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定居指南(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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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玉烛龟形酒令筹筒,龟长24.6厘米,通高34.2厘米,筒深22厘米。于1982年1月江苏丹徒丁卯桥唐代银器窖藏出土。

这是唐朝人在宴会上用来决定饮酒次序和数量的游戏工具。酒令筹筒筒身刻双线“论语玉烛”四字,筒盖以子母口与筒身扣合,盖钮与边沿银链相连。筒内装鎏金酒令银筹50根,筹上刻有楷书并鎏金的令辞,令辞上半段采自《论语》的语句,下半段是酒令的具体内容,如“乘肥马 衣轻裘 衣服鲜好 处十分”(今天打扮得最漂亮的人,要处罚他喝一整杯酒)等。

文物现收藏于镇江博物馆。照片所拍摄的是中国国家博物馆展出的复制品。

作为一个唐朝贵族大官家的女主人,要撑门面摆酒席请客,可不是光会端一堆食物上桌就能过关的。其实现在也一样,如果您家里请客,只顾摆上一道又一道山珍海味,客人们埋头狂吃相互不搭理,那气氛也好不到哪儿去,日后人们说起来对这次Party不会给什么好评价。

要活跃气氛的话,古今通例,大都得依靠“喝酒”和“劝酒”。

好啦,你的大官丈夫的同事好友们到齐,一群贵族爷们儿坐在您家宴会厅里,水果点心摆上桌,酒坛酒勺抬进场,一道道大菜依次捧入,您这个女主人现在应该开口说什么了呢?

“各位郎君吃好喝好,奴家告退……”

其实吧,这种情况发生的概率还真是挺大。因为按照儒家礼法,成年男女不同席,越是身份高贵、地位尊崇的贵族妇女,越不应该在公开场合露面。盛装出席,向男客们行个礼隔空敬一杯酒,已经算是女主人给面子了。正经来说,只有在宴请女宾(各贵族家夫人、小娘子)时,女主人才会在酒席上从头坐到尾而且掌控活动过程。

不过呢,凡事都有例外,而且在唐朝这个风气比较开放的社会里,“例外”还会悄没声地变成“常见”。良家妇女参加男性宴会,固然可能会被视为“有失身份”(原因下面再讲),也有可能被理解为主人家“不见外”,拿客人都当自家人,所以没必要让女眷回避。这其间的微妙分寸感,只有当事人双方自己体会和掌握了。

在不那么讲究礼法的阶层里,比如平民奴婢之类的,男女同席共饮就更常见了。所以无论您穿越成什么身份的唐朝人,掌握“劝酒的艺术”都是一门必不可少的技能。

回想一下您在现代社会里的见闻经历,您打算怎么劝唐朝人喝酒呢?端起杯子来先给自己满上,摇头晃脑自我感觉良好地向对方说:“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感情厚,喝不够;感情薄,喝不着;感情铁,喝出血……”

还是豪气冲天地大声嚷嚷:“一两二两漱漱口,三两四两不算酒,五两六两扶墙走,七两八两还在吼……哎哟!”

这最后一个“哎哟”,大概是哪位客人实在忍不下去,抄起什么砸了您一家伙,这样下人们就有借口一拥而上,把这个丢人现眼的主妇给拖下去了。

唐朝人劝酒有很多种方式,文雅的、欢快的、热烈的、豪迈奔放的,但是这种自言自语的粗俗劝酒歌您还是最好别拿出来献丑了。唐朝人一般用“行酒令”的方式来劝酒,这是一种非常流行时尚也非常重要的文化活动,大家都很重视,系统理论也很多。

就先说这“行酒令”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设置吧,您以为一大堆乌合之众坐一起开喝就行了?才不是呢,至少要设三个管理人员,分别叫“明府”“律录事”和“觥录事”。

