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学史:从古希腊到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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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理念或实体

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

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都认为,人只有在共同体中才能过有意义的生活;他们所说的共同体都是指希腊城邦。但是,理念论理性主义的柏拉图与批判的常识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社会观上也存在明显分歧:柏拉图以诉诸理性的要求批评实际状况;他认为政治的任务是使实际状况更接近理想的状况。相反,亚里士多德从已有国家形式入手;对他来说,理性是划分和评价已有国家形式的手段。这意味着柏拉图要在超越已有的秩序中追求崭新的秩序,而亚里士多德却是从已有秩序中寻求最好的秩序。他的思想更具现实性,因为更适合当时城邦的政治状况。

当然,这里对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思想特征概括得很简单。但仍可以说明他们的纯哲学理论和政治理论上的一些特定区别。然而,关注他们之间的区别不能抹杀他们之间也存在很多共同点的事实。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之间的传承关系与这个事实有关:亚里士多德的论证是针对柏拉图的思想而进行——就是说,亚里士多德不只是提出新的观点,他还列出种种论据来反对柏拉图的观点。我们不去评判究竟谁的思想更好,但可以说亚里士多德是对柏拉图思想的一种理性继承。例如,亚里士多德,如柏拉图一样,也批评了所谓柏拉图主义理念论。

实体和属性

根据先前的教科书诠释,柏拉图说只有理念才是真正存在的,而亚里士多德却声称独立存在的是个别事物,或用亚里士多德主义的术语说是“实体”。埃菲尔铁塔、邻居家的马、这支铅笔,都是个别事物,是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实体:它们独立存在。相反,埃菲尔铁塔的高度、邻居家马的金黄颜色、铅笔的六角形状,都是一些属性,这些属性不能独立于塔、马和铅笔存在。实体具有属性,而属性作为实体的属性才存在;离开实体,属性无法独立存在。我们看见不同的黄色物体,谈论“黄色”这个属性。同样也可以看到和谈论其他的物体和属性。但在亚里士多德看来,黄色这个属性不是独立存在的理念。它只存在于黄色的各种事物中,且因为有黄色事物的存在而存在。举例说,亚里士多德运用了如下论证:如果绿的理念是所有绿色事物共有的,那我们就有两种对立的选择:第一种选择,我们可以说绿的理念本身是绿色的,但这样绿的理念同时又成为自身的一个要素。那我们要问,难道不存在为绿色的绿的理念和个别绿色事物所共有的第三种事物吗?(我们可以对这个第三种事物再问相同的问题:这称为“第三者论证”。)第二种选择,我们可以说绿的理念不是绿色的,那这样说绿的理念为所有绿色事物所共有就没有什么意义了。同样,我们看见黑美人、秘书处、扳机和叫做其他名字的各种各样的马,并把它们称为马。这样我们就撇开了每匹个别的马的个体偶然性,只注意它们作为马的特征。它们是金色还是褐色、是瘦是胖、脾气温顺还是桀骜不驯,都不重要。在我们考虑马的本质时,这些都是非本质属性。但另外有一些属性,是马之为马的特有属性,如马是哺乳动物,有四蹄等。这些属性可称为本质属性:它们体现了马的实体的特征。根据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的这种区分,我们可以形成种的概念(a concept of species);例如马这个种的概念,就是由马的本质属性构成的。

因此,亚里士多德声称只有实体是实际存在的,属性和种只是相对存在,相对于它们存在于实体(个别事物)中或与实体相关而言。

这样,亚里士多德把理念拉回到个别事物的层次上:属性和种存在着,但只存在于个别事物中。亚里士多德的这个区分起初看来好像很简单,也很容易理解。但一旦我们仔细看的话,就变得复杂了。例如,我们会问:如果把相对存在的所有属性去除的话,那留在独立存在的具体物体中的是什么东西?

我们可以如下概要地解释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之间的关系。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认为,概念语词(属性名称,如“红”、“圆”等,和种的名称,如“马”、“人”等)指称存在的事物。但柏拉图认为,这些“事物”是藏在可感现象背后的理念:我们能正确说出,这是一张椅子,它是蓝色的;但在我们看这张椅子之前,必然已经拥有了椅子和蓝色的理念。正是这些理念使我们能看到理念所呈现的如椅子和蓝色的现象。亚里士多德则认为这些“事物”是存在于可感现象中的形式。但我们不能光从字面上理解这句话。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借助理性,我们能感知共相或形式。撇开黑美人这匹马的独特性,我能够想象马的普遍形式。我看到的是黑美人这匹马,但真正存在于黑美人“中”的马的形式只能通过对感觉和个别事物的抽象才能明确知道。

对柏拉图来说,感觉经验是不完善的知识。真正的知识在于对理念的洞见。而对理念的洞见意味着要深入到藏在感觉世界“背后”的理念世界中去。而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感觉经验更为实在。他认为,最终存在的只有个别事物(实体)。但我们能借助理性,在这些事物中抽象出普遍形式。通过抽象过程,我们认识到事物中存在的普遍形式。换句话说,相比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认为感觉经验和理性具有一种更同等的地位。在亚里士多德看来,知识起源于感觉经验。但是通过对感觉经验的反思,如对不同的马的感觉经验的反思,人们能认识到存在于个体马之中的马的形式。通过对形式的进一步反思,就有可能形成哲学的知识。我们可以说,亚里士多德把各种理论科学看成是对日常经验的程度不等的抽象:在生活世界中,我们能获得对有形事物的直接的感觉经验。物理学抽取掉个别有形事物的特殊性和偶然性:物理学研究的对象不是此时此刻的这块石头,而是作为自然物体、有一定重量和位移的石头。数学进一步抽取掉事物的物质属性,使事物只以几何形式或数学价值(数字)呈现。最后,经过再次抽象,我们达到形而上学,关注的是彻底普遍化的原则和属性。因此,可以说亚里士多德是从感觉经验通过抽象往“上”获得普遍性,相反,在某种意义上,柏拉图是从“上”往“下”朝向感觉世界,对理念的辩证洞见确定无疑(最初先获得洞见)。然后通过数学、物理学和人文科学往“下”朝向越来越可变的物体,对它们的洞见也越来越暂时和不确定(因此,对柏拉图来说,没有人出生于理念世界。我们一生中都不得不在“上”“下”[即理念世界和可感世界——译者]间徘徊,为了尽可能好地洞见到理念)。在后面涉及共相的争论中(第六章),我们还会回到柏拉图主义和亚里士多德主义之间的这一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