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原狼(诺贝尔文学奖大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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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为狂人而作(2)

我在思考着这些困惑了我许久的问题的同时,继续走在这潮湿的街道上。我穿过这个城市一个最宁静、古老的街区。在街道对面,有一堵古老的灰色石墙矗立在黑暗之中,一直以来我就很喜欢看着这堵墙。这石墙被一座小教堂和一个古老的医院夹在中间,总是那样显露出沧桑和自然恬静。天还没黑的时候,我经常死盯着那斑驳的墙面看。在内城,这种平静、美好、不为人所关注的墙面并不多。这儿到处都有商店、律师事务所、医生、理发师、发明家的招牌在朝你大声招呼,简直令人感到无立锥之地。这时,我又看到那古老的石墙安静地立在我面前,但好像墙上有了点什么变化。原来在石墙中央多了座漂亮的小门,门拱尖尖的。我感到困惑,怎么也想不起来究竟原来有没有这座门,或许是后来才开的?这是一座看上去很古老、历史很悠久的门,这点毋庸置疑。或许这紧紧关着的连门板都已经发黑的小门,是一家几百年前就无人光顾的修道院的入口。现在虽然修道院已经不存在了,但是这座门却仍然是荒凉古国的入口。也许这座门我曾经见过,当时可能看得没那么细,也有可能是因为给它新刷了漆,才使我注意到它。无论如何,我停下了脚步,很认真地向那边看,但我没有走过街道,因为路中间非常潮湿,路上满是泥泞。我站在人行道上朝那里望去,一切都笼罩在夜色里,门的柱子上好像编织了一个花环,或者装饰着什么别的带有色彩的东西。我睁大眼睛仔细地观察,发现门上还挂着一块明亮的牌子,牌子上好像还写着些什么字。我怎么使劲儿也看不清楚,于是就趟过污水、泥泞走了过去。我看到门框上边灰绿色旧墙上有一个闪着微光的区域,那里的彩色字母闪烁不定,若隐若现。我在想他们居然连一堵古老的墙壁都用来做霓虹灯广告了。我勉强看到几个闪来闪去的单词,这些词并不那么好认,所以,只好连蒙带猜。组成这些单词的字母出现的频率与长度都不同,暗淡而缺乏力度,转瞬之间就又灭光了。打这类广告做买卖的人可称不上是会念生意经,他也只能和我一样算是个荒原狼、倒霉蛋;为什么要在老城最黑暗的街道里用古老的墙壁做字母游戏,而且广告又偏偏闪烁在这种月黑风高、愁风惨雨、无人问津的时候?为何这些字母如此闪烁不定、转瞬即逝、喜怒无常、难以辨认?好了,我现在终于把几个词拼出来了:

“魔剧院——闲人免进!”

我去开门,用尽力气也没有把那又重又旧的门把扭动。这时,字母游戏突然结束了,它异常伤心地打住了,似乎是明白了这种游戏毫无意义。

我向后退了几步,弄得满脚都是泥污。字母不再出现,灯也熄灭了。我在泥污之中站了许久,期待着字母重新闪亮起来,结果却是徒劳。

我死心了,不再继续等待。我重回到人行道上,这时我面前湿漉漉的沥青路面上突然倒映出几个彩色的霓虹灯字母。我读道:“疯狂者专属!”

鞋里湿淋淋的,冷得难受,但我还是选择在那里继续站着多等了一会儿。霓虹灯字母没有重新出现。我伫立在那儿,心中想着,那柔和的、绚丽斑斓的、犹如鬼魅一般地在湿漉漉的墙壁上和漆黑的沥青路面上闪烁不定的谜样字母,真好看啊。就在此刻,过去的一个念头——关于金光闪闪的神迹的比喻,突然闯进我的思绪,那神迹忽然变得遥不可及、无从寻找。

我感到很冷,接着走向前去,心里满是那条闪光的轨迹,以及对那座专门为狂人开设的魔剧院的大门的渴望。就这么走着走着,我来到了集市,在这儿,所有夜间娱乐场所陈列无缺,三步一张广告画,五步一块招贴牌,对顾客们竞相献着殷勤,上面写着:女子乐队、游戏厅、电影院、舞厅,等等。不过,我并不去这些地方,那是“普通大众”的娱乐,正常人的消遣,路过这些场所的人们无不一窝蜂地涌进各类娱乐建筑的大门。虽然这样,我的哀愁却越发的重了,只因那刚才看到的闪烁不定的字母,那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诱惑。它们一直在触动着我,进入了我的灵魂,打乱了我埋藏在心底的乐章,让内心那一丝金色痕迹的薄光再次隐隐浮现。

