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在当代中国历史条件下我们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实践的永恒主题,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最大愿望和最高利益。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要开创者是邓小平,我们研究邓小平,解读邓小平,纪念邓小平,不能不首先紧紧把握邓小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系这一核心问题。
一 邓小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道路关乎党的命脉,关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人民幸福。其后习近平又指出:“道路问题是关系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第一位的问题,道路就是党的生命。”邓小平正是在新时期伊始面临中国往何处去的关键抉择的关键时刻,深刻思考和正确处理道路问题的第一人。
(一)勇敢提出“甚至于包括什么叫社会主义这个问题也要解放思想”
20世纪七八十年代经过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后,邓小平带领全党进行全面拨乱反正。他面对“文化大革命”掀起的极左思潮余波未平、毛泽东逝世后“两个凡是”新枷锁犹在、全党思想处于僵化半僵化状态、贯彻落实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障碍重重的严峻形势,一再强调首要的是大大解放思想,不然中国就没有希望。他深刻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经验,认为能否对社会主义进行正确理解是全部问题的症结所在,于是在1980年4月的一次谈话中指出:“不解放思想不行,甚至于包括什么叫社会主义这个问题也要解放思想。”邓小平敢于作出这一论断,表明他具有深邃的远见卓识,非凡的政治胆魄,巨大的理论勇气,科学的求实精神。
其实早在70年代中期,他在复出后实行全面整顿发表的大量讲话中,已蕴含了重新探索什么是社会主义的思想。粉碎“四人帮”后至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他就怎样完整准确理解毛泽东思想,怎样认识科技教育工作、知识分子作用和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等问题发表的意见,进一步表达了这一思想。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他的系列讲话,特别是关于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允许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生产力方面的革命是最根本的革命、社会主义首先要发展生产力等问题的论述,更是十分清楚地在重新解释什么是社会主义。尤为重要的是,他在1980年提出一个著名论点:“社会主义制度并不等于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做法。”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历史问题决议,据此把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与具体制度即各种体制区分开来,明确表述了既要坚持基本制度,又要革除体制弊端的改革思想,这是探索什么是社会主义迈出的重大一步。及至1985年4月,邓小平同外宾谈话时明确概括了“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这个主题,指出“我们的经验教训有许多条,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搞清楚这个问题”。所有这些,为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
(二)反复强调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走中国式发展道路
强调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是邓小平在拨乱反正重新确立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之后的必然逻辑,体现了他作为“实事求是派”的思想特质和政治品格。
邓小平在1979年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讲话中说:“过去搞民主革命,要适合中国情况,走毛泽东同志开辟的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现在搞建设,也要适合中国情况,走出一条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邓小平在总结新中国成立三十年来搞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时指出,第一,不要离开现实和超越阶段采取一些“左”的办法,这样是搞不成社会主义的。我们过去就是吃了“左”的亏。第二,不管你搞什么,一定要有利于发展生产力。在这里,他首次把过去的“左”归结为超越阶段,也就是不从实际出发,违反实事求是的原则;首次提出以生产力为标准的观点,把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力作为检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客观依据,作为衡量是否真的搞了社会主义的主要尺度。这就直接为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提供了历史佐证和理论支撑。
(三)明确作出“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重大论断
经过近四年的不断思想酝酿和实践探索,邓小平在198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词》中指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这一重大论断,把他多年来关于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思想发挥到极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一词本身就是了不起的重大创新,凝结着对历史经验的严肃反思,对形势潮流的科学判断,对中国何去何从的明智抉择。从此,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总目标、总方向、总道路,即总的指导思想。
十二大以后邓小平又多次说过:什么叫社会主义?什么叫马克思主义?我们过去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是完全清醒的,没有完全搞清楚。但现在清醒和清楚了:马克思主义必须是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必须是切合中国实际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他的大量著述,几乎都是围绕这个问题展开的。1985年他在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说:“我们已经开始找到了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路子。”1987年十三大宣布:我们党“开始找到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道路”,并指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扎根于当代中国的科学社会主义”,“是指引我们事业前进的伟大旗帜”。
二 邓小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邓小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关系,实质是邓小平理论与这一理论体系的关系。邓小平理论就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是形成这一理论体系的前提和基础,并且是它的原创部分和核心内容。
(一)邓小平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创立者
