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工程施工合同
第1节 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内容
要点
市政工程属于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合同样本可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样本。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13年发布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示范文本》主要由《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解释
一、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相关知识
一、协议书样本
①工程概括: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工程内容和工程承包范围。
②合同工期:包括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合同工期应填写总日历天数。
③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双方也可以约定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优良标准。
④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a.签约合同价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以及暂列金额。
b.合同价款形式。
⑤项目经理。
⑥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a.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b.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c.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d.通用合同条款;
e.技术标准和要求;
f.图纸;
g.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h.其他合同文件。
⑦承诺
a.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b.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c.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⑧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⑨签订时间。
⑩签订地点。
⑪补救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⑫合同生效。
⑬合同份数。
二、《通用合同条款》内容
1.一般约定
①词语定义与解释
a.合同。合同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b.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包括合同当事人、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设计人、分包人、发包人代表、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
c.工程和设备。包括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单位工程、工程设备、施工设备、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永久占地、临时占地、
d.日期和期限。包括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期、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基准日期、天。
e.合同价格和费用。包括签约合同价、合同价格、费用、暂估价、暂列金额、计日工、质量保证金、总价项目。
f.其他。书面形式。
②语言文字: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
③法律: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④标准和规范。
⑤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a.合同协议书;
b.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c.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d.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e.通用合同条款;
f.技术标准和要求;
g.图纸;
h.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i.其他合同文件。
⑥图纸和承包人文件:包括图纸的提供和交底、图纸的错误、图纸的修改和补充、承包人文件、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
⑦联络。
⑧严禁贿赂。
⑨化石、文物。
⑩交通运输。包括出入现场的权利、场外交通、场内交通、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水路和航空运输。
⑪知识产权。
⑫保密。
⑬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a.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
b.工程量清单偏差超出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的;
c.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
2.发包人
①许可或批准。
②发包人代表。
③发包人人员。
④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包括提供施工现场、提供施工条件、提供基础资料、逾期提供的责任。
⑤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⑥支付合同价款。
⑦组织竣工验收。
⑧现场统一管理协议。
3.承包人
①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②项目经理。
③承包人人员。
④承包人现场查勘。
⑤分包包括:分包的一般约定、分包的确定、分包管理、分包合同价款以及分包合同权益的转让。
⑥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⑦履约担保。
⑧联合体。
4.监理人
①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②监理人员。
③监理人的指示。
④商定或确定。
5.工程质量
①质量要求。
②质量保证措施:包括发包人的质量管理、承包人的质量管理、监理人的质量检查和检验。
③隐蔽工程检查:包括承包人自检、检查程序、重新检查以及承包人私自覆盖。
④不合格工程的处理。
⑤质量争议检测。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①安全文明施工。
②职业健康。
③环境保护。
7.工期和进度
①施工组织设计。
②施工进度计划。
③开工。
④测量放线。
⑤工期延误。
⑥不利物质条件。
⑦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⑧暂停施工。
⑨提前竣工。
8.材料与设备
①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
②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
③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接收与拒收。
④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⑤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⑥样品。
⑦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替代。
⑧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⑨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
9.试验与检验
①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②取样。
③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④现场工艺试验。
10.变更
①变更的范围。
②变更权。
③变更程序。
④变更估价。
⑤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⑥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
⑦暂估价。
⑧暂列金额。
⑨计日工。
11.价格调整
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②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①合同价格形式。
②预付款。
③计量。
④工程进度款支付。
⑤支付账户。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①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②竣工验收。
③工程试车。
④提前交付单位工程的验收。
⑤施工期运行。
⑥竣工退场。
14.竣工结算
①竣工结算申请。
②竣工结算审核。
③甩项竣工协议。
④最终结清。
15.缺陷责任与保修
①工程保修的原则。
②缺陷责任期。
③质量保证金。
④保修。
16.违约
①发包人违约。
②承包人违约。
③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17.不可抗力
①不可抗力的确认。
②不可抗力的通知。
③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④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18.保险
①工程保险。
②工伤保险。
③其他保险。
④持续保险。
⑤保险凭证。
⑥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
⑦通知义务。
19.索赔
①承包人的索赔。
②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
③发包人的索赔。
④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
⑤提出索赔的期限。
20.争议解决
①和解。
②调解。
③争议评审。
④仲裁或诉讼。
⑤争议解决条款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