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百年政治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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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百年前中国内部的情形

中国在十八世纪,是清政府文治武功极盛的时代。(乾隆帝即位于一七三六年,禅位于一七九六年,他在位的时期,正值英法争雄于欧陆和印度、北美殖民地;北美联邦共和国的成立,也是当他在位的后期;法国的大革命,起于他在位的末期。嘉庆帝时代,则为拿破仑第一称雄时代。蒸汽机的发明,在乾隆二十九年,到了嘉庆十二年,已应用它造成汽船了。)就中国的学术思想说,此时也算是放了一点光彩。清代最有名的汉学中坚人物,所谓戴、段、二王(戴震、段玉裁、王念孙及其子引之),皆会萃于此时。(戴为乾隆时举人,曾任四库全书馆纂修;段为戴之弟子,亦乾隆时进士;王念孙为乾隆时进士;引之则嘉庆时进士也。)他们治学的方法,也是一种极有科学精神的方法;可惜他们的科学精神,全用在故纸堆中,他们的工作还只能比于欧洲文艺复兴时代的工作,对于中国当时的政治及社会生活,未能发生若何的影响。其中第一个重要人物戴震,算是很能注意于实用方面(戴氏曾著有《勾股割圜记》等书),但终为旧时代所谓“王政”的观念所拘,未能突入近代自然科学的核心;戴氏的哲学理论,也很与西方边沁派的功用主义相接近,但当时一般人多只注意他的考证,罕有人注意他的哲学上的理论;因此盛极一时的所谓汉学,全没有与西方同时代新文化潮流相抵抗的效能。(咸同时代,中国人且有“天下不乱于长发贼而乱于汉学”的诬说。平心而论,谓天下乱于汉学固属诬说,谓汉学没有抵抗西方文化潮流的能力则属事实。)并且在乾隆奖励学术的用心,与其说是启道民智,毋宁说是想把优秀人士的聪明才力锢蔽于故纸堆中,帝开四库全书馆,与明太祖用八股文来锢蔽民智,差不多是同样的手段。他一面开四库全书馆,一面颁布禁书令,凡明末清初有关于满汉民族消长的著述,皆称为逆书,一律销毁;由乾隆三十九年至四十六年,销毁所谓逆书凡二十四次,被销毁之书达五百三十八种,共一万三千八百六十二部;犹恐未能禁绝,到五十三年尚严谕陆续搜禁。乾隆五十八年(即一七九三年),英国派来中国的特使马甘尼(Macartney)归述所见,说中国的科学知识远不如他国;说招待他的赵大人,看见他从衣袋中取小盒自来火擦之而燃,大为惊异;说他在热河与各大臣会见时,于欧洲各种发明物中特述氢气球一事,劝中国备置一球于北京,并劝中国宜聘用西方各种专门技师,传授各项专门学术,各大臣皆不注意他的劝告;说乾隆帝虽意气盛旺,自负心极强,诸事不欲落人后,但实际所见不远,还不及康熙帝的通达,只知道防止汉民族的活动,不知启导民智。我们看马甘尼所述,便知道当清代文教极盛的朝廷已为西方人所轻视了。

再就政治的组织上说,此时可称为名实相符的君主专制政体。中国的君主专制政体,本是从秦汉以来几千年相承不替的;不过到了清代,组织上更为完密。我们要懂得清代后期政治势力的变化,不妨在此处将清代几种主要的政府机关,略略加以分别的说明如次:

一、内阁与军机处 清代中央政府的重心,最初在内阁,到了雍正、乾隆时代,完全移于军机处。但是清代所谓内阁,与现世君主立宪国的所谓内阁,完全不同;内阁的阁员称某殿(如保和、文华、武英等)或某阁(如文渊、东阁、体仁之类)大学士,满汉各二人乃至六人不定;以外又有协办大学士、内阁学士等。大学士的职权,在清初除了接受各处章奏上之皇帝、替皇帝撰拟谕旨并批答奏牍外,还参与重要机务。经康、雍、乾三朝屡次用兵平乱,产生军机处。军机处本是专管军机秘密事情的,后来因为作军机大臣的人就是作内阁大学士的人(如乾隆时之鄂尔泰),内阁大学士的权就被军机处吸收去了。乾隆中期以后,内阁大学士,不过是赏给有功大臣一种特别荣贵的头衔罢了,他的职掌,除了谕旨奏牍的收发,几于别无所事了。军机大臣,也是没有一定的员额(起初没有满汉并立的规定,但事实上总是满人。洪杨之役以来,渐有汉人充军机大臣的),随皇帝的意旨于皇族内阁大学士或各部尚书中选充,与皇帝最亲近。他的职权,凡政务的裁决、官吏的任免黜陟、用兵时的军事方略,无不参与。但有两点最宜注意的:一、无论内阁或军机处,都没有特别独高的首长,首长就是皇帝;二、无论内阁大学士或军机大臣,都没有向各部或各省督抚直接发命令的权,向各部或各省督抚直接发命令的,只有皇帝——就是上谕或谕旨。

