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两《唐书》的刊校
《旧唐书》修成后,何时刊刻,印本有几种,学术界认识不一,加之《新唐书》面世后,《旧唐书》少有流通,因此清代以前《旧唐书》的刻本流传至今的只有南宋绍兴年间浙东路茶盐司刻本 ( 又称越刻本,今残存69卷,现藏中国国家图书馆) 和明嘉靖十八年 (1539) 闻人诠刻本。相比之下,《新唐书》虽晚出,但其历宋、元、明、清四朝,一直居于正史的地位,因此宋代以来的刻本远远多于《旧唐书》,流传至今较有名的南宋刻本有十四行残本、越刻本的元补版印残本、十六行残本及建阳书坊魏仲立刻残本,此外尚有元刻本、明成化南监刻本、明万历北京国子监刻二十一史本、明毛晋汲古阁刻十七史本等。有清一代,不仅恢复了《旧唐书》的正史地位,还重新校勘、刊刻两《唐书》,使之更为通行易得,不失为清儒整理唐代文献的主要成就之一。
一 武英殿本
被称为人类“文明之母”的雕版印刷术发展至清代,技术高度成熟,使用更加普遍,加之清代前期帝王“右文弘道”,普遍重视文化事业,整理刊刻古代文献达到前所未有的高潮。就两《唐书》而言,清代以前,《新唐书》刻本较多,比较流行,而《旧唐书》不但刻本少,流传亦不广。清乾隆四年 (1739) 校刻正史,重新认识新、旧《唐书》的作用及价值,当时学者一改长期以来《新唐书》优于《旧唐书》的观点,普遍认为新、旧《唐书》“互有短长”,不宜偏废而当并行于世。因此在二十一史的基础上增入《旧唐书》,与《新唐书》并列,重新恢复了《旧唐书》的正史地位。这就是所谓的“武英殿本”,加上《明史》共二十三史,乾隆四十九年 (1784) 又增刻辑本《旧五代史》,成为殿本二十四史。
乾隆年间校刻二十四史,刊刻与校勘同步进行,除《明史》外每部正史都附有考证。在刊刻伊始,沈德潜即奉命担任新、旧《唐书》的总校官,奉敕校勘两《唐书》,所成校勘记附于每卷之末。参与校刻《旧唐书》的有陈浩、陆宗楷、叶酉、卢明楷、杨茂迁等人,参与校勘《新唐书》的有陈浩、林蒲封、孙人龙、叶酉、王济师、龚元朱等人。在殿本《旧唐书》的考证跋语中,沈德潜谓校刻《旧唐书》以闻人诠本为底本,由于闻人本“志多缺略,表全散轶,且纪、志中多前后讹舛之文”,因此又用《新唐书》作校本,“核其异同”。此外又征引《通鉴纲目》“以审其裁制”,广采《通典》、《通志》、《文献通考》及《文苑英华》、《唐文粹》等书“以广其参订”,同时还参考了沈炳震的《唐书合钞》。在校勘过程中,“参错者更之,谬误者正之,其辞义可疑而无从证据者,俱仍原文,凡以存阙疑阙文之意也”。沈氏自谓其“搜罗未备,挂漏良多”,又成考证若干条分附于每卷之末。因沈德潜系文人,缺乏史识,对《旧唐书》的正文“往往据他书随便改窜,若干地方失去了《旧唐书》本来的面貌,实在不如闻人本”; “所附考证也只能引用一些《新旧唐书合钞》的陈说,敷衍塞责,很少自己的心得”。
