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叙战语篇界定
3.1.1 语篇的概念
“语篇”在英语里有Text和Discourse两种说法,语篇的概念复杂,学者众说纷纭,少有统一的定义,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两种观点:一是把语篇视为大于句子层面的语言单位,它可以是一个段落、一个章节乃至一部巨著;二是把语篇看作语言在具体情境中的应用,它可长可短,长则可以是一段会话、一场辩论、一次演讲或一篇日记,短则可以是一个词或一个短语。
系统功能语法理论创始人Halliday & Hasan认为,“Text”一词在语言学里可以指任何口头或书面的、长短不限的、构成一个统一整体的段落,是使用中的语言单位,不是像小句或句子一样的语法单位,不能用长度来确定它。
语篇组织模式理论创始人Hoey给“Text”下的定义:“Text”可清晰地表示一个或多个作者和一个或多个读者之间相对独立的、有目的的互动,其中作者控制互动并生产大部分或所有的语言。
Kinneavy认为,话语既指口语也指书面语,话语可以指一首诗、某次对话、某个悲剧、某个笑话、某次讨论会、某个历史故事、某次面试、某个电视广告或某篇文章。
De Beaugrande和Dressier认为,英语的篇章Text是使用中的话语Discourse。他们认为,篇章可以定义为符合篇章七要素的一次交际事件。七要素是指衔接、连贯、目的性、可取性、信息性、情景性、互文性。其中,衔接和连贯这两个要素被认为是语篇的主要特征。
Schiffrin认为,话语可定义为超句子的任何语言单位,话语包括口语和书面语中的对白和独白。
中国古代学者也曾对“语篇”有所论述。
汉代王充的《论衡·正说》:“夫经之有篇也,犹有章句;有章句也,犹有文字也;文字有意以立句,句有数以连章,章有体以成篇,篇则章句之大者也。”
刘勰的《文心雕龙·章句》:“夫人之立言,因字而生句,积句而成章,积章而成篇。篇之彪炳,章无疵也;章之明靡,句无玷也;句之清英,字不妄也。”“寻诗人拟喻,虽断章取义,然章句在篇,如茧之抽绪,原始要终,体必麟次。启行之辞,逆萌中篇之意;绝笔之言,追媵前句之旨。故能外文绮交,内义脉注,附萼相衔,首尾一体。若辞失其朋,则羁旅而无友;事乖其次,则飘寓而不安。是以搜句忌于颠倒,裁章贵于顺序,斯固情趣之指归,文笔之同致也。”它认为语篇单位是字、句、章、篇,说明了语篇的重要性。
现代学者陈平认为,话语分析要求分析对象是从书本材料或录音材料等自然素材中选取的实际用语。而话语分析既定性又定量的分析结果则更多地表现为一种规律性,也就是注重语言使用的倾向,话语分析是一个动态过程。
廖秋忠认为,语篇是一次交际过程中使用的、完整的语言体。
胡壮麟认为,语篇是指任何不完全受句子语法约束的、在一定语境下表示完整语义的自然语言。
徐赳赳认为,话语篇章既包括口语也包括书面语。对话语篇章的准确理解,应建立在“话语篇章”这类词所出现的语境的基础之上。话语篇章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总之,语篇是言语作品,是语言实际交际过程中的产物。无论以何种形式出现,语篇都应该合乎语法、语义连贯,包括与外界在语义上和语用上的连贯,也包括语篇内在的语言上的连贯。由于是语言交际的产物,语篇必须依赖具体的语境方能存在,同时要具有明确的交际功能和目的,如传递信息、描述事件、发布命令等。由于语篇被视为高于句子层面的语义单位,其规模就不能用长短来界定。判断一个语言单位是否为语篇,应该看其是否在特定的语境中表达了应有的含义或具有实际的交际功能。语篇是有效交际的基本单位。
结合各家所言,本书将《左传》叙战语篇定义为:能完整叙述一个战争事件,大于等于一个句子的语言单位,其主题意义相对完整,一脉相承,结构有序,功能相对独立,依赖语境能完成一种可识辨的交际功能。语言单位可以长至十几个自然段落,也可短至一个自然段。
3.1.2 划分标准
根据语篇的定义,在划分《左传》叙战语篇时,要考虑形式与意义两个方面。
1.形式
Longacre认为,在任何语言中,独白篇章都有层次结构,不管在书面语或口语里都应该承认有段落这个篇章单位。因此在划分叙战语篇时,形式上是以自然段落为单位。自然段落的典型标记是另起一行,开头缩进两个字。廖秋忠认为,在句子之上篇章之间应有段落这样一个层次,需要有段落这样一个中间单位的原因是要用它来说明句子之间语义联系或功能联系疏密的不同。一般的篇章中不止两个句子或话轮,而且它们之间的语义、功能联系通常不是等距离的,需要有段落这样的单位来建立篇章层级结构。
