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精神初探:中国政治制度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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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相关文献回顾与分析

一 相关文献回顾

非常可喜的是,笔者终于在定稿之前于网上搜到了刘廼诚的一本著作,《政治建设与制度精神》该书部分内容由吴翰于2011年12月14日贴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是抗战时期土纸版的小册子,只因当前各大书店皆买不到此书,故只能依据吴翰先生的部分介绍以窥刘廼诚先生思想之一二。——笔者,该书因时至2011年12月14日才在网络上公布,是据笔者所知的第一本专门对“制度精神”这一概念进行具体深入研究的著作。此书成于民国三十年,即公历1941年,书中不仅对“制度观念”和“制度精神”两个概念进行了区分,还提出了培育制度精神的三条途径,即“提倡地方自治”、“发挥团体精神”和“扶持学生自治”等,这在很大程度上为本书的写作提供了一些重要的参考思路与方向。除此之外,其他直接提及制度精神的资料亦少之又少,现有多数资料都是将“制度”与“精神”进行了概念上的分开,或者用“制度的精神”这一术语来表述,即便如此,亦没有对这些概念进行理论的具体的分析和拓展。从规范意义上用“制度精神”这一术语来表述的当属杨毓初,杨毓初在《人文主义与宗教改革运动》中曾经提到“制度精神”这一概念,原文如下,“它们(指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都是经济变革和政治斗争的反映,斗争的矛头都是对准腐朽的封建制度,给予西欧封建制度精神支柱的罗马封建教会以沉重的打击,动摇和瓦解了封建教会在西欧的精神统治”杨毓初:《人文主义与宗教改革运动》,《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85年第4期。。作者虽然提到了“制度精神”这一术语,但并没有展开专门和深入的论述,只是提笔带过。之后,学者对“制度精神”的探讨虽也不乏研究,但或者是为了论述的需要偶尔提及,或者提及也没有进行详细的展开,都只是轻描淡写地在分析。因此,有关“制度精神”方面的直接相关的资料不是很多,然而从制度哲学这一视角对制度问题进行探讨的资料却不鲜见,因此,本书对文献的搜集多以间接相关或相近的材料为主,对这些材料的分析与把握对于我们从横向比较的维度准确理解“制度精神”有着重要的参考意义。

(一)国内的文献资料

实际上,我国对“制度精神”这一概念在内涵上的探讨古已有之,虽然名称不同,但探讨的具体内容却大体一致。这方面的研究当首推我国儒家思想的创始人孔子。《论语》作为儒家思想的经典代表作,其中对仁德、礼仪关系的探讨可以看作是对“制度精神”在内涵上的体现。孔子把仁德贯穿在维系社会与人际关系的各种礼节仪则当中,这些礼节仪则可以比作各种制度,而仁德、纲常伦理等价值要素便是使得这些礼节发挥效用的制度精神,即所谓“礼之用”与“礼之体”的划分,前者是各种制度,即“礼”的文本形式,后者是贯穿于“礼”的制度精神,是“礼”的根本与核心。这种“寓仁于礼”的“体用之别”便是我国早期对制度精神这一概念的原始探讨。到了西汉时期,由于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使得儒家思想登上了统治阶级指导思想的宝座,两千年的封建帝制既为儒家思想的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基础与平台,也为儒家思想的变化与变异提供了时空与可能,尤其是两宋理学到阳明心学的发展变迁,儒家思想对“仁”与“礼”的探讨经历了巨大的转折与变异,使得现代文学家鲁迅对我国的封建礼教得出了“吃人”的结论,笔下尽是批判与鞭挞,新文化运动更是将这种批判推向了极致,直接将“孔家店”从统治阶级的思想宝座上彻底拉下马,随后在中学与西学的碰撞与交锋中,西学占了上风,此后,我们的制度建设多是从西方借来的“舶来品”,我们更多地忙于对西方制度的形式上的借鉴与照搬,而少了一些结合自身发展实际的求实与创新。

可贵的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欣慰于自身取得伟大成就的同时,也开始对我们的制度建设进行反思与重构,在看到制度的文本价值的同时,也着重关注制度的内在精神,这方面的文献资料主要体现在以下的著作和论文等研究中:

在著作方面:

刘廼诚的《政治建设与制度精神》本部分内容皆引自吴翰《刘廼诚及其〈政治建设与制度精神〉》,中国选举与治理网,2011-12-14, http://www.chinaelections.com/。是作者应用多年所习得的政治学理论知识以及对欧洲各国尤其是英国政治生活的观察所获得的经验来分析研究中国政治建设的历史与现实问题的一本理论著作。该书篇幅不长,共102页,总字数约5万,由导言、第一章至第三章和结论三部分构成。第一章“政治制度之确立”;第二章“近代中国之政治改革运动”(其实这一章含“现代中国之政治建设”,包括“五五宪草之议定”、“地方自治之实施”和“行政效率之增进”);第三章“制度精神之培养”。刘先生在其书的最后一章明确提出制度精神培养的三条途径分别为“提倡地方自治”、“发挥团体精神”与“扶持学生自治”。该书的中心论题是制度精神之培养对于制度之真正确立及健康运行之重要性,侧重分析了制度精神培养的种种途径及其功效发挥的机理。这些宝贵的资料对本书深入研究制度精神无疑有着支撑性的作用与价值。

曹沛霖在《制度纵横谈》中多处明确提及“制度精神”这一概念,虽然没有对这一概念进行深入的阐释与分析,但其从比较的视角对中西方文化的分叉点进行了仔细的研究,在指出造成这种分叉的地缘因素、商业因素和血亲关系的同时,强调由这些因素形成的不同的制度精神成为中西文化差异的主要体现,这对我们研究制度精神的起源与发展的逻辑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辛鸣的《制度论——关于制度哲学的理论建构》一书从宏观的视角对有关制度的定义、本质、系统、功能、设计、演化、评价、价值和制度关系等多个维度进行了全面的探讨,其中对制度关系的探讨中,关于制度与道德、制度与文化、制度与利益之间的论述为我们深入认识制度的影响因素提供了丰富的素材。

潘伟杰的《宪法的理念与制度》虽然从宪法学的意义上对制度进行了分析,但是其对制度、理念与文本三者之间关系的探讨使得其中的一些观点与判断带有一定的普适性,能够为我们分析制度精神的生成条件以及相应的功能等问题提供重要的引导与借鉴。

值得一提的是钱穆的《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作者就中国汉、唐、宋、明、清五朝的政府组织、百官职权、考试监察、财经赋税、兵役义务等种种政治制度作了介绍和对比,叙述因革演变,指陈利害得失,既总括了中国历史与政治的精要大义,又点明了近现代中国人对传统文化和精神的种种误解。这对我们深入理解我国古代的制度设计与制度实施以及其中的内在逻辑变迁提供了难能可贵的历史资料。

此外,吕思勉的《吕著中国通史》、余英时的《现代儒学的回顾与展望》、刘泽华的《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修订本)》,以及以梁漱溟、马一浮、钱穆等为代表的新儒家学派的相关研究对我们全面深入了解儒家文化的历史发展以及其在当代的困境与挑战、发展与机遇等问题有着重要的参考意义,这些资料的存在为我们形塑和培育符合时代发展的制度精神发挥着重要的借鉴与指导作用。

在论文方面:

直接提及“制度精神”这一概念的有:吴翰在《制度精神培养之重要性与途径——民国政治学人刘廼诚政治思想研究》中详细介绍与分析了刘廼诚关于制度精神培养的相关路径,分别为“提倡地方自治”、“发挥团体精神”与“扶持学生自治”。具体表述为:通过大力提倡地方自治,使人民在直接、间接参加地方政治的过程中了解公共问题、关心公共福利、培养公益精神,成为富有政治经验的良好公民,从而能在正确了解政制的确立与运行的基础上真正维护政制;通过保障结社自由,促进健全团体组织之建立,让其“采行民治的方式”,发挥团体精神,提倡公共福利,形成健全舆论,使政府能及时体会社会之真正需要并采取适当的途径去实现公共福利;通过扶持学生自治,培养具有健全人格、能担当重任的年青一代。肯定学校教育在“制度精神之培养”方面负有不可推卸之责任。应该说,上述这些思想对于我们今天构建和谐稳定的政治秩序以及公正文明的制度环境有着重要的启示。

袁祖社在《制度精神:基于现代“人文理性”之优良政治伦理价值诉求》中指出,“当代中国人文理性的演进,业已由以往的纯粹话语层面进入到现实制度形态的具体操作和诉求阶段。当此人文精神的真正实践阶段,为使其应有的功能得到最大的实现,我们认为,必须将人文精神的研究提到‘制度理性’和制度精神建制的高度,这或许可以被认为是今天我们谈论人文理性的唯一合法而恰当的方式”袁祖社:《制度精神:基于现代“人文理性”之优良政治伦理价值诉求》,《思想战线》2009年第4期。。谢晓娟在《政治文化:民主政府的制度环境与制度精神》中认为,政治文化与政治制度的内在关联性使我们认识到政治文化不仅为政治制度的存在提供合法性支持,而且为民主政府的治理目标提供空间与环境,为此,需要培育与民主政府目标相吻合的政治文化,为民主政府的制度精神提供动力支持。谢晓娟:《政治文化:民主政府的制度环境与制度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8年第2期。