殿本《新唐书》则系用北监本重刻,沈德潜谓校勘时曾详加审阅,“合之《旧书》以辨其异同,质之‘三通’以核其典实,余如唐人文集及《唐文粹》诸种加参考焉”。“中间审指归,正讹谬,指漏略,各有依据,不敢师心。其他文义可疑,无由证辨,同于夏五、郭公者,姑从阙疑,犹之校勘《旧书》之例也”。黄永年先生认为,此次校刻《新唐书》,所用北监本本来就不算是好本子,加之“所附考证也出于沈德潜等人之手,和《旧唐书》考证一样不甚高明”。
殿本两《唐书》虽颇受后人讥评,但自从乾隆四年 (1739) 校刻二十三史之后,四十九年 (1784) 又增刻辑本《旧五代史》,成为殿本二十四史,是清代最为通行易得的正史刻本。殿本的翻刻本、影印本甚多,常见的有咸丰时广州陈氏覆刻本、光绪时成都书局覆刻本、光绪时同文书局、五洲同文书局两种影印本、图书集成局扁铅字排印本、竹简斋剪贴影印本等。殿本的刊刻与不断翻刻重印,使得两《唐书》广为流传,为清代学者阅读和研治两《唐书》提供了便利条件。
二 《旧唐书》惧盈斋刻本
时至清代,可见的《旧唐书》刻本有闻人本、殿本、阁本 ( 即四库本),虽仍少于《新唐书》,但基本上改变了清代以前《旧唐书》久无刻本的局面。然而闻人本刻版亡佚已久,“其书尤为难觅”;殿本《旧唐书》属二十四部正史之一,“坊肆间罕有单行者,寒素之家,购求匪易”;阁本仅缮写七部而未曾刻印,读者“艰于传钞”,因此对于清人来说,要研读《旧唐书》亦非易事。鉴于这种情况,喜好镌刻古籍的甘泉人岑建功在友人梅植之的鼓励下,以个人之力承担起重刻《旧唐书》的重任,由当时著名学者刘文淇主持,并延请沈龄、殷燠、凌镛、黄春熙诸人分任校字之事,“全书字句,悉以殿本为主,其间有刊刻小讹,为人所共知者,即随笔改正,外此则不敢妄改”。“至于行款书式,则仿照汲古阁史书,盖毛氏所刻十七史,久已风行海内,而《唐书》有新无旧,故特补其所未备也”。此即道光二十年 (1840) 扬州岑氏惧盈斋刻本。
清代所刻两《唐书》虽多,但各种版本均源于武英殿刻本,道光二十年扬州岑建功惧盈斋重新校刻《旧唐书》,虽然弥补了《旧唐书》刻本少的不足,但此次校刻,仍然以武英殿本为底本,仿“汲古阁”十七史版式重刻,“大概由于殿本是官书的缘故,其实用闻人本重刻才对,这是岑本的最大缺点”。值得肯定的是此次重刻《旧唐书》,亦经过了相当精审的校勘,附于此本《旧唐书》后之校勘记,是刘文淇等用闻人本和其他史料与殿本对校的成果,“远胜殿本沈德潜的考证”。盖缘于此,新中国成立后中华书局点校《旧唐书》即以此本为底本,参校众本整理而成。
三 《旧唐书校勘记》
岑建功在校刻《旧唐书》时,延请罗士琳、刘文淇、刘毓松、陈立等人“校对各本,讨论群籍”,撰成《旧唐书校勘记》66卷。此次校勘,以殿本《旧唐书》为底本,除用《新唐书》对校外,还用《旧唐书》之闻人本、沈炳震《唐书合钞》、丁小鹤《唐书合钞补正》及张登封《旧唐书考证》(稿本) 等参校异同,亦即阮元所言“凡殿本、阁本之与闻本异者,一一胪列,并登载其考证;而沈氏《新旧合钞》所辨析者,亦附见焉”。罗士琳等校勘《旧唐书》所征引文献主要以宋代成书并引用过《旧唐书》的文献为主,即罗士琳在《凡例》中所言,“是书之例,以宋人所引《旧唐书》为主,或据刘昫所本之书详为考证,不沾沾于新、旧《书》之异同”。关于此点,岑建功在《序》中说得很清楚:
诚以《旧唐书》自越州本、影钞本外别无流传之宋本也,然如司马温公《通鉴》所载唐事皆据旧史,《考异》中所引之《旧唐书》则真刘氏之《旧唐书》也。周益公校刻《文苑英华》所引之《旧唐书》亦然。又如吴淑《事类赋》、乐史《太平寰宇记》以及《太平御览》皆在欧、宋未修《唐书》以前,诸书所引之《唐书》亦皆《旧唐书》也。《册府元龟》亦在未修《唐书》以前,其书虽不著书名,而皆据正史,书中所载唐事亦必有《旧唐书》,此皆《校勘记》中所当引证者也。
以上各类文献所引用之《唐书》虽在《新唐书》成书之前,但其所引未必即是刘昫之《旧唐书》,也有可能是唐吴兢、韦述、柳芳、令狐峘等人预修之《唐书》以及唐朝历代之《实录》。虽然如此,但岑建功认为,“韦述《唐书》固刘氏所据以为本者也,以其所本之书校其所撰之书,不仅于以新史校旧史矣”。此外,《旧唐书校勘记》引用的文献还有《唐六典》、《唐会要》、《通典》、《文献通考》、《廿二史考异》、《十七史商榷》、《陔余丛考》、《新旧唐书互证》等,“凡有资于考订者,莫不采录”。
黄永年先生认为,罗士琳《旧唐书校勘记》“用闻人本和其他史料校殿本,远胜殿本沈德潜的考证”。事实也的确如此,岑建功撰《旧唐书校勘记》时,态度十分审慎,其校勘也,“可从者从之,其有详略互异,字句迥殊者,则谨载之而不敢遽断,以待后人之采择,抑亦可谓详慎矣”。同时,《旧唐书校勘记》征引文献之广博,去取之谨严,也体现了作者的学识和功力。其引用文献不仅注明出处,还详注卷数,更为清代其他学者所不及。正如《凡例》所言:“凡引《太平御览》、《册府元龟》、《文苑英华》、《通鉴》等书,皆著明卷数。亦有不著卷数者,如本纪、列传所载事迹与《通鉴》所载皆有年代可考者,易于检查,不复一一尽载卷数。”在清人著述征引文献时普遍不注卷数的情况下,《旧唐书校勘记》特立独行,为后人查检核对提供了方便,体现了作者严谨的治学态度。
然翻检其书,岑建功所言“字句迥殊者,则谨载之而不敢遽断”并不尽然,其断定正误及以案语的形式出现的考证在文中时有所及。如卷39《周允元》: “累转左肃政:沈本‘政’下有‘台’字,是。”卷44《李正己》: “洽攻破其城外:沈本‘城外’作‘外城’是也。”“洧,正己从父兄也:《御览》有云李洧从父兄正己死。按:《李纳传》纳从叔父洧以徐州归顺,则洧为正己弟明矣,今本误。”
四 叶万《旧唐书》校本
叶万字石君,号潜夫,江苏吴县人,清初著名藏书家,一生嗜好藏书与校书,其所藏之书多以善本校正,且校对精严,一丝不苟,校本《旧唐书》即是叶万留下的一个极为珍贵的校本,今藏湖南省图书馆。笔者无缘见叶万《旧唐书》校本之全貌,据武秀成所见,知此校本系用闻人本作底本,用至乐楼抄宋本对校,“采用的是‘死校法’,即不论文字正误,皆逐一记于闻人本上。其所校异文一般用朱笔直接书于底本文字之上(覆盖于底本文字上),少量的书于所校之字旁。若异文仅有偏旁的差异,则直接在底本文字上做偏旁部首的增删改易。若叶氏以为异文为误字,则于字旁标识‘∟',若为底本所脱或所无之字,则于相应插入的字旁标上‘\';若为抄本所无之字,则于底本上画‘〇';若抄本此处缺字若干,则于此处标识若干‘□’号;若抄本与底本文字互倒,则以‘S’表示。”