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酒魂西行(从维熙文集④)(1)
【序】
当前,世人都叫喊活得很累,作家每日伏案写作,当属累中之累了。
也许是为了寻找一点轻松,我一转昔日沉重的文学风格,写出带一点荒诞和幽默味道的《酒魂西行》来。小说分列开来,是独立成章的短篇,组合起来则成为一部描写市井生活的长篇小说。酒魂行踪无迹,飘忽于人世舞台;因其是来无声、去无影的隐形人,人生舞台上的旮旮旯旯皆出现在酒魂的视野之中。此种切入生活的手段,给作家提供了不少自由和方便,因而大千世界中悲欢离合、人间万象的嗔喜百态,可以轻松地涉猎于酒魂的感悟之中。
此部小说曾陆续在上海《文汇月刊》、台湾《皇冠》以及南方《花城》、北京《十月》等刊物发表。台湾《书讯》曾著文评论,说此小说颇似昔日漫画家丰子恺先生画过的《五元的画》。“丰子恺先生让五元纸币走家串巷,以此窥视人生;从先生将精灵之魂附于酒液之中,实属绝妙联想”,云云。对此美誉,笔者不敢承受,笔者所以涂抹了此部小说,初衷不过是想寻找一点轻松而已。
小说全部完成之后,通读全稿时感到的不是轻松。我想,这非作家胡思乱想,而是社会生活辐射于笔锋的结果。为志此次入俗的轻松之旅,写此自序存念。
1995年3月16日于北京
【引言】
众位看官,古代哲儒早有箴言喻世:爱甚勿至痴,至痴必受害。赌徒贪财死于钱眼,蜜蜂好色醉死花丛,文人祸起笔下诗文,忠良将相殒命于谏。看官们如果觉得笔者出言无据,却看一桩桩一件件的事例:赌徒输钱而铤而走险、杀人害命而导致走向刑场者不计其数,无须笔者细言;那奸诈好色的西门庆,最终因纵欲无度,正青春时折了性命;那狂癫如济公的金圣叹,去哭那明庙干甚?为甚他不吟唱大清皇歌?结果仰天长笑断头于鬼头刀下。至于那些以拯救国家社稷于水火的改革忠良,如积极变法的商鞅,终因遭群奸谗言,而被五马分尸。
【肉贩】
一只手背上有着许多好看的小窝窝的姑娘纤手,把俺哥儿俩从“后门”拿了出来,她把俺哥儿俩捆绑在一根肉色塑料绳上,瞥了那管理仓库的老头一眼,就提着俺哥儿俩匆匆离开了这个商店的库房。
这回,俺哥儿俩算是见了天日了。俺说:“老哥,这是啥地方,咋满街跑房子?”
“老兄弟,那是汽车。”
“咋还有这么密的鸽子笼?”
“那是居民楼的阳台栏杆!”
“哟!那女的咋露出半截奶子?”
“少见多怪,那是电影广告。”
“要是有娃子上去吃口奶呢?”
“我的老兄弟,那是画上去的假奶子。”
“为啥偏去画它?”
“你为啥偏去看它?”
“嗯……嗯……俺不去看了,俺不去看了!”
“古人有云:目不斜视。”
“那你不也瞅了吗?”俺不服气。
“你问咱,咱才瞅的。”俺老哥正经八百地答道,“老兄弟,告诉你一句实话吧,这玩意儿我瞅得多了。俺原来是城市郊区凉水河边的一秆高粱穗子,每到星期六总会看见一些道貌岸然的男男女女来河边幽会。老兄弟,你是山旮旯里一棵矬子高粱,被送到俺杏花村酒厂,加温成酒曲之前,只看见过山谷间的窄窄一线天。对了,你在山洼洼的高粱地还许听见过家雀子叽喳吵架,高粱垄里野山猫闹春。要不,干啥你喊咱老哥哩!当老哥的就要比老弟懂得多。”俺算服了俺老哥了,连连说道:“老哥你说得对。”
“你知道咱这位女主人是什么人吗?”他开始考问俺。
“走后门的。”
“这还用你说!”
