找不到感觉!”
“第二十五招?”雷万春抓起筷子,在半空中比比划划。好一会儿,才笑了笑,非常苦涩地说道:“这个,恐怕我也没办法帮你。这套刀法,记录了前朝一个名将毕生所得。但前半部分,是此人幼年跟随一隐士所学,带着几分轻松惬意。而后半部分,却是此人经历了一场国破家亡之恨后,自己所悟。刀意充满悲愤和失望,每一刀下去,都恨不得让对手碎成数块。你如此年纪,又没什么阅历,能悟到其中三味,才是怪事!”
“啊!”马方登时满脸失望,“那,那我岂不是永远学不会了!”
“有前半部分,足够你在军中打滚了。别贪多嚼不烂。”雷万春敲了对方一指头,笑着开解,“后半部分,要看机缘。不如先熟记在心里,日后慢慢再领悟。”
“哦!”马方叹了口气,终是无法甘心。凭着雷万春所教的刀法,他现在于东宫六率中混得如鱼得水。很多比他资格老,背景深的侍卫,跟他比试过后,都对他深表叹服。但对于太子身边的几个顶尖高手,马方就只有仰视的份了。想要跟对方平辈论交,武艺在短时间内,非得要更上一层楼不可。
“刀法这东西,跟手艺一样,也是活到老,学到老!”雷万春猜到了徒弟的心思,摇头而笑,“没有人是刚出道就天下无敌的,需要在实战中,把刀谱上的东西,变成自己的东西,也能达到大成之境。即便刀法的原创者,跟你这般年纪时,据说也是稀松平常。但后来他东征西讨,斩将无数,刀法也就渐臻化境!”
“斩将无数。是侯君集么?”马方毕竟年龄小,很快就从沮丧中走出,转而关心起刀法的来历。
“侯君集乃一代名将,但跟此人比,还差了些!”雷万春摇头否认。
“是王君廓!”马方眼神突然一亮,大声喊道。
“此人纵横中原时,王君廓恐怕只能给他做马前一卒!”看了一眼马方,雷万春继续摇头。
“那,那……”马方搜肠刮肚,在自己所熟悉的开国元勋中,无论如何找不到这么一号使刀的人物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