“叶氏所校抄本异文,皆书于底本文字上或行间,个别处有脱文较多者,因行间不便书写,便记于天头。其它天头上的异文,则为叶石君理校的文字,此类数量不多,不得与书于版框内的异文相混淆。天头上还有一些文字并不是校语,而是批语,如补注传主的字号等”。“叶氏对校,极为精细,凡同一异文,不论其是否屡屡重复出现,如‘丙’作‘景’、‘已’作‘以’等,皆一一不惮其烦,标注清楚,此足以说明叶氏校勘之严谨细密。可以相信,叶校本是非常忠实地保存了至乐楼抄宋本文字上的原貌”。
武秀成通过对叶万校本的研究,认为其“虽然讹误甚多,但仍然有着巨大的可供我们利用的校勘价值”。叶校本保存的至乐楼抄宋本的文字,为今《旧唐书》残宋本所无者多达65卷,其中本纪24卷、志4卷、列传37卷,“从叶校的异文看,其最有校勘价值的是本纪部分”。“同样珍贵的是,叶校本对考校《旧唐书》中的系时讹误也有不少稀见的资料”。王鸣盛撰《十七史商榷》,校勘考证《旧唐书》时即用过此校本,武秀成在为《旧唐书》作《干支系时讹误考校》时也利用了叶校本中的珍贵资料。
五 岑建功《旧唐书逸文》
道光二十年 (1840),岑建功重刻《旧唐书》,同时组织人力对《旧唐书》进行校勘,在校勘的过程中,发现《太平御览》等文献中注明引自《旧唐书》、《唐书》的内容不见于刘昫《旧唐书》,于是将两者“绝不相比附者”汇为一编并加以考订,撰成《旧唐书逸文》12卷以附其后。显然《旧唐书逸文》是《旧唐书校勘记》的副产品,关于这一点,岑建功在《自序》中说得很清楚:“自南宋以后,《新唐书》盛行而《旧唐书》流传渐少,至明嘉靖时藏书之家已罕有足本。闻人氏所刻乃汇集诸家之书补缀而成,其中不无残缺之处。钱氏《考异》言《薛播》等传有论无赞,王氏《商榷》言《柳公度传》其文不完,赵氏《札记》言《张巡传》行墨脱落,皆辨论精详,能正今本之失。而逸文散在群籍,尚未有汇集之者。道光癸卯,建功重刻《旧唐书》,延同志诸君博考各书,成《校勘记》六十六卷,既为序而梓行之矣。复思诸书所引《旧唐书》颇有累牍连篇,与今本不相附丽,无须悉载于《校勘记》者,窃不自量,为之会萃成书,一一整比编排而加以考订,共得十有二卷,即名之曰《旧唐书逸文》。”
《旧唐书逸文》主要辑自《太平御览》,其次为《太平寰宇记》、《事类赋注》、《通鉴考异》。岑建功认为这些文献“皆明引《唐书》,足以传信”。而《唐会要》、《册府元龟》所述唐代史事,如果已为《太平御览》等书所引用,即用来“校定其文”;若《太平御览》等书未曾引用,则不予裒辑,“诚以《会要》、《册府》虽根柢亦出于《唐书》,而究未尝明引,恐蹈无征不信之讥也”。《旧唐书逸文》于辑逸之外,兼有考证。岑建功在《自序》中就《旧唐书逸文》的编排次序及判断逸文的标准等情况作了详细说明:
凡年月之先后则本诸《通典》、《通鉴》、《新唐书》以推其次第;诗文之详略则证诸《英华》、《乐府》、《唐文粹》以验其异同,务期确有凭依,不欲参以臆断。其中有互见于志传而实为纪之逸文者,有互见于纪传而实为志之逸文者,有互见于纪志而实为传之逸文者,并为之条分缕析,详著其采入《逸文》之由,庶乎区别较明,不以纷歧致惑矣。