“明府”通常是酒席上最有威望的人,他负责监督整个酒令活动,指挥“律录事”和“觥录事”干活。“律录事”也叫“席纠”或“酒纠”,负责宣令、行酒、判断是非对错,也就是管动嘴的;“觥录事”又叫“主罚录事”,是听席纠命令,负责跑腿上去罚酒灌酒。

注意啦,这就要说到为什么一般良家贵族妇女不应该跟一堆大男人混在一起喝酒了。因为酒席上的三名管理员当中,最重要的“律录事”,往往是由妓女——特别是“名妓”来充当的。到了唐朝后期,酒令文化鼎盛的时候,社会上专门有一批以陪酒为主兼营陪宿的女性,叫作“饮妓”,几乎所有贵族达官文人举办的大型宴会上,都要请饮妓捧场,一边喝酒行令一边拉拉小手说点黄色笑话什么的。所以在这种场合里出现的女性也经常会被一概视为特殊职业者,良家妇女自重三思。

满头珠翠的美女“席纠”往桌案边一坐,开始“宣令”,也就是决定今天咱们玩什么样的酒令。

唐朝常见的酒令,大致可以分成三种:“律令”“骰盘令”和“抛打令”,各有自己的适应人群和场合气氛。

什么叫“律令”呢?简单粗暴地解释:凡是只用动嘴说、不用动手动脚的酒令,都可以归为“律令”范畴,所以比较斯文的妇女,或者有学问、自重身份的文人学士经常行“律令”。当然,“律令”也有很多种,如拆字令、添字令、断章取义令、历日令、占相令、千字文令、一字令、征书俗语令、景物双关令、征经史令等,其间难易程度相差非常大。

给您介绍一种最简单的律令“急口令”吧,这个呢,其实就是现代的“绕口令”。唐朝人说过的绕口令有这么一句:“鸾老头脑好,好头脑鸾老。”您念几遍试试?舌头有点辛苦吧!就这么一句话,也是有来历的,据说是隋朝大将贺若弼挖苦取笑一位叫“长孙鸾”的老年大臣,老爷子头发快掉光了又口吃,所以编出这么个绕口令来戏弄人家。出自牛僧孺《玄怪录》。

在宴会上说“急口令”的规则,是大家依次复述,谁舌头绊着了说不利索,罚谁喝酒,非常简单明了。

所以您要想穿过去以后显得有文化,最低限度,多背几首绕口令。不过绕口令也得仔细想想挑着背,如果您背“板凳宽,扁担长,扁担没有板凳宽,板凳没有扁担长……”应该还问题不大,唐朝人可能知道“板凳”和“扁担”都是什么。您要是背“八百标兵奔北坡,炮兵并排北边跑”,唐朝人就只能大眼瞪小眼,让时空管理局工作人员来质问您“标兵”和“炮兵”是怎么回事了。

唐朝最流行的“律令”类型,当然是——作诗。

或者说得再宽泛点,是作各种押韵的诗、辞、曲、俗语等。大致形式是酒席上某人先“宣令”或者“发令”,确定行令的规则,而且往往自己先起个头。有一年中秋月圆夜,几位郎君在某山脚旅舍一起喝酒的时候,就有人提议“命题联句以咏秋物”。

宣令的令官先开头:“秋月圆如镜。”自己一杯酒喝下去。

下面人接口:“秋风利似刀。”喝酒完令。

再下一个:“秋云轻比絮。”喝酒一杯。

最后一个想了半天,终于对上一句“秋草细如毛”,勉强完令。如果他对不上来,就得被罚喝一大杯了。

随后继续行令,改规则为“联句咏山物”,这次的行令成果是“山树高高影”“山花寂寂香”“山天遥历历”“山水急汤汤”。

您觉得这挺困难?唉,其实在押韵系的律令里,它还算是最简单的呢,触景生情抓几个俗字凑上数就行。真正有水平的文人学者是不屑于行这种令的,人家要求有典故、有出处、严格押韵对偶,还得跟在座的人事密切相关。比如一老一少对饮行令,老者嘲笑少年:“长安轻薄儿,白马黄金羁。”两句就分别引用了贾至《春思二首》、寒山《诗三百三首》里的原句。而少年回嘴“昨日美少年,今日成老丑”,既讽刺了老者形象,也是由寒山《诗三百三首》——“自矜美少年,不信有衰老”及刘希夷《代悲白头翁》——“此翁白头真可怜,伊昔红颜美少年”的诗句原意化出来的。

