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税人
1.增值税纳税人的基本规定
(1)单位和个人干了啥要交增值税(增值税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博士说奥妙在他们自己手中。其实就是看他们手中销售的是什么东西。削的东西可以移动又有形状就交增值税。比如销售服装、家具,还有我们肉眼看不见但也有形能动的电力、热力、燃气等。
销售的东西要是没有形状或者不能移动的不交增值税。比如销售有形状但不能动的房子、销售可移动但没有形状的无形资产不交增值税,交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2)进口货物谁来交税(进口货物的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口货物征收增值税、消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对报关进口的货物,以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人。
(3)代理进口货物谁纳税呢(代理进口货物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1995〕288号)第四条:
问:代理进口货物应如何征税?
答:代理进口货物的行为,属于增值税条例所称的代购货物行为,应按增值税代购货物的征税规定执行。但鉴于代理进口货物的海关完税凭证有的开具给委托方,有的开具给受托方的特殊性,对代理进口货物,以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上的纳税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即对报关进口货物,凡是海关的完税凭证开具给委托方的,对代理方不征增值税;凡是海关的完税凭证开具给代理方的,对代理方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
(4)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增值税的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的扣缴义务人。
2.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认定及管理
(1)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两类:“小龟”和“一斑”(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
(2)怎么我们就成了“小龟”了(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视为小规模纳税人。
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现在通货膨胀咋这么厉害了涅?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视为小规模纳税人。
请注意:这里明码规定是要超过标准,等于都不行哦!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
①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
②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
③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④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3)怎样才能成为“一斑”呢(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想要成为“一斑纳税人”首先必须——勤劳
要连续不间断地工作,工作,不停地工作……
其次注重——效率
一定要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把销售额做到最大,超过标准。
最后就是争取。当你前面两点都做到了,一定要记得向税务局——申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三条: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
勤劳对于我们小龟来说没问题!
可是效率……我想大家都听说过“龟速”吧~ ~ ~
就在这时远处来了一只蜗牛。
这大冷天的蜗牛跑出来干嘛呢?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四条: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对提出申请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①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②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和本细则所称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是“小龟”还是“一斑”首先就看钱,也就是前面讲到的那两个年应税销售额的标准。超过标准就是“一斑”,没超过标准就是“小龟”。如果不甘心做一只“小龟”,可是钱又不够,怎么办?那就赶紧把核算水平提高,成为“一斑”也是有希望的。
以前要想成为“一斑”,条件比现在高,很多企业达不到标准从而无法享受到抵扣税额的政策,于是他们通过不正当渠道取得进项发票、虚开销项发票来达到逃税的目的。现在政策放宽,是为了有效地减少虚开发票和开具假发票的现象。
(4)“一斑”的管理(一般纳税人的管理)。
①蜗牛(新开业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新开业纳税人自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的当月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并按规定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乌龟(除新开业纳税人以外的其他纳税人)。
注意:蜗牛是“受理”,乌龟是“认定”。也就是说新开业的是“受理”,其他的就是“认定”。
没多久……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纳税人自认定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次月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并按规定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③不能后悔的“一斑”(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3.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区别
差距一:计算应纳税额团队成员的实力相差悬殊。
所谓纳税人嘛肯定就是要纳税,要纳税就要计算应纳税额。
计算应纳税额是需要一个团队来合作完成的。应纳税额计算得准不准确,这个团队成员的实力非常关键。
大家请看“一斑”的团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再看我们“小龟”的团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区别一: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不同。
一般纳税人: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
销售额×征收率3%=应纳税额
差距二:计算应纳税额团队成员可选择性相差悬殊。
大家请看可供“一斑”选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项: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二)项: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项: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四)项: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再看可供“小龟”选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征收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区别二:计算应纳税额的税率不同。
一般纳税人有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零税率等;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税率称为征收率,统一为3%。
差距三:住房待遇相差悬殊
大家请看“一斑”的豪宅: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国税发〔2006〕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二条: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再看我们“小龟”的寒舍: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三)项: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区别三:发票的使用和管理不同。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另有规定除外)
小规模纳税人:普通发票(另有规定除外)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