二、六部 清代的中央行政机关,在预备立宪以前,只有吏、礼、户、兵、刑、工六部,这是沿袭前代的旧制。各部的主要人员,从清初就定为满汉二人并立(对于重要的各部,有时特派皇族为管部大臣);各部通常的长官称尚书,次官称左右侍郎,通称曰堂官。但是有最可注意的二点:甲、六部虽为中央行政机关,对于各省的政务可以核议准驳,但各部的长官却没有向地方长官(督抚)直接发命令的权(要向督抚发命令就要以皇帝的谕旨行之);乙、尚书与侍郎,各有单独的上奏权,尚书与侍郎意见不合时,除了两方相互奏请皇帝裁决以外,别无办法。然则就中央与各省言,六部不能算作总辖全国的行政首长;就尚书与侍郎言,各部并没有统率全机关的唯一首长;无论对地方或对本机关,最后的解决,也只有问皇帝。

三、都察院 都察院是清代的总监察机关。它的主要职员有都御史一人,副都御史二人;所属有给事中二十人,监察御史四十四人;给事中监察京内官府,分为各科;监察御史监察地方官府,分为各道(给事中及监察御史总称之为科道官)。这些科道官虽然因处理事务上及地域上设有分界,但是他们的监察权在性质上并无限制;无论什么阶级的官,他们都可以参劾,无论什么性质的事,他们都可以举发或反对;大小官府的陈奏,他们固然可以指摘,就是皇帝的谕旨,他们也可以拒驳;不能上奏的小官,可由他们代奏,百姓有冤抑,也可由他们代伸:总括一句,国家政务的全部无不受他们的监察。但是有几点应该注意的:甲、这种监察权的行使,不是用都察院的机关全体去行使,是用都察院各员的官衔单独去行使,从都御史到所属各科道官,各人都有单独的参劾上奏权,并不要经过全体机关的取决;乙、这种监察官的选任,并不必要有政治或行政经验的人,也不是一种有特别保障的终身官,随时可以改任或升迁,一旦作了普通官,同样的要受他人监察,有特别权势的人可以暗中干涉他们的进退;丙、这种监察官自身的责任问题,全以皇帝一人的意旨为断,皇帝喜欢容纳直言的,对于他们的诬劾诬说,也不问他们的责任,倘若触犯了皇帝的私好偏爱,就是参劾得确实,也要受谴责。

四、各省督抚 清代的总督、巡抚,也是沿袭明代的旧制(在明初皆非常设之官,但是后来总督、巡抚的职权性质都渐次变了)。总督大约是兼辖两省(晚清的东三省总督兼辖三省),但也有单辖一省的;辖两省的所属有两个巡抚,总督初无直辖地;辖一省的则以总督兼授巡抚衔,其下不别设巡抚。原来总督、巡抚的职权本不相同,依雍正即位时的上谕说:“总监地辖两省,权兼文武,必使协和将吏,辑绥军民,乃为称职;巡抚则凡一省之事,察吏安民转漕裕饷,皆统摄之。”乾隆时修的《大清会典》上也说:“总督统辖文武,诘治军民,巡抚统理教养刑政。”但是,后来督抚的职权都有变化(变化大都起于洪杨之役,此后总督、巡抚的职权渐次无有差别)。督、抚不受内阁、军机处和六部的直接命令,上面已经说过,但是还有一点应该注意的:就是总督还兼一个右督御史衔,巡抚还兼一个右副都御史衔,都有单独的参劾权及上奏权;总督固然可以参劾巡抚,巡抚也可以参劾在他上面的总督;他们是地方的行政长官,也都是全体政务的监察官;督、抚意见不合时,也和六部的尚书和侍郎一样,除了相互奏请皇帝裁决以外,别无办法。所以在形式上督、抚仿佛有上下从属的关系,实际上还只有皇帝是高高在上的一个人。

就上面所说明的几种机关来看,我们可以得到下面两个结论:一、一切权都在皇帝手里,没有一个机关可以宰制别一个机关;二、无论甲机关与乙机关,就一个机关内部的甲人员与乙人员,都有互相监视、互相牵制的意味,要想保持权位,除非取得皇帝的信用,博得皇帝的欢心。所以说中国的君主专制政体,到了清代,组织上更为完密了。但是这种完密的君主专制的组织,须得君主是一个雄才大略的君主,方能运用如意;若遇着一个庸主,必使机关的全部失去它的重心。乾隆帝确是能运用这种机关的人,所以在乾隆时代的政治,可称为名实相符的君主专制政治。自嘉庆帝以后,“一蟹不如一蟹”,加以外力渐次侵入,于是这种最完密的君主专制政治的组织,渐有“捉襟见肘”之势了。