总之,唐朝的知识分子们不用学数理化外语计算机,全部时间都拿来读“语文课本”学写诗写文,所以各种典故文韵张嘴就来。您这个穿越者要是赶上行这种酒令就死定了,趁早认输,自罚三大杯把自己灌醉完事。

您如果天生争强好胜、怎么也不愿意认输,倒也还有一个比较丧失节操的办法,那就是学习史湘云大小姐,在同桌酒友提议行雅令的时候,掀桌大喊一声:“这玩意儿垂头丧气闷死人了!我才不行!我要行个简便爽利的!”

前面说过了,“律令”是要求斯文的妇女或者自重身份的文人经常行的,概括来说就是一群只喜欢动嘴和动脑的懒人。如果您是那种懒得动脑但乐意活动活动身体和嗓门的人,那么推荐您来行“骰盘令”。

“骰盘令”是什么呢?简单地说就是用“掷骰子”的方式来决定谁喝酒、喝多少。这种酒令考验人的运气和手上技巧,对大脑容量要求不高。

说到骰子,您可能觉得再熟悉不过了:一个小小的正方体,六个面上分别刻有从一到六的点数,一把掷出去落定,哪个面朝上就计算哪个面的点数……没错,唐朝的“一种”骰子也是这模样,跟现代基本相同。不过,只是“一种”哦。

在唐朝最流行的三种棋类游戏:陆博、樗蒲和双陆,前两种的骰子都不是六面体。

“陆博”最古老,又叫“博”“博局戏”“六博”,这种棋的骰子叫“琼”,有十四面体的“琼”、十八面体的“琼”,甚至二十二面体的“琼”,看上去就让人眼晕得不行。不过汉朝以后“陆博”的“琼”就基本固定为五面体了,玩法相对复杂,这里不细说了。

“樗蒲”用的骰子共有五枚,称为“五木”,形状也很奇怪,大致像银杏,中间是正方形,两头是尖多面体。每只骰子都两面染黑、两面染白,有些黑面上还会雕个“犊”(小牛)图案,一些白面上则雕个“雉”(野鸡)图案。这五枚银杏状骰子可以掷出十种排列组合计数(计筹)。

“卢”:五木全黑,计为十六筹;

“雉”:两雉三黑,计为十四筹;

“犊”:两犊三白,计为十筹;

“白”:五木全白,计为八筹。

以上这四种称为“贵彩”,下面还有六种杂彩:“开” “塞” “塔” “秃”“撅”“捣”。玩樗蒲棋的时候,掷出贵彩的可以连着行棋、打掉对方的棋子自己过关。不过行酒令的时候又不一样,一般是拿两套“五木”,也就是十枚骰子一起掷,按掷出的彩数决定喝酒多少。由于大家都希望能掷出贵彩,一把出手、十枚骰子在盘碗里旋转不停的时候,大都会忍不住高喊“卢、卢、卢”或者“雉、雉、雉”,所以“呼卢喝雉”也就成了“樗蒲”甚至所有棋类游戏的代名词。

最后说大家都热爱的六面体“正常”骰子,这是唐朝最为流行的“双陆”棋戏使用的。“双陆”又叫“握槊”“长行”“婆罗塞戏”,大致汉末才从西域传入中原,后来一直流行了上千年。在唐朝,“双陆”的六面体骰子也基本固定为我们熟悉的样子:一点和四点染红色,其余点数染绿或黑。