徐赳赳进一步区分了“自然段落”和“语义段落”,认为“自然段落”和“语义段落”在形式上有以下三种关系,如图3.1所示。
图3.1 “自然段落”和“语义段落”的三种关系
A类:圆圈是自然段落(P),里面包括2~N个自然段落(S)。B类:圆圈是语义段落(S),里面包括2~N个自然段落(P)。C类:圆圈重叠,也就是自然段落(P)和语义段落(S)重叠。
《左传》叙战语篇的划分,在形式上以此为标准,起止均是结构完整的自然段落。
如下例:
(1)齐侯以诸侯之师伐晋,及高梁而还,讨晋乱也。令不及鲁,故不书。(僖公九年)
(2)二十七年春,杞桓公来朝,用夷礼,故曰子。公卑杞,杞不共也。
夏,齐孝公卒。有齐怨,不废丧纪,礼也。
秋,入杞,责无礼也。(僖公二十七年)
例1中的战争事件是僖公九年齐候率领诸侯的军队攻打晋国,到达高粱后就回国了,这是为了讨伐晋国发生的祸乱。在这段叙述中,已经交代清楚此次战争事件的各个要素:起因、人物、事实等。后文的“令不及鲁,故不书”,已经不是这次战争的要素,是对《春秋》笔法的一个解释说明,“因为命令没有到达鲁国,所以春秋没有记载”。但是因为这两句话处在同一个自然段落中,将其划为一个叙战语篇。
再如,例2中的僖公二十七年鲁师入杞事件,第一个自然段介绍了这场战争的背景,叙述了杞桓公无理的表现;第二个自然段则客观地记述了“夏,齐孝公卒”这一历史事件,并有评论;第三个自然段才记叙了这场战争“秋,入杞,责无礼也”。因此,从内容上说,第二自然段与叙战事件没有直接联系,应该排除在外,但是从段落形式的角度,我们将这三个自然段划分为一个叙战语篇。不过,《左传》叙战语篇中类似情况并不多见,绝大多数语篇段落之间都有直接的意义联系。
2.意义
《左传》一书记载的核心是“国家大事,惟祀与戎”。战争事件的记叙是其重要的内容。关于春秋时期的国际形势,清·顾栋高在《读春秋偶笔》中有精辟论述。
春秋二百四十二年,时势凡三大变。隐、桓、庄、闵之世,伯事未兴,诸侯无统,会盟不信,征伐屡兴,戎、狄、荆、楚交炽,赖齐桓出而后定,此世道之一变也。僖、文、宣、成之世,齐伯息而宋不竞,荆楚复炽,赖晋文出而后定,襄、灵、成、景嗣其业,与楚迭胜迭复,此世道之又一变也。襄、昭、定、哀之世,晋悼再伯,几轶桓、文,然实开大夫执政之渐,嗣后晋六卿,齐陈氏、鲁三家、宋向华、卫孙交政,中国政出大夫,而春秋遂夷为战国矣。
由此可知,春秋时期,战争是极其普遍的事情,战争事件是重要的记叙内容。叙战语篇,顾名思义是《左传》中记叙战争事件的语篇。那么,何为一次战争事件?确定一次战争事件的标准是什么?这些都是我们首先要考虑的问题。邓勇(邓曦泽)在武汉大学博士论文《王霸:正义与秩序——从春秋战争到普遍正义》之附录2《春秋左传战争表》中对判断一次战争的标准做过论述,现摘录如下:
(1)本表认为战争是具备如下条件的事件:①集团之间的有组织的暴力斗争;②动用军队。其中,①为必要条件;②为通常需要的并且是充分的但非必要的条件,有些大规模的民众斗争也可以视作战争。本表根据上述条件判断一场暴力斗争是否应该视作战争。
(2)本表认为一次战争是同样的交战方在同一地点进行的持续的战争。
(3)若交战双方休战后,隔一段时间再战,《春秋》或《左传》明确记载了战争发生的不同时间,或者能够据上下文推断出战争发生在不同季节或月份,则虽交战方不变,本表通常亦视作两次战争,如隐四年夏、秋,宋等国两次伐郑,则分别视作两次战争。若双方未休战,即使跨季跨年,均视作一次战争。
(4)进攻方攻(或者袭、围)被攻方,第三方营救被攻方,本表把进攻与被攻视作独立之一战,再把营救方的营救行动视作独立之一战。例如,“北戎伐齐。齐使乞师于郑。郑大子忽帅师救齐。六月,大败戎师”(《左传·桓公六年》),则分别把北戎伐齐与郑师救齐视作独立之一战。
(5)在《春秋》经传中,“围”常常表示包围而并不攻打。凡动用军队的包围,本表均视作战争。
(6)《春秋》与《左传》所记载的某些事件很难断定是否应视作战争,如弑君、政变与某些内战。对于这种模糊情况,本表另行指出。哪些事件应该作为模糊情况而予以特别指明,本表无法确立严格的、统一的标准。
(7)根据上述标准,本表对《春秋》与《左传》记载的战争做了完全统计,并按交战时间之先后统一编号,可以确定为战争的事件一共有745次,难以断定是否应该视作战争的事件大概有58次。