邓小平理论是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历史条件下,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过程中,在总结国内国际社会主义兴衰成败经验教训基础上形成的。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历史决议,把三中全会以来已逐步确立的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正确道路,概括为十个主要点,实际上是对邓小平理论勾画的初始形态和框架草图,为邓小平在十二大上正式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重大命题作了有力铺垫。十三大从理论上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九年间的实践经验作了系统总结,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概念,把它的要义概括为十二个观点,由此构成了这一理论的轮廓,意味着邓小平理论开始系统化或基本形成。十四大提出了“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新概念,把邓小平的名字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连在一起,并从九个方面概括了它的主要内容,特别是吸纳了邓小平南方谈话提出的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三个有利于”标准等最重要论断,从而使之更为完整、系统和严谨,标志着邓小平理论已成为一个科学思想体系。它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在中国这样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用新的思想、观点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十五大进而把这一理论正式命名为“邓小平理论”,开宗明义地宣布旗帜问题至关重要,坚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不动摇,就是高举邓小平理论的旗帜不动摇。
简而言之,邓小平理论的真谛是首次初步系统地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基本问题。十五大报告指出,它是马列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过程中第二次飞跃的理论成果,是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由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构成的统一体
邓小平理论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它必将随着实践的向前发展而与时俱进。十五大报告指出,邓小平理论既是贯通各个领域、涵盖各个方面的比较完善的科学体系,又是需要从各方面进一步丰富发展的科学体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创造性地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基本问题,是在邓小平理论基础上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基本问题的进一步回答,发展了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回答了“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的基本问题,实质也是在邓小平理论的基础上,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基本问题的进一步回答,又充实丰富了邓小平理论。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是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前后相继、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三个理论成果,构成完整的统一体,十七大把它们统一起来合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出它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三)邓小平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础和核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博大精深,内容丰富,最主要的有:一是关于思想路线的理论;二是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党的基本路线的理论;三是关于社会主义的本质、任务和生产力标准、“三个有利于”标准的理论;四是关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五是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理论;六是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核心价值体系的理论;七是关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八是关于科学发展的理论;九是关于“一国两制”和外交战略的理论;十是关于执政党建设的理论。我们姑且称之为十大理论。
邓小平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础和核心。第一,这一体系是以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基本问题为主旨和中心的,而正是邓小平理论,首次比较系统地初步作出了回答。“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在持续实践探索中的重大理论创新,但邓小平理论具有原创性,说到底它们是在邓小平理论对这个基本问题初步回答基础上所作的进一步回答,都是对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由于改革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融为一体,在这些回答中自然包括从不同维度和不同程度上对何为改革、如何改革的回答。然而我们还要看到十八大后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原有基础上形成了改革理论和政策的一系列新的重大突破,实际上已清晰地勾画出第四个基本问题,即“进行什么样的改革、怎样改革”,是继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三个基本问题之后,比较集中而系统地对这第四个基本问题的进一步回答。这一回答仍属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大范畴,同时具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刻反映新的社会呼声、社会诉求、社会期盼和探索新的发展目标、发展途径、发展规律的新特点和新内涵,是科学指导中国式改革的新理论,是对邓小平理论的再次继承和发展,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一个新的有机组成部分,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又进入一个新境界。第二,从理论内容上看,上述十大理论中的大部分是邓小平率先提出、阐发和予以系统化的,早已由十四大报告把它们列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主要内容之中。第三,“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不仅是一个基本问题,更是一个总问题。举凡我们党在改革开放新时期、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切理论和实践探索,都是围绕着这个问题来进行,服从和服务于回答这个总问题的,其总答案一言以蔽之就是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随着形势和条件的不断发展而实现的一切理论和实践创新,都是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回答这个总问题的,都是对这个总问题的继续深入展开;也都是这个总答案的具体化,都是这个总答案的一部分。
三 邓小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由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建立在根本和基本制度基础上的各项具体制度即体制所构成的一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其中有些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确立了,本已具有中国特点,在改革开放时期不断完善,被赋予更多的中国特色;有些则是在改革开放以后,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要求新建立起来的。这里仅就后者从经济和政治领域简要说明它们与邓小平的关系。
(一)邓小平指导推进了我国现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
