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编寄语
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的发展时时刻刻在改变我们的生活,甚至颠覆我们的生存方式。进入2017年,这种感觉尤其明显。
我们一方面为体验到共享单车的便捷而兴奋,另一方面又因柯洁输给AlphaGo的哭泣而伤感;一方面在为网络安全法实施带来的新业务而高兴,另一方面又在为一些工作岗位可能被人工智能取代而担忧。正是乱花渐欲迷人眼,人类似乎将被自己创造出来的世界所异化!
20世纪40年代电子计算机的发明改变了信息处理与存储的方式;计算机科学的深入发展为人工智能奠定了重要的技术基础。计算机技术的高度发展推动人类进入了“云时代”,大数据为信息处理和存储带来革命性的变化。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的出现实现了人类数据信息共享的便利。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坚持开放共享、融合创新、变革转型、引领跨越、安全有序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我国互联网的规模优势和应用优势,坚持改革创新和市场需求导向,大力拓展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从国务院积极部署推进“互联网+”行动来看,互联网经济必将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动能。人工智能以及“大数据”等高新技术的发展对推进互联网经济的高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伴随着便利与机遇而来的,是对于网络安全的担忧。2017年5月,WannaCry病毒席卷全球,近百个国家和地区的电脑系统遭受攻击,采用加密被攻击者的文件,以索要价值物来换取解锁的方式来勒索用户。这一病毒事件凸显了网络安全的重要性。众多网络安全问题的产生引起立法者与公众的关注,2017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应运而生。
低碳出行、共享经济的理念催生了“摩拜”、“ofo”等共享单车的风行。城市共享单车是通过手机程序扫二维码来进行使用和付费的。犯罪分子就利用这一使用模式,通过粘贴虚假二维码的方式来诈骗消费者,给共享单车的使用带来巨大的隐患,不利于共享经济的发展。曾因70胜1负的围棋战绩闻名世界的AlphaGo,使“人工智能”这一名词备受关注。人工智能的应用需要依托信息的搜集、分析,过程中需要采集大量具有身份识别性的信息,而个人信息使用界限的模糊和因为黑客入侵而导致的信息泄露等安全问题的存在,亟待解决。
我们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专业委员会,深入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的各个领域,直视和投身实务操作问题。专委会针对网络安全、身份管理、校园网贷、淘宝网封用户账号案、P2P平台的合法合规、电子签名问题、微信证据真实性认定问题、微商多层级经营与微商传销、网页字体著作权、网络游戏著作权保护等新型网络热点问题加以甄选并不断探讨,不断摸索,研究如何在高速发展的网络技术与网络安全中取得平衡,由此形成的作品收录在本论文集。希望本书能给读者指点迷津。希望大家持续关注并参与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领域相关问题的讨论,共同推进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领域法律问题的理论和实务的进步,促进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更好地为社会服务,使网络时代成为最好的时代。
最后用一首诗作为结语:风后面是风,天空上面是天空,道路前面还是道路。
蔡海宁 徐家力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