“她是个女人。”
“是姑娘还是媳妇?”
俺仰脖又看了看她那只白嫩的手:“像个姑娘。”
“叫你蒙对了,但是不全面。”
“为啥?”俺好生不解。
“刚才她拿塑料绳捆绑咱哥儿俩的时候,你瞅见没?她那无名指上戴着一个白金戒指。”俺老哥诡秘地和俺咬耳朵,“戒指戴在这个指头上,说明她已经订婚了;既然跟男人已经订婚了,就难保她还是个水灵货了。”
“俺听不懂你这话的意思。”
“唉!土老憨。算了,听不懂就别听了。”
“俺不是在向老哥讨教吗?”
“不说这些啦,省得你学坏!”
“俺明白了。”俺对俺老哥说,“你是说她也像野山猫一样闹过春了?”
俺老哥只是低声笑个不住,却不作答。
这下,可勾起了俺的好奇,俺不禁仰起脖子,朝那姑娘……女人……姑娘——管她是姑娘还是女人哩,反正俺瞪圆眼睛,又看了看她那只手。像挨了雷劈电打一样,俺立刻低下头来,连忙对俺老哥说:“今儿个是腊月二十三,在农村是用糖瓜祭灶的日子。虽说小年过了离大年三十不远了,可是天还是冷得吐口唾沫就成冰。老哥,这冷的天,刚才俺本想看看她的手,哪知道一仰脖却看见了白藕节似的胳膊,一直看见了她胳肢窝下的黑毛!”
俺老哥脸儿尽管板着,可是眼珠子还是向上翻了翻。他盯看了老半天,笑吟吟地对俺说:“这女人着实有点意思,外边穿着时髦的紫红色羽绒长大衣,左胳膊弯挎着玫瑰色小挎包,右手提着咱哥儿俩,高跟鞋咯噔咯噔地响,走起路来像踩着弹簧;可是羽绒大衣里边,毛衣袖口都开了线,贴身小褂不贴身。俺看,兴许是毛驴拉下来的粪蛋儿,外面光滑,里边净是些乱草末儿哩!”
“她为啥当这样的绣花枕头?”俺不懂便问。
“……”俺老哥居然叫俺给问住了,他结巴了半天才说,“大城市里有的女人,都只顾脸盘儿俏。这女人,兴许就是那号人吧!”
“俺不信。”俺说,“俺原是棵山沟沟里的红高粱。紫红的脸膛,油绿的身子,宽大的叶片。这是俺本色,何必去卖俏呢?”
“你是植物,人家是动物。”俺老哥说,“不仅仅是动物,还是万物之灵呢!再说深了,你根本不懂。”
唉!谁让俺是土坷垃里钻出来的一颗小小高粱籽呢!俺着实不懂这人世间,为啥有这些要脸蛋子光、不顾屁股沟子丑的姑娘……女人……俺老哥看俺低头不语,就开导俺说:“老兄弟,用不着你胡思乱想,她是个幺还是个六,待会儿你就清楚了。”
“那为啥?”
“你看,她不是提着咱哥儿俩上楼梯了吗?俺估摸着她把咱俩从后门弄来,深知名酒来之不易,不会轻易打开瓶儿,把咱哥儿俩喝掉。过小年离过大年还有七天时间哩,咱俩要是命大,可以把她看个底儿朝天——”
“咚”的一声,俺哥儿俩的头撞在了楼门上。疼也只好咬牙忍着,谁叫俺哥儿俩是被人家提在手上的玩意儿呢!只要她手上那根塑料绳不断裂就行了,要是嘎咔一断,俺哥儿俩的酒魂和装着俺的玻璃瓶儿,都飞向阴曹地府,俺哥儿俩在人世间的时间就太短暂了,岂不冤枉到顶了吗?