20世纪50年代经过三大改造,形成社会主义公有制占99%的所有制结构,余下的1%的个人所有制主要是农民的小块自留地,其地位和作用之微小甚至可以忽略不计。正如邓小平所说:“有些地方养三只鸭子就是社会主义,养五只鸭子就是资本主义,怪得很!”那是把“反对自发资本主义倾向”“割资本主义尾巴”“消灭资本主义残余”,当作两条道路斗争的一个重要内容,结果是生产力发展不起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难以发挥。70年代末邓小平在深刻反思中重新认识什么是社会主义、什么是资本主义,确认利用资本主义建设社会主义、让个体经济有一席之地本是列宁主义的一个重要观点,是社会主义起始阶段的应有之义,作出了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重大决策。
邓小平就这一决策发表了大量相关讲话,指出对内搞活就是改革,但改革也是开放,开放也是改革,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命运的关键。而所谓对内搞活,实质就是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允许个私经济的存在和发展,还要搞一点“三资”企业。据此,我们党不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使之符合现阶段的实际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到1997年,十五大正式宣布“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强调“这一制度的确立,是由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国情决定的”,“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这一基本经济制度,既根本区别于西方的私有化,也不同于苏联式和我国过去的单一公有制,具有鲜明的当代中国特色,它是在邓小平改革开放思想直接指导下确立起来的。
(二)邓小平指导推进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
经济改革的首要任务是确立符合中国实际的基本经济制度,关键是建立符合中国实际的经济体制。这两者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经济制度决定经济体制的根本性质,经济体制是适应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确定什么样的目标模式,是一个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其核心是正确处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传统观念认为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特有的东西,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之一,在这一观念支配下,我国过去在一个长时期内实行了计划经济体制。这种体制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有其必然性、合理性和积极作用,但也日益暴露出过分集中、统得太死、缺乏活力、效率低下等严重弊端,是一种不利于生产力发展的僵化模式,于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逐步调整所有制结构的同时,改变原有经济体制的问题也被提上了议事日程,但受“姓社姓资”思维定式的束缚,犹豫徘徊,趑趄不前。1979年11月邓小平有针对性地指出:“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此后他又多次讲了类似观点。可是十多年过去了,“左”的干扰导致在这个问题上“姓氏”之争依然不断,举步维艰,以至于他在1992年春的南方谈话中再次斩钉截铁地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这一把计划和市场从社会制度基本属性中剥离出来当作经济手段使用的科学论断,使全党全国人民的思想再次获得大解放从而基本达成共识,同年10月的十四大报告终于明确宣布: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十四大以来直至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我们党一再重申“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现代市场经济结合起来,既具有一般市场经济的共同性,又体现了中国市场经济的特殊性;既区别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又不同于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建立这一经济体制,是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的空前创举,其生命力已为我国二十多年来全面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所证明。
(三)邓小平指导推进了我国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和各项政治体制的改革
早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的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小平就针对“文化大革命”践踏民主、无法无天造成的严重恶果指出特别需要强调民主,而为了保障民主,必须加强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及其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现在的问题是法律很不完善,应该集中力量制定各种必要的法律,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他还说,国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纪,否则国法就很难保障。1979年他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中进而作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的著名论断,并说明中国人民所需要的只能是社会主义民主或称人民民主,而不是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的民主。1980年,他又作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重要讲话,指出在党和国家现行的一些制度中,存在不少弊端,比如官僚主义、权力过分集中、家长制、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等现象;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会改变颜色。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他在1986年强调要改革政治体制,目标是三条:一是始终保持党和国家的活力,二是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调动基层和人民的积极性。
邓小平这些精辟论述和重要论断,对党和国家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完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创建一系列相关的符合我国国情、党情、社情、民情的民主政治制度、党的建设制度,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发挥了纲领性的指导作用。
结语
综上所述,邓小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辟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主创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推进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与邓小平的名字分不开。今天,我们正在按照十八大提出的“两个一百年”宏伟目标努力奋斗,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一个新阶段,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在这样的重要关头纪念邓小平,缅怀邓小平的丰功伟绩,最根本的是要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毫不动摇地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并进一步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并进一步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