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舞弊手段与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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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采购舞弊概述(1)

舞弊行为在采购领域早已是司空见惯,公众对采购舞弊的声讨也愈演愈烈。无论是在广大企业的采购中还是各机关事业单位的采购中,采购舞弊现象一直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并严重影响着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了广大公众的合法利益。为此,了解采购及采购舞弊的概况,对于形成抵制采购舞弊的社会风气,控制和防范采购舞弊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1 采购

1.1.1 采购的概念

采购是现代工商业管理中的一种专门学问与技能。对于采购的概念,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通俗地讲,采购就是买东西,每个人的生存都离不开采购,采购活动几乎每天都会发生。一般地认为,采购是指采购人或采购实体基于生产、转售、消费等目的,购买商品或劳务的交易行为,采购同销售一样,都是市场上一种常见的交易行为。

更科学地讲,在商品经济条件下,采购是一个十分普遍的概念,大到政府采购,小到个人购买一种商品或服务,都在采购的概念范围内。因此,我们又可以将采购划分为广义的采购和狭义的采购。

广义的采购是社会采购,它是指在国民经济和社会经济活动中,各类社会主体为了生产消费或其他目的购买各种商品的活动,其中包括政府采购、教育采购、军事采购、医疗采购、消费采购等。

狭义的采购专指企业采购,是指企业为了取得经营所需的各种物质而按照一定的代价与外部进行的业务交流活动,展开讲就是企业提出采购需求、选定供应商、谈妥价格、确定交货及相关条件、签订合同并按要求收货付款的过程。我们日常所讲的“采购”,一般指的都是企业采购。

1.1.2 采购的范围

通常来讲,采购的范围即是指采购的对象或标的,涵盖了有形的产品和无形的劳务。在传统的企业采购中,产品采购是企业采购的主体。

1.有形的产品

(1)主要原材料。

俗话说,巧妇难成无米之炊,在企业的生产活动中,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是构成产品最主要的成分,是企业生产活动得以有序进行的基石。主要原材料是直接用于生产的原材料,是产品制造成本中比率最高的项目,如制造家具用的木材、生产塑料制品用的高密度聚乙烯、制造钢筋混凝构件所用的水泥、沙、石、钢材等,均是该项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没有主要原材料,产品的制造便寸步难行。因此,主要原材料是企业采购的主要对象。

(2)辅助性材料。

在产品的制造过程中,除主要原材料外所耗用的材料均属辅助性材料,简称辅料。它虽不构成产品的主要实体,但却起着有助于产品形成或有助于生产顺利进行的作用。有些辅料与产品生产直接相关,但产品制成时就已经消失,如催化剂;有些辅料虽然仍附着在产品上,但因其价值很低,也作为辅料,如制作家具所用的钉子、拉手或机械制品上的螺丝、填垫材料等。还有些辅料与产品的制造并无直接关系,只是消耗性的材料或工具,如卡尺、锉刀、钢刷等,或是产生能量所耗用的燃料,如重油、粉煤、沼气等。此外,外包材料也归属于辅料,如纸箱、塑料袋、包装绳等。辅助原材料也是企业采购中不可缺少的一类有形产品。

(3)机械设备。

机械设备是制造产品的主要工具或提供生产环境所必不可少的设施。生产产品只有材料是无法生产的,它必须有能够将材料转化成成品的机械设备以及为生产产品所必需的生产场所或环境。如生产汽车要有生产汽车的厂房、汽车组装设备、汽车检测设备等。

(4)办公用品。

任何一个生产制造类企业的运作都不可能只靠厂房和机器就能够顺利运转,无论是生产部门还是职能部门,在正常的工作中,都不可缺少办公用品。办公用品包括办公室、生产线人员在文书作业中所需的设施及任何其他杂项购置,如桌椅、文件柜、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账册、茶具、清洁用具、时钟等。

2.无形的劳务

(1)技术。

技术是能够正确操作或使用机器、设备、原料等的知识、能力、技能。只有掌握技术,才能使机器设备发挥效能,提高产品的产出率或确保优良的品质,降低材料损耗率,减少机器设备故障率,以及达到用最少的投入获取最大产出的目的。因此,技术采购不容忽视。