进了楼房,俺被放在一个三面木头、一面是玻璃的橱子里。俺老哥悄声告诉俺这叫酒柜。还算俺走运,透过酒柜玻璃能看见屋里的一切。迎面是铺着厚厚垫子的软炕,俺老哥纠正俺说:那叫席梦思床。席梦思床旁边的玩意儿我认识,那是个梳妆台,那姑娘……那女人……把俺哥儿俩放进酒柜后,脱去她那件羽绒大衣,就去照镜子。是北风刮的,还是脸上擦着胭脂?反正她的脸粉嘟嘟的,就像山洼石缝里开着的山桃花。她一笑,把俺都吓呆了,她两排牙是那么光亮,就像是玉米棒上刚刚灌足了浆的嫩玉米粒儿。然后,她侧过身来左看右看,像是端详她毛衣里的胸脯和紧绷在她瘦瘦裤子里的屁股蛋儿。甭说俺这个乡巴佬直眉瞪眼,就连俺那见多识广的老哥也看呆了。他语音哆嗦着,对俺低声说:“老兄弟,这妞儿的身段还真漂亮!”
我嗓子眼儿有些堵塞,只管“嗯嗯”应声。
“你猜猜她是个干啥的?”
“俺哪有那本事?!”
“兴许是个电影演员吧。”俺老哥嘬着牙花子猜测着。
“你瞅见过她演的啥电影?”
“电影看得太多,记串了。”俺老哥说,“……好像在纪录片里,她演过敦煌的飞天,或许在电视上表演过反弹琵琶的彩塑。”
“啥叫飞天?啥叫彩塑?”
“嘘——”俺老哥突然制止俺再出声。
俺一看,可连气儿也不敢喘了。因为这姑娘……这女人,对着镜子在扒下那件破毛衣,扒下毛衣又脱那件脏儿巴叽的小褂。大冬天的,她要干啥?俺正屏住气边瞅边盘算,她那白光光的膀子一闪,就走出了俺面前那扇酒柜的玻璃门。俺的心一下像从天上坠落在地上,想继续看看她去干啥。他娘的,酒柜两旁的木板,挡住了俺的眼光。俺只好耷拉下脑袋——算俺没那眼福,算俺倒霉。
老哥看俺垂头丧气,也抱怨开了:“都怨他娘的杏花村酒厂,酒瓶盖儿塞得那么紧,不然俺哥儿俩的魂儿,能从瓶塞缝里钻出去,看个究竟。”
俺顶撞俺老哥说:“你不是说‘目不斜视’吗?”
“俺跟你说实在的吧,对那广告上画的假人,俺目不斜视;对手提着咱哥儿俩进家的这个妞儿,俺两眼像挠钩一样,真想勾出她的魂儿来。看看她的魂儿,是不是也跟俺这酒魂儿这般清爽透亮。”
“老哥,你刚才真没动过凡心?”
“我不是对你说过了吗,俺过的桥,比你走的道儿都长。”
“嘘——”
这次是俺制止他再说下去。原因是这姑娘……这女人,在俺哥儿俩拌嘴的当儿,又走回到酒柜前边来了。原来她刚才是去换衣裳,此时梳妆台前的她,已然穿上了一件新毛衣。这毛衣真有点透着稀罕,毛线白得像雪,前胸后背上织着无数的黄色星星和月亮;花衬衫的领子从毛衣上口垂下来,领口处露出她鹅一样长长的白脖子。俺真是纳闷儿,这姑娘……这女人已经够俊俏的了,干啥还往脸上抹白霜?特别让俺看不惯的是,嘴唇涂得红红的像刚刚吃了西红柿。
俺对俺老哥说:“瞅!”
“像嚼过槟榔果的嘴!”
“槟榔?啥叫槟榔?”
“这玩意儿南方人爱嚼它,一嚼连牙床子都染红了!”
“你啥时候到过南方?”
“咱没去过。”
“那你咋会知道?”
“据说,咱祖老太爷去过。俺奶奶告诉过俺:学大寨的年月,到处都到大寨去讨粮食籽儿。俺祖老太爷祖籍虎头山,曾被人带到过南方。可是高粱在那儿不结籽传代,只长空秆秆;咱祖老太爷福分大,被那些打鱼人的手扔在了行垄外边,一阵十二级台风把俺祖老太爷从南方吹回了长江以北的城市市郊,我家就在那儿安家立足了。”
俺越听越觉得邪乎,问道:“那海边啥个模样?”
