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孔布雷之夜(2)
居心叵测的戈洛骑着马,一颠一颠地走出小山坡葱葱茏茏的三角形树林,仓皇窜向苦命的热内维埃芙·德·布拉邦[2]的古堡。这座古堡被切割了,因为玻璃灯片是椭圆形的,插在幻灯框架的内侧滑槽,弧形的边线把古堡切去了大部分。这样古堡只剩下一面墙了,墙前是一片荒原,热内维埃芙在那里冥思遐想,她系着一条蓝缎带。古堡和荒原是黄色的,其实我不看也知道是什么颜色,因为在玻璃画片未打出以前,布拉邦这个铿然有声的大名已明显地展示出这种颜色了。戈洛停马片刻,垂头丧气地听着我姨婆夸张地高声朗读解说词,他好像完全听得明白,他的举止符合解说的指示:既顺从又不失尊严;听罢,他依然一颠一颠地赶路。什么也阻挡不住他缓慢地骑行。如果幻灯移动错位了,那在窗帘上也看得见投影:戈洛照样骑马前行,遇到凸褶,人与马胖鼓鼓的,遇到褶缝,就变得瘦瘦的了。戈洛的身躯同他的坐骑一样具有神奇的本领,对付得了一切物质障碍,又对付得了一切阻挡,并且把阻挡物当作骨架,借以附身其间,哪怕是房门把手也不在话下,他立即就适应,让他的大红袍和苍白的面孔飘然而过,所向披靡,其神情总是那般高贵,那般惆怅,但面临中途被截的境地,并不显得张皇失措。
诚然,这些光彩奕奕的映画对我具有很大的吸引力,活像从古代墨洛温王朝释放出来的,把一幅幅如此古老的历史场景折射在我的周围。我无法说清这种奥秘和美妙闯入我的房间使我产生怎样的苦恼。习惯的麻醉性影响已经停止,我开始思索和领会,多么令人狼狈呀。我房间的门把手在我看来与世界上其他门把手的不同之处在于它似乎能自动打开,用不着我拧它,因为转动把手在我已是完全无意识的举动了,而如今把手却成为戈洛赖以转世的躯体了。晚饭铃声一响,我赶紧跑进餐厅,那里的大吊灯不知道戈洛和蓝胡子[3],却认识我的长辈和化成锅中菜肴的牛肉,它每天晚上光芒四射;我急忙投入妈妈的怀抱,热内维埃芙·德·布拉邦的苦难使我对母亲倍感可亲可爱,而戈洛的罪孽促使我更加严格地审视自己的良心。晚饭后,可叹哪,我不得不很快离开妈妈,她得留下跟别人聊天,每逢好天气时就在花园里闲聊,遇到坏天气,大家就在小客厅聚会。所谓大家,不包括外祖母,她觉得“在乡下闭门不出,真作孽”,所以,大雨滂沱的日子,她总跟我父亲争论不休,因为我父亲叫我躲进房间念书,不让我呆在户外。“你想让他身体健壮,精力充沛,这种做法可不行哪”,她伤心地说,“尤其这孩子特别需要增强体力和意志”。我父亲耸耸肩膀,仔细查看晴雨表,因为他喜欢气象学;这时我母亲蹑手蹑脚地尽量不打扰他,带着动了情的敬意望他,但不是凝望,唯恐看破他优越于他人的秘密。可我外祖母,她不管什么天气,即便骤雨大作,弗朗索瓦丝急忙把贵重的柳条椅搬进屋里,生怕它们被雨淋湿,而外祖母独自留在空荡荡的花园里,任凭倾盆大雨浇灌,时时撩起凌乱的灰白头发,让前额更好地吸收风雨的滋补。她说:“总算呼吸畅快了!”她还踩着泥泞小径,欢蹦乱跳地小跑起来;花园小径让新来的园丁按他的意愿修得过分对称,足见其人缺乏自然感,我父亲居然一清早就请教他天气是否会转好;我外祖母的小跑根据她内心起伏的波澜而调节;暴风雨的狂劲儿,卫生保健的威力,对我愚蠢的教育,花园的对称划一都会引起她心潮澎湃,她根本想不到让她的酱紫色裙子免受烂泥的飞溅,往往泥水溅得很高,弄得她的女仆又气又急,大伤脑筋。