邓勇(邓曦泽)关于战争事件确定的标准,观点明确、操作性强,本书基本同意此观点。战争事件次数的确定也是后文确定核心事件的一个标准。需要指出的是,邓勇(邓曦泽)只是确定了《左传》中记载战争的事件次数,并未对叙战的语篇做出划分,因此在确定叙战语篇的起止段落时,也有一定的困难。比如,有的战争事件与其背景相距较远,个别战争事件的原因甚至相隔十几年,出现在不同的纪年中。有的战争事件后续内容颇多,截止段落不容易划分。不过,绝大多数叙战语篇根据定义是可以清楚划分的,我们在确定叙战语篇的起止时,应尽量选择完整地呈现一次或多次战争事件的各个要素。
试举《左传》叙战语篇的第一例说明:
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爱共叔段,欲立之。亟请于武公,公弗许。【背景】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公曰:“制,岩邑也,虢叔死焉,佗邑唯命。”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
祭仲曰:“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公子吕曰:“国不堪贰,君将若之何?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无生民心。”公曰:“无庸,将自及。”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至于廪延。子封曰:“可矣,厚将得众。”公曰:“不义不昵,厚将崩。”【原因】
大叔完、聚,缮甲、兵,具卒,乘,将袭郑,夫人将启之。公闻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京叛大叔段,段入于鄢,公伐诸鄢。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主体事件】
书曰:“郑伯克段于鄢。”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不言出奔,难之也。【评论】
遂置姜氏于城颍,而誓之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既而悔之。……公入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姜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遂为母子如初。【后续事件】
君子曰:“颍考叔,纯孝也,爱其母,施及庄公。《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其是之谓乎!”【评论】(隐公元年)
在这个读者熟知的郑伯克段于鄢战争事件中,有背景、主体事件、后续事件、评论等。确定语篇时,应尽量将该战争事件的各个要素完整地呈现。
再如:
宋文公即位三年,杀母弟须及昭公子。武氏之谋也,使戴、桓之族攻武氏于司马子伯之馆。尽逐武、穆之族。【背景】武、穆之族以曹师伐宋。【事件1】秋,宋师围曹,报武氏之乱也。【事件2】(宣公三年)
根据邓勇(邓曦泽)的标准,宣公三年“武、穆之族以曹师伐宋”是一次战争事件,“秋,宋师围曹,报武氏之乱也”是另一次战争事件。但是,这两个战争事件发生在一个自然段里,因此本书视为一个叙战语篇,包含两次战争事件。
再如:
范山言于楚子曰:“晋君少,不在诸侯,北方可图也。”【背景】楚子师于狼渊以伐郑。囚公子坚、公子龙及乐耳。【事件1】郑及楚平。
公子遂会晋赵盾、宋华耦、卫孔达、许大夫救郑,不及楚师。【事件2】卿不书,缓也,以惩不恪。【评论】(文公九年)
文公九年春发生了两次战争,楚人伐郑和晋宋等救郑。这两次战争事件虽然分别属于两个自然段,但是有因果联系,所以本书在划分时根据事件之间的关系,将其视为一个叙战语篇。
综上所述,本书根据战争事件的确定标准以及叙战语篇的定义,逐一分析《左传》全文,最终确定了740次战争事件、叙战语篇有520篇,语料字数约11万字。
《左传》叙战语篇统计情况,如表3.1所示。
表3.1 《左传》叙战语篇统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