周淑真在《制度精神与实践价值——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制度精神与价值》中重点针对政协这一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进行了理论探讨,指出这一制度的理论价值与实践价值,为我们拓宽对制度精神的理解提供了一种视角。

(二)国外的文献资料

西方社会对制度精神的探寻可以从古希腊时期的城邦政治中找到源头。古希腊哲学的基本特性可以用“伦理”一词来概括。参见王沪宁《人与社会:两千年的探索》,载王沪宁等《从理想国到代议制政府》,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古希腊的思想家用哲学的术语提出并讨论了城邦生活中的基本问题,并探索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可能途径……对制度正义的追求是这些涓涓细流的永恒主题,……进而影响着现代西方立宪国家的制度构建及其价值取向。潘伟杰:《宪法的理念与制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88页。柏拉图对公共权力执掌者智慧的要求以及对教育的重视成为西方宪法学研究中对制度安排的智性基础关怀的渊源。同上书,第38页。他指出:“国家的总的原则是正义。……这条原则就是:每个人必须在国家里执行一种最适合他天性的职务。”[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郭斌和等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154页。每个人各司其职才能保证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用正义这个最根本的原则来统领城邦,达到我们所追求的所谓优良的生活。亚里士多德则进一步指出:“即使是最完善的法制,而且为全民所赞同,要是公民的情操尚未经习俗和教化陶冶而符合于政体的基本精神(宗旨)——要是城邦订立了平民法制,而公民缺乏平民情绪……这终究是不行的。”[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269页。可以说,古希腊时期的七贤或智者们对政治正义或者善的寻求成为他们在建构城邦制度时的主要道德依据。

之后,随着意大利学者马基雅维利的“政治无道德论”主义的兴起,西方社会对政治的研究中心发生了重大的转移,即由以道德为中心转向以权力为中心,获取权力成为政治中的头等大事,而制度精神也随之让位给了权力与利益。随着近代资本主义的产生与发展,以自由、平等、博爱为主要特征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出现,为近代社会的制度精神注入了新的活跃因素,契约关系取代了以往的身份关系,民主和自由取代了以往对权力和利益的赤裸裸的追逐,制度的设计开始注重公民的权益和自由。以霍布斯、洛克、孟德斯鸠、托克维尔等为代表的近代思想家对此都有过精湛的论述,成为我们掌握制度精神发展走向的重要历史资料。

当历史的时针迈入现代社会,政治的发展也在发生着变化,此时期政治制度的关注重心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回归,即又转移到对制度的道德追问,但不是单纯的转移,还开始关注到制度本身,即制度设计层面的具体的制度安排。其中以罗尔斯的《正义论》和新制度主义学派对政治制度的研究为主要代表。罗尔斯旨在用一种更抽象的社会契约论来替代占据主流的功利主义,用正义的原则和理念来缓解国家与个体之间的紧张关系,企图构建一个平等公平的理想社会。其中,作者谈到如果一种正义原则要想在一个社会中通行,关键就是人们能否接受并相信它,这就牵涉到道德心理学和正义感形成的问题。如果众人没有一种正义的心理氛围和文化环境,一种正义原则就不可能被接受。王沪宁:《正义论》中译本序,载[美]罗尔斯《正义论》,谢延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1年版,http://dzl.ias.fudan.edu.cn/MasterArticle.aspx? ID=4839。从罗尔斯开始,制度伦理开始成为一个专有名词得到学界的积极回应,它不仅反映了西方学术界20年来争论的主要问题,而且深刻反映了西方社会的内在矛盾。而与之密切关联的制度精神也再次得到人们的极大关注。如亨廷顿、达尔、诺思等,直至今天,有关确保制度运行、构建制度运行的良好环境的探讨始终没有停歇过,这为我们进一步研究制度精神的相关问题提供了思想基础。

值得一提的是何俊志等撰写的《新制度主义政治学译文精选》一书,该书选取了构成新制度主义的三大流派,即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历史制度主义和社会学制度主义,在对这三大流派进行理论梳理的基础上指出各自的特点与价值,这对我们认清当代新制度主义的发展脉络进而把握制度精神的时代脉搏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二 文献分析

通过对古今中外相关资料的历史梳理,我们不难发现,“制度精神”作为一个专有名词虽然是晚近以来的事情,但若追溯它的源头,则古已有之。因此,对“制度精神”相关内容方面的探讨可以说是非常之多的,只不过这种研究是不成系统的、碎片化的、缺少系统的梳理与分析。可以说,真正明确提出这一概念并对这一概念进行相关的理论建构还属于当前研究的空白地带,这就使得有关“制度精神”的研究存在以下一些不足:

第一,理论体系有待建构与完善。

实际上,有关制度的道德追问的研究资料还是浩如烟海的,然而,制度精神与制度的道德并不完全相等,这就使得制度精神与制度伦理、制度文明等相关概念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那么,制度精神到底研究什么?制度精神的内涵和外延如何界定?如何培育符合社会发展与时代需要的制度精神?等等,这些理论问题的存在使得制度精神自身这一理论体系的构建成为必要和可能,这也是本书研究的重点与核心所在。

第二,研究方法有待丰富和多元。

梁启超言:“凡欲一种学术发达,其第一要件,在先有精良之研究法。”梁启超:《梁启超史学论著三种》,香港三联书店1980年版,第208页。况且,我们深知,学术繁荣和方法论的创新与发展密切相关。在所有研究的领域,理解实质必须掌握方法论这个规则是不应当被颠倒的,但也不应当赞同以个别的方法指导人们对所有问题的理解。研究方法多元是学术研究展开的本质要求,研究方法多元是学术研究生命力的充分体现。杨建党:《领袖权威与制度成长——毛泽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思想与实践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复旦大学,2008年。当今,随着自然科学领域和社会科学领域不断推陈出新的成果与创新,使得各学科、各领域涌现出了丰富多元且行之有效的研究方法,诸如新制度主义研究方法、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范式、结构主义的逻辑理路、比较研究的横纵对比,等等。这些研究方法都会不同程度地出现在本书的研究过程当中,尤其是比较研究的方法、历史分析的方法以及理论的梳理与创新都将成为本书对制度精神进行深入研究所不可或缺的方法。

第三,研究深度有待加强和提高。

实际上,研究方法的不完善就必然带有研究深度不理想的现实倾向,当前,学术界对制度精神的理论与实践的探讨都存在深度不够的现状,从笔者所掌握的相对有限的研究成果来看,这种现状往往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理论研究的零星与散乱。对制度精神的理论研究虽然不是没有,但多比较零星和散乱,如曹沛霖在《制度纵横谈》中通过比较的方法介绍并阐释了各国的政治制度,其中有几处为了分析的目的而零星地提及“制度精神”这一词语,但没有做任何进一步的解释与说明。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其他相关著作或文章中,如曹沛霖在《比较政治制度》中谈到托克维尔论及墨西哥引用美国的联邦宪法最终失败的例子来说明制度精神的重要性,遗憾的是,也没有具体展开来谈。周淑真在讲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制度的理论价值时,指出它所具有的制度精神应包括人民主权原则、法治原则、分权与制衡原则和代议制原则,但并没有展开论述什么是制度精神。周淑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制度精神与价值》,《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7年第5期。中山大学教授任剑涛使用过“制度化精神”这一概念,他认为法治政府就是建立在制度化基础上的政府,制度化的精神就是法治政府的精神。任剑涛:《法治政府的制度化精神》,《南方日报》2004年5月12日。潘伟杰在《宪法的理念与制度》中,也曾提及“制度安排及其所体现的制度精神代表了政治社会的基本秩序和取向”潘伟杰:《宪法的理念与制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15页。。同样是从浅层意义上来笼统涉及这个概念的,他们的研究多数只是为了论述的需要偶尔在文中某处提及,并未系统深入地进行阐述。

二是比较研究中的横向与纵向的研究缺乏。所谓横向研究便是对制度精神与其相近概念进行区别与比较的研究,诸如制度伦理、制度文明等重要理论概念,对这些概念的梳理与比较将有助于廓清制度精神的研究领域与存在边界,同时确立制度精神自身作为理论体系在学术研究中的地位与作用;而纵向研究则是从历史的维度对制度精神的发展脉络与内在逻辑进行历史的探寻与比照,而这方面的研究恰是比较弱的。因此,我们需要站在横向和纵向的视角对制度精神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与考察。

三是对实践研究的重视程度略显不足。制度精神虽然是从制度的哲学维度来进行考察,但是只有将这一精神转化为实践才能看到制度精神的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然而将制度精神从制度的实践层面来进行考察的研究并不是很多,如何结合现实中的具体制度来真实再现与说明制度精神的存在意义与价值,对制度精神这一理论的发展与完善无疑有着重要的基础作用。

总之,制度精神在对制度自身的运行与实效过程中扮演着无可替代的角色,这也就使得对制度精神的研究成为必要与可能。同时,也因其有着如此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使得本书的研究在弥补一种相对的理论空白的同时,也为制度体系的整体构建发挥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