唐朝人行酒令用这种骰子,一般是三骰同掷,掷出的贵彩有三种:“堂印”“碧油”和“酒星”。

“堂印”是指三个骰子的四点同时朝上,一片红彤彤、喜洋洋的贵气,就像宰相们议事的政事堂所用的大印一样。如果掷出了这种花色,掷骰子的人可以举杯请在座酒友们一起共饮满杯来庆贺。

“碧油”是指三个骰子的六点同时朝上,这是双陆骰中的最大点数,而且“六”谐音“绿”,所以染成绿色。这个花色也叫“浑六”,颜色和形状均与唐朝御史乘舆所用的“碧油幢”相似,是次贵彩,掷出“碧油”的人可以举酒杯随便挑选席中的三个人一起喝酒。

“酒星”则是三个一点朝上,一点都画得比较大嘛,就像星星一样,这个花色也叫“满盆星”。打出这三种贵彩的人都可以劝别人喝酒,打出别的杂花色就只能自己喝了。

怎么样,“骰盘令”简便爽利吧?不过对于天性豪放喜欢热闹的唐朝人来说,光掷骰子扯嗓子喊,运动量还不够大。真正能让大家把全身都活动起来,也把酒席气氛推向高潮的是“抛打令”。

“抛打令”,可以大致理解为类似于“击鼓传花”的一种行令方式,就是把某个东西,可能是花,可能是彩球,可能是“筹”,甚至可能是席上随便一件水果器具等,通过某种规则(不限于“击鼓”)在座上客人之间传来传去、抛来打去,最后落到谁手里,谁就要按规则作诗对偶、唱歌跳舞或者直接罚酒了。有时候连被抛打的东西都不必有,只要这个酒令能确定地从一位出席者传到另一位出席者那里就行。

在《唐朝穿越指南:长安及各地人民生活手册》的《贵族男子舞蹈文化》一节里,我们已经给您展示了一群大老爷在酒席上天魔乱舞的景象,其实那些就很可能是“抛打令”的一种结果。击鼓传花乱丢东西的激动气氛,很容易导致大家兴奋过头开始手舞足蹈。所以抛打令的具体细则就不多说了,大家领会精神就好。

以上三种只是粗略的概括,实际行起令来,还有很多额外花样,而且“律令”“骰盘令”和“抛打令”这几种还往往混合在一起行。另外,唐朝人发明创造了很多专门用来行令劝酒的有爱小器具,这些器具用起来也会增加很多欢乐情调。

比如说您参加了一场酒宴,而且被推举为“席纠”也就是“律录事”。大家问您想行个什么令啊,您正不知道怎么决定好呢,主人家鉴貌辨色,命令下人拿上一套“论语玉烛”银酒筹器这套唐代酒器于1982年元旦在江苏省丹徒县丁卯桥附近出土,被列为国宝级文物,现藏于镇江博物馆。来。

就见一具高30多厘米的华丽金银器被放到您面前的桌案上,整体形状是一只乌龟背上驮着像蜡烛的粗筒,筒里放了20~50支银酒令筹。筒壁长方框内,双勾线刻“论语玉烛”四个楷书大字。全器錾刻鱼子、缠枝卷叶、菊花、流云、龙、凤及鸿雁各种纹饰,纹饰鎏金,光彩耀目。

您试着从烛筒里抽出一根银筹签子来看,上面刻有楷书并鎏金的令辞,上半段采自《论语》的语句,下半段是酒令的具体内容。这就是用来决定饮酒规则的“酒筹”了。

这套“筹”可以衍生出多种不同用法,您呢,还是采用最简单的一种吧:直接抽,按上面写的令辞依次走。

抽筹之前,您要自己先喝一杯“令酒”,然后伸手随便拿出一根,念上面写的字:

“乘肥马,衣轻裘——衣服鲜好,处十分。”

满座哗然大笑。这上半句“乘肥马,衣轻裘”是摘取的《论语》原句,下半句则是根据文义编出来的游戏规则,“衣服鲜好”也就是今天打扮得最漂亮的人,要“处罚”他(她)喝一整杯酒。“十分”就是整杯的意思,“五分”是半杯,以此类推,最多的会让喝“四十分”也就是四杯。