若夫其词有与《通典》相同,有与《会要》相同,疑是《通典》、《会要》之文而《御览》误引,然既标《唐书》之目,无以证其必非《唐书》,与其过而废之,不若过而存之,疑以传疑,姑留之以备考云尔。至于或似逸文而已载于纪,或似逸文而已载于志,或似逸文而已载于传,或因姓误,疑为逸文,而已附载其先人传内;或因名误,疑为逸文,而已附载于他人传中,倘列于此编,则是指本文为逸文,必以滥收贻诮,今则概行删削,不使混淆于其间也。他如或引《唐史》,盖即吴兢诸人所著,或引《唐书》、《新语》,其书字乃系衍文,皆无涉于《唐书》,即不必更加牵引,以免枝蔓之弊焉。是故知其必有逸文而已,见他书所引者则据以纂入,疑其当有逸文而未见他书所引者,则听其阙如。盖深戒凿空之谈,自勉为实事求是而已。惟念载籍极博而闻见未周,纵竭力搜罗,仍虞挂漏,况《旧唐书》本文二百卷,事迹浩繁,虽阅至再至三,而《逸文》中重复疏舛之失终觉不敢自保,所望精于史学之君子为之匡谬补遗,俾旧史复为完书,则建功区区重刻之苦心亦藉以少慰也已。
阮元对岑建功《旧唐书逸文》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认为其所载事迹“有关系者甚多”,与那些搜集琐言碎语、无关大义者不可同日而语。至于其编次之精密,辨证之周详,“观其书者必能知之”;去取之谨严,校订之审慎,“观其《自序》者,必能识之”。然阮元对《旧唐书逸文》的推崇并不意味其完美无缺,清末李慈铭对其以《太平御览》为主要辑佚对象已提出异议,现代史学家岑仲勉先生对《旧唐书逸文》“几纯以《御览》为主,共成一十二卷”而大惑不解,发出了“岂刘昫之书脱漏至于此极耶”的疑问。岑仲勉详加考辨,列举出《逸文》中的七大可疑之处,并通过对唐人遗说、宋代目录及《太平御览》引文的详细考查,认为《太平御览》所引之《旧唐书》、《唐书》未必即刘昫所上之《旧唐书》,可能“兼举数种唐代之史”,此所言《旧唐书》盖指唐历朝《实录》,《唐书》盖指韦述、柳芳等人所撰之国史。“惟卷内引文又统称曰‘《唐书》',则直犹通名之唐史矣”。虽然如此,岑仲勉并没有完全否定《旧唐书逸文》的价值,而是作出了一分为二的评价:“总之,《御览》‘《唐书》’下之引文,无论本据为何,集成一篇,固极有裨于史学,建功氏之差,在徒泥为刘书逸文而已。”
六 张道《旧唐书疑义》
咸丰年间,学者张道在阅读《旧唐书》时,发现书中有许多前后矛盾、自相牴牾之处,因此“有所疑辄笔之于册”,日积月累,几成卷帙,于是汇编成《旧唐书疑义》4卷,虽系“一人之见”,也可视为对《旧唐书》的校勘。《旧唐书疑义》系采用陈垣先生四校法之本校法,对《旧唐书》的纪、志、传记载有出入处一一指摘,设疑发问。如卷三《高宗废后王氏传》: “王皇后及萧淑妃为武后截去手足,投酒瓮中死,《传》中叙次甚明,而《传》乃先有武昭仪令人缢杀之文,何自为矛盾也?”又《张垍传》: “《垍传》云垍与陈希烈为贼宰相,垍死于贼中,而《刑法志》乃云于大理寺狱赐自尽。然垍兄均临刑而免,则垍何至死狱哉?”又《旧唐书疑义》卷二有《天文志补》、《五行志补》,则是作者据《旧唐书》诸本纪补其《天文志》、《五行志》之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