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新解(全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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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天地不仁

原文

天地不仁[1],以万物为刍狗[2];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天地之间,其犹橐籥(tuó yuè)[3]乎?虚而不屈[4],动而愈出。多言数[5]穷,不如守中。

注释

[1]仁:亲,偏爱。

[2]刍狗:古代祭祀用的草扎成的猪和狗;比喻轻贱无用、微不足道的东西。

[3]橐龠:古代冶炼金属时用来鼓风的风箱。

[4]屈:竭,尽。

[5]数:技艺、杂艺。

译文

天地没有仁爱之心,将万物看作“刍狗”一般,任其自生自灭;圣人没有仁爱之心,将百姓看作“刍狗”一般,任其自作自息。天地之间,不就像一个风箱吗?空虚而其中的风不可穷尽,愈动风就愈多,万物源源不断地生化而出。即使博学强记、技艺超群,也不如保持空虚的状态更合适。

老聃智慧

老子与孔子、墨子不同。孔子注重天道,大讲自然法则,而墨子则强调人的尊严,宣扬对人要有相爱之心。老子则一针见血地指出:“天地不仁,以万物为自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鱼狗。”所谓“不仁”,就是没有“偏爱”。在老子看来,自然的天地是没有人格的,所以自然天地对万物是没有仁爱之心的。圣人效法自然天地,对黎民百姓也不施仁爱,就像束草为狗,以此来作祭祀用,祭祀结束后,就将它扔掉了,谈不上什么仁爱。

老子是谈天说道的专家,善于以天道指点人道与政道,要让世间一切之道契合于天道之无为与自然。《道德经》强调,人不过是万物中的一物,所以用不着特别计较维护人的尊严,讲究人道原则。老子的目的,是用天道来与人道相对应,用天道来否定人道。

说到底,天道与人道的对立,是“无为”(自然)与“有为”(人为)的对立。《道德经》处处强调,天下之事,都要顺其自然,不可勉为其难,更不能违背自然法则。连受人崇敬的天地都要效法道,按道的规律行事,何况受自然摆布的人了。

自古以来,便有违背自然规律必要受自然惩罚的观念。如《孟子·公孙丑上》中,讲了这样一个寓言:

古代宋国有个农夫,因为担心自己田里的禾苗长得太慢,就干脆赤脚下田,将刚种下的禾苗一棵棵都拔高了一截。一直干到黄昏,他才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回到家里,并对他的儿子说:“今天我真是累极了,但却让田里的禾苗一下子都长高了。”儿子一听很好奇,于是便赶到田里去看个究竟。结果看到的景象是:田里的禾苗都聋拉着脑袋,全都枯死了。

孟子说完这个故事后,情不自禁地感叹道:“天下之不助苗长者寡矣。以为无益而舍之者,不耘苗者也;助之长者,堰苗者也。非徒无益,而又害之。”违反自然规律做事,必然不会有所成。

现实生活中,像“揠苗助长”一样违背自然法则行事的例子屡见不鲜。就拿教育孩子来说,有的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心切,在孩子刚刚学会说话的时候就为他们报各种外语班,结果孩子不但没有学会外国话,反而连中国话也不会说了。我们的父母真的应该警醒了。

道法自然,是要寻找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并不是“守株待兔”般地消极等待。如果眼看田里杂草丛生,既不锄草也不耕耘,只是口中高喊“道法自然”,同样会一事无成,自食其果。

《道德经》的语言,既神秘,又清晰,有时好像莫名其妙,有时好像一看就懂。书中一再强调任何事物的规律都是自然而然,周而复始,不会因人的意志而改变。而天道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真实存在,谁也不能否定它。

既然天道就是自然且“无为”的,那么老子为什么要提出这一组概念呢?这要从两个方面来分析。

一方面,《道德经》所说的“道”,并不是天帝,也不是神仙,即它绝不是一个有意志的创造者,这充分体现了老子的无神论思想,否定了孔子的“天命”及墨子的“天志”等观点。

另一方面,《道德经》强调自然、“无为”,指“道”能够自然地,而不是有意识地产生并推动万物成长,自然地产生万物而并不为之主宰。

在几千年的奴隶社会中,天,一直被视作人格化的神,天主宰着一切。而在《道德经》一书中,天的地位被降低到作为自然界的概念来使用。天道与人道对称,就是将自然法则与社会法则相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