在座者吵嚷一阵,公推一个爱打扮的倒霉蛋出来接受了罚酒。此人喝完以后,就轮到他来抽筹了。下人把酒器拿过去,他捋袖子拿一根出来,念:“出门如见大宾——劝主人五分。”

又是一阵欢笑,上句仍是《论语》原句,下句是要抽签者拿杯子过去“劝”今天的酒宴主人喝半杯。主人喝完,由他再抽一筹:“割鸡焉用牛刀——劝律录事七分。”

得,这是冲着您来了。没说的,端起酒杯喝上大半杯吧。接下来您再抽一根:“敏于事而慎于言——放。”

“放”的意思是这一次把大家都“放过”了,不用喝酒。那么下一个抽筹的是谁,可能就需要掷骰子决定了。就这样,筹骰叮当,笑语喧哗,夜色渐沉,而酒席上的欢笑一浪高过一浪,甚至通宵达旦至天明。

“后生可畏——少年处五分!快报年纪,今天席上谁最年少,罚他喝半杯!”

“择其善者而从之——大器四十分!谁酒量最大?罚他喝四杯!”

“学而不及,犹恐失之——自饮七分!哈哈,这个就你自作自受吧,快喝酒!”

“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恭默处七分!谁进门以来还没说过话?罚酒罚酒!”

……

* * *

此篇拓展阅读,酒筹文辞录如下:

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说)乎。上客五分。

巧言令色,鲜矣人(仁)。自饮五分。

爱众,而亲人(仁)。劝意到。

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请人伴十分。

君子不重则不威。劝官高处十分。

恭近于礼,远耻辱也。放。

敏于事而慎于言。放。

贫儿(而)无[谄],富儿(而)无娇(骄)。任劝两人。

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官上高处十分。

管仲之器小哉。放。

择不处人(仁),焉得智(知)。上下各五分。

未曾(不能)以礼让为国乎。好争令处五分。

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恭默处七分。

朋友数斯疏矣。劝主人五分。

道不行乘桴浮于海。自饮十分。

闻一[以]知十。劝玉烛录事五分。

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律事五分。

十室之邑,必有忠信。请许两人伴。

乘肥马,衣轻裘。衣服鲜好处十分。

与尔邻里乡党乎。上下各七分。

斯人也而有斯疾也。劝大户十分。

一箪食,一瓢饮。自酌五分。

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上主人五分。

择其善者而从之。大器四十分。

苟有过,人必知之。新放盏处五分。

不在其位,不谋其正(政)。录事五分。

学而(如)不及,犹恐失之。自饮七分。

子罕言利与命与人(仁)。放。

吾少也贱,固(故)多能鄙事。录事十分。

瞻之在前,忽然(焉)在后。来迟处五分。

君子居之。何漏(陋)之有。自饮十分。

后生可畏,少年处五分。

食不[厌]精。劝主人五分。

唯酒无量不及乱。大户十分。

夫人不言,言必有中。任劝意到。

(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在坐劝十分。

出门如见大宾。劝主人五分。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放。

死生有命,宝贵在天。自饮十分。

四海之内,皆为兄弟(皆兄弟也)。任劝十分。

驷不及舌。多语处十分。

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错)手足。觥录事五分。

乐然后[笑],人不[厌]其[笑]。劝意到。

军旅之事,未之学也。放。

陈力就烈(列),不能者止。放。

割鸡焉用牛刀。劝律录事七分。

天何言哉,四时行焉。在座各劝十分。

恶居下流而讪上者。末座两人各十分。

〔与阮氏《十三经注疏》本有所出入,( )内字则据阮本所改,[ ]内字则据阮本补入缺字。〕

王昆吾.唐代酒令艺术——关于敦煌舞谱、早期文人词及其文化背景的研究.上海:东方出版中心,1995

季国平.从“论语玉烛”说到唐人酒令.扬州师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