每当外祖母在晚饭后到花园里跑跑跳跳,有件事可以使她回屋,就像用灯火引飞蛾准能把兜圈的外祖母及时召回来,这时小客厅灯火齐明,牌桌上已经摆好各种色酒,只听得姨婆冲她大喊:“巴蒂尔德,快来劝你丈夫别喝白兰地!”其实这是跟她闹着玩,她把这种迥然不同的精神带进我父亲的家,以致大家都跟她开玩笑,逗她着急,姨婆明知道我外祖父喝不得色酒,偏怂恿他喝上几口。我可怜的外祖母进屋后,热切请求丈夫别沾白兰地,外祖父发火,干脆一口喝个精光,外祖母心痛地走开,非常泄气,但脸上仍带着微笑,因为她心胸谦和,温存厚道,对人和善,对己从不考虑个人得失和自己的苦楚,一切和谐地交织在她的目光中,化为微微一笑,这与我们在诸多人脸上见到的正好相反,其讽刺的意味仅限于她自我解嘲,对我们大家则像用目光亲吻,她的眼睛对她所疼爱的人无不投以炽热而慈祥的光芒。姨婆故意作弄她,外祖母白费口舌恳求外祖父放下烈酒杯,由于心肠软,每每规劝无效,败下阵来,这种场面后来司空见惯了,反倒当作笑柄,大家居然站在作弄者一边,毫不迟疑地,喜眉笑眼地跟作弄者一鼻孔出气,却硬让自己相信这不是什么作弄。先前这些使我十分反感,我真想对姨婆大打出手。但听惯了“巴蒂尔德!快来劝你丈夫别喝白兰地!”也就疲沓了,我跟大家一样,像我们长大成人后那样,面对苦楚和不公,我背过脸,眼不见为净:爬上屋顶书房隔壁的小屋失声痛哭;小屋里弥漫着菖蒲味儿,窗外墙根下一棵野生黑醋栗树也飘来清香,一枝开满花的树梢还伸进半开着的窗户哩。白天从这间小屋极目眺望,可一直望到鲁森维尔松林的城堡主塔,这间小屋原来用来做比较专门和比较粗俗的用场,却很长时间成了我的避难所,或许因为它是唯一可以让我反锁的房间,每当我需要不可侵犯地独处时,我就把自己反锁在里面;读书,遐想,流泪和作乐。可叹哪,我当时不知道最让我外祖母操心的并不是她丈夫节饮忌嘴方面的小差错,而是我薄弱的意志,我身体的虚弱,家里人对我的前途的困惑,这些更为使她伤心,她在下午和晚间不停地跑动中为此牵肠挂肚,她跑来跑去,斜着脑袋仰望苍天,面颊虽然已呈褐色,皱纹纵横,由于上了年纪,有如秋天耕过的土地几乎呈淡紫色,但她的脸仍旧清灵秀气,不过出门时,面颊虽然被半遮的面纱挡住,但寒冷和忧思总是使她不由自主地流下眼泪,却又总是让它自然干去。
我上楼睡觉时,唯一的安慰是妈妈在我上床后来吻我。但她道晚安的时间太短,转身下楼太快,以致每当我听见她上楼,听见她经过双门走廊时她那挂着草编饰带的蓝色平纹细布套裙窸窸作响,我便感到一阵痛苦。这一痛苦的时刻预告下一个痛苦的时刻,届时她将离开我,她将转身下楼。因此,我竟然希望这声带来快乐的晚安来得越迟越好,只望妈妈上楼前的这段缓冲时间越长越好。有时她吻过我之后开门就走,我真想把她唤回来,对她说“再吻我一次吧”,但我知道她马上会满脸不高兴,因为她上楼来吻我,给我送来安慰的吻,是对我愁闷和烦躁的一种妥协,已经使我父亲大为光火,他认为这种仪式荒谬之极,所以她想竭力使我放弃这种需求,这种习惯,根本不想让我养成新的习惯:等她走到门口还允许我请求她再吻我一次。不过,看到她生气,片刻前她给我带来的平静就荡然无存了;她把亲情的面孔俯向我的床头,就像举着圣像牌的圣餐仪式上递给我一小块圣饼似的,我的双唇感受到她的存在和汲吸着入睡的力量。这样的晚上,妈妈不管怎么说还在我的房间呆上一会儿,已算甜蜜了,相比之下,有客人来吃晚饭,她就因此不上楼来向我道晚安了。所谓客人,平日只限于斯万先生,除了几个短暂逗留的外来客人,住在孔布雷来我们家的人几乎只有斯万先生一人,有时他作为邻居应邀来共进晚餐,不过,自从他与不适当的女人结婚后,就难得来了,因为我父母不乐意接待他的妻子,有时晚饭后,他不请自来。