(2)服务。

服务在传统上并不是采购的主要对象,当前采购部门掌握的服务性开支只占企业总服务开支的一小部分,而实际上采购部门应该在服务采购中发挥主要作用,为企业获得更多的价值。因此,服务必须作为企业采购的一个重要方面加以重视。

服务采购的范围很广,包括计算机软件和硬件、广告、促销、咨询、保险、内部装修、财产管理、法律、电讯、培训、危险废弃物处理、垃圾清理、公用事业等。不同的企业对服务的需求不同,但随着采购在未来的发展,采购部门在服务采购中将充当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每个企业都要逐渐认识到这个问题,并在实践中把服务采购作为采购的重要内容。

1.1.3 采购的分类

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对采购的理解不同,依据不同的标准,对采购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

按采购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个人采购、家庭采购、企业采购、团体采购和政府采购。

按采购方式的不同,可分为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定点采购、协议供货、网上采购、采购卡采购等。

按赢利与否为标准,可分为商业采购和公共采购或政府采购。商业采购是商业领域为转售而进行的采购和储存货物,它是以赢利为目的的,如批发商、零售商的进货采购等;公共采购或政府采购是指中央或地方政府以及其他公共服务部门为提供公共服务而进行的采购,它不以转售和赢利为目的。

按企业生产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以下三类:

(1)成批标准化采购。

成批标准化采购是与库存量生产方式相适应,按照销售预测制定物料需求计划进行的采购。按库存量生产的产品通常是标准化产品,能够实现流水线生产作业,产品按一定的库存计划生产完后存放在仓库里供客户购买,能够充分满足客户随时交货的要求。它针对性强,能够实现标准化的大批量采购,采购活动相对简单,技术性要求较低但商务化比重较大。

(2)分类采购。

分类采购是采用按订单生产方式的企业,以分类方式进行的采购。按订单生产适用于企业产品种类多且产品储存成本高的企业,要求企业生产灵活迅速。企业收到客户订单后将采购在库的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立即进行加工、组装,然后提供给客户。这种方式是根据客户的订单来进行采购和生产,可以保证高质量、按时交货。按订单生产对采购要求很高,必须按不同的原材料、零部件采取不同的采购管理方式。

(3)技术性采购。

技术性采购即按订单设计生产方式的企业所进行的采购。按订单设计生产是指企业收到客户订单后首先进行产品设计,然后进行产品生产,主要适用于小批量生产、单件产品生产以及承接工程项目等。在按订单设计生产方式下,采购通常在企业收到订单并已确定设计后才开始,对采购的技术性要求较强。

1.1.4 采购的地位和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日益完善,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中国经济领域“采购”也成了热点话题,并有持续加温的态势。采购工作在商业活动中的地位显得越来越重要。

首先,采购是企业经营活动的首要环节,是商品流通的起点。企业从工农业生产部门收购产品,通过批发和零售,使产品由生产领域经过流通领域转移到消费领域,用以满足社会公众物资需要和生产需要,实现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

其次,采购是商品销售的前提,是商业部门组织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物资交流的纽带。企业通过近购远销和远购近销,采购大量适销对路的商品,为销售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繁荣了城乡经济,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可见,采购是企业经济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工作,是决定企业经营成败的关键环节。它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

(1)采购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保证经营活动顺利进行的关键。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品市场的发达和商业竞争的激化,企业只有不断扩大购销,才能提高经济效益,保证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为此,采购工作的好坏事关重大。凡是采购的商品适销对路,进货批量恰当,价廉物美,就能迅速销出去,加速资金周转,降低流通费用,增加盈利;反之,则会造成商品超储、积压,不合理占用商品资金,影响资金周转,增加费用支出,减少盈利,甚至亏本。