上面是专就政治的机关上观察。再就乾嘉时代的政治实质说,乾隆帝确是很厉精图治的,在位六十年,年纪已满八十五岁,始禅位于嘉庆帝,对于重要的政务,嘉庆帝还是须禀命而行。当乾隆帝年逾八十时,他自诩为古来罕有的皇帝,自作《御制十全记》,叙述他十全的功绩。所谓十全,就是当他在位期中,平定准噶尔两次,平定回部一次,平定金川两次,平定台湾一次,降缅甸、安南各一次,受廓尔喀之降二次,合之为十大武功。但是他的武功虽盛,终究掩盖不了他内治的弱点;他信任一个贪黩不堪的和珅达二十年,援引许多贪黩的督抚,如国泰王亶望、陈辉祖、郝硕、伍拉纳之徒,赃款累累,动辄数百万,在他尚未禅位的时候,已经屡次发生赃贿的大狱;这些赃贿案,实际都是由和珅在内隐为驱迫而成;但是乾隆帝至死不知道这些赃案的根源所在,他的监察人员也终究不敢触动到这个根源上。直到乾隆帝死后,嘉庆帝方把和珅处以死刑,抄没他的家产共计一百零九号,约值八万万两。(当时查抄其家产金额列为一百零九号,内中已估价者仅二十六号,约占金额四分之一,计银二二三八九五一六〇两,故其金额约为八万万两云。)当时人为之语曰:“和珅跌倒,嘉庆吃饱。”因为当时中国国库岁入额并不甚大(每岁不过七千万两上下),和珅二十年宰相所蓄的八万万,超过了国库岁入十年的总额。因为有这么一个贪黩的宰相在内,驱使一班贪黩的地方大吏在外搜刮,无所不至,于是民力凋敝,到嘉庆帝一即位,地方的乱事就起来了。在乾隆六十年,已有湖南、贵州红苗之变;到嘉庆元年,白莲教之乱起,蔓延及于五省,经过八九年的长时间,耗去军费二万万两,才告平定;同时,海寇蔡牵等以安南为窟穴,侵扰两广、闽、浙各处,到嘉庆十五年才平定;天理教的李文成、林清等扰乱山东直隶,至于震动畿辅官禁之地;到嘉庆末道光初,边境又有回部张格尔的乱事,官军大举征伐,经过七年的长时间,才告平定:这些乱事,大都是在乾隆后期已经酝酿潜伏着,到嘉庆时才陆续爆发的。所以,乾隆帝的十全大功,可以说就是嘉庆以后的民乱种子。

在白莲教乱当中,清朝的政治,还暴露一个大弱点,就是军备已经失了作用。清朝的所谓经制兵即常备军,原有八旗兵与绿营两种;到嘉庆时代,这两种常备军都已腐败不能作用。当嘉庆民乱,有记述当时情形者,谓:“交战时以乡勇为先锋,汉人之绿营次之,其素称骁勇绝伦之旗兵在最后,贼军亦驱难民以当锋镝,真贼在后观望;乡勇与难民交战,而官兵则与贼兵不相值。乡勇伤亡,则匿而不报,或稍得胜利,则冒为己功;然与贼会之时甚稀,惟尾追而不迎击,甚至地方村民备粮请兵,拒而不纳,常求无贼之地以驻军。军中费用之侈,骇人听闻;有建昌道石作瑞者侵渔五十万两,皆耗于延请将帅之宴饮,尝于深菁荒麓间,供一品值五两之珍馐,一席至三四十品之多;有某尚书初至营中,得贿珍珠三斛、蜀锦一万匹,他物称是……”军纪这样腐败,所以白莲教乱,延到八九年。白莲教乱的平定,并不是这种常备军打平的,乱事蔓延到无可如何的时候,采用两种政策:一、坚壁清野;二、团练乡勇。坚壁清野的政策由德楞泰建议,就是令地方市镇坚筑堡垒,不给贼以掠夺机会,待其自灭;此法初行于湖北随州,颇有效力,后乃命川、陕、豫各省仿行。团练乡勇的政策由合州知事龚景瀚建议,他因为八旗官兵不可恃,所过地方,受害甚于盗贼,故主张募集乡勇,给以武器,举办团练,既可替国家节省军费,又可灭免地方的扰害。当时有反对此说的(陕督长麟),说团练乡勇以保乡里虽未尝不可,但恐民间有兵,难免将来的纷扰危险;但终不能不采团练的政策。四川一省的乡勇,至有三十万人;到了乱事平定之后,又把乡勇的兵器收回。政府的常备军既不足以平内乱,自然更没有捍御外侮的能力,所以后来一与西方武力接触,便无不失败。这是百年前中国内部的大概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