晚上,我们在屋前高大的栗树下,围绕铁桌子坐着,忽听得花园尽头传来铃声,不是自家人“不按铃”进门时碰响的声音:好一阵刺耳的叮当作响,叮当声所到之处,好像一路洒下源源不竭的铁冷水;而是专为外人设置的门铃声:叮当双响,这怯生生的铃声是椭圆形的和金黄色的;大家立刻面面相觑:“有人来访?会是谁呢?”其实大家明白得很,这只能是斯万先生;我姨婆提高嗓门说话,力求语调自然,为大家作了表率:她叫大家不要窃窃私语;她认为这是使来访者最不愉快的事情,好像使客人觉得大家在说他不该听到的事情;大家派我外祖母去侦察,她也总乐意找个借口到花园里多转一圈,并趁便一路上把支撑玫瑰的支架拔掉,好让玫瑰花显得更自然一些,有如母亲用手把儿子被理发师梳得过于扁平的头发拨弄得蓬松些。
我们一个个屏气凝神,等待外祖母侦察后带回的敌情,好像我们处在可能被一大批敌人围攻的境地,一时进退两难,但很快我外祖母就开腔了:“我听出是斯万的声音。”其实也只听得出他的声音,根本看不清他的脸,因为我们在花园里尽量少点灯,怕招引蚊子,斯万长着鹰钩鼻,绿眼睛,高脑门,近乎红棕的金栗色头发梳成布雷桑款式[4];我不露声色地去叫人端上果子汁;外祖母非常重视招待客人的饮料,认为果子汁不显得那么见外,对来访者反倒更加亲切。斯万先生尽管比我外祖父年轻得多,但跟他过从甚密;外祖父曾是他父亲的一位至交;他父亲为人极好,但是古怪,听说有时一点点小事儿就能使他内心冲动,改变思路。在吃饭时,我每每听到外祖父讲述斯万先生的父亲的一些轶事,千篇一律地讲有关斯万的妻子之死,说斯万曾日夜照看过妻子。当然,我外祖父好久没跟他见面了,闻讯赶往斯万家在孔布雷附近的庄园去看他;为了不让他看见入殓,外祖父成功地把痛哭流涕的斯万从灵房领走片刻。他们在大花园里走走,正好有点太阳。突然,斯万先生抓住我外祖父的胳膊,高声说道:“嗨,我的老朋友,这样的好天气,咱俩一块儿走走真叫人高兴!您瞧这些树木,这些山楂花,还有您从未对我赞扬过的池塘,您不觉得这一切很美吗?您的脸色太阴沉了。您感到微风没有,嗬,不管怎么说,生活毕竟是有意思的嘛,我亲爱的阿梅代!”突然,他又想起去世的妻子,或许觉得在这样的时刻深究怎么会情不自禁涌现快乐的心情过于复杂,他只拍了拍脑门,揉了揉眼睛,擦了擦夹鼻眼镜,这是他的习惯动作,每当脑子里出现棘手的问题,他都是这样的。从此,他不能从丧偶的痛苦中自拔,在妻子去世后只活了两年,他对我外祖父说:“真奇怪,我经常想念可怜的妻子,可一次又只能想一点儿。”因此,“像可怜的斯万老爹那样经常来一点儿”成了我外祖父的一句口头禅,谈论各种各样的事他都挂在嘴边。我一向把外祖父看作是最公正的法官,他的判决对我具有权威性,后来我本来倾向于严加谴责的过错,根据他的裁决一一宽恕了,因此,要不是外祖父接着嚷道:“怎么?他的心肠可好呢!”我很可能以为这位斯万老爹是个魔鬼哩。
他的儿子小斯万先生曾经好多年,尤其在他结婚前,常来孔布雷看望我姨婆和外祖父母;他们猜想不到斯万先生根本不再跟他家的世交来往了,他来我们家还是用斯万这个姓氏,其实在他已是一种隐匿身份了,我家的人接待他住下,完全不知道他是微行的贵人,有如守本分的旅馆老板无意之中接待了一位著名的大盗,他们哪里会晓得斯万先生是赛马俱乐部最有气派的一位会员,巴黎伯爵和威尔士亲王最好的朋友,圣日耳曼上流社会的大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