(2)采购为商品销售、调运、储存提供物质基础,满足社会消费需求。

采购是商品流通的首要环节,只有买好了才能卖好。采购工作做好了,才能扩大商品资源,为商品销售、调运、储存提供物质基础。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商品的需要日新月异,市场需求千变万化,商业部门通过多条渠道采购,从商品数量、花色品种、质量和价格上适应消费者多层次的需求,提高对市场物资供应的保证程度,对稳定市场、稳定物价、稳定经济有着主要的促进作用。

(3)采购有利于加强城乡经济的联系。

农村是我国最广阔的消费市场,通过采购,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巩固集体经济,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

(4)采购能够促进和引导生产,为扩大再生产创造条件。

在商品经济充分发展的今天,要保持工农业生产稳步增长,就要使产品适销对路,商品流通顺畅,资金循环加快。采购正好可以促进这些条件的形成。一方面,通过采购,市场需求信息会反馈给生产部门,引导其不断更新花色品种,提高产品质量,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另一方面,通过多条渠道采购,把产品源源不断地投放市场销售,使商品资金迅速转化为货币资金,为扩大再生产创造条件。

1.1.5 采购的一般程序

采购活动一般都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通常,采购工作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六大步骤:

(1)确定采购需求。

采购单位在进行采购之前,首先需要确定采购需求。采购单位提出采购需求时,需充分考虑市场供求状况和采购预算限额,从源头上控制盲目采购、重复采购等问题。

(2)选择和执行采购方式。

确定需求后,应根据采购对象的特点,并结合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合理选择采购方式,以便加快采购速度,节约采购资金和防范采购风险。一旦确定了采购方式,就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3)签订与履行采购合同。

选择好采购方式后,就可以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规定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供应商必须按合同的各项规定,向采购实体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单位和供应商都不得单方面修改合同条款。

(4)采购项目验收。

签订合同后,采购单位应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组织人员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对大型或技术复杂的采购项目,还应组织专家并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等部门组成专家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5)采购资金支付。

商品验收满意后,采购单位应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支付采购资金。

(6)采购资料存档与信息反馈。

采购活动结束后,采购单位应及时、真实、完整地做好采购活动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并做好本次采购活动的信息反馈工作,为今后的采购活动提供经验与借鉴。

1.2 采购舞弊

关于采购舞弊的含义,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有些人从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角度,以“利诱”定义舞弊。在他们看来,如果提交了投标书、建议书、板盘或报价的供应商或承包商,直接地或间接地提议给予、给予或同意给予采购实体的任何现任或前任雇员任何形式的酬金,或提议给予任职机会或任何其他服务和价值,就都会被认为是一种不被允许的利诱,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舞弊”。

有些人则以欺诈和腐败作为采购舞弊的代名词。他们认为,“腐败活动”是以提供、给予、收受或要求任何有价财物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或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行为;“欺诈活动”是通过歪曲事实来影响采购进程或合同的执行,使之有损于借款人,包括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在递交投标之前或之后),使投标价设定在人为制造的、非竞争性的水平上,从而剥夺了借款人从自由和公开的竞争中可获取的利益。

有些人认为,采购中的舞弊即是贿赂、敲诈和贪污。贿赂就是提供金钱或其他引诱物,以确保其活动的安全,以免受政府官员的监督。如果个人、公司、协会或其他团体主动提供钱财,这就构成行贿;如果采购人员要求他人付出金钱,这便是敲诈;如果采购人员为了接受钱财和好处或是为了寻求有权势的团体或个人作为政治后台而提供信息或签订合同,这便构成贪污。

还有一些人认为,采购舞弊即是欺诈、浪费和滥用职权。欺诈是使用诡计使一个人或某些人放弃合法权利和财产所有权的欺骗,它包括实际欺诈和建设性欺诈。若采购人员故意曲解事实,就叫做实际欺诈。建设性欺诈不是由自身利益或恶意设计引起的,而是由行动的本质所引起的。最常见的浪费是使采购效率低下,或通过资源不当利用的非故意行为,增加政府或企业的采购成本。滥用职权是指违背采购部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规则、程序和规章,损害履行计划的效果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