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弱国外交之辨
李鸿章谤满天下,始因甲午之役北洋水师覆灭,继之以外交连连失败,以“卖国贼”之罪名钉在历史耻辱柱上,为时已逾百年。而梁启超记述之逸闻中谈及李氏与洋人交涉,态度尤为轻侮,视其为市侩之徒。认为洋人既然逐利而来,我也要把握算盘,与之计较争利。这倒很像阿Q的“精神胜利法”,可为中国人的“国民性”做一注脚。
对于李氏之外交风格,西人反倒有“大手段之外交家”的赞誉,但梁启超持相反评价,称之为“小狡狯之外交家”。他认为外交手段狡狯,并不代表外交家品德恶劣;在国家间的生存竞争中,外交家只能唯利是图。李鸿章的外交手段在中国虽然算得上一流,但在世界级的外交家中并不出色,李鸿章的惯用手法是“专以联某国制某国为主”,而所谓联合,又不靠平时交往维系,不过临时挑唆而已。这种外交思想不外乎《战国策》伎俩的翻版。
梁启超的判断可谓切中要害,李鸿章式的中国外交无非承袭两千年前的纵横家故智,既昧于世界大势,又无长远坚定之立场,唯偏重于技巧末事,一味借力使力,徒以纵横捭阖为能事。作者分析李氏外交失败的教训,认为天下不存在徒靠别人就能生存的道理,西方的外交家同是殷勤地与别国联盟,但都有自己的自立之道,做到制衡他人而不受制于人。而中国外交动称联合某某国家,且不论人家是否认同,即便联合了,无异于为人奴隶任人鱼肉。李并非不知此情,但又拿不出别的办法。梁氏感叹:“内治不修,则外交实无可办之理。以中国今日之国势,虽才十倍于李鸿章者,其对外之策固不得不隐忍迁就于一时也。”
在汉语词汇中,“卖国贼”与“汉奸”似乎略有不同:前者的行为有一定的被动性,主要对其后果负责;而后者则有较强的主动性,意味着彻底地卖身投靠。中国士大夫饱读圣贤之书,无不知晓春秋大义。纵观曾国藩、李鸿章、袁世凯等晚清名臣,个个算得上一时人杰。但形势更比人强,列强环伺,兵临城下,不签字画押、割地赔款,仅仅靠玩弄战国策式外交伎俩是过不了关的。李鸿章逝世前一小时,俄国使节还来催逼他在密约上签押。
弱国确无外交,强时未必有之。梁氏“天下未有徒恃人而可以自存者”,“内治不修,则外交实无可办之理”之论,确为灼见。清代出卖的国家权益,特别是被强邻陆续侵占的国土,已是彻底交割,永无回归之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