“没听我奶奶说起过。”俺老哥说,“可是我奶奶对俺唱过一支歌,说这歌儿是我祖老太爷留传下来的!”
“俺想听听。”
俺老哥抖抖嗓子正要开唱,那姑娘……那女人倒唱了起来:
“高高的树上结槟榔,
谁先爬上谁先尝……”
她一边唱,还一边像乡下人踩高跷一样,独自在地上跳起舞来。
“这妞儿不是演电影的,是歌舞团的演员。”俺老哥修正他的判断说,“电影演员只是盘儿亮,没有她这样的金嗓子。”
“她跳的是啥舞?”俺问。
俺老哥突然不言声了。这时,俺才听见有人叩门。俺看那姑娘……那女人,脸上顿时露出惊喜神色,对着镜子笑眯眯地看了自个儿一眼,就兴冲冲地跑去开门。俺哥儿俩情不自禁地把脖子拧成麻花,不眨眼地朝那扇绿门张望着,俺心里想:或许是送她戒指的那个未婚夫来了——那才有戏看呢!
门开了,站在门口的竟然是位老头儿。不但俺感到晦气,似乎连那姑娘……那女人脸上的喜气,也跑了个精光。她骄横地说:
“你……您……来了?”
老头儿已然满头白发,清瘦的脸上带着怒容。他没有搭理她的招呼,两眼只顾打量这间房子里的各种陈设。他盯看了好一阵子,才“笃……笃……笃”地往屋里走来。我的天,原来老者手里拄着一个龙头拐杖,每每发出拐杖和地面相撞的声音时,他身子略略向旁边一歪。俺看清了,老者不是个全须全尾的完人,而是个右腿有毛病的瘸子。俺原是山沟沟里的一棵野高粱,对面山脚就是老乡开采的小煤窑,俺看见过因为冒顶塌方砸坏了腿脚的窑黑子,他们就是这样一瘸一瘸地走路。这老头儿或许是个致残退休的老窑工吧?可是俺再一瞅那老头儿的气派,就像龙头拐杖上的龙头一样,银须直立,双目瞪圆,一走道连酒柜都簌簌乱颤,老窑工哪有这股子神气?
俺老哥虽说见识广,这当儿也成了哑巴。俺连问两声,他都没给俺个回话。俺第三次问俺老哥:“来的是个啥人?”
“还说不清楚。”
“你家奶奶告诉你嚼槟榔果的事情,俺家爷爷可告诉过俺晋察冀‘老八路’的事儿。”俺头一回向俺老哥显摆说,“瞅这老头儿的气派,或许是当年腿上挂过彩的老八路呢!”
俺老哥打了打愣,忙夸奖俺道:“在这一点上,你的眼睛可比俺这当哥哥的要毒哩!瞅那老头儿架势,像个离了休的大干部。”
瞎猫碰上了死耗子,老头儿的身份还真叫俺给蒙对了。只听那姑娘……那女人问道:“爸,您怎么找到这儿的?”
老头儿怒气冲冲地坐在沙发上:“你以为在几百万人口的城市,我就找不到你了?虽说我不在第一线了,影儿还留在那把椅子上,遇事自会有人帮忙。你就是像耗子打洞一样,钻到地里去,我也会掘地三尺把你给挖出来。”
“爸,您干吗要像‘克格勃’一样追踪我呢?”她说。
“你干吗甩了人家?”老头儿蹾了一下龙头拐杖。
“合不来。”她辩驳说,“我们刚刚订过婚,又不受什么法律约束。”
“道德法庭呢?”老头儿伸长精瘦的脖子。
“道德是人筑造的围墙。”她说,“我已经从围墙的豁口跳出去了。生活对我已经没有任何羁绊。”
“你们单位没来找你?”
“我已写了辞职书,谢别了舞台。”
老头儿惊异地皱起眉头:“你靠什么生活?”
“我……我……我靠我自己。”她甩了甩披肩的黑发。
“你解释清楚点。”老头儿用力蹾了一下龙头拐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