我来到一家装饰古老而简朴的小酒馆。我第一次来到这个城市大约是二十五年前的事情了,从那时候起这个小酒馆就没有发生丝毫的变化。老板娘还是当年的那个老板娘,今天的那些酒客们依然坐在二十五年前就坐过的座位上舒适地小酌,依然用着二十五年前那种式样的酒杯饮酒。我来到这朴素的小酒馆,这儿是我躲避世俗与现实的安闲之处。虽说这类躲避与静谧地坐在南洋杉旁的楼梯上避世几乎没什么区别。在这儿我同样找不到故乡和知己,我所能找到的只是一个能容纳自己的安静角落,可以在一个舞台前观看和我有所不同的人表演的陌生节目。但是,这个安静角落也有其可贵之处:这儿没有那些涌动的人潮,没有喧嚣吆喝,没有嘈杂的音乐,只有几位面容安详的酒客无声无息地安坐在不加装饰的、风格简约的木桌旁。桌子简朴到甚至没有铺放大理石桌面,没有镶上珐琅,没有铺丝绒台布,也没有那些黄铜装饰!大家面前都放着一杯味道醇厚的老酒来度过漫漫长夜。这些酒客我都很眼熟,或许他们就是些地道的俗人,在自己家里,在他们那充满了庸气的宅子里都放置了庸俗不堪呆头呆脑的家用祭坛,祭坛后面是那可笑而知足常乐的庸俗偶像。或许他们也和我一样,是些孤僻的怪人,没了往日的理想,沦落为借酒消愁的酒徒,他们同样是荒原狼、穷棒子。他们究竟都是些干什么的,我也不清楚。思乡、失望、寻求精神安慰的需求把他们拉到这儿来。已婚者到这里追思单身时代的自由,耄耋之年的官员到这儿追思自己充满欢乐的青春时代。他们,我指的是酒馆里的所有人,都非常沉默,好酒贪杯。他们和我一样,宁可慢条斯理地自斟自饮半升阿尔萨斯酒,也不愿呆坐在剧场里看女子乐队表演。我在这里动辄可以消磨一小时时光,就算两个小时也无所谓。我在喝下一口阿尔萨斯酒之后,就忽然想起来,今天一整天我除了早餐吃了点面包之外,居然还没有吃过其他东西。说来也怪,人类什么都能吃到肚里!大概十分钟前我看了一份报纸,把一个不负责任的作者的思维通过眼睛映入我的脑海,把别人的言论在嘴里黏合着唾液大加咀嚼,将难以消化的部分再吐出来。就这样,我没心没肺地“吃了”整整一栏报纸。然后,我又吃了分量不小的牛肝,这明显是属于一头小牛的肝脏。说来也怪,我生性爱喝平和的阿尔萨斯酒,那大约是最美的佳酿了,而对烈性酒没什么兴趣,至少平常的时日不怎么喝。烈性酒通常香醇可口,有一种特别的味道,甚至因此而闻名。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纯正温和、便宜且没什么名气的家酿葡萄酒,那种酒很难喝醉,味道极佳,有一股泥土的芳香、蓝天和树木的气息。一杯阿尔萨斯酒搭配上一块面包,这就是一顿美味佳肴。不过现在,我已经一整块牛肝进了肠胃,对我这种平常吃肉不多的人来说可是一件极为难得的美妙享受,第二杯酒也已经被我斟满了。想想也奇怪,究竟是哪个绿色山谷中的性格老实的壮汉在种植葡萄,酿成葡萄酒,然后让这个世界上各个远离他们的一些失落的、默默饮酒的市民和那些愁肠百结的荒原狼从杯中吸取一滴庸气,借此获得些许短暂的快感?

算了,不去想这个,奇不奇怪是他的事情,我没必要为此操心。反正酒喝得很对口味,饮酒可以帮助自己稳定情绪,对报纸上那篇无稽之谈的文章,看后轻松一笑就了事。忽然,刚刚听到的那已经被我所忘却了的、用木管吹奏的钢琴曲的旋律又在我的耳边鸣起。那旋律好似一个渺小的折射着五颜六色光彩的,闪着光亮的肥皂泡一样,活灵活现地把整个世界映照出来,然后又轻轻地悄然破灭。要是这段美妙动听的旋律能够就这样在我的灵魂中深深扎根的话,之后再让那些色彩绚丽的花朵在我的心中绽放的话,那我岂能算是完全垮掉了呢?尽管我是迷途的动物,对周遭的环境并不理解,但我至少能听到那迷人的旋律与节拍,所以,我那庸俗不堪的生活依然有它的价值。我身上有什么东西可以为我解决难题,收听那来自天国的呼唤,在我的脑海中收藏千百幅图画:

这一张是乔托画在帕多瓦小教堂蓝色拱顶上的一群天使,在天使们身旁行走的是哈姆雷特和戴着花环的俄菲丽亚,是世界上一切不幸和悲剧的美好比喻;那一张画的是站在燃烧的气球中的基亚诺索在吹号角;还有一幅是亚提亚·施默尔茨勒手里拿着他的新帽子,婆罗浮屠将他无数的雕塑吹到空中。尽管这么多优美的形象同样也活生生地展现在无数其他人的心里,但是还有上万种其他不知名的图像和音乐居于我的脑海之中,我的内心就是它们的故乡和它们的耳目,它们只活在那里。那古旧的医院院墙是一种灰绿的颜色,由于长时间的风吹雨淋,墙面上被侵蚀得斑斑点点,看上去非常衰败、破旧,那一条条纵横交错的缝隙、一块块霉斑里好似有千百幅画——没人去理会它,没人把它纳入自己的灵魂,没人爱它,没人能感受到它那慢慢消逝的颜色的魅力。僧侣们那带有精美插图的书籍,早已被人们所忘却的一两个世纪前的德国作家的作品,所有那些破损与发霉的旧书,古老音乐巨匠的书籍和手稿,记录着乐曲的梦幻的发黄僵硬的乐谱,那些书里的声音、美妙的语言、古怪的奇谭、怀古的情思,今日有谁在聆听它们的声音?有谁心中深怀着那些书中的思想和魔力来到与这些书籍思想完全不同的另一个空间?有谁还会记得古比奥的山上那棵顽强的小柏树?那棵小柏树被山坡上滚落的一颗大石头砸成了两半,却依然没有死掉,反而又长出了新鲜细嫩的小小树冠。谁还会对那位住在二楼的辛勤劳作的家庭主妇和她的那株南洋杉另眼相看?谁会在深夜透过漂流的雾霭认出莱茵河空中浮动的白云组成的字母?

唯有荒原狼,在他那废墟一般的生活上寻觅破烂不堪的人生意义。坚忍似乎是愚蠢的事情,他拥有如疯子一般的生活,暗地里却悄悄地企图在最后迷惑的混乱中接近上帝。

老板娘正打算给我倒酒,我赶快捂住自己的杯子,起身离开。我不能继续喝下去了。那金光闪闪的痕迹又开始闪烁了,让我不要忘记永生,想到莫扎特,想到星空。我又可以呼吸一个小时,又可以生活一小时了,又能伫立在人世间而不必去忍受那些痛苦,不必心惊肉跳,不必被羞耻折磨。

我从酒馆走到了寂静的街上。街上寒风乍起,街灯被风裹挟着的雨点敲打得清脆作响,照射出一闪一闪的寒光。现在到哪儿去?要是这时候我会某种魔术的话,我一定变出个漂亮的路易·赛泽式样的小客厅,弄几个高级乐师给我弹奏几首亨德尔和莫扎特的曲子。我会别有兴致地去倾听那些音乐,就好像上帝饮佳酿那样把高贵典雅的音乐饮下去。哦,如果现在我有一位住在阁楼里的朋友,他的房间里放着小提琴,燃点着火烛,而他正坐在桌旁苦苦思考,那样多棒啊!要是有这样的一个朋友,我就会在冷冷清清的夜晚偷偷溜进他的房间,蹑手蹑脚地走上拐来拐去的楼梯,吓他一跳。然后我们会兴致勃勃地聊天,欣赏音乐,度过这万籁俱寂中的几个小时超凡脱俗的时光。过去,在那已经逝去的岁月里,我曾经多次有幸得到过这种幸福,不过随着岁月的流逝,这种感觉已经渐渐地变淡,离我远去了。此时此空间与另外的时间另外的空间之间相隔着灰暗的年代。

我反复想了一阵儿,便走上了回去的路。我将大衣领子翻得很高,用手杖在潮湿的路面上敲得哒哒响。即使我走得很慢,走到家也用不了多久,到时候我就又会出现在自己的小阁楼里——那个我所谓的小小故乡,我并不喜欢它,可是却又偏偏少它不得,因为我已经不能像昔日那般,在冬日寒夜里整晚地在野外游荡。昔日已成往事。哦,就这样吧,我不想让那些风雨、南洋杉、风湿病把我夜晚的雅兴给败坏了。虽然变不出演奏室内音乐的乐队、没处找拉小提琴的难兄难弟,但是那洁净雅致的音乐仍在我的心中回环婉转。随着呼吸的节奏我轻声细语地哼唱着,自己为自己表演。我向前一边走一边想。对了,没有室内音乐可以,没有朋友也可以,但一筹莫展地坚持寻找温暖岂不是一件可笑的事情。

孤独的本质就是无人可求。我对孤独有一种渴望,经历了这么久,我终于得到了它。孤独冷似冰,哦,没错,它同时还那样的安静,那样的辽阔无边,既冰冷又安宁,像群星璀璨的宇宙空间一般。

我路过一家舞厅,里面传来了一阵强烈的爵士乐的声音,就好像盛夏里晒出的汗味儿,令人感到又热又熏鼻子。我止住脚步暂且停了下来。我十分厌恶这类音乐,但这种音乐却又总是不知不觉地吸引我。尽管我和爵士乐之间并不契合,但比起这年头那些所谓的经典音乐来看,爵士乐起码比它们好十倍,至少它可以用奔放欢快的节奏令我的感官深受刺激,又发出一股原始且淋漓畅快的情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